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 1
关于基督位格和卓越的证据(第1、2节)。对此的认识使我们与神和基督相交(第3节),并得喜乐(第4节)。对神的描述(第5节)。因此我们当如何行(第6节)。这样行的益处(第7节)。得赦免的道路(第9节)。否认自己罪恶的恶(第8–10节)。
使徒的见证。(主后80年)
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我们所听见、所亲眼看见、所瞻仰、亲手摸过的生命之道;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3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4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满足。
使徒略去自己的名字和身分(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是如此),或是出于谦卑,或是愿意基督徒读者受所写之事的光明和分量所引导,而不受可能举荐它们之名字的影响。因此他开始说,
I. 先说明或描述中保的位格。他是福音的重大主题,是我们信心和盼望的根基和对象,是使我们与神联合的纽带和胶合剂。他应当被充分认识;这里将他表明为:1. 生命之道(第1节)。在福音书中,这两者是分开的;他先被称为道(约翰福音 1:1),后来又被称为生命,且表明他是理性的生命。在他里头有生命,这生命乃是人的光,就有效和对象而言皆是如此(约翰福音 1:4)。这里二者合在一起:生命之道,即有生命的道。既说他是道,就表明他是某一位的道;那一位就是神,即父。他是神的道,因此表明他是从父而出的,正如一个词(或言语,即一串词)从说话的人而出,确实如此,虽方式不同。然而他不是单单发声的道,不是赤裸的 logos prophorikos,而是有生命的道:生命之道,活的道;因此,1. 他是永远的生命。他的存续显出他的卓越。他从永恒而有;所以按圣经的说法,他是必然的、本质的、非受造的生命。使徒所说的是他向前的永恒性,即所谓从亘古以来,这一点似乎显然,因为他说他在起初之中并且从起初而有;那时,在他向我们显现以前,甚至在一切受造之物被造以前,他就与父同在(约翰福音 1:2、3)。因此,他乃是永生父之永远、有生命、理性的道。3. 他是显现出来的生命(第2节),是在肉身显现的,是向我们显现的。永远的生命要取了会死的性质,要穿上血肉之躯(就是完整的人性),从而住在我们中间,与我们交往(约翰福音 1:14)。这实在是屈尊和恩慈:永远的生命(具有永恒本质生命的一位)竟来眷顾必死的人,为他们取得永生,然后又将它赐给他们!
II. 说明使徒和他的弟兄们对于中保在这世间的出现和交往所具有的证据与令人信服的确据。他在此居住的真实性,以及他在显现过程中位格的卓越和尊严,都有充分的证明。生命、生命之道、永远的生命,就其本身而言,不能被看见或摸到;但显现的生命能够,并且确实能够。生命披上了肉身,取了卑微人性的身分和形态,作为这样的生命,为它在此处的存在和作为提供了可感知的证据。神圣的生命,或成了肉身的道,亲自呈现在使徒的感官面前,并向其证明自己。即:1. 对他们的耳朵而言:我们所听见的(第1、3节)。生命取了口和舌头,为要说出生命的话。使徒们不但听说过他,而且亲自听过他。三年多之久,他们可以随从他的事奉,听他的公开讲道和私下讲解(因为他在家中给他们讲解),并因那位从前和以后从未有人如此说话者的话而深受吸引。神圣的道要使用耳朵,而耳朵也当奉献给生命之道。那些将要作他在世上的代表和效法者的人,亲自熟悉他的事奉,也是合宜的。2. 对他们的眼睛而言:我们亲眼所看见的(第1–3节)。道要成为可见的;不仅要被听见,也要被看见,在公开处、私下里、远处和最近之处被看见;这或可由“用我们的眼睛”这一说法表明——尽我们眼睛所能作的一切使用和操练。我们看见他生活并事奉,看见他在山上变像;又看见他在十字架上悬挂、流血、死亡和已经死了;又看见他从坟墓回来,从死里复活以后。使徒必须既作他的耳闻见证人,也作眼见见证人。因此,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出入的时候,自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他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常与我们作伴的人当中,必须立一位与我们同作他复活的见证人(使徒行传 1:21、22)。我们又是他威严的亲眼见证人(彼得后书 1:16)。3. 对他们内在的感知,即心灵的眼睛而言;因为下一句或可如此解释:我们所瞻仰的。这可与前述用肉眼看见有所分别,也可与使徒在其福音书中所说的话相同(第1章第14节):“我们也见过”——etheasametha,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这个词并不用于眼睛直接所见的对象,而用于从所见之事理性地推得的结论。“我们所细察、默想、审视的,我们所充分认识之生命之道,我们报告给你们。”感官当作心思的报告者。4. 对他们的手和触觉而言:我们的手曾摸过生命之道。这无疑是指主在从死里复活后,使使徒完全确信他的身体真实、实在、坚实而有组织。当他给他们看自己的手和肋旁时,很可能准他们摸他;至少,他知道多马的不信,以及他所宣称的决心:直到他查验并摸到他借以受死之伤口的所在和痕迹,便总不相信。因此,在下一次相会时,他就在其余众人面前叫多马来,以满足他不信的好奇;他们中其他人很可能也这样作了。我们的手曾摸过生命之道。那不可见的生命和道并不轻看感官的见证。感官在其地位和范围内,是神所指定、主基督所采用以教导我们的一个途径。我们的主留意尽可能使使徒的一切感官都得到满足,使他们能更真实可靠地作他在世上的见证人。那些把这一切都应用于听福音的人,便失去了这里所提多种感受的分别和这些表达的贴切,也失去了这里反复强调它们的理由: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第3节)。使徒在如此长久而多样的感官运用中不可能受骗。感官必须服事理性和判断;理性和判断又必须服事对主耶稣基督及其福音的接受。拒绝基督教启示,终究可归结为拒绝感官本身。他斥责他们不信、心里刚硬,因为他们不信那些在他复活以后看见他的人(马可福音 16:14)。
III. 对这些基督教真理和教义的根据与证据作严肃的断言和见证。使徒为使我们得满足而公布这些确据:我们作见证,又传给你们(第2节)。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第3节)。使徒应当向门徒揭明引导他们的证据,以及迫使他们在世上宣扬和传播基督教教义的理由。智慧和正直使他们有责任证明,他们呈给世人的并非私人幻想,也非巧妙捏造的虚言。明显的真理会开他们的口,迫使他们公开承认。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 4:20)。门徒也须充分确知自己所接受之制度的真理。他们应当看见其圣洁宗教的证据。它不惧怕光,也不惧怕最审慎的考察。它能够给人的心思和良心带来理性的确信和坚实的说服。我愿意你们知道,我为你们和老底嘉人,并一切没有与我亲自见面的人,是何等地竭力争战,使他们的心得安慰,因爱心互相联络,以致丰丰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可以真知神的奥秘,就是父和基督(歌罗西书 2:1、2)。
IV. 说明使徒提出并断言这圣信纲要及随之而来的证据摘要的理由。这理由有两方面:--
1. 使信从它的人得以提升到与他们,就是使徒自己,同样的福乐: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第3节)。使徒所指的不是个人的相交,也不是在同一教会管理中的联合,而是在彼此相距甚远时仍可存在的相交。这是与天上的交通,并分享从天而来、又归向天上的福分。“我们如此宣告并作见证,使你们可以与我们同享我们的特权和福乐。”福音的灵,或因福音恩典而得福的人,切愿别人也得福。我们也可看见,有一种相交或交通贯穿神的全教会。可能有个人的区别和特性,但从最高的使徒至最卑微的信徒,所有圣徒都有一种交通,即对特权和尊荣的共同分享。既有同一宝贵的信心,也有同一宝贵的应许使那信心尊贵并加冕,又有同一宝贵的福分和荣耀使那些应许丰富并充满。如今,为使信徒羡慕这交通,为使他们受激励持守那作为此交通途径的信心,也使使徒在帮助门徒与自己同享这交通上显明其爱,他们指出这交通是什么、在何处: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我们在与他们的福乐关系中、在从他们领受属天福分中、在与他们属灵的交往中,与父并与父的儿子相交(正如约翰二书 1:3 对他的极强调称呼)。我们如今与神和主基督有这样的超自然交往,乃是我们将与他们永远同住,并在天上荣耀中享有他们的凭据和预尝。看福音启示所趋向的目的——使我们远超罪和地,并带我们进入与父和子的有福交通。看永远的生命为何成为肉身——为要在与父和他自己的交通中,将我们提升至永生。看那些没有与父和他儿子耶稣基督有属灵、有福交通的人,是何等活在基督信仰和制度的尊严、功用和目的之下。
2. 使信徒在圣洁的喜乐中得着扩展和提升: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满足(第4节)。福音的安排严格说来不是恐惧、忧伤和惊恐的安排,乃是平安和喜乐的安排。惊惧和恐慌固然可以伴随西奈山;但欢腾和喜乐当伴随锡安山,永恒的道、永远的生命在我们肉身中显现之处。基督教信仰的奥秘直接是为必死者的喜乐而设的。永恒的子来寻找并拯救我们,他已经为我们的罪作了完全的赎罪,他胜过了罪、死亡和地狱,他作为我们的代求者和辩护者活在父面前,并且他还要再来,使持守到底的信徒完全并得荣耀;这一切都应当成为我们的喜乐。因此,那些没有充满属灵喜乐的人,是活在基督教启示的功用和目的之下。信徒应当因自己与神的福乐关系而欢喜,因他们是他的儿子和后嗣、他所爱的和收纳的;因自己与父的儿子的福乐关系而欢喜,因他们是他所爱身体的肢体,并与他同作后嗣;又因罪得赦免、本性得成圣、其人得收纳,以及他们的主和元首从天再来时将要显现的恩典和荣耀的盼望而欢喜。他们若在圣洁的信心上得坚固,该何等欢喜!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使徒行传 13:52)。
使徒的见证。(主后80年)
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6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使徒既已宣告福音作者的真理和尊严,便从他带来一个信息或报告;从这信息应当引出正当的结论,供宗教的承认者,或这荣耀福音自称接受者,思量并受责备。
I. 这里是使徒断言从主耶稣而来的信息或报告:这是我们从他所听见的信息(第5节),即从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所听见的。他既是使徒的直接差遣者,也是前文所说的主要人物,并且是代词“他”所能指向的最近先行词。使徒和使徒式的传道人是主耶稣的使者;将他的心意和信息带给世人和众教会,是他们的尊荣,也是他们所主要自称的。主耶稣现今的智慧和安排,是借着像我们一样的人把他的信息传给我们。取了人性者必尊荣瓦器。使徒的志向是在忠心上被显明,并忠实传递他们所领受的使命和信息。他们所领受的,便殷勤传授:这是我们从他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应当欣然领受从生命之道、从永恒之道而来的信息;当前的信息乃是这个(关于我们所当事奉的、并且应当渴望与之有一切蒙允交通的神的本性):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第5节)。这报告断言神性本质的卓越。他是光所能向我们表明的一切美丽和完全。他是自我活动、不可分解的灵性、纯洁、智慧、圣洁和荣耀。随后又说明那卓越和完全的绝对性及丰满性。他里面没有缺陷或不完全,没有任何与绝对卓越相异或相反之物的混杂,也没有可变性或任何衰败的可能:在他毫无黑暗(第5节)。或者,这报告更直接关乎通常所谓神性本质的道德完全,即我们所当效法的,或在我们的福音工作中更直接影响我们的。因此,它包括神的圣洁、他本性和旨意的绝对纯净、他洞察一切的知识(尤其是洞察人心)、他的忌邪和公义,这些都燃烧为最明亮、最猛烈的火焰。向这黑暗世界,把大能的神表明为纯净而完全的光,是合宜的。主耶稣最能向我们开启不可测度之神的名和本性: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基督教启示的特权,是给我们带来对福乐之神最崇高、最威严、最可悦的说明;这说明最合乎理性的光和理性所能证明的事,最合乎我们周围宏伟的作为,也最合乎那作世界至高管理者、统治者和审判者之人的本性与职分。有关并包含一切这等完全,还有什么能比“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一句话包含得更多呢?于是,
II. 应当从这信息和报告引出正当的结论,供宗教的承认者,或这福音自称接受者,思量并受责备。这结论分为两支:--1. 为使那些与神没有真实交通的承认者受责备:我们若说与他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按圣经的说法,行走就是安排和塑造道德生活的道路和行动,就是生命在可服从神律法的范围内。行在黑暗中,就是照着那与我们圣洁宗教根本教训相反的无知、错误和错误行为而生活行事。如今,有些人可能自称在宗教上有极大的造诣和享受;他们可能承认自己与神相交;然而他们的生活可能是不敬虔、不道德和不纯洁的。对于这样的人,使徒不惧怕判定他们说谎:他们说谎话,不行真理。他们谎称神;因为他并不与不圣洁的灵魂有属天的交通或往来。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交呢?他们也谎称自己,或是论到自己说谎;因为他们没有从神而来的这等交通,也没有到他面前的通路。他们的承认和行为中都没有真理;或者,他们的行为使其承认和假称显为谎言,并证明其愚妄和虚假。2. 为使那些亲近神的人得着责备并随之满足: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福乐的神既是永恒无边的光,中保既从他而来、作世上的光,基督教制度便是显现在我们领域、照耀下界的大光体。灵性和行为与此相合,便显明人与神的交通。这样行的人表明他们认识神,领受了神的灵,神圣的印记或形象已印在他们的灵魂上。于是我们彼此相交,他们与我们、我们与他们,并且双方都与神相交,分享他向我们所赐的有福或使人得福的交通。这正是他给我们那些使人得福的交通之一——他儿子的血或死被应用或归算给我们: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永远的生命、永恒的子,穿上血肉之躯,便成为耶稣基督。耶稣基督为我们流了血,或说,受死要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的罪。他的血应用于我们,便免除我们一切罪的罪责,包括原罪和本罪、内在的和所犯的罪;就此而言,我们在他眼中站立为义。不但如此,他的血还为我们取得那些神圣的影响,借此罪要越来越被制服,直到完全废除(加拉太书 3:13、14)。
承认与赦免。(主后80年)
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这里,I. 使徒既假定即使那些有此属天交通的人仍有罪,便进而证明这假定为正当;他是借着说明否认此事的可怕后果而作此证明,且有两点:--1.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第8节)。我们必须谨防在否认或推诿自己的罪时自欺。我们越看见罪,便越会尊重并珍视那补救之法。我们若否认罪,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或是那与这种否认相反的真理不在我们里面(我们否认自己的罪便是在说谎),或是宗教的真理不在我们里面。基督教是罪人的宗教,是那些已经犯了罪、且罪在某种程度上仍住在其里面之人的宗教。基督徒的生活是不断悔改、为罪谦卑并治死罪的生活,是不断信靠救赎主、为他感恩并爱他的生活,也是怀着盼望和喜乐期待荣耀救赎之日的生活;在那日,信徒将完全且最终被宣告无罪,罪也永远被废除。2.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第10节)。否认自己的罪不仅是自欺,也使神蒙羞。这是质疑他的真实。他已经大量见证世上的罪,并见证反对罪。耶和华心里说(如此定意):“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土地),像我才作的那样;因为(或照博学的帕特里克主教所说,虽然)人从幼年时心里怀着恶念”(创世记 8:21)。但神已经借着预备充分有效、在各世代都会需要的赎罪祭,为世人持续的犯罪和罪性作见证;又借着要求信徒不断承认自己的罪,并凭信心归向那祭牲的血,见证信徒自身持续的罪性。因此,我们若说自己从未犯过罪,或现在不再犯罪,神的道就不在我们里面:既不在我们的心思中,使我们对它具有应有的认识;也不在我们的心中,使它对我们具有应有的实际影响。
II. 使徒随即教导信徒,使他的罪持续得赦的道路。这里有:1. 为此他所当尽的责任: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第9节)。悔罪的承认和认罪是信徒的本分,也是他从罪责中得释放的途径。2. 对此的鼓励,以及福乐结果的确据。这是神的真实、公义和怜悯;信徒向他作这等承认:他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第9节)。神对于他的约和话是信实的;他已在其中应许赦免悔改、相信、承认罪的人。他对于自己和自己的荣耀是公义的;他已经预备这样的祭物,借此在称罪人为义时显明他的公义。他对于他的儿子也是公义的;他不但差遣儿子作这样的服事,也应许他:那些借着他而来的人,必因他的缘故得赦免。“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的,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 53:11)。他也是怜悯和恩慈的,所以必赦免痛悔承认者一切的罪,洗净他一切不义的罪责,并在适当时候救他脱离罪的权势和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