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提多書 3
提多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2
對幾項責任的勸勉;未更新狀態的特徵;救恩的意義與起源;重生;稱義。(主後66年)
1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2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4但到了 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6聖靈就是 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8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 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
這裡是本書信內容中的第四件事。使徒已就幾類人的個別而特殊的責任指示提多;如今他吩咐他勸勉他們盡那更為共同的責任,即安靜、順服掌權者,預備行善,並且公平溫和地待眾人:這些事使宗教相稱而有榮美;所以他必須提醒他們這些事。傳道人是百姓責任的提醒者。他們既在禱告中替百姓向神作提醒者(以賽亞書 62:6),也就在講道中從神那裡向他們作提醒者:“我常常提醒你們,並不懈怠”(彼得後書 1:12)。忘記責任是常有的軟弱;所以有必要提醒他們,並激勵他們去盡責。這裡有這些責任本身,以及其理由。
I.他們所要被提醒的責任本身。#
1.要提醒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遵從官長。官長制度是神為眾人益處所設立的,因此眾人都必須尊重並順服;不只是因懼怕刑罰和出於強制,乃是甘心併為良心的緣故。執政的、掌權的和官長,就是一切民政的統治者,無論是在他們所居政府中居最高和首要地位的,或居屬下地位的,也無論其政體為何;他們當在合法正當、且屬官長職分所可要求的事上順服並遵從他們。基督教曾被敵對者歪曲為有害於君王和民政權力的權利,且趨向黨派、騷亂,以及反抗合法權柄;所以,為要堵住愚妄人的無知,塞住惡毒仇敵的口,必須提醒基督徒,使他們顯明自己乃是在一切應有的順服和遵從管轄他們的政府上作榜樣。人天然對自由的慾望,必須由理性和聖經引導並限制。屬靈的特權並不廢除或削弱,反而堅固並加強他們對公民責任的義務:“所以,要提醒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遵從官長。”又,#
2.要預備行各樣善事。有人將此指為官長所要求、在其職權範圍內的善行:“凡有助於良好秩序,並促進、保障公共安寧和平的事,不要遲疑,乃要預備去促進這些事。”但雖然這包括在內,即使這不是首先所指的,也不可將此誡命侷限於此。此誡命關乎在各樣事上,並在每一個可遇到的機會行善,無論是關於神、自己或鄰舍:凡能使宗教在世上得榮耀的事。“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立比書 4:8),去實行、追求並促進它們。單有無害,或只有好言語和好意念,若沒有善行,便不足夠。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汙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不僅要接受行善的機會,也要尋求機會;要在這方面保持相宜和預備;不要把它推給別人,乃要自己接納並把握;以此為樂,並因之歡喜;要提醒眾人這事。”又,#
3.不毀謗人:medena blasphemein,即不辱罵、咒詛或褻瀆任何人;或者(如我們的譯本較為概括地說)不毀謗任何人,不作不公不實的毀謗,或不在無須如此、且只能傷害本人或他人而不能使人得益時毀謗。若不能說好話,寧可不說,也不要無必要地說壞話。我們絕不可喜愛說別人的壞話,也不可把任何事往最壞處說,乃要儘可能往最好處說。我們不可到處作傳舌的人,傳遞惡意的故事,損害鄰舍的好名聲,破壞弟兄之愛。歪曲事實,或暗示別人有不良意圖,或暗示所作之事出於假冒為善;這些乃是我們所不能知曉的事;都在這禁令所禁止的範圍內。這惡既極其常見,也有極大的毒害性。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自己的舌頭,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各書 1:26)。這樣放縱而無愛心的言談不蒙神喜悅,也在人中有害。箴言 17:9:“遮掩人過的,尋求人愛;屢次挑錯的,離間密友。”前者藉著這溫柔和慈愛,為自己尋求人愛,或更確切地說,為犯罪者尋求人愛;後者卻把別人的過錯到處張揚、傳說,便使至親的朋友分離;他挑起紛爭,使朋友與自己疏遠,也許也與別人疏遠。這是在所當除去的罪中(以弗所書 4:31);因為若任其發展,就使人不適於在此處與基督徒相交,也不適於在天上與蒙福者同處(哥林多前書 6:10)。所以,要提醒他們避免這事。又,#
4.不要爭競;amachous einai:不作鬥毆的人,無論用手或用舌,不作好爭吵爭競的人,隨時會說或回報惡言和激怒人的話。在良善而重要的事上,有一種聖潔的爭辯,並且須用合宜得體的方式,不可帶著忿怒或傷人的暴力。基督徒必須追求有益於和平的事,也要用和平的方式,而非粗暴、喧囂、傷人的方式,乃要合乎和平與慈愛之神的僕人的身分(羅馬書 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這是基督徒的智慧和責任。人的榮耀是在乎寬恕過失;這是一個有理性之人的責任,當然更是基督徒的責任;他的理性已由宗教改善並提升。這樣的人不可、也不會立刻向得罪他的人發作,反要像神一樣不輕易發怒,並且樂意饒恕。爭競和紛爭出於人的私慾和放縱不馴的情慾;這些必須受約束、被調和,不可放縱。基督徒需要被提醒這些事,免得他們因忿怒好爭的心性和行為得罪、羞辱神,又使宗教蒙羞,並在他們居住之處助長仇怨。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故此接著說,#
5.總要和平;epieikeis,即公平公正,或對事作寬厚公允的判斷,不把言語或行為作最壞的解釋;並且為著和平,有時讓出一些嚴格的權利。又,#
6.向眾人顯出各樣的溫柔。我們的性情必須溫和;不僅心裡有溫柔,也要在言語和行為上顯明出來。各樣的溫柔:在一切事例和機會中溫柔,不只對朋友,也對眾人;但仍須有智慧,正如雅各所勸告的(雅各書 3:13)。“要分辨人和罪;憐憫前者,恨惡後者。也要分辨罪與罪;不可一概而論,有微塵,也有梁木。還要分辨罪人與罪人:有些人要憐憫,有些人要從火中搶出來,存懼怕的心搭救他們,如此便有所分別(猶大書 1:22、23)。要留意這些事;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的。”溫柔的心靈和舉止使宗教顯為可愛;這是所命定效法基督這偉大典範的事,也自帶報賞,就是這種性情本身的安逸和慰藉,並隨之而來的福分。他們必歡喜快樂,必在所行的路上受教導、受引領,得糧食飽足,又以救恩為妝飾。以上說完這些責任本身,提多當提醒百姓這些事;為此,#
II.他補充理由,這些理由是從以下而來:#
1.從他們自己過去的狀況而來。思想人天然的狀況,是向仍在這種狀態中的人表現公平、溫和及各樣溫柔的重大方法和依據。這有助於消減驕傲,並使我們對於仍未歸正的人生髮憐憫和盼望:“我們自己從前也是如此這般,敗壞有罪;所以我們不應當對那些不過像我們從前那樣的人不耐煩、苦毒、嚴酷、苛刻。那時我們會願意受人輕蔑、驕傲而嚴酷地對待嗎?不會;我們會願意受溫和、人道的對待;因此,我們如今也應當這樣對待未歸正的人,照著那公平的準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們過去天然的狀況分列如下。我們從前也是,#
(1.)無知;沒有真正屬靈的悟性和知識,不明白屬天的事。注意:那些記得自己有許多愚妄的人,應當最願意寬容別人的愚妄;那些從前需要、且無疑那時盼望得到同樣對待的人,也應當向別人溫柔、和善、忍耐。我們從前也是無知。又,#
(2.)悖逆;任性而不可勸服,抗拒真道,甚至反叛神的自然律和人類社會所要求的律法。無知和悖逆很適合並列在一起。因為有什麼愚妄能像不順服神及其律法;無論自然啟示的或特別啟示的;這樣呢?這違背正當理性,也違揹人真正而最大的利益;還有什麼比違背並牴觸這些更愚妄呢?#
(3.)受迷惑,或走迷了;即離開真理和聖潔的道路。人處於這種墮落狀態中,本性是走迷的,因此被比作失迷的羊;這羊必須被尋找、帶回,並受引導走正路(詩篇 119:176)。他軟弱,容易受撒但的詭計和狡猾,以及那些埋伏著誘惑、引人走迷之人的欺騙。#
(4.)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即作它們之下的臣僕和奴隸。注意:受迷惑的人很容易被纏住、被網羅;若不是被矇蔽、被誘騙陷入其中,他們不會這樣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也當看見,聖經對於感官和肉體生活的看法,與世人通常的看法何等不同。屬肉體的人以為他們享受宴樂;聖經卻稱之為奴役和臣僕的地位:他們實在是在其下作苦工、作奴僕;他們不僅沒有在其中得自由和福樂,反倒被其擄掠,像服事監工和暴君一樣服事它們。再注意:罪的奴僕之悲慘,在於他們有許多主人;一個私慾催逼他們往一邊,另一個又催逼他們往另一邊;驕傲吩咐一件事,貪心又吩咐另一件,且常是相反的。罪人自以為自由時,卻是何等卑賤的奴僕!試探他們的私慾應許他們自由,但他們一旦順從,就成為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5.)常存惡毒;這是轄制他們的私慾之一。惡毒盼望別人受害,也因之歡喜。#
(6.)並且嫉妒;嫉妒別人所享的好處,因別人的興旺和一切成功而不平、煩惱。這兩樣都是苦毒的根,從中生出許多惡事:惡念和惡言,被地獄之火點燃的舌頭,詆譭並減損別人正當應得的稱讚。他們的言語是刀劍,藉此殺害鄰舍的名聲和榮譽。這是撒但的罪,也是那屬惡者、殺了自己兄弟的該隱的罪;他為什麼殺弟兄呢?不正是出於這嫉妒和惡毒嗎?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這些是我們在天然狀態中所活在其中的一些罪。又,#
(7.)可恨,或可憎:配得人恨。#
(8.)彼此相恨。注意:那些犯罪、活在罪中並容許自己犯罪的人,是神和一切善人所憎惡的。他們的性情和道路是如此,雖不是說他們的人格本身絕對如此。罪人的悲慘在於他們彼此相恨,正如聖徒的責任和福樂在於彼此相愛。人的敗壞中流出何等多的爭競和爭吵!那些因歸正如今成為良善的人,在未歸正的狀態中,這些敗壞卻使他們像狂怒的野獸一樣,隨時彼此衝撞。想到我們從前也是如此,應當調和我們的心靈,使我們對這樣的人更為公平、溫和、柔和、存慈心。這是從此處所描述的他們過去狀況而來的論證。又他這樣推論:#
2.從他們現今的狀態而來。“我們脫離那悲慘的狀況,並不是憑自己的功勞或力量;乃單單憑神的憐憫和白白的恩典、基督的功勞,以及他聖靈的運行。因此,就我們自己而言,我們沒有理由定罪那些仍未歸正的人,反倒應憐憫他們,並對他們存有盼望:他們雖在自己裡面如同我們從前一樣不配、不相宜,仍可得著憐憫,正如我們已經得著的一樣。”使徒便借這機會再次闡明我們得救的原因(第4–7節)。#
(1.)這裡有我們救恩的首要作者:父神,因此這裡稱他為神我們的救主。萬有都是出於神;他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與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 5:18)。一切屬於新創造,以及墮落之人恢復生命和福樂的事;使徒在那裡所講的就是這些;這一切都是出於父神;他是這工作的設計者和發起者。行動有次序,正如位格的存在有次序。父開始,子執行,聖靈作成並完成一切。神(即父)藉著基督、藉聖靈作救主。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他是基督的父,又藉著基督成為憐憫的父;一切屬靈的福分,都是從他藉著基督而來(以弗所書 1:3)。我們藉著耶穌基督以神為樂(羅馬書 5:11)。並且同心合意,用同一的口榮耀神,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羅馬書 15:5)。#
(2.)其泉源和起因:神聖的博愛,或神向人所施的恩慈和慈愛。我們從始至終都是本乎恩得救。這是根基和動機。神憐憫苦難中的人,是啟動並維持這一切運行的第一個輪子,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輪中之靈。神並不、也不能被他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感動。緣由在人,即人的困苦和悲慘。罪帶來這悲慘,所發出來的原可更是忿怒而非憐憫;但神知道怎樣使一切與自己的尊榮和完全相協調,便寧願憐憫、拯救,而不願毀滅。他喜愛憐憫。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我們讀到豐富的恩慈和憐憫(羅馬書 2:4;以弗所書 2:7)。讓我們承認這事,並將榮耀歸給他;不可把它變作放縱,乃要變作感謝和順服。#
(3.)這裡有媒介,或工具性的原因:神這愛和恩典在福音中的顯明;“顯明之後”,即在聖道中。愛和恩典的顯明,藉著聖靈,大有功效,能軟化、改變並使人歸向神;如此便成為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因此,在宣告神是作者、他的白白恩典是泉源、而福音中此事的顯明是救恩的媒介之後,為使一切的尊榮仍更穩妥地歸於他,#
(4.)這裡除去虛假的根據和動機:“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不是因預先看見我們所作的工,乃是單憑他自己的白白恩典和憐憫。善行必須存在於得救之人身上(在那裡有餘地行善),卻不可列在他得救的原因中;它們是通往天國的道路,卻不是賺取天國的價錢;從始至終全在乎不配得的恩惠和憐憫。揀選本乎恩:我們是被揀選成為聖潔,並不是因為預先看見我們會如此(以弗所書 1:4)。聖潔是揀選的果子,不是其原因:“神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有效的呼召也是如此;揀選在其中顯出,且首先被看見:“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摩太後書 1:9)。我們是白白地稱義,乃是因神的恩典(羅馬書 3:24),也因恩典成聖、得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 2:8)。信心和一切使人得救的恩典,都是神白白的恩賜和他的工作;它們的開始、增長,以及在榮耀中的成全,全都出於他。我們被建造成為神聖潔的殿,從根基到頂石,必須只呼喊:“恩典,恩典歸與這殿!”這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乃是出於恩典,叫誇口的只在主裡誇口。這樣,真正的原因顯明瞭,虛假的原因除去了。#
(5.)這裡有救恩的形式因,或至少其開端所在:在重生或屬靈的更新,正如這裡所稱的。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這是在道德和屬靈的意義上,不是在物質和自然的意義上。仍是同一個人,卻有別的性情和習慣;邪惡的性情就其現今的主導性而言已經除去;到這工作在天上完成時,其一切殘餘也必在適當時候除去。一個新的、佔主導地位的恩典和聖潔原則被作成;它使人傾向、支配、管理,並使他成為新人、新造的人,有新的思想、慾望和情感,有新的、聖潔的生活和行為的轉向;這是神在人的生命,不只特別地從神而來,也與他相合,並趨向於他。這裡是已經開始的救恩,且會繼續生長、增加,直到完全;所以說:“他救了我們。”已經如此開始,並且在時候滿足時必定完全的事,被表述得彷彿已經完全。故此,讓我們毫不遲延地顧念此事;若我們要有正當的根據盼望在天上完全得救,就必須如今借重生初步得救。那時的改變只在程度上,不在性質上。恩典是已經開始的榮耀,正如榮耀不過是成全的恩典。留意這事的人何等少!大多數人的行動好像害怕在時候未到以前就得福樂;他們聲稱終究想得天國,卻不顧如今的聖潔;就是說,他們想要結局,卻不要開端;罪人何等荒謬!但沒有重生,即第一次復活,就不能達到第二次榮耀的復活,就是義人的復活。因此,形式上的救恩就在於福音所作成的這新而屬神的生命。#
(6.)這裡有其外在的記號和印證,就是洗禮,因此稱為重生的洗。工作本身是內在而屬靈的;但在這聖禮中外在地被表明並印證。水有洗淨、潔淨的性質,能除去肉身的汙穢,因此很適合表明基督的血和聖靈除去罪的罪咎和汙穢;然而,若沒有基督的設立,單有這種合宜性並不足夠。基督的設立使它在神一方有這種表明的意義,成為因信而得之義的印記,正如割禮一樣;洗禮承接割禮的位置;在我們一方,則成為歸屬主的委身。因此,洗禮在正確施行時,以預表和聖禮的方式施行拯救。“起來,受洗,洗去你的罪,求告主的名”(使徒行傳 22:16)。又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以弗所書 5:26)。在可按基督設立得著時,不可輕忽這外在的記號和印證;然而不可停留於外在的洗,乃要顧念無虧的良心所作的回答;沒有這個,外在的洗毫無益處。洗禮所印證的約既顯明並傳遞恩惠和特權,也約束人盡責任;若不顧念前者,徒然盼望後者。不可分開神所配合的;外在和內在兩方面都有,洗禮才是完全的。正如受割禮的人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加拉太書 5:3),受洗的人也對福音負有義務,要遵守其一切誡命和禮儀,正如基督所設立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 28:19、20)。這就是救恩的外在記號和印證,即這裡稱為重生的洗的洗禮。#
(7.)這裡有主要的有效因,即神的靈;這乃是聖靈的更新。這裡並不排除父和子;他們在一切向自身以外的工作中都是同工;也不排除媒介的使用,即聖道和聖禮,聖靈藉此作工。正是藉著他的運行,這些才有使人得救的功效。在我們救恩的經綸中,施行和成就的部分特別歸於聖靈。我們說是從聖靈而生,借聖靈得生命、得成聖,受聖靈引導、帶領、堅固、幫助。我們藉著他治死罪,盡本分,行在神的道路中;我們裡面神聖生命的一切行動和運行,我們外面一切公義的工作和果子,全都藉著這位有福而聖潔的靈;所以他稱為生命的靈、恩典和聖潔的靈;一切恩典都從他而來。因此,我們必須懇切尋求他,也必須大大留意他,免得熄滅他聖潔的感動,或抵擋、反對他所作的工。Res delicatula est Spiritus:聖靈是極其柔和的。我們怎樣對待他,便可期待他怎樣對待我們;若我們輕忽、抵擋、反對他的工作,他便會減弱這些工作;若我們繼續使他憂傷,他便會退去。所以,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以弗所書 4:30)。聖靈藉著他更新、成聖、見證和確據的工作印證人;他分別人、標明人歸於救恩,又使人適合得救;這是他的工作:我們不能憑自己的力量歸向神,正如我們不能憑自己的義得稱義一樣。#
(8.)這裡有神在聖靈的恩賜和恩典中賜下這靈的方式;不是吝嗇稀少地賜下,乃是最自由、最豐富地賜下:“他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在福音之下,聖靈的恩賜和恩典比在律法之下澆灌得更多,所以福音格外被稱為聖靈的職事(哥林多後書 3:8)。教會歷代都有一定程度的聖靈;但自基督降臨以後,在福音時代比從前更多。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即更豐盛地澆灌恩典,應驗古時的應許和預言。“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將河澆灌乾旱之地;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以賽亞書 44:3):這是最大、最美的福分,即恩典的澆灌和聖靈使人成聖的恩賜。“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約珥書 2:28);不只澆灌猶太人,也澆灌外邦人。這本要在福音時代實現;照樣(使徒行傳 2:17、18、33),彼得論到已經復活昇天的基督,說他既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又在第10章第44、45節,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外邦人和猶太人一樣。這誠然在很大程度上是聖靈神蹟性的恩賜,但也並非沒有他的使人成聖的恩典伴隨著其中許多、即使不是全部的恩賜。當時有豐富的共同恩賜:啟迪、外在的呼召和承認,以及一般的信心;也有更特別的成聖恩賜,如信心、盼望、愛和聖靈其他的恩典。讓我們在這些恩典中有份。即使澆灌得很多,我們仍然乾旱,這有什麼益處呢?若我們在這樣的恩典安排之下仍缺少恩典,我們的定罪只會更加嚴重。使徒說:“要被聖靈充滿”;這既是責任,也是特權,因為神在福音中預備賜福並使之有效的媒介。這就是神在福音之下賜恩典和一切屬靈福分的方式:豐富地;不是他向我們狹窄,乃是我們向他和在自己裡面狹窄。#
(9.)這裡有成就這一切的原因,即基督:“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他買得了聖靈及其使人得救的恩賜和恩典。一切都藉著他而來,並且藉著他作為救主而來;他的承擔和工作,就是帶人進入恩典和榮耀。他是我們的義和平安,也是我們的元首;我們從他得著一切屬靈的生命和感化。他成為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讓我們為著他在萬事之上讚美神;讓我們藉著他到父那裡去,並在一切成聖、得救的事上使用他。我們有恩典嗎?讓我們為此與父和聖靈一同感謝他:要因認識基督耶穌我主為至寶,就看萬事如同有損的、如同糞土,並在這認識上越發長進。#
(10.)這裡說明了我們為何被帶入這種新的屬靈境況的目的,即稱義、承受產業,以及永生的盼望: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典稱義,可以照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按福音的意義說,稱義就是罪人白白蒙赦免,並因藉著信心領受基督的義而被接納為義人。在稱義之中,那使人應受刑罰的罪責被除去,神接納並對待這人,把他看作如今在神眼中為義的人。就我們而言,這是神白白成就的,卻是藉著基督的獻祭和義,並由信心加以持守(羅馬書 3:20及以下):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稱義;惟有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臨到一切相信的人。因此(第24節),經上說我們蒙神的恩典,藉著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他作挽回祭,藉著信靠他的血,顯明神的義,使罪得以赦免,好叫神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神按福音的方式稱罪人為義時,既向罪人施恩,又不違背自己和自己的律法而仍為公義,因為赦免是藉著完全的義而來,公義也因基督而得了滿足;基督是為罪所獻的挽回祭,這並非罪人自己所賺得的。這裡也是如此: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而是照他的憐憫救了我們,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典稱義,可以照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這是出於恩典,以恩典為泉源和起始(如前所述);但道路則是藉著基督裡的救贖開通的,神的律法和公義由此得了滿足,而信心則把這救贖應用在我們身上。凡相信的人,都藉著他(即基督),從一切不能靠摩西律法稱義的事上得以稱義(使徒行傳 13:39)。因此,使徒渴望被看為是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那出於律法的義,而是有那借著信基督而來的義,就是基於信心、從神而來的義。所以,我們不要倚靠自己的義或善行的功勞,只要倚靠基督的義;這義藉著信心領受,使我們在神面前稱義並蒙悅納。我們必須有內在的義,也必須在順服的行為中結出它的果子;然而,不可把這看作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為義的義,而應看作我們稱義的果子、我們在基督裡有分的憑據、我們配得生命與福樂的資格,以及這生命與福樂的開端和一部分;但這一切都是基督為我們取得的,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典稱義,可以成為後嗣。要注意,我們稱義是本於神的恩典,而我們因這恩典稱義,是成為永生後嗣所必不可少的;沒有這樣的稱義,就不可能被收納為兒女,也不可能有兒子的名分,因而也沒有承受產業的權利。約翰福音 1:12說:凡接待他(即基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永生在應許中擺在我們面前,聖靈在我們裡面生髮信心和對那生命的盼望,因此我們成為永生的後嗣,甚至如今已在某種意義上得著了它;信心和盼望使它臨近,並使我們因對它有根據充分的期待而滿有喜樂。最卑微的信徒也是承受重大產業的後嗣。他雖然尚未把自己的分拿在手中,卻因恩典有美好的盼望,並能在一切困難之下支撐得住。眼前有一個更美好的境況。他正在等候那不能朽壞、不能玷汙、不能衰殘、為他存留在天上的產業。這樣的人用這些話安慰自己,是何等恰當!這一切也充分說明了我們為何應當向眾人顯出完全的溫柔,因為我們已經從神對我們的恩慈和慈愛中領受了如此多的益處,並且可以盼望他們也會按神所定的時候,與我們一樣得享這恩典。以上說明了應當公平而溫和、柔和而體貼地對待別人的理由:我們自己從前也處於惡劣的境況,如今卻被帶入更為幸福的境況,這絲毫不是因我們自己的功勞或配得;靠著同一恩典,別人也可以被帶入這境況。#
III.使徒已經闡明基督徒共同的本分,以及與他們自身有關的理由,接著又從這些本分對人有益、有用這一點,補充了另一個理由。要注意,他一闡明神向我們的恩典,便立即強調善行的必要;因為我們若不憑良心儘自己的本分,就不可指望得著神憐憫的益處(第8節):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不斷切實地講明(這是真實的基督教教義,至關重要,也是傳道人必須極其懇切、不斷地強調並反覆教導的),使那些已經信神的人不要以為單有一種空洞赤裸的信心就能救他們;這信心必須是有功效、能運行的信心,結出義的果子。他們必須留心專心行善,不可只是偶爾行善,或等機會來到面前時才行,而要尋找行善的機會。這些事都是美好且對人有益的:有人說,這是指這些善行;也有人說,這是指對這些事的教導,以與下文那些無益的問題相對。這些事本身是美好的,對這些事的教導也有益於人類,使人在自己的崗位上成為眾人的益處。要注意,傳道人施教時,必須確保自己所傳的是本身純正美好、又對聽眾有益的;一切都必須有助於個人和群體得造就。#
對異端者的處置;使徒的祝福。(主後66年)
9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10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11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12我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你要趕緊往尼哥坡裡去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裡過冬。13你要趕緊給律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14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15同我在一處的人都問你安。請代問那些因有信心愛我們的人安。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這裡是本書信內容的第五項,也是最後一項:提多施教時應當躲避什麼;他應當如何對待異端者;以及其他一些指示。要注意:
I.為了使使徒的意思更加清楚、完整,尤其適合當時克里特的情勢和當地許多猶太化之人的狀況,他告訴提多在施教時應當躲避什麼(第9節)。有些必要的問題需要討論並解釋清楚,這些問題能促進人在有用的知識上長進;但那些既無助於神的榮耀,也無助於人的造就,閒懶而愚拙的探究,卻必須躲避。有些問題也許顯得有智慧,卻是虛空的;猶太教師中有許多這樣的問題,後來的經院學者也是如此,他們充斥著許多對信仰或實踐毫無重要性、毫無用處的問題;要躲避這些事。還有家譜(有人說,是外邦詩人喧嚷不休的諸神家譜;更可能是猶太人極為好奇的那些家譜):對這些事也可以作一些合宜而有用的探究,以便在某些事例上看見聖經的應驗,尤其是查考彌賽亞基督的世系;但一切只為炫耀、助長虛榮、誇耀悠久家系的探究,都必須抵擋,更何況猶太教師即使在基督已經來到、家族與支派的分別已經廢除之後,仍隨時準備忙於這些事,並用這些事攪擾聽眾,彷彿還要重新建造如今已經廢去的體制;提多必須把這些抵擋為愚拙而虛空的事。還有爭競,以及因律法而起的爭辯。有些人主張保留摩西的禮儀和規條,要使這些在教會中繼續存留,儘管福音已經來到,基督也已經降臨,這些事已經被取代和廢除了。提多不可支持這些人,卻要躲避並抵擋他們;因為這些事都是無益而虛空的。這句話既適用於那些因律法而起的爭辯,也適用於所有愚拙的辯論和家譜。它們非但不能教導人,使人在敬虔上得造就,反而會成為阻礙:應當堅持的基督教信仰和善行會因此受到削弱和損害,教會的平安會受到擾亂,福音的進展也會受到阻礙。要注意,傳道人不但必須教導美好而有益的事,也必須躲避並抵擋相反的事,就是那些會敗壞信仰、妨礙敬虔和善行的事;百姓也不應耳朵發癢,而應當喜愛並接受純正的教義,因為這種教義最有助於造就人。#
II.然而,無論如何,教會中總會出現異端和異端者,因此使徒接著指示提多在這種情形下應當怎樣做、怎樣對待這種人(第10節)。人若離棄在基督耶穌裡的真理,提出並傳播假教義,在重大而緊要的事項上敗壞信仰,又因此破壞教會的平安,那麼,在用適當的方法挽回他之後,就必須棄絕他。“要一再勸戒他,使他若有可能可以迴轉,你也可以得著你的弟兄;但這若仍不能使他歸正,為免別人受害,就要把他逐出教會的團契,並警告所有基督徒躲避他。”;因為知道這樣的人已經背離正道(偏離了根基),並且犯了重罪,自己定了自己的罪。那些不肯因勸戒而回轉,反倒頑固堅持自己的罪惡和謬誤的人,已經背離正道,自己定了自己的罪;他們把教會的治理者本應加在他們身上的懲罰加在自己身上:他們把自己逐出教會,棄絕教會的團契,因而是自己定了自己的罪。要注意:#
1.真正的異端是何等大的惡,因此不可輕率地把異端之名加在任何人身上,儘管人人都必須極其謹慎地防備它。這樣的人已經背離正道或敗壞了:這是取自建築物的比喻,建築物已經毀壞,以致即使並非不可能,也很難加以修復並重新建造。真正的異端者很少能被挽回而歸向真信仰;問題與其說是判斷力有缺陷,不如說是意志悖謬,這悖謬出於驕傲、野心、任性、貪婪或其他類似的敗壞,因此必須謹慎防備:“要謙卑,喜愛真理並實行真理,這樣就可以逃避那使人沉淪的異端。”#
2.對那些犯了極其嚴重錯誤的人,必須付出辛勞,並保持忍耐。不可輕易而迅速地放棄、棄絕他們,卻必須用足夠的時間和方法,設法挽回他們。#
3.教會即使對異端者所使用的方法,也是勸服性的、合乎理性的。必須勸戒、教導並警告他們;“勸戒”一詞所含的意思正是如此。#
4.如果他們繼續頑固、不肯回轉,教會便有權也有義務藉著除去這種敗壞的成員來保持自身的純潔;靠著神的賜福,這種管教也許能有效地使犯罪者改正;即使不能,也會使他在被定罪時更加無可推諉。#
III.使徒接著補充了一些進一步的指示(第12、13節)。這裡吩咐了兩件有關個人的事:#
1.亞提馬或推基古一被差到克里特,接替提多的位置,並在他離開之後照管那裡的眾教會,提多就應當準備好到尼哥波立(據認為是色雷斯的一座城,位於馬其頓邊境)去見保羅。使徒不願這些教會尚處於幼小軟弱的階段時,沒有一位具備卓越才幹的人來引導並幫助他們。看來,提多不是他們通常固定的監督或牧者,而是一位傳福音者;否則,保羅不會如此頻繁地把他從自己的職責中召走。關於亞提馬,我們所讀到的不多;但推基古卻在許多場合受到尊重地提及。保羅稱他為親愛的弟兄、忠心的執事和主裡的同工;因此,他適合承擔這裡所暗示的服事。保羅對提多說:“你要趕緊到尼哥波立來見我,因為我已經決定在那裡過冬。”由此可見,這封書信並不是如篇末附記所說,從尼哥波立寫成的;因為若是如此,他就會說“我決定在這裡過冬”,而不是“在那裡過冬”。#
2.給提多的另一項個人囑咐,是要他殷勤地給他的兩位朋友送行,並確保他們所需齊備,使他們一無所缺。這樣做,不應只看作一般的禮貌,也應看作基督徒的虔敬,因為這是出於對他們以及對他們受差遣去做之工作的尊重;這工作很可能是傳揚福音,或以某種方式服事眾教會。西納被稱為律法師;這是指羅馬法律還是摩西律法,又或是因為他曾一度以此為業,尚不能確定。亞波羅是一位卓越而忠心的傳道人。陪伴這樣的人走一段路,併為他們的工作和旅程供應所需,是一種虔敬而必要的服事。為了推動這事,並預備所需,使徒在這裡重申了他先前勸提多教導的事(第8節):我們自己的人也要學習專心行善,以應付必要的需用,免得不結果子(第14節)。基督徒,就是那些已經信神的人,應當學習專心行善,尤其應當做這樣的善事:在傳道人傳道和傳播福音的工作上供給他們,藉此成為真理的同工(約翰三書 1:5–8)。免得他們不結果子。基督教不是一種不結果子的信仰表白;凡宣認基督教的人,都必須充滿藉著耶穌基督而結出的義果,使榮耀和頌讚歸給神。他們僅僅不傷害人還不夠;除了躲避惡事之外,還必須成為有益的人,積極行善。“我們自己的人應當開始並堅持某種正當的勞動和職業,供養自己和家人,免得他們成為地上無益的重擔。”有人這樣理解這句話。他們不可認為基督教賜給他們一紙免除勞作的文書;絕非如此,基督教使他們有義務尋找某種正當的工作和職業,並在其中與神同行。這是有美名的事,能使信仰得尊榮,也能造福人類;他們不會成為身體中無益的肢體,也不會成為別人的重擔和負擔,反而能夠幫助有缺乏的人。要專心行善,以應付必要的需用;不可像雄蜂一樣靠別人的勞苦生活,自己卻不作工,而要親自結果子,增進眾人的益處。#
IV.使徒以問候和祝福結束本書信(第5節)。這些人與提多也許並不親自相識(至少其中有些人如此),然而,他們都藉著保羅向提多表達自己的愛與美好祝願,由此表明他們認同他的工作,並激勵他在其中繼續前行。能有其他基督徒的心和禱告與我們同在、為我們代求,是極大的安慰和鼓勵。請問候那些在信仰裡愛我們,或因信仰而愛我們的人,他們是與我們彼此相愛的基督徒同伴。一個人裡面的聖潔或神的形像,最能使人愛慕;它使其他一切紐帶更加牢固,而它本身就是最美好的紐帶。願恩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這是結束時的祝福,不僅是給提多一人的,也是給與他同在的所有信徒的。這表明,儘管這封書信在開頭只寫著提多一人的名字,卻是要供那裡的眾教會使用;使徒寫信時,眾教會都在他的眼中,也在他的心上。“願恩典與你們眾人同在,就是願神的慈愛和恩惠,連同由此而來的果子和功效,按著你們的需要與你們同在;尤其願屬靈的恩惠與你們同在,並且願這些恩惠在你們心裡日益增長,也越來越為你們所感受到。”這是使徒的願望和禱告,表明他對他們的愛、他盼望他們得益處的心,也是為他們取得所求之事、使這事降臨到他們身上的一種途徑。要注意,無論為自己還是為別人,恩典都是最應當盼望和祈求的首要之事;概括而言,恩典就是一切美善。阿們結束了這個禱告,表達願望和盼望:願事情如此,也必如此。#
論基督徒較為共同的責任及其理由(第1–8節)。提多在教導時當避免什麼,以及他應怎樣對待異端者,還有一些別的指示(第9–14節),末了的問安(第1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