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路得記 1

本章記載拿俄米所受的苦難。

I.她作為一個困苦的主婦,因饑荒被迫遷往摩押地(第1、2節)#

II.她作為一個哀傷的寡婦和母親,為丈夫和兩個兒子的死悲痛(第3–5節)#

III.她作為一個謹慎的婆婆,願意善待兩個兒媳,卻在回本國時不知如何做到(第6–13節)俄珥巴,她憂傷地與她分別(第14節)。路得,她懷著懼怕帶她同行(第15–18節)#

IV.她作為一個貧窮的婦人,被送回她最初定居之處,靠朋友們的恩情供養(第19–22節)這一切事都是憂鬱的,似乎都與她相敵,然而都在互相效力,叫她得益處。#

以利米勒和拿俄米;以利米勒及其眾子的死(主前1312年)

路得記 1:1–5和合本(神版)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開頭的話給出了我們關於這個故事所有的年代說明。那是在士師秉政的時候(第1節),不是在以色列沒有王的那些混亂時代;但這些事發生在哪一位士師之下,我們並未得知,學者們的猜測也很不確定。這必定是在士師時期的初期,因為娶路得的波阿斯,是由喇合所生;喇合在約書亞的時候接待了探子。有些人認為是在以笏的日子,另一些人認為是在底波拉的日子;博學的帕特里克主教傾向於認為是在基甸的日子,因為唯有在他的日子,我們讀到因米甸人侵入而有饑荒(士師記 6:3、4)。士師們執政時,有的治理這一城,有的治理那一城,護理卻特別眷顧伯利恆,並且注目於一位君王,就是彌賽亞自己;他要從兩個外邦母親喇合和路得而出。這裡有,

I.國中有饑荒,在迦南地,就是那流奶與蜜之地。這是神曾威脅要因他們的罪降在他們身上的刑罰之一(利未記 26:19、20)。他箭袋中有許多箭。在士師的日子,他們受仇敵壓迫;當他們沒有因那刑罰而歸正時,神又試用這一樣,因為他施行審判時必得勝。那地雖得安息,卻沒有豐足;即便在伯利恆,就是意為糧食之家之地,也有缺乏。肥美之地變為荒涼,為要糾正並約束住在其中之人的奢侈和放縱。#

II.有一個家庭在饑荒中受困的記述;就是以利米勒的家。他的名字意為我的神是王,合乎以色列在士師秉政時的狀態,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王;也能在他和家人的苦難中給他們安慰,因為神是他們的,並且他永遠掌權。他的妻子是拿俄米,意為我的可愛者或愉悅者。但他兒子的名字是瑪倫和基連,意為疾病和消耗,或許因為他們是體弱的孩子,不大可能長壽。我們的愉悅之物所產生的就是這樣,軟弱無力,凋殘而死。#

III.這家人因饑荒,從伯利恆遷到約旦河那邊的摩押地,為求生計(第1、2節)看來,在以色列地缺糧的時候,摩押地卻有豐足。護理的普遍恩賜,常常比給那些認識並敬拜神的人,更豐盛地賜給那些與神無分的人。摩押自幼年以來常享安逸,而以色列卻從這器皿倒在那器皿裡(耶利米書 48:11),不是因為神更愛摩押人,乃是因為他們在今生有他們的分。以利米勒往那裡去,不是要永遠定居,而是在饑荒期間暫時寄居,正如亞伯拉罕在類似情形下下到埃及,以撒到非利士人的地去。如今在這裡,#

1.以利米勒顧念供養家人,並帶著妻子兒女同行,無疑是可稱許的。人若不看顧自己的人,就是背了真道(提摩太前書 5:8)。他在困境中沒有丟棄家庭,自己去尋出路,任憑妻子兒女自行謀生;而是作為一個溫柔的丈夫和慈愛的父親,無論到哪裡都帶著他們,並不像鴕鳥那樣(約伯記 39:16)。然而,#

2.我看不出他在此情形下遷往摩押地如何能夠被稱為正當。亞伯拉罕和以撒在迦南只是寄居者,遷移與他們的處境相合;但以色列的後裔如今已經安定,不應遷到外邦人的疆界裡。以利米勒比他的任何鄰舍有什麼更該離去的理由呢?如果他因任何不善經營而耗盡產業,並賣了地或把地抵押了(看來似乎是這樣;第4章第3、4節),使他比別人陷入更貧困的境地,神的律法本會要求他的鄰舍幫助他(利未記 25:35);但這並非他的情形,因為他出去時是滿滿的(第21節)從那些留在家鄉的人可以看出,饑荒並沒有嚴重到不足以維持性命的地步;而他的負擔也很小,只有兩個兒子。但如果他不能滿足於鄰舍們所接受的短少供給,在饑荒之日若不能像從前那樣擺設豐盛的筵席就不能滿意;如果他不能盼望到適當時候豐年會再來,或不能忍耐等候那些年日,這就是他的過錯,他藉此羞辱神和神賜給他們的美地,削弱弟兄們的手;他本應願意與他們同受一分,卻給別人立下壞榜樣。若人人都像他這樣,迦南就會無人居住。注意,對神安置我們的地方感到厭倦,並且一遇見其中任何不安或不便就立刻想離開,這是不滿足、不信靠、不穩定之心的證據。想逃避那擺在我們路上、我們本該背起的十字架,乃是愚妄。我們的智慧,是盡力善用現有的處境,因為改變地方很少就是改善處境。或者,若他要遷移,為什麼要去摩押地呢?若他曾查詢,很可能會在以色列某些支派中發現豐足,例如在約旦河那邊、鄰近摩押地的支派中;若他有一個以色列人所當有的為神和他的敬拜發熱心,並愛弟兄的心,他就不會如此輕易地說服自己去摩押人中間寄居。#

IV.他的兩個兒子在他死後,娶了兩個摩押女子為妻(第4節)眾人都同意這是做得不好。迦勒底譯本說,他們娶外邦妻子,違背了耶和華話語的命令。若他們不願等到回以色列地後才結婚,他們離以色列並不那麼遠,完全可以從那裡娶妻。以利米勒往摩押寄居時,絕少想到他的兒子們竟會這樣與摩押人結親。但那些把年輕人帶入不良交往,並使他們離開公共典章之路的人,即使以為他們原則堅定、足以抵禦試探,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不知道結局會如何。經文沒有顯明他們所娶的婦人已歸入猶太宗教,因為俄珥巴被說成歸回她的神那裡(第15節);摩押的神仍是她的神。猶太人說路得是摩押王伊磯倫的女兒,這傳統毫無根據,然而迦勒底意譯者卻把它插入其中;但這一傳統和他們另一個同樣被他插入的傳統並不相合,那個傳統說娶路得的波阿斯,就是在伊磯倫死後二百年治理以色列的以比贊,Judg 12。#

V.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的死,以及拿俄米因此被降到的淒涼境地。她的丈夫死了(第3節),她的兩個兒子(第5節)也在婚後不久死了;迦勒底譯本說,他們的日子被縮短,因為他們娶外邦妻子,違背了律法。請看這裡,#

1.無論我們往哪裡去,都不能跑在死亡前面;死亡致命的箭在各處飛行。#

2.當我們離開本分之路時,不能期望亨通。凡想用任何不正當途徑保全性命的,必失去性命。#

3.死亡臨到一個家庭時,常常使破口接連破口。一個人被取去,是為預備另一個人隨後也去;一個人被取去,而那苦難沒有被適當地善用,因此神又差來同類的另一個苦難。拿俄米失去丈夫後,就更多地喜悅兒子,也更多地倚靠他們。在這些存留安慰的蔭下,她以為自己將住在外邦人中,並且因這些葫蘆極其歡喜;但看哪,它們立刻枯萎,早晨還青翠生長,晚上以前就被砍下而乾枯,剛結婚不久就被埋葬,因為他們都沒有留下兒女。我們在這裡一切享受都是這樣不確定且短暫。因此,我們的智慧就是確保那些能被確立、死亡不能奪去的安慰。但當那婦人失去了兩個兒子和丈夫時,貧苦的拿俄米處境何等荒涼,心靈何等悽慘!當喪子和寡居這兩件事在一瞬間臨到她,並且完全臨到她身上時,誰能安慰她呢(以賽亞書 47:9;51:19)?唯有神有足夠的資源安慰那些這樣被壓倒的人。#

拿俄米回到迦南;拿俄米和她的兒媳;路得對拿俄米的堅定(主前1312年)

路得記 1:6–18和合本(神版)
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7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8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孃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10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11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12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13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15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17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18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請看這裡,

I.拿俄米對以色列地所懷的良好情感(第6節)雖然饑荒持續時她不能留在那裡,但饑荒停止時她不願留在外面。雖然摩押地在她有需要時給了她庇護和供給,她卻無意把那裡當作永遠的安息之所;除了聖地,就是神的聖所在其中、他曾論到它說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的那地之外,沒有別的地可以如此。請觀察,#

1.神最終以憐憫回到他的百姓那裡;因為他雖長久爭辯,卻不永遠爭辯。在士師時期,他們常在壓迫的審判下嘆息;當神為他們興起拯救者後,這審判過了一段時候總會結束;這裡饑荒的審判也是如此:神終於恩慈地眷顧他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豐足是神的恩賜;並且正是他的眷顧,藉著糧食這生命的支柱,維持我們的生命。雖然這憐憫在饑荒之後臨到時更為顯著,然而如果我們一直享有它,從未知道饑荒是什麼意思,也不可因此看它為較不寶貴。#

2.拿俄米於是按著對本族的本分返回。她常常詢問他們的境況,收成如何,市價如何,而消息仍然令人沮喪;但如先知的僕人,看了七次仍不見下雨的跡象,最後看見一朵不過人手那樣大的雲,不久就遮滿天空;照樣,拿俄米最後得了伯利恆豐足的好消息,於是她除了再回那裡去,不能想到別的。她在摩押地新建立的親屬關係,不能使她忘記自己與以色列地的關係。注意,雖然我們在壞地方有存在那裡的理由,但當理由停止時,我們絕不可繼續留在那裡。被迫離開神的典章,並被迫與惡人在一起,是極大的苦難;但當強迫停止,若仍出於選擇繼續在那種處境中,就成為大罪。看來,她在兩個兒子死後就立刻開始想要回去,#

(1.)因為她把這苦難看作是臨到她家的審判,為他們逗留在摩押地;她聽出這是杖的聲音,也是設定這杖者的聲音,就順服而回去。若她在丈夫死後就回去,或許還可以救兩個兒子的性命;但神施行審判時必得勝;若一個苦難不能使我們醒悟,看見並感覺到罪和本分,另一個苦難就會來。當死亡臨到一個家庭時,應當善用它來改革家中不正之處:當親人從我們身邊被取去時,我們就被促使查問,在某件事上,我們是否偏離了本分之路,好叫我們可以歸回。神擊殺兒子時,使我們的罪被記起(列王紀上 17:18)。並且,若他這樣用荊棘堵住我們的道路,就是要迫使我們說,我們要去歸回我們的前夫;正如拿俄米在這裡歸回她的本國一樣(何西阿書 2:7)#

(2.)因為摩押地如今對她成了憂鬱之地。她在那裡呼吸的空氣,是她丈夫和兒子曾斷氣的空氣;她所走的土地,是他們被埋葬、離開她視線卻不離開她思念的土地;她在其中幾乎沒有喜樂,因此現在她要再往迦南去。神也這樣從我們身邊拿走那些我們在此寄居之地過分倚靠、過分自我安慰的舒適,使我們更多思想另一個世界的家,並借信心和盼望催促我們朝那裡前行。地被變苦給我們,為使天更可愛。#

II.她的兒媳們,尤其其中一位,對她所懷的良好情感,以及她對她們良好情感的慷慨回應。#

1.她們二人都如此仁慈,在她回猶大地的路上,至少陪她走了一段。她的兩個兒媳並沒有試圖勸她繼續留在摩押地;但若她決意回家,她們就在分別時儘可能向她表示禮貌和敬意;這就是其中一例:她們願意送她上路,至少送到本國的邊界,並盡她們所行的路程幫她搬運行李,因為經文並未顯明她有任何僕人服侍她(第7節)由此我們看見,拿俄米作為一個以色列人,曾非常仁慈而體貼地待她們,贏得了她們的愛;在這事上,她給所有婆婆作了榜樣;也看見俄珥巴和路得對她的仁慈有正當的感受,因為她們願意這樣回報到這個程度。這表明她們曾同心合意地同住,雖然使她們之間產生關係的人已經死了。雖然她們仍然對摩押的神有情感(第15節),而拿俄米仍忠於以色列的神,但這並不妨礙任何一方有愛和仁慈,並履行這種關係所要求的一切善務。婆婆和兒媳太常彼此不和(馬太福音 10:35),因此若她們能在愛中生活,就越發可稱許;凡處在這種關係中的人,都當以得到這樣的稱讚為目標。#

2.當她們與她走了一小段路後,拿俄米懷著極深的情感,催促她們回去(第8、9節)各人回母親家去吧。當她們因一個悲傷的護理被逐出丈夫的家時,她們仍有父母在世,仍有家可歸,可以在那裡受歡迎且安穩,而不是被趕到茫茫世上,這對她們就是一種憐憫。拿俄米暗示,她們自己的母親會比婆婆更合她們心意,尤其是她們自己的母親有家,而她的婆婆卻不能確定自己有一個可稱為自己的枕頭之處。她打發她們離去,#

(1.)帶著稱許。這是欠那些在任何關係中行為端正之人的債,他們應當因此得稱讚: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就是說,“你們對已離世的丈夫是好妻子,對我是好女兒,在兩種關係中都沒有虧缺本分。”注意,當我們和親屬因死亡或其他緣故分別時,如果我們既有他們的見證,也有自己良心的見證,證明我們同在時曾謹慎竭力盡這種關係中的本分,這是極其令人安慰的。這會幫助緩和分別的苦澀;並且,當我們同在時,應當努力這樣行事,使我們分別時,不致因自己在這種關係中的失誤而有懊悔反省的緣由。#

(2.)帶著禱告。朋友分別時,以禱告分別,是非常合宜的。她帶著自己的祝福送她們回家;婆婆的祝福不可輕看。在這祝福中,她兩次提到耶和華這名,就是以色列的神,獨一的真神,為要引導她的女兒們仰望他,承認他是一切良善唯一的源頭。她向他普遍地祈求,願他報答她們向她和她家所顯的仁慈。那些善待親屬的人,神也會善待他們,這是可以憑信心期待並祈求的。澆灌人的,自己也必得澆灌。並且特別祈求她們再嫁時可以幸福:願耶和華使你們各人在丈夫家裡得安息。注意,#

[1.]按照使徒的指示(提摩太前書 5:14),年輕婦人,他在那裡說的是年輕寡婦,應當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這是十分合宜的。那些已證明自己是好妻子的人,若不再蒙福得著好丈夫,尤其像這些沒有兒女的寡婦,是令人惋惜的。#

[2.]婚姻狀態是一種安息,是此世所能給的安息;在丈夫家裡的安息,比在母親或婆婆家裡所能期望的更多。#

[3.]這安息是神的恩賜。如果在我們外在處境中找到任何滿足和滿意,就必須在其中承認神。有些人負不相配的軛,即使在丈夫家中也幾乎找不到安息。他們的苦難,應當使那些在這種關係中得安慰的人更加感恩。然而,願神作靈魂的安息,也不要以為在天這一邊有完全的安息。#

(3.)她懷著極深的情感打發她們:她親吻她們,願自己有更好的東西可以給她們,但金銀她都沒有。然而,這分別之吻要作為真實友誼的印記;即使她再也見不到她們,只要她活著,就會保留這令人愉悅的記憶。若親屬必須分別,就讓他們這樣在愛中分別,使他們即便在這個世界不再相見,也可在永愛之世界相會。#

3.這兩個年輕寡婦無法想到要離開她們良善的婆婆,那敬虔以色列人的美好言行如此贏得了她們。她們不僅因不願分別而放聲哭泣,還表明決心要依附她(第10節)“我們必與你一同回到你的民那裡,與你同受一分。”這是對婆婆情感的罕見例證,也證明她們為了她的緣故,已經對以色列民有了好評價。連後來歸回她的神那裡的俄珥巴,此時也似乎決意與拿俄米一同前行。分別的悲傷禮儀,以及當時所流的眼淚,從她口中引出這番宣告,但並沒有持守住。沒有堅定判斷的強烈情感,通常產生軟弱的決心。#

4.拿俄米著手勸阻她們與她同行(第11–13節)#

(1.)拿俄米強調自己受苦的處境。若她在迦南還有兒子,或有任何近親,是她可以期望來娶這些寡婦、為已死的人興起後嗣、並贖回家族抵押產業的,那就可能給她們一些鼓勵,盼望在伯利恆得到安穩的定居。但她沒有兒子,也想不到有什麼近親可能盡親屬的本分;因此她論證說,她不可能再有兒子給她們作丈夫,因為她年紀太老,不能再有丈夫;按她的年紀,適合她思想死亡和離世,而不是結婚並重新開始世上的生活。或者,即便她有丈夫,她也不能期望有孩子;即便她有兒子,也不能認為這些年輕寡婦會守著不嫁,直到她將來要生的兒子長大到可婚配。然而這還不是全部:她不但不能設想自己能像她們一樣嫁給她們合適的人,也不知道如何按她們的身份供養她們。她所降到的貧窮處境中最大的痛苦,就是她沒有能力照自己所願為她們行事:耶和華的手伸出來攻擊我,我為你們的緣故比為我自己的緣故更加憂傷。請觀察,#

[1.]她判斷自己是這苦難所主要針對的人,神的爭辯主要是與她相爭:“耶和華的手伸出來攻擊我。我是罪人;神與我有爭訟;他是在與我相爭;我把這事歸到自己身上。”當我們在苦難之下時,這很適合我們;雖然許多人同受這患難,我們仍必須聽杖的聲音,彷彿它只是在指責我們、對我們說話,不把它的責備投放到別人家裡,而是把它歸到自己身上。#

[2.]她最哀嘆從這事臨到她們的困苦。她是罪人,但她們是受苦者: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憂傷。一個有恩典、慷慨的心靈,能更好承受自己的重擔,卻不能忍受看見它成為別人的痛苦,或別人以任何方式因此被牽入患難。拿俄米自己缺乏,比看見她的女兒們缺乏更容易忍受。“所以,我的女兒們,回去吧;因為,唉!我沒有能力向你們施任何恩惠。”但是,#

(2.)拿俄米這樣使她的女兒們灰心,不與她同行,做得好嗎?若把她們帶去,她本可以救她們脫離摩押的偶像崇拜,並把她們帶到以色列之神的信仰和敬拜中。毫無疑問,拿俄米願意這樣做。但,#

[1.]若她們真與她同去,她不願她們是為她的緣故而來。那些僅僅為討好親屬、取悅朋友,或為作伴而承認宗教信仰的人,將是價值很小、持續很短的歸信者。#

[2.]若她們真與她同去,她願她們作出深思熟慮的選擇,並且先坐下計算代價,正如那些可能承認宗教信仰的人所當做的。被告知最壞的情形,對我們是好的。我們的救主也這樣對待那在熱心中說出大膽話的人:夫子,無論你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來,來,”基督說,“你能像我這樣生活嗎?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要知道這一點,然後再考慮你心中是否能願意與他同受一分,”(馬太福音 8:19、20)。拿俄米就是這樣對待她的兒媳們。借嚴肅思考而成熟為決心的思想,很可能常存於心中的想像裡;而很快成熟的東西,也很快腐爛。#

5.俄珥巴很容易被說服,順從自己敗壞的傾向,回到自己的國家、親族和父家,儘管此時她正有機會從其中蒙受有效的呼召。她們二人又放聲而哭(第14節),因拿俄米所說的溫柔話語深受感動。但這對她們產生了不同的效果:對俄珥巴來說,這是從死到死的香氣;拿俄米說明她們若前往迦南必須預料的不便,把她送回摩押地,併成為她背道的藉口;但相反,這堅固了路得的決心,也堅固了她對拿俄米的美好情感;拿俄米的智慧和良善從未像在這次場合這樣吸引她;因此對她來說,這是從生命到生命的香氣。#

(1.)俄珥巴親吻她的婆婆,就是親切地向她告別,永遠辭別她,並沒有以後跟隨她的意圖,正如那人說等他埋葬父親或辭別家裡人之後就要跟從基督。俄珥巴的親吻表明她對拿俄米有情感,也不願與她分別;然而她愛她還沒有到足以為她的緣故離開自己國家的地步。照樣,許多人珍視並愛慕基督,卻因不能從心裡為他捨棄別的事物,就未能借他得救。他們愛他,卻又離開他,因為他們愛他不夠,反而更愛別的事物。那離開基督的少年人,也是憂憂愁愁地走了(馬太福音 19:22)。但,#

(2.)路得卻緊緊依附她。她從家中出來時,是否已經決意與她一同前行,不能看出;或許她先前已經因真誠愛慕以色列的神和他的律法而決定要做什麼;藉著拿俄米良好的教導,她對此已有一些認識。#

6.拿俄米勸路得回去,並以她嫂子的榜樣作為進一步的誘因(第15節)你嫂子已經回她本族那裡去了,因此自然也回她的神那裡去了;因為無論她與婆婆同住時可能怎樣行,當她去住在敬拜基抹的人中間時,要對以色列的神表示任何敬意,幾乎是不可能的。那些離棄聖徒相通、歸回摩押民那裡的人,必定會斷絕與神的相通,並擁抱摩押的偶像。如今,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就是說:“如果你終究要回去,現在就回去吧。這是對你堅定性的最大考驗;經受住這個考驗,你就永遠是我的了。”像俄珥巴反叛這樣的絆倒之事必然會來,好叫那些完全且真誠的人顯明出來,正如路得在這場合顯明出來一樣。#

7.路得以最莊嚴的表白結束了爭論,表明她不可動搖的決心,永不離棄拿俄米,也不再回到自己的國家和舊日親屬那裡去(第16、17節)#

(1.)再沒有比這話更美、更勇敢的了。如今她姐姐已經走了,她似乎有了另一種心志、另一種言語;這是神的恩典傾向人的靈魂,使其堅決選擇那更美之分的一個例證。你這樣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她婆婆的勸阻反使她更加堅決;正如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事奉主,他們便更加激烈地說,不然,我們定要事奉。#

[1.]她懇求婆婆不要再反對她同行:“不要勸我離開你,轉去不跟隨你;因為你如今一切的勸說,都不能動搖你從前的教訓在我裡面所成就的那個決心,所以不要讓我再聽這些話了。”注意,對那些定意歸向神和宗教的人來說,受試探、受勸誘去改變決心,是極大的煩擾和不安。那些不願想這事的人,也不願聽這事。不要勸我。旁註作:不要敵擋我。注意,凡攔阻我們走向天上迦南之路的人,我們都當看作是敵擋我們的,實在是我們的仇敵。他們可能是我們的親屬;但若他們勸阻我們、使我們在事奉神和宗教之工上灰心,他們就不能作我們的朋友。#

[2.]她在決心依附婆婆、永不離棄她這事上說得十分具體;她說的是一個定意歸向神和天堂之人的話。她如此愛慕的,並不是婆婆的美貌、財富或歡愉(這一切都已經枯萎消逝),而是她的智慧、德行和恩典;這些即使在她如今貧寒憂傷的景況中,仍與她同在,所以她決意依附她。第一,她要與她同行: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雖是去一個我從未見過、且我從小受教以為卑下可厭的國家;雖遠離自己的本國,然而與你同在,條條道路都必可喜。第二,她要與她同住:“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雖是在茅舍裡,是的,即使那住處不過像雅各以石頭為枕時一樣。你在哪裡立杖,我也在那裡立我的,無論在何處。”第三,她要把利益與她交織在一起:你的民就是我的民。她從拿俄米的品格斷定,那大國必是有智慧、有聰明的民。她憑她這位良善的婆婆來判斷他們眾人;拿俄米無論到哪裡,都是她本國的光彩(凡自稱與那更美之國,就是天上之國,有關係的人,都應當努力如此),因此她若能算為他們中間的一員,就以為自己有福。“你的民必成為我所交往、所效法、所關切的民。”第四,她要在宗教上與她聯合。這樣,她定意屬於她,usque ad aras:直到祭壇:“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我要向摩押諸神告別;它們都是虛空和謊言。我要敬拜以色列的神,就是獨一永活真實的神;單單信靠他,事奉他,並在凡事上受他管治;”這就是以主為我們的神。第五,她樂意死在同一張床上: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她認定她們二人都必死,並且按常理說,拿俄米年長,會先死;她也決意,若是可以,就一直住在同一屋中,直到自己的日子也滿足;這也暗示她渴望在死中分享拿俄米的福樂;她願死在同一處,表明她願照同樣的方式死去。“願我死義人拿俄米所死的死,願我的結局像她一樣。”第六,她願葬在同一墳墓裡,將自己的骨頭安放在她旁邊:我也在那裡葬埋;她甚至不願自己的屍身被帶回摩押地,好像還對那裡存有什麼餘情;而是拿俄米與她既已心靈相連,她也願她們的塵土相混,盼望一同復活,並在另一個世界永遠同在。#

[3.]她用莊嚴的誓言支持她依附拿俄米的決心:願主重重地降罰與我(這是古時咒詛起誓的形式),若不是死使你我相離。起誓為證實,便止息了這場爭論,也會在她身上留下持久的約束,使她永不離棄她如今所選擇的那條美善道路。第一,這暗含死亡會使她們暫時分離。她可以應許死在並葬在同一處,卻不能應許在同一時間;也許她會先死,而這就會使她們分離。注意,死亡會分開那些除此之外別無他物能分開的人。臨終之時就是離別之時,我們應當這樣思想,併為此預備。第二,她決意除此之外無物能使她們分離;不是她本家本族的任何恩情,不是她在他們中間有望升遷的任何指望,也不是以色列人的任何不善待,或在他們中間貧窮蒙羞的懼怕。“不,我永不離開你。”現在,#

(2.)這是一個堅決歸向神和宗教之人的範式。我們也必須這樣拿定主意。#

[1.]我們必須以主為我們的神。“這神永永遠遠為我的神;我已經承認他為我的。”#

[2.]當我們以神為我們的神時,我們必須在一切景況中以他的民為我們的民;即使他們是貧窮、被藐視的民,然而若他們是他的民,就必須是我們的民。#

[3.]我們既將自己的分投在他們中間,就必須願意與他們同得一分,像他們怎樣遭遇,我們也怎樣遭遇。我們必須服在同一軛下,並忠心地在其中牽引;背起同一個十字架,並歡然擔負;神要我們去哪裡,我們就去哪裡,即使是進入流放之地;他要我們在哪裡住宿,我們就在哪裡住宿,即使是在監牢裡;他要我們在哪裡死,我們就在哪裡死;並把我們的骨頭安放在正直人的墳墓裡,他們進入平安,在自己的床上安歇,雖然那些不過是平民的墳墓。#

[4.]我們必須決意繼續並堅忍,在這事上,我們對基督的依附必須比路得對拿俄米的依附更緊密。她決意除了死亡,沒有什麼能使她們分離;但我們必須決意,死亡本身也不能使我們與對基督的本分分離;這樣,我們便可以確信,死亡本身也不能使我們與在基督裡的福樂分離。#

[5.]我們必須用約束捆綁自己的靈魂,永不破壞這些敬虔的決心,並向主起誓,必依附他。綁得牢,尋得牢。真誠行事的人並不因保證而驚懼。#

8.拿俄米因此沉默了(第18節)她見路得定意要與她同行(這正是她先前所說一切話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使她在與她同行上心意堅定),既見自己已達到目的,就十分滿足,不再對她說話。她所能求的,沒有超過路得剛才所作的莊嚴表白。看決心的力量,它怎樣使試探沉默。那些沒有定見、沒有堅定心意而行在宗教道路上的人,是在試探那試探者,站得像一扇半開的門,引盜賊進來;但決心關上並閂上門,抵擋魔鬼,迫使他逃跑。#

迦勒底意譯本這樣敘述拿俄米與路得之間的辯論:路得說,不要勸我離開你,因為我要作歸信者。拿俄米說,我們受命遵守安息日和佳節,在這些日子裡不可行走超過2000肘:就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好吧,路得說,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拿俄米說,我們受命不可與外邦人同宿過夜。好吧,路得說,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拿俄米說,我們受命遵守613條誡命。好吧,路得說,你的民遵守什麼,我也遵守什麼,因為他們必作我的民。拿俄米說,我們被禁止敬拜任何異神。好吧,路得說,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拿俄米說,我們對作惡者有四種死刑:石擊、火焚、絞殺和用刀殺。好吧,路得說,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拿俄米說,我們有墳墓之家。路得說,我也必在那裡葬埋。

拿俄米在伯利恆受接待(主前1312年)

路得記 1:19–22和合本(神版)
19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20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拿俄米和路得經過許多疲憊的腳步(我們可以設想,旅途的勞累因拿俄米給她這位歸信者的美好教導,以及她們彼此之間的美好談論,而多少得到緩解),終於到了伯利恆。她們來得很合時宜,正是大麥收割開始的時候;這是他們最早的收割,小麥的收割隨後而來。現在,拿俄米自己的眼睛可以使她信服她在摩押地所聽見的是真的,就是主眷顧他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路得也可以看見這美地在最好的景況中;並且她們現在有機會為冬天預備。我們的時代在神手中,無論事件本身,還是事件發生的時間,都是如此。此處注意到,

I.鄰舍們在這場合中的紛擾不安(第19節)全城的人就因她們驚動。她從前的熟人聚集在她周圍,詢問她的狀況,並歡迎她重回伯利恆。或者,也許他們因她而驚動,是怕她成為城鎮的負擔,因為她看起來如此貧乏。由此可見,她從前曾體面地生活,否則不會有這麼多人注意她。若那些曾處在尊貴興盛景況中的人破敗了,或落入貧窮、羞辱,他們的跌落就更為顯著。她們說,這是拿俄米嗎?城中的婦女這樣說,因為原文用的是陰性。那些從前與她親密的人,看見她處在這樣的景況中,都感到驚訝;她因所受的患難被摧殘改變得如此厲害,以致她們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能認為這就是她們從前所見的同一個人,那時她是何等清新、俊美、歡快:這是拿俄米嗎?玫瑰枯萎時與盛開時相比,是如此不同。拿俄米如今顯得何等貧寒,與她興盛時相比相差何等懸殊!若有人輕蔑地問這問題,用她的苦難責備她(“這就是那個不能滿足於像鄰舍一樣過日子,非要流浪到異鄉去的人嗎?看看她從中得到了什麼!”),他們的心性就十分卑鄙汙濁。沒有什麼比在跌倒者身上誇勝更野蠻。但我們可以設想,大多數人是出於憐憫和同情而問:“這就是那個從前生活如此豐裕、持家如此良好、對窮人如此慈善的人嗎?金子何竟失光!”那些見過第一座聖殿壯麗的人,見到第二座聖殿的卑微時就哭了;這裡這些人也是如此。注意,患難會在短時間內造成巨大而驚人的改變。當我們看見疾病和年老怎樣改變人,改變他們的容貌和性情時,我們可以想到伯利恆人所說的話:“這是拿俄米嗎?人不會以為這是同一個人。”願神藉著他的恩典,使我們適合這一切改變,尤其是那極大的改變!#

II.拿俄米心靈的平靜。若有人用她的貧窮責備她,她並沒有向他們動怒,像一個又窮又驕傲的人本會做的那樣;而是以極大的敬虔忍耐,承受這事以及她患難所帶來的一切其他憂傷結果(第20、21節):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等等。“拿俄米意為甘甜或可愛;但我一切可喜悅的事都荒廢了;叫我瑪拉,就是苦或苦味,因為我如今是心靈憂傷的婦人。”她這樣使自己的心思適應自己的境況;當我們的境況不是凡事都合我們心意時,我們都應當如此。請觀察,#

1.她景況的改變,以及她怎樣描述這改變;她帶著敬虔之心顧念神聖的護理,並沒有任何激烈的怨言或抱怨。#

(1.)這是一個十分悲傷憂鬱的改變。她滿滿地出去;當丈夫和兩個兒子與她同在時,她這樣看自己。我們在這世上安慰的許多豐盛,來自可喜悅的親屬關係。但她如今空空地回家,成了寡婦,又沒有兒女,並且很可能已經賣掉了她的財物;在她帶走的一切物件中,帶回來的不過是身上所穿的衣服。我們稱為受造之物中的豐盛,是何等不可靠(撒母耳記上 2:5)。即使在那足夠的豐盛中,我們也可能陷入窘迫。但有一種豐盛,屬靈而神聖的豐盛,是我們永不能被倒空的;那是美好的分,凡得著的人都不會被奪去。#

(2.)她承認這患難中有神的手,就是他大能的手。“是主使我空空地回家;是全能者使我受苦。”注意,在患難之下,沒有什麼比思想其中有神的手,更能使蒙恩的靈魂滿足。是主(撒母耳記上 3:18;約伯記 1:21)。尤其要思想,那使我們受苦的是Shaddai,全能者;與他相爭是愚昧,順服他則是我們的本分和益處。神正是用這名與他的百姓立約:我是全能的神,全豐全足的神(創世記 17:1)。他使人受苦,乃是作為立約的神而行;他的全豐全足可以在我們一切患難中作我們的扶持和供應。那使我們從受造之物倒空的,知道怎樣用他自己充滿我們。#

(3.)她非常有感觸地說到患難在她身上造成的印象:他使我受了大苦。患難之杯是苦杯;甚至那後來結出平安的義果之事,在當下卻不是喜樂,乃是愁苦(希伯來書 12:11)。約伯抱怨說,你寫下苦事攻擊我(約伯記 13:26)#

(4.)她承認這患難來自神,是一種爭訟:主已經見證攻擊我。注意,神管教我們時,就是見證攻擊我們,與我們爭辯(約伯記 10:17),表明他不喜悅我們。每根杖都有聲音,就是見證人的聲音。#

2.她的心靈對這改變的順從:“不要叫我拿俄米,因為我無論對自己還是對朋友,都不再甘甜可喜;要叫我瑪拉,這名字更合我如今的景況。”許多人雖已被降卑、陷入貧窮,卻仍愛被稱為從前所享有的那些空洞尊名和榮銜。拿俄米並非如此。她的謙卑在低落的境況中並不看重榮耀的名字。若神苦待她,她就使自己適應這安排,並願意被稱為瑪拉,就是苦。注意,在使人謙卑的護理之下,我們的心被降卑,是極其合宜的。我們的境況被降下時,我們的靈也應當隨之降下。我們這樣與患難相稱時,患難就為我們成聖;因為使我們得益處的,不是患難本身,而是被正確承受的患難。Perdidisti tot mala, si nondum misera esse didicisti:若你還沒有學會怎樣受苦,那麼這麼多災禍都在你身上白費了。Sen. ad Helv. 患難生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