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路得記 4
路得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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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被她的至親拒絕(主前1312年)
1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2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3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4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5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6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7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8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這裡,
1.波阿斯立刻召集法庭。他自己很可能是城中的長老(或市議員)之一;因為他是大財主。也許他是城中的首要人物,坐在首位;因為他在這裡上到城門,顯得像有權柄的人,而不是普通人;如約伯(第29章第7節),等等。拿順是猶大的首領,波阿斯既是他的孫子,我們不能設想他在本城低於一位官長;而他前一夜睡在禾場麥堆旁,在那些樸素的日子裡,與他坐在城門口審判的尊榮並不矛盾。但波阿斯為何如此急切,為何如此喜愛這門親事呢?路得並不富有,而是靠拾穗度日;並不顯貴,而是貧窮的外邦女子。經上從未說她美麗;即使她曾經美麗,我們也可以想見,哭泣、跋涉、拾穗,已使她的百合與玫瑰枯萎。但使波阿斯愛慕她、急切要促成此事的,是她所有鄰舍都同意她是賢德的女子。這使她在他眼中價值遠勝過紅寶石(箴言 31:10);因此他認為,若藉著娶她能實實在在地善待她,他也就極大地善待了自己。所以他要立刻把事情作成。那日並非法庭開庭之日,但他請了城中十位長老,在城門上的議事廳與他相會,公共事務通常在那裡辦理(第2節)。按本城習俗,這樣的人數很可能構成了完整的法庭。波阿斯雖是審判者,卻不願在自己的事上作審判者,而是希望有其他長老一同認可。誠實的意圖不懼公開審察。#
2.他召那競爭者來聽將要向他提出的事(第1節):“喂,某人,坐在這裡。”無疑他叫了他的名字,但聖史不認為適宜記下;因為他既拒絕為死人存留名,就不配在這歷史中使自己的名保存給後代。護理眷顧波阿斯,安排這至親如此適時經過,正好在事情預備好要向他提出的時候。大事有時因小情節而大得推進,這些情節使事情便利並加速完成。#
3.他向另一位至親提出贖回拿俄米土地的事,這地很可能是在饑荒臨到本地時,為買糧而抵押出去的(第3節):“拿俄米有一塊地要賣,就是從抵押權人手中贖回這地的權益,她願意放棄這權益;”或者,如有些人所想,那是她終身享有的寡婦產業,而她缺錢,願意以小价把自己的權益賣給法定繼承人,他最適合作買主。波阿斯將這事依法通知那至親(第4節),使他有優先拒絕的權利。無論誰得這地,都必須付價;波阿斯本可說:“我的錢和我親屬的錢一樣好;若我有意買,既然我先得到要約,為什麼不可私下買下,而對我的親屬一言不提呢?”不,波阿斯雖很想得這買賣,卻不願做這樣卑鄙的事,越過關係更近的人搶先成交;他的榜樣教導我們,在一切交易中,不僅要公正誠實,也要光明磊落、合乎尊榮,不做任何不願見光的事,而要公開行事。#
4.那至親起初似乎急於贖回土地,直到得知若這樣做,就必須娶那寡婦為妻,便退縮了。他很喜歡那地,並且可能更加貪切地抓住機會,因為他盼望那貧窮寡婦既迫於出售,他就能得更好的交易:“我肯贖”(他說)“全心願意,”以為這會給他的產業添上美好的一份(第4節)。但波阿斯告訴他,這件事裡有一位年輕寡婦;若他要得那地,就必須連她一同接受,Terra transit cum onere:產業連同這負擔一起轉移;或是神的律法,或是本地慣例,會使他有此義務,或是拿俄米堅持,若無此條件,她就不賣這地(第5節)。有些人認為這並不關乎娶兄弟寡婦的律法(因為那律法似乎只約束同父的弟兄,申命記 25:5 ,除非後來按習俗擴展到最近的親屬),而是關乎贖回產業的律法(利未記 25:24、25),因為這裡所尋求的是一位 goel,一位贖回者;若是這樣,那麼買主娶寡婦,不是出於律法,而是出於拿俄米自己的決定。不論如何,這至親一聽見交易條件,就拒絕了(第6節):“我不能為自己贖。我不願在這些條件下插手,恐怕損害我自己的產業。”他以為那地會增進他的產業,但若連同這女人就不是了;那會損害產業。也許他認為,娶這樣一位從異邦來、幾乎靠施捨度日的貧窮寡婦,會使他受貶抑。他想像這會成為他家族的汙點,會敗壞他的血統,並羞辱他的後裔。在他眼中,她卓越的德行不足以抵消這一點。迦勒底意譯本說,他拒絕的理由是他另有妻子,若娶路得,就可能在家中引起紛爭與爭競,損害他產業的安樂。或者他認為她可能給他生許多孩子,他們都會期望分得他產業的一份,使產業分散到太多人手中,以致家族顯得不如從前體面。許多人因此對那偉大的救贖卻步:他們不願與宗教結合。他們聽說宗教是好的,也沒有什麼話反對;他們願意替它說好話,但同時也願意把它放走;他們願意與它分離,不能受它約束,懼怕損害自己在今世的產業。他們可以樂意得天堂,卻可以不要聖潔;聖潔與他們已經結合的私慾不合,因此,誰願以這樣的價錢買天堂,就讓誰去買,他們不能。#
5.贖回的權利被公正地讓給波阿斯。若這無名至親失去一樁好買賣、一份好產業,並一位好妻子,他只能怪自己沒有更好地思量;而波阿斯要感謝他為自己開清了道路,使他得著他看重並渴望超過一切的事物。在古時,轉讓產業的慣例並非像後來那樣用文書(耶利米書 32:10 ,等等),而是用某種記號或禮儀,像我們通常所稱的授予佔有權和實際佔有,即交付佔有權;交付房屋佔有權,是給鑰匙;交付土地佔有權,是給草皮和枝條。這裡所用的禮儀是,放棄權利的人脫下自己的鞋(迦勒底譯本說是右手的手套),交給接受他放棄權利的人,藉此表示,不論他曾有什麼踏上或行走在那地上的權利,他都在有價代價下轉讓並移交給買主:這在以色列中就是證據(第7節)。這事在此案中也這樣辦理(第8節)。若這至親按律法必須娶路得,而他的拒絕是藐視那律法,路得就必須脫下他的鞋,並吐唾沫在他臉上(申命記 25:9)。但雖然他的親屬關係在某種程度上應當使他有此義務,關係較遠卻可使他免受刑罰;或者路得很可以免去這事,因為他的拒絕正是她向他所求的一切。但帕特里克主教和最好的解經家都認為,這與那條律法無關;脫鞋在這裡不像那裡一樣是羞辱,而是確認讓渡,並證明這讓渡並非欺詐或暗中取得。注意,在一切契約和商業事務上公平公開地行事,是凡願證明自己真為以色列人、心裡沒有詭詐的人都必須憑良心遵守的。波阿斯這樣取得這買賣,比起暗中破壞親屬的機會,私下與拿俄米達成不為他所知的交易,是何等更有尊榮、更誠實。誠實終必顯為上策。#
路得嫁給波阿斯(主前1312年)
9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10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11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12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波阿斯如今看見道路已清楚,因此不遲延履行他對路得的承諾,就是要盡至親的本分;而是在城門口,在長老和眾民面前,公佈他與摩押女子路得之間的婚約,並同時公佈買下屬於以利米勒家的一切產業。若他不是(第2章第1節)大財主,就不能完成這贖回,也不能為他親族之家做這服事。大產業有什麼用處呢?豈不是使人若有一顆這樣使用的心,就能在自己的世代多行更多善,尤其善待自己家裡的人!現在論到這婚姻,可以看出,
I.這婚姻是在許多見證人面前鄭重舉行,或至少公開宣佈的(第9、10節)。“你們作見證,”#
1.“我已經買下這產業。無論誰抵押持有它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都可來找我,按這地的價值得他的銀錢,”這價值是按距離禧年還有多少年計算的(利未記 25:15),到禧年這地自然要歸回以利米勒家。產業買賣越公開,就越能防範欺詐。#
2.“我已經買下這寡婦為我的妻。”她沒有嫁妝;她所有的寡婦產業已受負擔,他若不按其價值付出同等代價,就不能得到,因此他完全可以說他買了她;然而,她既是賢德的女子,他就算自己得了一樁好買賣。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但賢明的妻子更有價值,是從 Lord 而來的特別恩賜。他娶她,是為保存死人的記憶,使瑪倫的名雖沒有留下兒子來承繼,卻不至從他本地的城門口被剪除;而是藉此得以保存,因為公共登記冊中要記下:波阿斯娶了以利米勒之子瑪倫的寡婦路得;後人無論何時有需要查閱登記冊,都會特別注意這事。而這段歷史因這婚姻及其後裔而被保存下來,就成為有效的方式,使瑪倫的名得以長存,甚至超過波阿斯的思想和意圖,直到世界的末了。並且請注意,因為波阿斯如此尊榮死人,也如此恩待活人,神就尊榮他,使他進入彌賽亞的家譜;藉此他的家在以色列眾家之上得尊貴。至於那另一位至親,他那樣懼怕自己受損,懼怕因娶寡婦而損害自己的產業,他的名、家族和產業卻被埋沒在遺忘與羞辱中。對於死人的尊榮,以及對於貧窮寡婦和外人的安慰,懷有溫柔慷慨的關切;他們都不能回報這恩情(路加福音 14:14),這必定是神所喜悅的,也必定會報償。我們的主耶穌是我們的 Goel,我們的救贖主,我們永遠的救贖主。他像波阿斯一樣,憐憫墮落人類可悲的景況。他付出極大代價,為我們贖回天上的產業;這產業因罪已被抵押,並落入神聖公義手中而被沒收,我們自己永不能贖回。他也買了一群特選的子民,要將他們許配給自己;他們像路得一樣,是外人和客旅,貧窮而被藐視,為使那死去並埋葬之族類的名不至永遠被剪除。為此,他冒著損害自己產業的風險;因為他本來富足,卻為我們的緣故成了貧窮;但他從父那裡得著豐盛報償,父因他這樣謙卑自己,就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讓我們承認自己對他的義務,確保我們與他的契約,並一生思想如何尊榮他。波阿斯公開宣告這婚姻與買賣,不僅如同帶公告的罰金程序一般,使他的產權免受一切冒稱權利者的挑戰,也把尊榮加在路得身上,表明他不以她、她的出身和貧窮為恥,並留下見證,反對秘密婚姻。只有惡事才恨光,不來到光中。波阿斯為自己所行的事召來見證人,因為這是他可以證明為正當、也永不否認的事;那時甚至對被輕看的群眾也有如此尊重,以致不但長老,連所有在城門口往來經過的百姓也都受召作見證(第9節),並在他們說“我們作見證”時受聆聽(第11節)。#
II.這婚姻伴隨著許多禱告。長老和眾民為此作見證時,也為它祝願,並祝福它(第11、12節)。路得此時似乎已被召來;因為他們論到她(第12節)像是在場:“這年輕女子”;而波阿斯既已娶她為妻,他們就看她已經進入他的家。他們非常誠心地為這新婚夫婦禱告。#
1.很可能是年長的長老作了這禱告,其餘長老和百姓一同參與,因此這禱告被說成是他們眾人所作;因為在公共禱告中,雖然只有一人開口,我們都必須禱告。請注意,#
(1.)婚姻應當得祝福,並伴隨禱告,因為一切受造之物和一切境況,對我們而言是什麼、不過是什麼,都取決於神使它們成為什麼。祝願進入這種境況的人得著一切幸福,是合乎禮貌且友善的;而我們所願望的好處,應當從一切美善的泉源向神祈求。那獻身於道和祈禱的傳道人,既是最適宜勸勉的人,也最適宜為進入這關係的人祝福並禱告。#
(2.)我們應當願望並祈求彼此的福祉和興盛,遠離嫉妒或因此憂愁。#
2.如今在這裡,#
(1.)他們為路得禱告:願 Lord 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拉結和利亞一樣,也就是說,“願神使她成為好妻子和多結果子的母親。”路得是賢德的女子,卻仍需要朋友們的禱告,使她借神的恩典成為她所進入之家的一項祝福。他們禱告她可以像拉結和利亞,而不是像撒拉和利百加;因為撒拉只有一個兒子,利百加只有一個在約中,另一個是以掃,被棄絕了;但拉結和利亞建立了以色列家:她們所有的孩子都在教會中,她們的後裔也眾多。“願她成為你家旁興旺、多結果子、忠信的葡萄樹。”#
(2.)他們為波阿斯禱告,願他在他所裝飾的城中繼續行事配得尊榮,並在那裡越來越有名聲。他們願妻子在家中的私事上成為祝福,丈夫在城中的公事上成為祝福,使她在自己的位置上,他在自己的位置上,都智慧、有德、成功。注意,成名之道在於行事配得尊榮。偉大的名聲必須由偉大的功績取得。不做不配的事,僅僅無害而不冒犯人,並不足夠;我們必須行事配得尊榮,對自己的世代有益、有用。那些願真正顯赫的人,必須在自己的位置上如光照耀。#
(3.)他們為這家禱告:“願你的家像法勒斯的家一樣,”也就是說,“願它人數眾多,願它大大增長繁衍,像法勒斯的家一樣。”伯利恆人屬於法勒斯家,十分知道那家人數何等眾多;在支派分配中,雅各這位孫子得了其餘人沒有的尊榮,除瑪拿西和以法蓮外,就是他的後裔被分成兩個 distinct families,希斯崙和哈母勒(民數記 26:21)。如今他們禱告,願波阿斯的家,就是這族乾的一枝,隨著時間也能變得像如今整個族幹一樣眾多而偉大。#
大衛的譜系;拿俄米在孫子身上得安慰(主前1312年)
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4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17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18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 ;19希斯 生蘭;蘭生亞米拿達;20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21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22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這裡有,
I.路得作妻子。波阿斯按通常的鄭重禮儀把她帶到自己家中,她就作了他的妻子(第13節);毫無疑問,全城都為一位賢德女子單單因她的德行而得提升向她祝賀。我們有理由認為,俄珥巴從拿俄米那裡回到本族和她的神那裡去,她所得的歸宿絕不及路得的一半好。凡為基督撇下一切的,必在他那裡得著超過一切;在今世就要得百倍的報償。如今俄珥巴願自己當初也與拿俄米同去;但她像另一位至親一樣,擋住了自己的光。波阿斯曾禱告,願這位敬虔歸信者從以色列的神那裡,因她的勇敢與堅忍得著滿滿的賞賜;她已來到他的翅膀下投靠;如今波阿斯成了那恩慈的工具,這恩慈是對他禱告的回應,也幫助成就了他自己的話。如今她可以管理那些她曾與之相處的僕人,以及那些她曾拾穗的田地。神有時如此從灰塵中抬舉貧寒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詩篇 113:7、8)。#
II.路得作母親:Lord 使她懷孕;因為胎中的果子是他的賞賜(詩篇 127:3)。這是他手中所拿的鑰匙之一;他有時使久為不生育的婦人成為多子女的快樂母親(詩篇 113:9;以賽亞書 54:1)。#
III.路得仍是媳婦,並且對拿俄米仍和從前一樣;拿俄米非但沒有被忘記,反而是這些新喜樂的主要分享者。這孩子出生時在場幫忙的良善婦人們,為拿俄米祝賀,超過為波阿斯或路得祝賀,因為她是促成這門親事的人,並且她丈夫的家藉此被建立起來。請看這裡,和前面一樣,當時以色列人連平常禮貌用語中都有何等敬虔的氣息。孩子出生時伴隨著向神的禱告。這樣的敬虔語言在基督徒中或被廢棄不用,或退化為形式,何等可惜。“Lord 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把這孫子賜給你,”(第14、15節)。#
1.他保存了她家族的名,並且她們盼望他會有名,因為他的父親就是如此。#
2.她們盼望他日後會孝敬並善待她,因為他的母親就是如此。只要他像他的母親,他就會成為年老祖母的安慰,使她生命復甦,並且若有需要,也會有能力奉養她的老年。對於那些漸漸年邁的人來說,看見自己後裔中有人長大,靠著神的祝福,很可能在他們需要時成為倚靠和扶持,是極大的安慰;當那些年日來到時,他們要說其中毫無喜樂。請注意,她們論到路得說,她愛拿俄米,因此對她比七個兒子還好。請看神在他的護理中,有時怎樣用那些我們最少期待得安慰的人,補足我們從最期待得安慰的親屬那裡所缺失和喪失的。愛的紐帶證明比天性的紐帶更強;有一位朋友比弟兄更親密;因此這裡有一位兒媳勝過親生孩子。請看智慧和恩典會成就什麼。現在在這裡,#
(1.)孩子由鄰舍命名(第17節)。這些良善婦人要他叫俄備得,即僕人,或是為記念他母親的卑微與貧窮,或是前瞻他日後會作僕人,並且對他的祖母大有服事。無論出身多麼高貴,作神、朋友和自己世代的僕人,都不是羞辱。威爾士親王的格言是 Ich dien:我服事。#
(2.)孩子由祖母撫養,也就是在母親給他斷奶以後,由祖母照料(第16節)。她把他放在懷中,作為對他溫柔 affection 與照看的記號。祖母常常最為疼愛。#
IV.路得因此被列入大衛和基督的祖先之中,這是最大的尊榮。這裡的家譜從法勒斯列出,經由波阿斯和俄備得,直到大衛,並如此引向彌賽亞,因此這不是無窮的家譜。#
本章記載波阿斯與路得的婚事,其中的情節有不尋常之處,被存記下來,不僅為闡明關於娶兄弟寡婦的律法(申命記 25:5 ,等等),因為案例有助於解釋律法;也為闡明福音,因為從這樁婚姻生出大衛,又生出大衛的子孫,他與外邦教會的婚配,藉此預表出來。這裡告訴我們:
I.波阿斯如何擺脫他的競爭者,並正當地使他退出(第1–8節)。#
II.他與路得的婚姻如何公開鄭重舉行,並得著鄰舍的美好祝願(第9–12節)。#
III.從這婚姻而出的美好結果,就是俄備得,大衛的祖父(第13–17節)。本書於是以大衛的家譜作結(第18–22節)。也許正是為了尊榮大衛,蒙福的聖靈指引人將這故事列入神聖正典,因為他願意使他曾祖母路得的美德,連同她外邦人的出身,以及伴隨她的特別護理,都傳給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