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一書 4

在本章中,使徒勸人試驗諸靈(第1節),給出試驗的準則(第2、3節),指出誰是屬世界的、誰是屬神的(第4–6節),又以種種理由勸勉基督徒彼此相愛(第7–16節),並說明我們對神的愛及其果效(第17–21節)

關於敵基督。 (主後80年)

約翰一書 4:1–3和合本(神版)
1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2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 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 神的靈來。3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 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使徒既說神住在我們裡面、與我們同在,可由他所賜給我們的靈得知,便暗示那靈可以從世上所顯出的別樣靈中辨認並區別出來;因此在這裡,

I.他召喚所寫信給的門徒,要謹慎察察當時已經興起的諸靈和自稱屬靈的人。#

1.要謹慎:“親愛的,不要凡靈都信;不要理會、信靠、跟從每一個假稱有神的靈,或自稱有異象、靈感或從神而來的啟示的人。”真事乃是假冒和贗品的根據;既曾有從神的靈而來的真實傳達,別人便假稱也有這等事。神要按著他自己的智慧和良善行事,雖這可能遭人濫用;他已差遣受啟示的教師到世上,也賜給我們超自然的啟示,儘管別人可能邪惡且厚顏無恥,假稱同樣的事;凡自稱有神的靈,或有靈感及由此而來的非常光照的,都不可相信。有時屬靈的人(即屬靈的人,就是大大談論並誇耀那靈的人)是狂妄的(何西阿書 9:7)#

2.要察驗,要考查對於那靈所提出的主張:“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第1節)。神在這世界末後的世代賜下他的靈,卻不是賜給一切自稱帶著這靈而來的人;在宗教事務中,門徒可就那些欲使人相信和信靠的靈,作出分辨的判斷。為這試驗提出了一個理由:“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到世上來了”(第1節)。當我們的救主顯在世上的時候,猶太人中普遍期待一位以色列的救贖主;而救主的卑微、屬靈的改革和受苦被人視為不利於他的偏見,於是另有人受誘惑,自立為以色列的先知和彌賽亞,正如救主所預言的(馬太福音 24:23、24)假教師在教會中自立,我們不應以為奇怪;在使徒時代也是如此。迷惑的靈是何等致命;人自誇為先知和受靈感的傳道人,而他們實在絕非如此,這是何等可悲!#

II.他給門徒一個試驗這些假稱之靈的準則。這些靈自立為宗教上的先知、師傅或主宰,因此要按他們的教義試驗他們;而當日,或使徒現今所居之處的那一帶(因為在不同季節和不同教會中,試驗的準則各有不同),所必須採用的準則就是:“凡靈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或承認那成了肉身來的耶穌基督),就是出於神”(第2節)耶穌基督當被承認為神的兒子、永生和道,他從起初與父同在;又當承認為神的兒子,進入並取了我們可死的人性,且在其中於耶路撒冷受苦並死了。凡以超自然受教並受光照的心承認和傳講此事的人,乃是藉著神的靈如此行,或說神是那光照的作者。反之,“凡靈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或那成了肉身來的耶穌基督),就不是出於神”(第3節)。神已為耶穌基督作了如此多的見證;他不久前曾在世上,並在肉身中(或在像我們一樣屬肉身的身體中),如今雖在天上;因此你們可以確知,任何與此相矛盾的衝動或假稱的靈感,都絕非來自天上、出於神。”啟示宗教的總綱包括在有關基督的位格和職分的教義之中。於是我們看見,對他和這教義有體系的反對,其罪惡何等加重。“這就是你們從前所聽見那敵基督者的靈;他要來,並且如今已經在世上了”(第3節)神預先知道敵基督者會興起,敵基督的靈會反對他的靈和他的真理;他也預先知道會有一個顯著的敵基督者興起,向神的基督,以及他在世上的制度、尊榮和國度,發動長期而致命的戰爭。這大敵基督者會由其他較小的敵基督者,以及運行並預備人心歸向他的謬妄之靈,預備其道路、便利其興起;敵基督的靈在很早的時候,甚至在使徒的日子,就已經開始了。神的審判何等可畏、何等難測,竟任憑人歸給敵基督的靈,陷於如此黑暗和迷惑,以致敵對神的兒子及父為子所作的一切見證!但我們已預先受警告,知道這樣的反對必會興起;因此我們應當不再跌倒,並且我們越見基督的話得以應驗,就越應當堅固地相信其真理。#

敵基督之靈的危險。 (主後80年)

約翰一書 4:4–6和合本(神版)
4小子們哪,你們是屬 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5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6我們是屬 神的,認識 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 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用如下的方法,鼓勵門徒抵擋這迷惑人的敵基督之靈所帶來的恐懼和危險:

1.他向他們保證,他們裡面有一個更屬神的原則:“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第4節)。你們是神的小兒女。“我們是屬神的”(第6節)。我們是從神生的,受神教導,蒙神膏抹,因而得以防備傳染性、致命的迷惑。神有他的選民,他們不會致死地受迷惑。”#

2.他給他們得勝的盼望:“並且勝了他們”(第4節)。你們至今已經勝過這些迷惑人的人及其試探;並且有充分理由盼望你們仍將如此,原因有二:#

(1.)“在你們裡面有一位強大的保守者:‘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第4節)。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而這靈比人和魔鬼更有能力。”受聖靈的感動實為大福。#

(2.)“你們與這些迷惑人的人不是同一種性情。神的靈已使你們的心志歸向神和天;但他們是屬世界的。支配他們的靈引他們歸向這世界;他們的心專戀於此;他們研究世界的榮華、享樂和利益:所以論世界的事;他們宣稱一位屬世的彌賽亞和救主;他們謀劃屬世的國度和統治;他們要把世界的財物和珍寶都攫取歸自己,忘了真正救贖主的國不屬這世界。這屬世的圖謀為他們招來歸信者:‘世人也聽從他們’(第5節)。跟從他們的是與他們相同的人;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屬自己的也必愛世界。但那些已經勝過這迷惑人之世界的愛的人,正在征服有害迷惑的佳美道路上。”隨後,#

3.他向他們說明,儘管他們的群體或許較小,卻是較好的;他們有更多屬神、屬聖的知識:“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認識神的純潔和聖潔、神的慈愛和恩典、神的真實和信實、神古時的言語和預言、神的標記和見證的人,必知道他與我們同在;知道這事的人就會留意我們,並與我們同住。”充分具備自然宗教的人,會更加忠實地依附基督教。“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第6節),即認識神在自然和道德上的卓越、啟示和作為的人。反之,“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不認識神的人不顧念我們。不從神生的人(按其天然性情行事)就不與我們同行。人離神越遠(正如各世代所顯明的),便離基督和他忠信的僕人越遠;人越專戀這世界,便離基督教的靈越遙遠。這樣,你們就有了我們與他人的區別:‘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第6節)。這有關救主位格、使你們離開世界歸向神的教義,乃是真理之靈的標誌,與謬妄之靈相對。任何教義越純潔、越聖潔,就越可能出於神。”#

弟兄之愛。 (主後80年)

約翰一書 4:7–13和合本(神版)
7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 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瞭。10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11親愛的弟兄啊, 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2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13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

真理的靈既由教義得以辨認(諸靈也當如此受試驗),同樣也由愛得以辨認;因此這裡隨即有一篇強烈熱切的勸勉,要人有聖潔的基督徒之愛:“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第7節)。使徒願意在他對他們的愛中聯合他們,好使他們在彼此相愛中聯合起來:“親愛的弟兄啊,我藉著我向你們所懷的愛懇求你們,要穿上不虛假的彼此之愛。”這勸勉以多樣的論據加以敦促和強調,如下:

I.從愛的崇高、屬天源流而言:“因為愛是從神來的。”他是愛的泉源、作者、父親和命令者;愛是他律法和福音的總綱:“凡有愛心的”(其靈性被塑造成有分辨的聖潔之愛的人),“都是由神而生”(第7節)。神的靈乃是愛的靈。神兒女裡面的新性情,是他之愛的後裔;其性情和特質就是愛。“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加拉太書 5:22)。愛從天而降。#

II.愛表明人對神性有真實而正確的認識:“有愛心的就認識神”(第7節)“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第8節)。神聖威嚴的哪一種屬性,能像他施予人的良善;也就是愛;那樣,在全世界清楚顯明呢?浩瀚創造的智慧、偉大、和諧和有用性,既如此充分地證明他的存在,也同時顯明並證實他的愛;自然理性既推論並收集那位至高完全者的性質和卓越,便必推知並發現他是至善的。沒有愛心的(即並未因他所擁有的神的知識而被激發去愛並實行愛的人)就不認識神;這是有力的證據,表明關於神的健全、適當的知識並不住在這樣一個靈魂中;他的愛必在他首要、最光明的完全中發光;因為“神就是愛”(第8節),他的本性和本質是愛,他的旨意和作為首要地是愛。這並非我們應當對他所有的唯一觀念;我們已發現他既是光也是愛(第1章第5節),而且神主要地愛自己;他具有由他對自己必有的存在、卓越和榮耀所必須懷的愛而產生的各種完全;但愛乃是神聖威嚴天然且本質的屬性:神就是愛。這從他所賜下的彰顯和證明得以論證,例如:#

1.他愛我們這樣的人:“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瞭”(第9節),就是向我們這些必死的人、忘恩的叛逆者顯明。“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馬書 5:8)。神竟愛不潔、虛妄、卑賤、塵土和爐灰,何等奇異!#

2.他以如此代價、如此無可比擬的價值愛我們,竟為我們賜下他的、獨一所愛的、有福的兒子:“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第9節)。此位格以某種特有、區別性的方式為神的兒子;他是獨生的。若我們認為他是作為受造物或被造的存在而生的,他就不是獨生的。若我們認為他是從父的榮耀、榮耀的本質或實體中自然、必然地產生的,他就必是獨生的;這樣,一位這樣的兒子竟為我們被差到我們的世界,就成為神聖之愛奧秘而神奇的事!所以可以說,神“這樣”;如此奇妙、如此驚人、如此難以置信;愛世人。#

3.神先愛我們,並且是在我們所處的情形中愛我們:“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第10節),這就是愛,是非常、前所未有的愛。當我們對他毫無愛心、臥在罪咎、苦難和血泊之中,當我們不配、罪有應得、汙穢不潔,並需要在聖血中洗淨罪汙時,他愛了我們。#

4.他為這樣的服事和這樣的目的賜下他的兒子。#

(1.)為這樣的服事,作“我們罪的挽回祭”;因此為我們死,死在神的律法和咒詛之下,親身擔當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靈魂受傷,肋旁被刺,為我們死而埋葬(第10節);然後,#

(2.)為這樣的目的,為我們如此良善、有益的目的——“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第9節),藉著他永遠活著,在天上活著,與神同活,又藉著他、與他一同活在永恆的榮耀和福樂中:這裡是何等的愛!隨後,#

III.神對弟兄的愛應當催促我們的愛:“親愛的弟兄啊”(我願藉著你們在我愛中的分,懇求你們記念),“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第11節)。這應當成為不可戰勝的論據。神的榜樣應當催促我們。我們應當效法他,像他的愛子一樣。神所愛的對象,也應當成為我們所愛的對象。永生神所愛的人,我們豈可拒絕去愛嗎?我們應當讚歎他的愛,也應當愛他的愛(即在他裡面的仁慈和喜悅),因而愛他所愛的人。神對世界普遍的愛,應當引導人類中普遍的愛:“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 5:45)神對教會和聖徒特殊的愛,應當在其中產生特殊的愛:“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確實應當”(在某種相稱的程度上)“彼此相愛”#

IV.基督徒的愛乃是神居住的確據:“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第12節)。如今神住在我們裡面,並非藉著任何可見的同在,或直接顯給眼目看(“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第12節)),而是藉著他的靈(第13節);或者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他並不在此向我們的眼目或直接的直覺顯現,因此他不以此方式要求並索取我們的愛;但他在他認為適宜、足以配得並有權要求我們愛的方式中要求並期待我們的愛,那就是在他向大公教會、尤其向那教會的肢體;弟兄;所顯明的他自己和他的愛(因而也包括他的可愛)之中。神當在他們裡面,並在他為他們、與他們顯現中受愛;因此,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聖潔愛弟兄的人乃是神的殿;神聖威嚴在那裡有特別的居所。”#

V.神的愛在我們裡面達到一個可觀的目的和成全:“他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第12節)。它在我們裡面、並在我們身上得著了完成。神的愛不是在他裡面得以完全,乃是在我們裡面並與我們一同得以完全。他的愛不可能定意在我們身上成為無效且無果的;當它適當、真實的目的和結果藉此達到併產生時,便可說它得以完全;正如信心藉著行為得以完全,愛藉著其作為得以完全。當神聖的愛把我們作成同一形像,使我們愛神,進而為神的緣故愛弟兄、神的兒女時,它就在這事上並在這個程度上得以完全和完成,儘管我們這愛目前尚不完全,神對我們之愛的最終目的也尚未達到。”神既因這弟兄般的基督徒之愛而算他對我們的愛得以完全,我們應當何等熱切地追求它!使徒提到神住在我們裡面的崇高恩惠後,便附加其記號和特徵:“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第13節)。這彼此居住,確實比我們所熟悉或所能述說的更高貴、更偉大。若非神在這事上先對我們說話,說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住在他裡面,似乎是對必死之人說出過高的話。這內住所含的意思,已在第3章第24節略加說明。它完全為何,必須留待有福世界的啟示。但使徒說,我們知道這彼此居住,因為他已將他的靈賜給我們;他已將其靈的形像和果子安置在我們心裡(第13節),而他所賜給我們的靈顯明是他的、出於他的,因為這靈是能力的靈,是為神有熱心和剛毅的靈,是愛神愛人的靈,是清明的心思之靈,是在神的事、宗教以及他在人間的國度上受良好教導的悟性之靈(提摩太後書 1:7)#

神聖的愛。 (主後80年)

約翰一書 4:14–16和合本(神版)
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15凡認耶穌為 神兒子的, 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 神里面。16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

既然信靠基督會生出對神的愛,而對神的愛必須燃起對弟兄的愛,使徒便在此堅固基督徒信仰的首要條目,作為這種愛的根基。這裡,

I.他宣告基督教的基本條目,這條目如此彰顯神的愛:“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第14節)。我們在此看見,#

1.主耶穌與神的關係;他是父的兒子,是無人能比的兒子,因而與父同為神。#

2.他對我們的關係和職分:“世人的救主”;他藉著自己的死、榜樣、代求、聖靈和能力,救我們脫離我們救恩的仇敵。#

3.他成為這樣的救主所依據的事:乃是他受差遣:“父差子”,他在子同意之下定意並旨意要子來到這裡。#

4.使徒對此的確知:他和他的弟兄已經看見了;他們在子的人性中、在他聖潔的交往和作為中、在山上的變像中,以及在他的死、從死裡復活和君王般昇天中看見了神的兒子;他們如此看見他,以致確信他是父的獨生子,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

5.使徒根據這等證據對此所作的見證:“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這真理的分量使我們有責任為它作見證;世界的救恩繫於此。真理的證據授權我們為它作見證;我們的眼、耳和手都曾作它的見證人。”於是,#

II.使徒說明適當地承認這真理所附帶的卓越或美好特權:“凡承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第15節)。這承認似乎包括以心裡的信心為根基,以口裡的承認為神和基督得榮耀,並在生活和行事上公開承認,以抵擋世界的諂媚或威嚇。這樣,若不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這是藉著聖靈外在的見證和內在的運行(哥林多前書 12:3)因此,如此承認基督的人,以及住在他裡面的神,乃是被神的靈充滿或佔有,並有對神喜悅的認識及許多聖潔地享受他。隨後,#

III.使徒應用這事,為要激發聖潔的愛。神的愛如此在基督耶穌裡顯明並施行;“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第16節)。基督徒的啟示乃是神聖之愛的啟示,這應當使它成為我們所珍愛的;我們所啟示信仰的各條目,不過都是與神聖之愛有關的條目。主基督的歷史就是神愛我們的歷史;他在他兒子裡面並與他兒子一切的作為,不過是他愛我們的見證,並使我們進至愛神的途徑:“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 5:19)。由此我們可以學習:#

1.“神就是愛”(第16節);他是本質上無邊的愛;他對這世上的我們有無可比擬、不可理解的愛,已在差遣和中保他所愛的兒子這事上證明了。基督徒的啟示所遭遇的大反對和偏見,是神的愛竟如此奇特、難以解釋,以致為我們賜下自己永恆的兒子;許多人反對子的永恆和神性,也正是因為這樣偉大的一位竟為我們被賜下。我承認,這是奧秘且難測的;但基督裡有測不透的豐富。神聖之愛的浩大竟被用作反對這啟示及信從它的偏見,實為可惜。但當神定意要彰顯他任何一種完全的高度時,他有什麼不能作的呢?他要顯明一些他的能力和智慧,便造出這樣的世界;他要顯明更多他的威嚴和榮耀,便為在寶座前供職的靈造天。如此,當他定意要彰顯他的愛,並彰顯他至高的愛,或彰顯他自己就是愛,或彰顯愛是他無限本性中最光明、可親、超越、有效的卓越之一;又要將此不僅顯給我們,也顯給天使的世界和上面的執政者、掌權者;並且這不是使我們一時驚異,乃是使我們最高的能力永遠稱奇、讚美、敬拜並得福時,他有什麼不能作的呢?神又有什麼不能作的呢?那麼,將一位永恆的兒子賜給我們,必比特意造一個兒子來救助我們,更與他愛的目的、宏大和豐盛(容我這樣稱呼)相稱。在這種把一位天然、本質、永恆的兒子為我們並賜給我們而設立的安排中,他確實要向我們顯明他的愛;而當愛之神定意要顯明他的愛,並在天、地、地獄面前顯明,又要向我們顯明並推薦他自己,使我們最高的信服和愛慕都認識他就是愛本身時,他有什麼不能作的呢?又若最後顯明(我只將此提供給有判斷力者思考),神聖的愛,尤其神在基督裡的愛,乃是天上榮耀的根基;即那些與此相合的服役之靈現今所享受的榮耀;又是這世界救恩和地獄痛苦的根基,那又如何呢?這最後一點看來最為奇異。然而,若其中顯明,神不但因維護自己的律法、政權、愛和榮耀,而向自己顯為愛,並且被定罪的人之所以如此,或如此受罰:#

(1.)是因為他們輕看已經顯明並賜下的神的愛;#

(2.)是因為他們拒絕在進一步所提出並應許的事上受愛;#

(3.)是因為他們使自己不配成為神喜悅和愛好的對象;那又如何呢?若被定罪之人的良心因這些事控告他們,尤其因拒絕神聖之愛最高的實例控告他們;又若有理性受造物中絕大部分,藉著神聖之愛最高的實例永遠得福,那麼,在神的整個創造上題寫“神就是愛”,實是恰當的。#

2.因此,“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第16節)愛之神與有愛心的靈魂之間有大交通;這人乃是按神創造之物與神不同的關係、從神所得的領受及其在神里面的分,去愛神的創造。住在聖潔之愛中的人,有神澆灌在他心裡的愛,有神印在他靈裡的印記,有神的靈使他成聖並蓋印;他活在對神聖之愛的默想、觀看和品嚐中,不久就要去永遠與神同住。#

神聖的愛。 (主後80年)

約翰一書 4:17–21和合本(神版)
1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8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19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20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21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

使徒既從那偉大的典範和動機,就是在神自己裡面並住在神里面的愛,激發並敦促了聖潔的愛,便進一步以別的考慮來薦舉它;他在這愛的兩方面薦舉它,既是對神的愛,也是對弟兄或基督徒鄰舍的愛。

I.作為對於神、對於primum amabile;一切可愛者和對象中首先且首要的那一位;的愛;祂本身匯聚了一切美麗、卓越和可愛,並將使其他一切存在成為良善和可愛的任何事物賜給它們。這裡對於神的愛,似乎是基於以下緣故而被推薦的:#

1.它會在我們最需要之日,或在那日成為所能想像最大的喜樂和福分之時,給我們帶來內心的平安和滿足:我們在此愛得以完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第17節)。必有普世審判的一日。那些在那日能在審判者面前有聖潔、信賴的膽量,能抬起頭來面對祂,因為知道祂是他們的朋友和辯護者的人,有福了!那些展望那日,並等候它和審判者顯現時,有聖潔膽量和確據的人,有福了!愛神的人正是如此行,也能夠如此行。他們對於神的愛,向他們保證神對於他們的愛,並因而保證神兒子的友誼;我們越愛我們的朋友,特別是在我們確信他知道此事之時,就越能信賴他的愛。神既良善慈愛,又信守祂的應許,所以當我們能說:你這知道萬事的,知道我們愛你時,就能容易地確信祂的愛,以及祂之愛所結出的幸福果實。而盼望不至於羞恥;我們因思量神的愛所產生的盼望,必不致落空,因為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羅馬書 5:5)這裡的神的愛,也可能是指我們對於神的愛,這愛藉著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這是我們盼望的根基,或是我們確信我們的盼望終必成立的根基。或者,若神的愛是指對於祂愛我們之事的感覺和領會,這在本案中也必須假定或包括我們是愛祂的人;而且,祂愛我們的感覺和憑據,確實會將我們對於祂的愛澆灌在心裡;於是我們就向祂有信心,並在祂裡面有平安和喜樂。祂必將公義的冠冕賜給一切愛慕祂顯現的人。我們對於基督有這樣的膽量,是因我們與祂相合: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第17節)。愛使我們與祂相合;祂既是那愛神愛人的大愛者,便教導我們也按自己的分量如此行,祂也不會否認祂自己的形像。愛也教導我們在受苦中相合;我們為祂並與祂一同受苦,所以不得不盼望並信賴我們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提摩太後書 2:12)#

2.它預防或除去奴僕式懼怕所帶來的不安結果和果實:愛裡沒有懼怕(第18節);愛佔優勢到什麼程度,懼怕就止息到什麼程度。我認為,我們在這裡必須區分懼怕與害怕;或者在本例中,區分敬畏神與害怕祂。敬畏神常被提及並被命令為宗教的實質(彼得前書 2:17;啟示錄 14:7);所以它意味著我們對於神、祂的權柄和治理所懷的高度尊崇和敬畏。這種敬畏與愛相合,甚至與完全的愛相合,如同在天使本身裡面也是如此。但還有一種害怕神,是由罪咎感和對於祂報應之完全屬性的看見而生的;在看見這些屬性時,神被表明為烈火;因此這裡的懼怕可譯為恐懼:愛裡沒有恐懼。愛把它的對象看為良善、卓越,因而可愛,並配受愛。愛把神看為至高地良善,又在基督裡至高地愛我們,於是脫去恐懼,並在祂裡面穿上喜樂;愛越增長,喜樂也越增長;以致完全的愛把懼怕或恐懼除掉。那些完全愛神的人,因祂的本性、旨意和聖約,完全確信祂的愛,因而完全脫離對於祂刑罰的能力和公義如同武裝起來攻擊他們的任何悽慘恐懼猜疑;他們很知道神愛他們,於是便因祂的愛而誇勝。使徒如此切實地論證完全的愛把懼怕除掉:凡除去痛苦的,也除去懼怕或恐懼;因為懼怕帶來痛苦(第18節):懼怕是眾所周知使人不安、折磨人的情感,尤其是那種對於全能報應之神的恐懼;但完全的愛除去痛苦,因為它教導心靈在所愛者裡面得著完全的安息和滿足,因此完全的愛除去懼怕。或者,這裡相等地說,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第18節);既然我們的疑惑、恐懼和對神的悽慘看法如此之多,這就是我們離完全的愛還很遠的標誌。讓我們渴慕並趕赴那完全之愛的世界,在那裡,我們在神里面的安寧和喜樂將如同我們的愛一樣完全!#

3.從它的源頭和起因,即神在先的愛而論:我們愛祂,因為祂先愛我們(第19節)。祂的愛是我們之愛的激勵、動機和道德原因。我們不能不愛這樣良善的神:祂先行施行愛的行動和工作;當我們既不愛人又不可愛時,祂就愛我們;祂以如此大的代價愛我們;祂付出祂兒子的血為代價,一直尋找並懇求我們的愛;並且屈尊懇求我們與祂和好。願天地都因這樣的愛而驚訝!祂的愛是我們之愛的產生原因:祂按自己的旨意(按祂自己自由慈愛的旨意)生了我們。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愛神的人乃是照祂的旨意蒙召來愛祂的(羅馬書 8:28);至於他們照誰的旨意蒙召,以下的分句已充分表明:祂所預定的人(或先前定意使其成為祂兒子的形像),這些人祂也有效地召來,使其歸回於此。神聖的愛在我們的靈魂上印下了愛;願主仍然並進一步引導我們的心,進入神的愛裡(帖撒羅尼迦後書 3:5)#

II.作為對於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和鄰舍的愛;這種愛基於以下緣故而被論證並勸勉:#

1.因為它適合並符合我們基督徒的信仰宣認。在基督教的信仰宣認中,我們宣認愛神為宗教的根本:“若有人說,或他的宣認等於說,我愛神,我是愛祂的名、祂的殿和祂的敬拜的人,卻恨他的弟兄;他本應當為神的緣故愛這弟兄;他就是說謊的(第20節),他由此使自己的宣認成為謊言。”使徒藉著愛看得見之物比愛看不見之物更容易這一通常的情形,證明這樣的人不愛神: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第20節)眼睛通常會感動心;看不見的事物較少吸引心思,因而也較少吸引心。神的不可理解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祂的不可見性而來的;基督的肢體裡面有許多可見的神。那麼,恨惡神可見形像的人,怎能假稱愛那看不見的原本,就是看不見的神自己呢?#

2.因為它適合神明確的律法及其公正的理由:我們從祂受了這命令,叫愛神的,也當愛弟兄(第21節)。神既在本性和恩典中傳達了祂的形像,祂也願我們的愛相應地廣泛流佈。我們必須原初地、至高地愛神,並在祂裡面愛別人,因為他們是從祂而出、從祂領受,並且祂在他們身上也有權益。如今,我們的基督徒弟兄既有從神而來的新性情和卓越特權,神在他們身上又如同在我們身上有祂的權益,愛神的人也當愛弟兄,就不能不是一種自然、相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