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彼得前書 2

關於聖潔的一般勸勉繼續提出,並以若干理由加以敦促;這些理由取自基督徒所建造的根基:耶穌基督,以及他們在他裡面所得的屬靈福分和特權。又推薦那取得聖潔的方法,即神的道,並定罪一切相反的品性(第1–12節)。隨後特別指示臣民當如何順服官長,僕人當如何順服主人;要效法基督,在行善中忍耐受苦(第13節至末了)。

反對惡毒和假冒。(主後66年)

彼得前書 2:1–3和合本(神版)
1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3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這位聖潔的使徒一直推薦彼此相愛的心,又陳明神之道的卓越,稱之為不能壞的種子,並說它是永活長存的。他接續論述,很恰當地提出這必要的勸告:“所以,要除去一切惡毒”等等。這些罪既毀壞愛心,又攔阻聖道的功效,因而妨礙我們的重生。

I.他的勸告是,要脫去或除掉惡事,如同人脫去一件陳舊腐爛的衣服:“當憤然棄絕它,再不可穿上。”#

1.當脫去或丟棄的罪有:#

(1.)惡毒;這詞可較廣泛地指各樣邪惡(雅各書 1:21;哥林多前書 5:8)。但在較狹義上,惡毒乃是存留在愚人胸中的怒氣,是固定而熾盛的怒氣;它被保留著,直到激動人圖謀害人、實際害人,或因別人遭禍而歡喜。#

(2.)詭詐,即言語上的欺騙。因此它包括諂媚、虛謊和迷惑;迷惑乃是狡猾地利用別人的無知或軟弱,使他受損。#

(3.)假冒。此字為複數,包括各樣的假冒。在宗教事上,假冒是偽裝的敬虔;在日常交往中,假冒是偽裝的友誼。這為那些說自己並不相信的盛大恭維、作出從不打算履行的應許,或心懷惡意卻假裝友好之人所常行。#

(4.)一切嫉妒;凡可稱為嫉妒的事,即因他人的美好和福樂、才幹、興盛、名聲或成功的勞作而憂愁。#

(5.)毀謗的話,即詆譭、說人壞話或中傷人;這也譯作背後說人(哥林多後書 12:20;羅馬書 1:30)。#

2.由此當學習:#

(1.)最好的基督徒也需要警戒和勸戒,防備最壞的罪,如惡毒、假冒、嫉妒。他們只是在一部分上成聖,仍易受試探。#

(2.)我們向神所作最好的事奉,若不在對人的本分上存著良心,便不能蒙他喜悅,也不能使我們得益。這裡所說的罪,是觸犯第二塊法版的罪;必須除去這些罪,否則我們不能照所當行的領受神的道。#

(3.)既說“一切惡毒,一切詭詐”,便當知道:若有一項罪未曾除去,就會妨礙我們屬靈的益處和永遠的福樂。#

(4.)惡毒、嫉妒、仇恨、假冒和毀謗,通常是相伴而行的。毀謗表明心中存有惡毒和詭詐;它們全都合力攔阻我們從神的道得益。#

II.使徒如同智慧的醫生,既開方除去有害的體液,便接著指示有益而正常的食物,叫他們因此長大。他所勸勉的本分,是對於神的道有強烈且恆常的渴慕;這裡這道稱為“理性的奶”。只是這詞組不合英語習慣,所以我們的譯者譯為“道的奶”;當明白這是適合靈魂或理性受造物的食物,藉此得滋養和堅固的是心思,不是身體。這道的奶必須純淨,不可摻雜人的混合物;人常常敗壞神的道(哥林多後書 2:17)。他們當如何渴慕這純淨的道奶,乃這樣說明:如同才生的嬰孩。他使他們想起自己的重生。新生命需要相宜的食物。他們既新生,就當渴慕道的奶。嬰孩渴慕普通的奶,對此的慾望熱切而頻繁,出於難耐的飢餓感,並伴隨嬰孩所能作的一切努力。基督徒對神的道也當有這樣的渴慕;目的乃是叫他們因此漸長,叫我們在恩典和我們主、救主的知識上長進(彼得後書 3:18)。當學習:#

1.對神之道強烈的渴慕和愛慕,是人重生的確據。若這種渴慕如同嬰孩對奶的渴慕,就證明那人是新生的。這是最低的證據,卻仍是確實的。#

2.在智慧和恩典上生長進步,是每個基督徒的宗旨和願望;一切屬靈的途徑都是為著建立和長進。正確使用神的道,不會使人仍停留在它所遇見他的光景,反會使他進步,變得更好。#

III.他又從他們自己的經歷提出論據:“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第3節)“若”也可作“既然”“因為”。使徒不是表示懷疑,乃是肯定這些好基督徒已經嘗過神的恩惠,並據此與他們論證。“你們應當除去這些卑劣的罪(第1節);你們應當渴慕神的道;你們應當因此長進,因為你們不能否認,自己已經嘗過主恩的滋味。”下一節使我們確信,這裡所說的主就是主耶穌基督。由此當學習:#

1.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他的子民極其恩慈。他本身無限美善;他對可憐的罪人極為仁慈、白白施恩、滿有憐憫;他憐恤善待不配的人;他裡面有豐滿的恩典。#

2.救贖主的恩慈,最好藉親身嚐到它而發現。對象必須直接臨到味覺器官;我們不能從遠處嘗味,雖可從遠處看、聽、聞。親身嚐到基督的恩慈,假定我們藉信心與他聯合;於是我們在他一切的護理中、一切屬靈的關切中、一切懼怕和試探中,並在每日的聖道和敬拜中,都可以嚐到他的美善。#

3.神最好的僕人在今生也不過嚐到基督恩典的一點滋味。嘗味只是一點,並非暢飲,也不能使人滿足;今生神的安慰也是如此。#

4.神的道是他向人顯明並傳達恩典的大工具。那些吃這純淨道奶的人,最能嚐到並經歷他的恩典。我們與他的道相交時,應當常常努力更多明白、更多經歷他的恩典。#

活石;防備情慾。(主後66年)

彼得前書 2:4–12和合本(神版)
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 神所揀選、所寶貴的。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 神所悅納的靈祭。6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7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 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 神。

I.使徒在這裡把耶穌基督描述為一塊活石;這種描述對於任性的才智之士或不信的人,或許顯得粗糙嚴厲;但對於那些將許多宗教看重寄託在壯麗聖殿上,又明白先知體裁;其稱彌賽亞為石頭(以賽亞書 8:14;28:16);的猶太人,卻會顯得十分優美而恰當。#

1.在這種對於耶穌基督的比喻性描述中,他被稱為石頭,表明他不可勝的能力和永存的長久,也教導他的僕人知道他是他們的保護和保障,是他們所建造於其上的根基,並是他們一切仇敵的絆腳磐石。他是活石,在自己有永生,並作他一切子民生命的君。他在神和人中所得的名望與尊榮大不相同。他被人所棄,即被本國猶太人及大多數人類所定罪、拒絕;卻為神所揀選,被分別並預定為教會的根基(如第1章第20節),又為寶貴,即在自己裡面、在神的看法中,並在一切信他之人的判斷中,是至為尊貴、卓越、配得的人。我們必須來到這樣所描述的這位面前:“來到他面前”,不是藉地理上的移動,因為自他升高之後那是不可能的;乃是藉信心,起初我們藉此與他聯合,後來又藉此親近他。當學習:#

(1.)耶穌基督實在是一切盼望和福樂的根基石。他傳達真認識神的知識(馬太福音 11:27);我們藉著他得以到父面前(約翰福音 14:6),又藉著他得享一切屬靈的福氣(以弗所書 1:3)#

(2.)一般人棄絕並拒絕耶穌基督;他們輕視他、不喜悅他、反對他、拒不接受他,正如聖經和經歷所表明的(以賽亞書 53:3)#

(3.)然而,基督縱然被忘恩的世人所棄,卻是神所揀選、在神看為寶貴的。他被揀選並立定為宇宙的主、教會的頭、他子民的救主、世界的審判者。他的本性卓越、職分尊貴、事奉榮耀,故為寶貴。#

(4.)那些盼望從這位恩慈救贖主得憐憫的人,必須來到他面前;這是我們的行為,雖是藉神的恩典而作;是靈魂的行為,不是身體的行為;是真實的努力,不是徒然的願望。#

2.使徒既描述基督為根基,便繼續說到上層建築,即建造在他上面的材料:“你們也像活石,被建造起來”(第6節)。使徒正在向這些分散的猶太人推薦基督教會及其制度。他們自然會反對說,基督教會沒有如此榮耀的聖殿,也沒有如此眾多的祭司;它的制度卑微,其禮拜和祭物沒有猶太制度所有的華美宏大。使徒回答說,基督教會是遠比猶太聖殿高貴的建築;它是活的聖殿,不由死的材料,乃由活的部分組成。作根基的基督是活石;基督徒是活石,這些構成屬靈的房屋,他們又是聖潔的祭司。雖然他們沒有牲畜流血的祭物可獻,卻有更好、更蒙悅納的祭物,也有獻供物的祭壇;因為他們藉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當學習:#

(1.)一切真誠的基督徒裡面,都有從他們的頭基督傳給他們的屬靈生命原則;所以他稱為活石,他們也稱為有生命的石頭;他們不是死在過犯罪惡中,乃因重生和聖靈的工作向神活著。#

(2.)神的教會是屬靈的房屋。根基是基督(以弗所書 2:22)。它因其堅固、美麗、部分多樣和整體有用而為房屋;其根基是屬靈的,即基督耶穌;其材料是屬靈的,即屬靈的人;其陳設是聖靈的恩賜;其聯結在於神的靈和同一的信心使之合在一起;其用途乃是屬靈的工作,即獻上靈祭。這房屋日日被建造,各部分都有進步,整個房屋每一世代都因添入新的個別肢體而得供應。#

(3.)一切好基督徒都是聖潔的祭司。使徒在這裡說的是一般基督徒,並告訴他們,他們是聖潔的祭司;他們全是蒙揀選的人,歸神為聖,服事別人,富有屬天的恩賜和恩典,並且善於使用。#

(4.)這聖潔的祭司必須且必會向神獻上靈祭。基督徒要獻的靈祭,是他們的身體、靈魂、情感、禱告、讚美、施捨和別樣的本分。#

(5.)最優秀之人最屬靈的祭,也不能蒙神悅納,除非藉著耶穌基督;他是唯一偉大的大祭司,我們和我們的事奉都唯獨藉他才能蒙悅納。因此,要把你們一切的供物帶到他面前,並藉他獻給神。#

II.他從以賽亞書 28:16 證實他關於基督是活石等所斷言的話。要留意使徒引用聖經的方式:不是按書、章、節引用,因為那些劃分當時尚未作成,所以除了有一次指明一首特別的詩篇(使徒行傳 13:33)之外,只說引自摩西、大衛或眾先知。在引文中,他們寧可持守經文的意思,而不拘泥於字句;從這裡所引先知的話便可看出。他並未逐字引用聖經,無論希伯來文或七十士譯本皆非如此,卻作了公正真實的引用。聖經的真實意思可以用不同於聖經原文的話正確而充分地表達。“經上有這話”。這個動詞是主動的,但我們的譯者將它譯為被動,以避免給它尋找主格的困難;這難題在他們以前已使許多解經者困惑。引文的內容是:“看哪,我把……安放在錫安。”當學習:#

1.在宗教的重大事情上,我們必須全然依靠聖經的證據;基督和他的使徒都訴諸摩西、大衛和古先知。神的道是神所賜給我們唯一的準則,是完全且充足的準則。#

2.神在聖經中賜給我們關於他兒子耶穌基督的記載,值得我們最嚴謹的注意:“看哪,我安放”等等。約翰也呼籲人作同樣的注意(約翰福音 1:29)。這些呼籲人注意基督的話,向我們顯明事情的卓越、其重要性,以及我們的愚鈍遲鈍。#

3.立基督耶穌為教會之頭,是神顯著的工作:“我安放在錫安。”立教皇作教會之頭乃是人的設計和傲慢的僭越;唯有基督是神教會的根基和元首。#

4.耶穌基督是神在他屬靈建築中所安放的主要房角石。房角石與建築不可分離地同在,托住它、聯結它、裝飾它;基督對於他的聖潔教會、屬靈房屋也是如此。#

5.耶穌基督作為房角石,只扶持和拯救那些真是他子民的人;唯有錫安和屬於錫安的人,不是巴比倫,也不是他的仇敵。#

6.對耶穌基督真實的信心,是防止人完全混亂的唯一途徑。有三件事使人陷入極大的混亂,信心防止這三件事:失望、罪和審判;信心對於每一件都有補救。#

III.他引出一個重要的推論(第7節)耶穌基督被稱為主要的房角石。因此使徒就好人推論說:“所以,對你們信的人,他是寶貴的,或說,他是尊榮。基督是基督徒的冠冕和尊榮;你們信的人非但不會以他為恥,反要以他為誇耀,並永遠以他為榮耀。”至於惡人,不順從的人會繼續棄絕並拒絕耶穌基督;但神定意他必在一切反對之下作房角的頭塊石頭。當學習:#

1.凡由聖經以正當且必然的結果推論出來的,都可同聖經明文所載的一樣確實地信賴。使徒從先知的見證作出推論。先知沒有明說這話,卻說了那必然導出這結論的話。我們的救主吩咐他們查考聖經,因為聖經為他作見證;然而他在那裡所指給他們的經文,沒有一處說拿撒勒人耶穌是彌賽亞。但那些經文確實說,那將由童女所生、在權杖離開猶大以前、在第二聖殿期間、並在但以理七十個七之後來到的,乃是彌賽亞;而耶穌基督正是如此。要歸集這個結論,必須使用理性、歷史、眼見和經歷,然而它仍是無誤的聖經結論。#

2.忠心傳道人的職分,是把一般真理應用於聽眾特別的情形和狀況。使徒從先知引一段話(第6節),分別應用於善人和惡人。這需要智慧、勇氣和忠誠,卻對聽眾很有益處。#

3.耶穌基督對一切忠信的人極其寶貴。他位格的威嚴和偉大、職分的尊貴、親近的關係、奇妙的作為、無量的愛:一切都使信徒以最高的估價和尊敬看待耶穌基督。#

4.不順從的人沒有真信心。所謂不順從的人,是指不肯受勸、不信和不悔改的人;這些人或有一些正確觀念,卻沒有堅實的信心。#

5.那些本當作基督教會建造者的人,常是基督在世上最惡劣的仇敵。舊約中假先知造成最大的損害;新約中基督所遭遇最大的反對和殘酷,來自文士、法利賽人、祭司長和那些自稱建造、照管教會的人。羅馬的教階制度至今仍是世上對耶穌基督及其利益最壞的仇敵。#

6.儘管假朋友虛偽和最惡仇敵反對,神仍必推進自己的工作,並在世上扶持耶穌基督的利益。#

IV.使徒又加上進一步的描述,仍保留石頭的比喻(第8節)這些話取自以賽亞書 8:13、14:“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他必作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由此顯明,耶穌基督就是萬軍之耶和華,因而是至高的神。要留意:#

1.建造者,即祭司長,棄絕了他,百姓也隨從他們的領袖;於是基督成了他們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在其上絆跌並傷害自己;作為報應,他又像大石或磐石落在他們身上,以毀滅懲罰他們。“凡掉在這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粉碎”(馬太福音 12:44)。當學習:#

(1.)一切不順從的人都因神的道而跌倒:“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因基督自己、他的教義和誡命的純潔而被觸犯;但猶太教法師尤其因他顯現的卑微,以及他提出他們在神面前稱義唯獨信靠他的主張而絆跌。他們不能被引導去藉信心尋求稱義,反倒彷彿藉律法的行為;因為他們在那絆腳石上跌倒了(羅馬書 9:32)#

(2.)同一位有福的耶穌,對一些人是救恩的創始者,對另一些人卻成為他們犯罪和滅亡的緣由。他被立定為以色列中許多人興起和跌倒的緣由。他不是他們罪的創始者,只是造成的機會;他們自己的不順從使他們因他絆跌並棄絕他,而他作為審判者以滅亡懲罰他們。那些拒絕他為救主的人,必在他這磐石上撞碎。#

(3.)神自己已經為一切不順從而在道上絆跌的人定了永遠的滅亡。凡堅決繼續不信並輕看福音的人,都被定為永遠滅亡;神從永遠就知道他們是誰。#

(4.)看見猶太人大體上棄絕基督,以及各世代許多人輕視他,不應使我們在對他的愛和本分上灰心;因為先知早已預言此事,這也堅固我們對於聖經和彌賽亞的信心。#

2.那些接受他的人享有極大的特權(第9節)猶太人極其珍視他們古時的特權,即作神唯一的子民,與他進入特別的約,並從世界其餘之人分別出來。他們說:“如今若我們順服福音的制度,便會失去這一切,與外邦人站在同一地位。”#

(1.)對這反對,使徒回答說:他們若不順服,便要滅亡(第7、8節);若順服,便不失去任何真實的益處,反仍可成為他們所願成為的: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等等。當學習:#

[1.]一切真基督徒都是被揀選的族類;他們全體構成一個家族,是與普通世界有別的一種人,有另一種心志、原則和實踐;若不是在基督裡被揀選成為這樣的人,並由他的靈使之成聖,他們絕不能成為這樣的人。#

[2.]基督一切真僕人都是有君尊的祭司。他們因與神和基督的關係、在神面前的權柄,以及勝過自己和一切屬靈仇敵的權柄而為尊貴;他們在自己心靈的長進和卓越,以及在盼望和期待上有君王的氣度;他們是有君尊的祭司,從罪和罪人中分別出來,歸神為聖,向神獻上屬靈的事奉和供物,藉耶穌基督蒙神悅納。#

[3.]一切基督徒,無論在哪裡,都組成一個聖潔的國度。他們是一個國度,歸在同一元首之下,有同樣的風俗習慣,受同一律法治理;他們又是聖潔的國度,因為歸神為聖、獻與神,並由他的聖靈更新成聖。#

[4.]作基督僕人的尊榮,在於他們是神的屬民。他們是他所獲得、揀選、眷顧和喜悅的子民。這四樣一切真基督徒的尊貴不是他們本有的;因為他們起初的光景是可怕的黑暗,但他們有效地蒙召,出離黑暗,進入奇妙的光明、喜樂、愉快和興盛的光景,目的是叫他們以言語和行為宣揚那召他們者的美德和讚美。#

(2.)為使這子民因福音所帶給他們的大憐憫和尊貴而知足、感恩,使徒勸他們比較從前和現在的光景。曾有時候,他們不是子民,也未蒙憐恤,反被鄭重地棄絕、離棄(耶利米書 3:8;何西阿書 1:6、9);如今卻再次蒙接納,作神的子民,並且蒙了憐恤。當學習:#

[1.]最好的子民也應常常回顧自己從前是什麼樣子。#

[2.]神的子民是世上最有價值的子民;其餘的人不是子民,沒有多大價值。#

[3.]被帶入神子民的數目中,是極大的憐憫,並且是可以得著的。#

V.他警戒他們要防備肉體的私慾(第11節)即使最優秀的人、被揀選的族類、神的子民,也需要勸勉,要禁戒最壞的罪;使徒在這裡極為熱切親切地警告他們。因知道這本分的困難和重要,他盡力運用自己對他們的影響:“親愛的弟兄啊,我勸你們。”本分是禁戒並壓制肉體私慾最初的傾向或發動。許多私慾出於本性的敗壞,並且在其運作上倚賴身體,滿足某種感官的慾望或肉體過度的傾向。這些基督徒應當避免它們,考慮到:#

1.他們在神和善人面前的關係:他們是親愛的。#

2.他們在世上的處境:他們是客旅,是寄居的,不應因屈從於所經過之地的邪惡和私慾而阻礙行程。#

3.這些罪所造成的禍害和危險:“它們與靈魂爭戰;所以你們的靈魂應當與它們爭戰。”當學習:#

(1.)罪對人所造成的大害乃是:它與靈魂爭戰;它毀壞靈魂的道德自由;它損傷靈魂的官能,使靈魂軟弱衰殘;它奪去靈魂的安慰和平安;它貶抑並毀壞靈魂的尊嚴,攔阻它現今的興盛,使它陷入永遠的痛苦。#

(2.)在各樣罪中,沒有比肉體的私慾更傷害靈魂的。肉體的慾望、淫蕩和放縱,最為神所憎惡,也最能毀壞人的靈魂。被交付給這些私慾,乃是嚴厲的審判。#

VI.他進一步勸他們以端正的品行裝飾自己的信仰告白。他們的品行,在生活的每一方面、每一件事和每一個行動上,都應端正;即良善、可愛、合宜、討人喜悅、無可指責。因為他們住在外邦人中間;這些人信仰不同,是他們根深蒂固的仇敵,已經毀謗他們,並不斷說他們是作惡的。“清潔、公正、良善的品行,非但能堵住他們的口,或許還能成為使他們歸榮耀給神、轉而親近你們的途徑;因為他們將看見你們在善行上勝過眾人。他們如今稱你們為作惡的;當以善行證明自己,這是使他們信服的途徑。有一個鑑察的日子將到,神可能藉他的道和恩典呼召他們悔改;那時他們必歸榮耀給神,也必因你們卓越的品行稱許你們(路加福音 1:68)。當福音臨到他們中間併發生功效時,良好的品行會鼓勵他們歸正,惡劣的品行卻會攔阻它。”注意:#

1.基督徒的信仰告白應有端正的品行相隨(腓立比書 4:8)#

2.最好的基督徒遭惡人毀謗,乃是常有的命運。#

3.那些正受神恩慈鑑察的人,立刻改變對好人的看法,歸榮耀給神,並稱許他們先前辱罵為作惡的人。#

順服官長;各種勸勉;基督受苦的榜樣。(主後66年)

彼得前書 2:13–25和合本(神版)
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14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15因為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 神的僕人。17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 神,尊敬君王。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19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 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 神看是可喜愛的。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22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23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基督徒品行的一般規則是:必須端正;若不憑良心盡上一切相對的本分,品行就不能端正。使徒在這裡特別逐項論到這些本分。

I.關於臣民的情形。基督徒不僅被看作宗教上的革新者,也被看作國家的擾亂者;所以使徒極有必要確立順服民政官長的規則和尺度。他在這裡這樣作:#

1.所要求的本分是順服,其中包括對他們人格的忠誠和敬重,服從他們公正的法律和命令,並服從合法的刑罰。#

2.應當順服的對象或人如下說明:#

(1.)概括而言:人的一切制度。官長的職分當然是出於神的權利;但政體的具體形式、官長的權力,以及執行這權力的人,都是人的制度,且受各國本身的法律和憲章所規管;這是一條普遍的規則,約束萬國,不論所建立的形式為何。#

(2.)特別而言:君王為至上者,在尊榮上居首,在地位上最為顯著;君王是一個合法的人格,而不是暴君:或諸侯、總督、地方長官、省的統治者,都是由他所差遣,即由他委任治理的。#

3.勸勉人履行這責任的理由是:#

(1.)為主的緣故;他為人類的益處設立官長,要求順從和服從(羅馬書 13章),並且臣民對其君主盡本分的行為,關乎他的尊榮。#

(2.)從官長職分的目的和用途而言,就是懲辦作惡的,稱讚並鼓勵一切行善的人。他們是為社會的益處而設立的;若不追求這目的,過錯不在其制度,而在其施行。#

[1.]真宗教是民政最好的支持;它要求人因主的緣故,也因良心的緣故而服從。#

[2.]世上一切刑罰和一切官長,都不能阻止其中仍有作惡的人。#

[3.]官長履行自己責任並改善世界所能採取的最佳辦法,就是善於懲罰,也善於獎賞。#

(3.)基督徒應當順服邪惡官長的另一理由,是這乃神的旨意,因而也是他們的責任;並且這是使無知愚妄之人惡意譭謗止息的途徑(第15節)。當知道,#

[1.]對善人而言,神的旨意是履行一切責任最有力的理由。#

[2.]順從官長是基督徒責任的重要部分:這就是神的旨意。#

[3.]基督徒在一切關係中,必須努力行事,使最無知、最愚妄之人無理的責難止息。#

[4.]那些毀謗宗教和屬宗教之人的,乃是無知愚妄的人。#

(4.)他提醒他們基督徒自由的屬靈性質。猶太人從申命記 17:15 推論,他們只須服從從自己弟兄中選立的君王;歸信的猶太人又以為,因他們與基督的關係,便脫離了一切轄制。為防止他們的錯誤,使徒告訴基督徒,他們是自由的;但脫離什麼呢?並非脫離責任或順從神的律法;這律法要求服從民政官長。他們在屬靈上脫離了罪、撒但和禮儀律法的奴役;但不可把基督徒的自由當作遮蓋或掩飾任何邪惡的外衣,或用來忽略對神或對上司的任何責任,仍須記得自己乃是神的僕人。當知道,#

[1.]基督所有的僕人都是自由人(約翰福音 8:36);他們脫離了撒但的權勢、律法的定罪、神的忿怒、履行責任的苦楚,以及死亡的驚恐。#

[2.]耶穌基督的僕人應當十分謹慎,不可濫用基督徒的自由;不可把它作為遮蓋或掩飾任何得罪神或不順從上司之惡事的外衣。#

4.使徒以四條極佳的教訓結束了他論臣民責任的話:#

(1.)尊敬眾人。應當給眾人適當的尊重;不可輕看窮人(箴言 17:5);惡人也必須受尊敬,不是因其邪惡,而是因其別的品格,如才智、謹慎、勇敢、職任顯赫或白髮。亞伯拉罕、雅各、撒母耳、眾先知和眾使徒,從未以向惡人給予適當尊榮為難。#

(2.)愛弟兄。所有基督徒乃是一家弟兄,與元首基督聯合,有同樣的心志和資格,在同一權益中關係密切,彼此相交,並同往一個家;所以他們應當彼此懷著特別的愛。#

(3.)以最高的敬畏、責任和順服敬畏神;若缺少這個,其餘三項責任都不能照其當有的樣子履行。#

(4.)尊敬君王,以高過其他人的、特別歸於他的最高尊榮尊敬他。#

II.僕人的情形也需要使徒作出決定,如同臣民的情形一樣;因為他們以為基督徒的自由使他們脫離不信且殘酷的主人。對此使徒回答說:僕人,要順服(第18節)。他說的僕人,是指那些嚴格說來是僕人的人,無論是僱來的、用錢買的、戰爭中擄來的、家中生的,或是按契約服事有限年日的人,如學徒。請注意:#

1.他吩咐他們順服,忠實誠實地辦自己的事,照下屬所當有的樣子,以敬畏和愛心行事,並忍耐地服從艱難和不便。這種順服是他們對主人所當盡的,因主人有權得他們的服事;而且不但對那些善良溫和、善待他們並稍稍讓出自己權利的主人,也對那些乖僻反常、幾乎全然不能取悅的主人。當知道,#

(1.)僕人應當以順服的態度對待主人,並懼怕使他們不悅。#

(2.)一方關係中有罪的行為,並不能使另一方有罪的行為成為正當;僕人有責任盡本分,即使主人有罪地乖僻反常。#

(3.)善人對僕人和下屬是柔和溫厚的。我們聖潔的使徒顯出他既愛護貧窮僕人的靈魂,也愛護地位較高之人的靈魂。一切較低等的傳道人都當在這事上效法他;他們應當把勸勉分別應用於聽眾中較低微、較卑賤、較年幼和較貧窮的一類人,也應用於其他人。#

2.他既吩咐他們順服,便屈尊與他們講論這事。#

(1.)若他們在艱難中忍耐,雖受不義之苦,仍向不信而乖僻的主人儘自己的責任,這在神面前便是可悅納的;他必報答他們為著向他所存的良心而受的一切苦。但他們若因理當受的懲治而忍耐,就毫無可稱許之處;惟有行善而為此忍耐受苦,才是在神面前可悅納的(第19、20節)。當知道,#

[1.]沒有一種境遇卑微到人不能在其中憑良心生活、並在其中榮耀神;最卑微的僕人也能如此。#

[2.]最有良心的人常常是受苦最多的人。他們為著向神所存的良心,無辜受苦;他們行善,卻為此受苦;但這等受苦的人是可稱許的,他們尊榮神和宗教,並且蒙他悅納;這就是他們最高的扶持和滿足。#

[3.]應得的苦難必須忍耐承受:你們若因自己的過錯受責打,就必須忍耐接受。今世的苦難並不總是我們將來幸福的憑據;若兒女或僕人粗魯不盡本分,因而受苦,這既不蒙神悅納,也不能得到人的稱讚。#

(2.)又提出更多理由,鼓勵基督徒僕人在不義的苦難下忍耐(第21節)#

[1.]從他們基督徒的蒙召和所承認的信仰而言:你們原是為此蒙召。#

[2.]從基督的榜樣而言;他為我們受苦,因而成為我們的榜樣,叫我們跟隨他的腳蹤。由此當知道:第一,真基督徒是一等蒙召受苦的人,因此必須有所預備;按基督教的條件,他們有責任捨己,背起十字架;他們藉著基督的命令、護理的安排和神恩典的預備蒙召;並且藉著耶穌基督的實行,他們有責任在這樣蒙召時受苦。第二,耶穌基督為你們,或為我們受苦;受苦的不是父,而是父所分別為聖、並差到世上為此目的的那一位;基督的身體和靈魂都受苦,他為我們受苦,代替我們,併為我們的益處(第24節)。第三,基督的苦難應當使我們在世上所遇最不義、最殘酷的苦難中安靜。他甘心受苦,不是為自己,乃是為我們;他以最大的樂意、完全的忍耐,從各方面受苦;這一切都在他是神人時發生;難道我們這些配受最壞刑罰的罪人,不應當順服今生輕微的苦楚嗎?這些苦楚後來要為我們成就難以言喻的益處。#

3.這裡說明並申述基督順服和忍耐的榜樣:基督受苦,#

(1.)是不義且無故的;因為他並沒有犯罪(第22節)他沒有向任何人行強暴,沒有行不公或不義的事:他沒有行任何種類的不法;他口裡也沒有詭詐(以賽亞書 53:9),他的言語和行為一樣,都是誠實、公義、正直的。#

(2.)是忍耐的:他被辱罵,也不還口(第23節);人褻瀆他、譏誚他、用惡名辱罵他時,他默然不開口;他們更進一步,實在地傷害他,毆打他、拳打他、用荊棘給他戴冠冕時,他也不說威嚇的話;卻把自己和自己的案件都交託給那按公義審判的神,他必在適當的時候顯明他的無辜,並向他的仇敵報仇。當知道,#

[1.]我們有福的救主全然聖潔,毫無罪汙,以致任何試探、任何挑釁,都不能從他逼出哪怕一句最輕微有罪或不合宜的話。#

[2.]促人成罪的挑釁,絕不能使犯罪成為正當。仇敵的粗暴、殘酷和不義,不能使基督徒辱罵或報復成為正當;犯罪的理由無論多大,我們總有更強的理由避免犯罪。#

[3.]神的審判必按公義斷定每一個人和每一案件;我們也當以忍耐和順服,把自己交託於此。#

4.恐怕有人從第21–23節所說的話,以為基督之死只是為了作人在受苦時忍耐的榜樣,使徒在此補充了一個更榮耀的目的和功效:他親身,等等;這裡要注意,#

(1.)受苦的人;耶穌基督:他親身;在自己的身體上。“他親身”這一表達是強調的,也是必要的,為要表明他應驗了一切古時的預言,區別他與利未人的祭司(他們獻上別人的血,但他藉著自己潔淨了我們的罪(希伯來書 1:3)),並排除所有其他人與他同有救贖人類之工;又說“在自己的身體上”;並非他沒有在靈魂中受苦(馬太福音 26:38),而是靈魂的苦難是內在且隱藏的,身體的苦難則是可見的,對於這些受苦的僕人更顯而易見;這榜樣正是為他們的緣故提出的。#

(2.)他所受的苦難是鞭傷、創傷和死亡,即十字架的死——奴僕般且羞辱的刑罰!#

(3.)他受苦的理由:他擔當了我們的罪;這教導我們,#

[1.]基督在受苦時,擔當了我們的罪,如同一位已經承擔要藉著獻上自己為祭而除去這些罪的人(以賽亞書 53:6)#

[2.]他擔當了這些罪的刑罰,藉此滿足了神的公義。#

[3.]他藉此除去我們的罪,使它們離開我們;正如替罪羊預表性地把百姓的罪擔在自己頭上,隨後將它們全然帶走(利未記 16:21、22),照樣,神的羔羊先在自己的身體上擔當我們的罪,藉此除去世人的罪(約翰福音 1:29)#

(4.)基督苦難的果效是,#

[1.]我們的成聖,包括罪的死、罪的治死,以及新的聖潔公義生活;這兩方面,我們都從基督的死和復活得到榜樣,也得到有力的動機和能力。#

[2.]我們的稱義。基督作為贖罪祭被壓傷並釘十字架;我們因他的鞭傷得醫治。當知道:第一,耶穌基督擔當了他所有百姓的罪,並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贖了這些罪。第二,人若不向罪死、向義活,就不能穩妥地倚靠基督,以為他已擔當自己的罪並贖了自己的罪責。#

5.使徒以提醒基督徒僕人他們從前與現今情形的不同,結束了他的勸告(第25節)。他們從前如同迷失的羊,這表明:#

(1.)人的罪:他走迷;這是他自己的行為,他不是被趕逐,乃是自願走迷。#

(2.)他的苦境:他離開草場、牧人和羊群而走迷,便使自己暴露於無數危險之中。#

(3.)這裡有他們藉著歸正所得的恢復:但如今卻歸回了。這詞是被動的,表明罪人的歸回是神恩典的果效。這歸回是從他們一切的錯誤和迷失,歸向基督;他是真正細心的牧人,愛自己的羊,併為他們捨命;他也是最警醒的牧者、靈魂的監督。當知道,#

[1.]罪人在歸正以前,總是在走迷;他們的一生乃是持續的錯誤。#

[2.]耶穌基督是靈魂至高的牧人和監督,常與他的羊群同在,並看顧他們。#

[3.]那些盼望這位普世牧者之愛護的人,必須歸向他,必須向罪死,向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