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提多書 1

本章包括:一、本書信的前言或引言,說明寫信者和收信者,並有使徒對提多的問安和祈禱,祝願他得著一切福分(第1–4節)。二、進入正題,說明提多被留在克里特的目的(第5節)。三、又說明應當如何辦理此事,既關乎良善的傳道人,也關乎不良的傳道人(第6節至末)。

引言;使徒給提多的囑咐。(主後66年)

提多書 1:1–4和合本(神版)
1 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憑著 神選民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2盼望那無謊言的 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3到了日期,藉著傳揚的工夫把他的道顯明瞭;這傳揚的責任是按著 神—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了我。4現在寫信給提多,就是照著我們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願恩惠、平安從父 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這是本書信的前言,說明:

一、寫信的人。保羅,這個外邦人的名字,是外邦人的使徒所取用的(使徒行傳 13:9、46、47)。傳道人甚至會在較小的事上遷就,好使這些事能進一步促進他們工作蒙人接納。當猶太人拒絕福音、外邦人接受福音時,我們就不再讀到這使徒用他的猶太名字掃羅,而是用他的羅馬名字保羅。他是神的僕人,又是耶穌基督的使徒。這裡按他的關係和職分描述他:神的僕人,不只是泛指作為一個人和一個基督徒,尤其是作為一個傳道人,在他兒子的福音上服事神(羅馬書 1:9)。這是極高的尊榮;天使的榮耀正在於他們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希伯來書 1:14)保羅更特別被描述為一位首要的傳道人,即耶穌基督的使徒;他見過主,直接蒙主呼召並委任,他的教訓也從主而來。要注意,教會中最高的職員也不過是僕人。(書信的題署中包含許多神學和敬虔。)耶穌基督的使徒,受差遣去傳揚和擴展他的宗教,在這事上也是神的僕人;他們沒有設立任何與自然宗教的真理和本分相牴觸的事。他們所傳的基督教,是要闡明並加強那些自然原則,也要推進它們,並在人墮落背叛的狀態中加上合宜而必要的事:因此,耶穌基督的使徒乃是神的僕人,照著神選民的信心。他們的教訓與從世界起初所有選民的信心相合,並且是為傳揚和促進這信心。要注意,有神的選民(彼得前書 1:2),聖靈就在這些人裡面作工,賜下寶貴、屬神的信心,適合那些被揀選得永生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14):神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著聖靈的成聖和信真道得救;又借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信心是成聖的首要原則。又有敬虔真理的知識。福音是真理;是偉大、確定、使人得救的真理(歌羅西書 1:5),即福音真理的道。屬神的信心並不建立在易錯的推理和或然的意見上,乃建立在無誤的道、真理本身上;這真理是合乎敬虔的,具有敬虔的性質和傾向,純潔並潔淨信徒的心。你們要藉此標記判斷教義和諸靈是否出於神;凡不潔淨、妨害真實敬虔和實踐信仰的,就不可能出於神。所有福音真理都是合乎敬虔的,教導並培育人敬畏神、順服神;它不僅是當知道的真理,也當承認;必須在言語和行為上顯明出來(腓立比書 2:15、16)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 10:10)。那些在不義中持守真理的人,既不真正知道,也不按當有的樣子相信。使人歸向這知識和信心,並歸向承認、宣認合乎敬虔的真理,乃是福音事工的大目的,即使其中最高的等級和職分也是如此;他們的教導應以此為首要目標,要生髮信心並堅固信心。為著永生的盼望(第2節)。這乃是福音更進一步的目的,要生髮盼望,也要生髮信心;使人的心思和心靈脫離世界,並將它們提升到天上和上面的事。基督徒的信心和敬虔引向永生,並使人對此有盼望和有根基的期待;因為那不能說謊的神已經應許了它。神的尊榮在於他不能說謊或欺哄:而這也是信徒的安慰,他們的財寶存留在他信實的應許中。但他怎能說是在世界未有以前應許呢?答:有人將「應許」理解為他的定旨:他在永恆的旨意中定意此事,那旨意彷彿是尚在胚胎中的應許;或照另一些人的說法,pro chronon aionion 是指在古時以前,或許多年前,指向那在創世記 3:15 中隱約賜下的應許。這裡顯明神給聖徒永生應許的穩固和久遠。那不能說謊的神在世界未有以前就已應許,也就是說,許多世代以前。那麼福音何等卓越,它那麼早便成為神所應許的事!我們應當何等看重它,又當為我們超越先人的特權獻上何等的感謝!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等等。既然他不僅早已應許這福音,又在適當的時候藉著傳道將他的道顯明出來(第3節),人輕慢它而受嚴厲懲罰就不足為奇了;也就是說,他在適當的時候,即預先指定的合宜季節,藉著傳道將那古時隱約賜下的應許說得更清楚;有人稱為傳道愚拙的事,竟這樣得了尊榮。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神的道來的,是從所傳的道來的。這傳道交託了我。事奉是一項託付;沒有人自取這尊榮,惟有蒙指定的人才可得著;凡蒙指定和呼召的,必須傳道。(哥林多前書 9:16)我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不傳道的傳道人絕非使徒的繼承人。照著神我們救主的命令。傳道乃是神以救主身分所指定的工作。這裡有基督神性的一個證據,因為保羅歸正時,福音是藉著基督交託給他的(使徒行傳 9:15、17;第22章第10、14、15節),此後基督再向他顯現時也是如此(第17–21節)所以他就是這位救主;但這並非說整個提摩太不與此同工:父藉著子、藉著聖靈施行拯救,並且都一同差遣傳道人。因此,不可只安於人的呼召,卻沒有神的呼召;他供給人、感動人、授權人,並賜下作工的機會。

二、收信的人,描述如下:

1.按他的名字,是提多,一位外邦希臘人,卻同時蒙召歸信並進入事奉。要注意,神的恩典是白白的,也是大有能力的。一個出身、受教育都在異教中的人,有什麼配得或預備呢?#

2.按他與使徒屬靈的關係:我的真兒子,不是按自然的生育,乃是按超自然的重生。他對哥林多人說: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哥林多前書 4:15)。傳道人對於那些藉著自己歸正的人乃是屬靈的父親,會親切地疼愛和關顧他們;他們也必須相應地敬重傳道人。「照著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這信心是一切重生之人共有的,而你確實擁有,並且活活地表現出來。」這話也許是為要把提多同假冒為善的人和假師傅分別出來,並把他推薦給克里特人看重,因為在他們中間,他在信心、生活和屬天的教訓上乃是使徒本人的活像。對於這位理當如此為使徒所親愛的提多,有:#

三、問安和祈禱,祝願他得著一切福分: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的救主主耶穌基督歸與你。這裡有:

1.所祝願的福分:恩惠、憐憫、平安。恩惠,就是神白白的恩寵,以及蒙他悅納。憐憫,就是那恩寵所結的果子,包括罪得赦免,並藉此在今生和來世脫離一切苦難。平安則是憐憫所產生的積極果效。藉著基督與神和好,基督是我們的平安;又與萬物並與自己和平;包括外在和內在的平安,概括一切使我們在今世直到永遠得福的美善。要注意,恩惠乃是一切福分的泉源。憐憫、平安和一切美善都從此而出。進入神的恩寵,一切就都必好;因為,#

2.這些福分所祝願是從誰而來的:從父神而來,他是一切美善的泉源。每一福分、每一安慰,都從神這位父而臨到我們;他按創造是萬人的父,卻按收納和重生是善人的父。又從我們的救主主耶穌基督而來,他是取得和傳遞這些福分的道路和媒介。一切都從父藉著子而來;子按本性是主,是承受萬有的,也是我們的主、救贖主和元首,安排並治理他的肢體。萬有都服在他以下;我們在他裡面得以持守,如同在元首裡面,並且欠他順服和聽從;他也是耶穌和基督,即受膏的救主,尤其是我們這些信他之人的救主,救我們脫離罪和地獄,帶領我們進入天上和福樂。#

以上是本書信的前言;以下便進入正題,說明提多被留在克里特的目的。

按立長老。(主後66年)

提多書 1:5和合本(神版)
5我從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這裡說明了這一目的:

一、較為概括地說:我從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這是傳福音者的工作,提多就在這職分中;他們要在使徒所栽種的地方澆灌(哥林多前書 3:6),推進並完成使徒所開始的工作;epidiorthoun 一詞正有在另一人之後整理的意思。提多要繼續安頓使徒因在當地短暫停留而來不及辦的事。要注意:

1.使徒在福音上的極大勤奮;他在一處開創了工作,便急速往另一處去。他無論對希臘人、化外人都負了債,盡力在他們眾人中把福音傳得最遠。#

2.他的忠心和審慎。他沒有忽略所離開的地方,乃留下人栽培這幼小的栽種,繼續已開始的工作。#

3.他的謙卑;他不以在工作上得人幫助為恥,即使那些人的事奉地位、恩賜和裝備都不如他;只要福音得以推進、靈魂的益處得以增進,他就樂意使用別人的手來作這事:這為傳道人樹立了合宜的榜樣,要激發他們的熱心和勤勉,並使他們無論在場或不在場,生時死時,都盡己所能忠心謹慎地牧養群羊,為自己百姓的屬靈造就和安慰預備。我們在這裡還可注意:#

4.提多雖低於使徒,卻仍高於普通固定的牧師或監督;後者要牧養各個教會,作為他們特定而固定的託付;提多卻在更高的範圍中,在缺少之處按立這些普通牧者,建立事物起初的狀態和形式,隨後又往別處作同樣有需要的事奉。提多不僅是大公教會的傳道人,其他人也是如此,乃是一位普世的傳道人。其他人有習慣性的權柄,即 in actu primo,可隨蒙召和機會在任何地方事奉;但像提多這樣的傳福音者有 in actu secundo et exercito 的權柄,能在所到之處行使他們的事奉,並有權要求教會供養。他們在各處實際上都在自己的教區或省區中,有權在普通牧師和傳道人中間指導並主持。使徒能以使徒身分行事之處,傳福音者也能以傳福音者身分行事;因為他們照樣作主的工(哥林多前書 16:10),以類似非固定、巡迴的方式。提多在克里特只是偶然且短暫地停留;保羅要他趕辦所留給他的事,然後到尼哥波立與他會合,保羅定意在那裡過冬;之後他被差往哥林多,與使徒同在羅馬,又從那裡被差到達爾馬提亞;這是我們在聖經中最後讀到有關他的事。因此,從聖經看來,並沒有顯示他擁有固定的主教制職分;他離開克里特,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再回到那裡。但保羅或提多在這裡有什麼權柄呢?他們所做的,豈不是侵犯了民政統治者的權利嗎?絕非如此;他們來並非干預任何人的民事權利。「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路加福音 12:14)他們的工作是屬靈的,要藉著使人信服和勸導來進行,絕不干涉、損害或削弱官長的權柄,反而保障並加強這權柄;所缺少的並非民政官長所能作主或創設的事,乃是為屬靈目的而設、從基督教會之王和元首而來的神聖屬靈條例和安排:提多正是為建立這些而被留下。還要注意,建立教會並使之達到完全,絕非容易的事。保羅自己曾在這裡勞苦,但仍有未辦完的事;材料尚不方正,需要多加鑿削配合,才得置於正當形式;即使置於其中,也須持守並維持。最好的也容易衰敗、失去秩序。傳道人要對此予以補救,使錯謬的得以糾正,缺少的得以補足。這是提多在克里特概括的工作;並且,#

二、特別地說:要在各城按立長老,也就是傳道人;他們多半出自較年長、最有悟性和經驗的基督徒,或雖年紀較輕,品行和行為卻莊重穩健的人。凡有適當數目基督徒的地方,就當設立他們,通常是在較大的鄉鎮和城市;不過鄉村若有足夠的基督徒,也可如此。這些長老要對教會負普通和固定的照管與託付;牧養並治理他們,向著他們並在他們中間履行一切牧職工作和本分。此詞有時更廣泛地用於教會中凡承擔教會職分的人,因此使徒也是長老(彼得前書 5:1);但這裡是指那些在道和教義上勞苦、在主裡治理教會的普通固定牧者;本章通篇所描述的正是這樣的人。有人將 presbyter 這個詞理解為與 sacerdos 同義,並將其譯為祭司;福音的傳道人並沒有得到這個稱號,除非是在比喻或引申的意義上,正如神一切的百姓都被說成作神的君王和祭司(hiereis,而非 presbyterous),獻上禱告、讚美和施捨等屬靈祭物。但嚴格說來,在福音之下我們沒有祭司,惟獨基督是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希伯來書 3:1);他為我們將自己獻給神作祭,又永遠活著,憑著這祭為我們代求。因此這裡的長老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祭司,可以獻上預表性的或實際的祭;他們只是福音的傳道人,施行基督的條例,並牧養神的教會,聖靈已立他們作這教會的監督。要注意:

1.教會若沒有固定常設的事奉,就是不完全和有所缺少的。#

2.凡有適當數目的信徒之處,必須設立長老;他們在教會中持續存在,與他們最初受設立同樣必要,為要成全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眾人在基督里長成完全的人,直至神所揀選的全數都被召來、在一個身體裡與基督聯合,達到完全的身量、力量,以及為他們所合宜並預定的恩典程度(以弗所書 4:12、13)這工作必須並且將要做到世界的末了;因此,為此所必需和所指定的方法也必須存到那時。這制度配得歸給神何等的讚美!享受其益處的人當有何等的感恩!缺少它的人又何等值得憐憫和代禱!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信道是從聽道來的,也藉著聽道得以保守、維持並結實。無知和敗壞、善事的衰微和一切邪惡的增長,都是因缺少教導並使人甦醒的事奉。因此,提多被留在克里特,要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並在各城按立長老;但他不可 ad libitum,隨自己的意思或想法而行,乃要照著使徒的指示。#

三、他行事的規則:照我所吩咐你的。這大概是在他離開保羅時,並在別人的面前和聽見之下所受的吩咐,保羅如今可能提到它,與其說是為提多自己的緣故,不如說是為百姓的緣故,使他們知道並看見提多所做的是由使徒的命令和權威所認可、支持,便更樂意順服提多。正如在律法之下,萬物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摩西的樣式製作;照樣,在福音之下,萬事都必須照著基督和他那些由他無誤引導的主要傳道人的指示來安排和辦理。人的傳統和發明不可帶入神的教會。為推進基督所設立之事的目的,按著聖道的一般準則,固然可以,甚至必須有審慎的安排;但沒有人可改變教會信仰、敬拜、秩序或紀律中任何本質性的事。傳福音者若不可不憑吩咐而行,別人就更不可如此。教會是神的家,設立其中的職員和秩序乃屬乎他,可任憑他的旨意。這裡的「照著」是指他所要按立的長老應有的資格和品格:「你要在各城按立長老,照我所吩咐你的,就是我當時所描述、如今還要更詳細指明給你的那樣的人。」他從第6節直到第9節便如此說明。

監督的資格;嚴厲責備的必要。(主後66年)

提多書 1:6–16和合本(神版)
6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7監督既是 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8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9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10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那奉割禮的更是這樣。11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12有克里特人中的一個本地先知說:「克里特人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13這個見證是真的。所以,你要嚴嚴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14不聽猶太人荒謬的言語和離棄真道之人的誡命。15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汙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汙穢了。16他們說是認識 神,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

使徒在這裡就按立的事給提多指示,說明他該按立何人,不該按立何人。

一、論他該按立的人。他指出他們的資格和美德;有些關乎他們的生活和品行,有些關乎他們的教義:前者在第6、第7、第8節,後者在第9節。

1.他們關乎生活和品行的資格是:#

(1.)較為概括地說:必須無可指責;並非絕對無過,因為無人如此,世上沒有活著而不犯罪的人;也不是全然不受指責,這很罕見也很困難。基督自己和他的使徒雖不配受責,也曾被人責難。基督裡面固然沒有任何可指責之處;他的使徒也並非他們仇敵所控告的那樣。但意思是,他不可有壞名聲;反倒必須有好名聲,即使在教外的人中間也是如此;不可犯了粗重或醜聞性的罪,以致使這聖職受辱;他不可是這樣的人。#

(2.)更特別地說。#

[1.]這裡是他相對的品格。就他本人而言,他必須在婚姻上貞潔: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羅馬教會說作沒有妻子的丈夫,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婚姻是一項條例,任何職業或呼召都不能成為它的障礙。保羅說:「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嗎?」(哥林多前書 9:5)禁止嫁娶乃是敵基督教會的錯誤教義之一(提摩太前書 4:3)。這不是說傳道人必須結婚;這裡並非此意;「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可以指沒有休妻另娶,正如那時在奉割禮的人中間,甚至為微小緣故這樣做也是極常見的;或指一個丈夫在同一時間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不作重婚者;並非說他不能先後娶一位以上的妻子,而是說既已結婚,同時只能有一個妻子,不可有兩個或更多,免得效法那些時代極常見的罪惡習俗;他們乖謬地模仿列祖,而我們的主教導人要從那惡俗中改革。多妻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醜聞,與合法妻子同居時另有娼妓或妾也是如此;這樣的罪,或任何放蕩淫亂的行為,必須遠離那些將要進入如此神聖職分的人。至於他的兒女,要有信主的兒女,就是順服、良善、在真實基督信仰中受養育,並照著信仰生活的兒女,至少達到父母努力所能達到的程度。傳道人的兒女若忠信敬虔,且與其信仰相稱,乃是傳道人的榮耀。不可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不可是有根據地這樣控告,因他們自己已給人留下這樣指責的根據和機會;否則最無辜的人也可能被人虛假控告。因此,他們必須謹慎,不可使這等非議有任何可乘之隙。兒女若這樣忠信、順服、節制,就會充分顯出父母在養育和教導他們的事上忠心勤勉;而他既在小事上忠心,便可鼓勵人將更大的事,即神教會的治理和管理,託付給他。這資格的根據由他的職分性質顯明出來(第7節):因為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前面稱為長老的人,在本節中稱為監督;他們上面沒有普通固定常設的職員。正如先前所注意的,提多在這裡的事務顯然只是偶然的,逗留也是短暫的。他按立長老,使其在正當形式中建立之後,便離去了;據聖經所顯示,一切都交在這些長老手中,使徒在此稱他們為監督和神的管家。我們在聖經中沒有讀到他在克里特有任何繼任者;但牧養、治理和看顧群羊的全部託付,都交給這些長老或監督;他們並不缺少在他們中間推進宗教及其事奉、並將其傳至後世所必需的任何權柄。既然他們是這樣的監督和群羊的看顧者,應當作他們的榜樣,又是神的管家,要照管他家的事務,供應並分發他們所需用之物,那麼他們的品格確實應當清白良善,應當無可指責。否則宗教怎能不受損害,他們的工作怎能不受攔阻,他們所奉命要拯救的靈魂怎能不受偏見和危害呢?這些就是相對的資格及其根據。#

[2.]較為絕對的資格,先消極地說明長老或監督不可怎樣:不任性。這個禁令範圍很廣,排除自以為是,或過分自負自己的才幹和能力,並一味固執己見;也排除自愛和自私自利,以自我為一切的中心;也排除自信自恃和自我取悅,很少顧及或看重別人;排除驕傲、固執、乖戾、不可轉移、堅持自己的意願和道路,或像拿八那樣吝嗇刻薄:解經家賦予這個詞的意思正是如此。傳道人不存這樣的心,隨時願意詢問並接受勸告,願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順從別人的心意和意願,向眾人作眾人,為要得些人,這乃是他的極大榮耀。不輕易發怒,me orgilon,不是性情急躁易怒、很快且容易被激惹和燃起怒氣的人。不能治理自己或自己紛亂不馴的情慾的人,何等不適合治理教會!傳道人必須向眾人謙和溫柔、忍耐。不因酒滋事;傳道人沒有比作酒徒更大的羞辱了,即喜愛酒、在這方面放縱自己,流連於酒或濃酒,直到酒使他發熱的人。適時而節制地使用這物,正如使用神其他美好的受造物一樣,並非不合法。保羅對提摩太說:「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摩太前書 5:23)但人人飲酒過度都是可恥的,尤其傳道人更是如此。酒奪去人的心,使人變成畜類:這裡使徒的勸勉最為恰當(以弗所書 5: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後者沒有過度,前者卻極易如此;所以要謹慎,不可走近懸崖邊緣。不打人,不以任何好爭吵或好爭競的方式,不以傷害人或報復人的意圖,也不以殘酷或不必要的粗暴來打人。不貪無義之財;不可貪戀它(如提摩太前書 3:3),這並不是說拒絕因其勞苦而得的正當報酬,以供其必要的生活和安慰;乃是說不可把獲利作為首要或主要目的,不可抱著卑賤屬世的意圖進入或經營事奉。對於本應指引自己和別人仰望另一個世界的傳道人,沒有什麼比過於專注這世界更不相稱。這稱為無義之財,是因為它汙穢那不正當地愛慕它、貪婪追求它的靈魂,彷彿它除了正當而合法的用途以外還有任何可羨慕之處。這是監督品格的消極部分。但第二,積極地說:他必須(第8節)樂意接待遠人,這表明他不貪無義之財,卻願意把自己所有的用在最好的目的上;不是為自己積蓄,以致妨礙為別人的益處而慈善施用;接待並款待客旅,正如這詞所表達的,是愛心重大而必要的職責,尤其在那些患難困苦的時期,基督徒為躲避逼迫和仇敵、保全性命而逃亡流離,或在各處往來時,當時沒有如今這樣的公共客舍可接待人,也可能有許多貧窮聖徒沒有足夠的財物可供這樣的用途:那時接待、款待他們乃是善事,是神所喜悅的。這樣的心志和實踐,照著能力和機會而行,極適合那些應當作善工榜樣的人。好善,或愛好善人;傳道人在兩方面都應當成為榜樣;這會顯明他們公開的敬虔,以及與神和他們的主耶穌基督相似:「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他們是地上的尊貴人,我們的一切喜樂都在他們身上。莊重,或如該詞所指,是審慎;這對於傳道人在事奉和個人的舉止、管理上都是必要的恩典。他應當是智慧的管家,不可魯莽、愚昧或輕率;乃能好好治理自己的情慾和感情。公平,在屬世生活的事上,以及道德的公義,並在交往中持守公平,給眾人所當得的。聖潔,在關乎宗教的事上;敬畏並敬拜神,有屬靈而屬天的生活。自持;這詞來自意為力量的詞,表示一個能掌管自己慾望和情感的人,或能為了良善的目的,在合法的事上約束並控制它們的人。沒有什麼比這些更適合傳道人,即莊重、節制、公平和聖潔:就自己而言莊重,對眾人公平公義,向神聖潔。這樣就論完了傳道人生活和品行方面的資格,包括相對與絕對、消極與積極,即他不可和必須成為怎樣的人、做怎樣的事。#

2.至於教義,#

(1.)這是他的職責:堅守所教的可信之道,緊守基督的教義、他恩典的道,照著他所領受的教訓持守它:在他自己的信仰和承認中,以及在教導別人時,都要堅守它。注意,#

[1.]神的道,即在聖經中所啟示的,乃是真實無謬之道;是那為阿們、為真實可信見證者的道,他的靈引導了書寫此道的人。神的聖人被聖靈感動而說話。#

[2.]傳道人在教訓和生活中,必須堅守並宣揚這可信的道。“我守住了信心”,乃是保羅的安慰(提摩太後書 4:7);他也沒有避諱不傳神全備的旨意;這就是他的忠心(使徒行傳 20:27)#

(2.)這是目的:使他能用純正的教義,既勸勉人,又駁倒反對的人,勸服並引導別人歸向真信仰,又使持相反意見的人知罪。他若自己不確知或不堅定,不堅守那可信之道和純正的教義;這本應是他教訓的內容,也是使反對真理者知罪的手段和根據;又怎能這樣行呢?我們在這裡概括地看見傳道職分的重大工作:勸勉那些願意知道並履行本分的人,駁倒那些反駁的人;這兩樣都要藉著純正的教義來作,就是以合乎理性的教導方式,藉著聖經的論據和見證;聖經乃是無謬的真理之言,眾人都可並應當安息於此、得著滿足,並以此為定準。關於提多所要按立的長老的資格,就說到這裡。#

II.使徒的指示表明他當拒絕或避開何等的人:另一種品格的人;提及他們,是為說明他所推薦的、關於傳道人資格的謹慎何以必要,即他們為什麼應當是他所描述的那樣的人,並且只可為那樣的人。他所取的理由,一方面出於他們中間的壞教師,另一方面出於壞聽眾,從第10節至末尾。#

1.出於壞教師。#

(1.)這些假教師被描述如下。他們是不服約束的,任性而貪圖權勢,悖逆而難以駕馭(有人如此譯),不肯容忍或順服教會中的紀律和必要秩序,不能忍耐良好的治理和純正的教義。他們又是虛談和迷惑人的,自以為有智慧,實則愚昧;因此多言多語,陷入錯誤和謬妄,又愛好這些事,並用心勞力要把別人拉入其中。這樣的人很多,尤其是那些受割禮的人;他們至少自稱是從猶太人中歸信的,卻仍主張把猶太教和基督教混合在一起,因而造成敗壞的雜糅。這些就是假教師。#

(2.)這裡有使徒對於如何對待他們的指示(第11節)必須堵住他們的口;不是藉著外在的強力(提多沒有這樣的權力,這也不是福音的方法),乃是藉著駁斥和使其知罪,向他們指出其錯誤,甚至片時也不給他們留地步。然而,若他們頑梗,破壞教會的和平,又敗壞別的教會,就當施行懲治;這是挽回過犯者並防止多人受害的最後手段。注意,忠心的傳道人必須及時抵擋迷惑人的,使他們的愚妄顯露出來,就不至於再往前行。#

(3.)為此提出了理由。#

[1.]出於他們錯誤的有害後果:他們教導不該教導的事(即割禮的必要,以及遵守摩西律法等等),傾覆全家;這樣便傾覆福音和人的靈魂;所毀壞的不只是少數人,乃是全家。使徒被不公正地控告為擾亂天下;這些假教師卻被公正地指控為使許多人離開真信仰而致滅亡。這樣的人必須堵住他們的口,尤其因為,#

[2.]他們行事的卑劣目的:為貪不義之財,藉著宗教的名義服事屬世的利益。貪財是萬惡之根。這樣的人最當藉著純正的教義和出於聖經的理由加以抵擋、駁倒並使其羞愧。關於壞教師的理由,就說到這裡。#

II.就他們的百姓或聽眾而言,他們是按古人的見證而被描述的。#

1.這裡有見證人(第12節)他們中間的一個人,就是他們本族的一個先知,即一個克里特人,不是猶太人;乃是希臘詩人以皮米尼德,他既可能知道他們的情形,也不大可能誹謗他們。“他們本族的一個先知”;他們的詩人也被看作這樣的人,即神諭的著者;這些人常常見證百姓的惡行:希臘人中的阿拉圖、以皮米尼德和其他人;拉丁人中的賀拉斯、尤維納利斯和佩爾西烏斯;他們對於各種惡行多有尖銳的責斥。#

2.這是他見證的內容:Kretes aei pseustai, kaka theria, gasteres argai:克里特人常說謊,是惡獸,是懶肚腹。他們甚至以虛假和說謊而臭名昭著,成了諺語;kretizein,即作克里特人,或說謊,乃是同一回事。他們又因狡詐地害人和兇殘的性情而被比作惡獸;又因懶惰和放縱肉慾而被稱作懶肚腹,較為傾向於吃,而不傾向於作工並靠某種正當職業生活。注意,像這些成為異教人羞辱的惡行,應當遠離基督徒:虛假和說謊,令人憎惡的詭詐和殘忍,一切獸性和肉慾的行為,以及懶惰和怠惰,都是自然之光所定罪的罪。因為克里特人正是為這些事受他們本族詩人的責備。#

3.這裡有使徒親自對此的證實(第13節)“這個見證是真的。”使徒也看見有太多根據可以作出這樣的評斷。有些民族的性情比別的民族更傾向於某些惡行。克里特人太普遍地具有這裡所描述的性情:懶惰而性情惡劣,虛假而不忠;這是使徒親自所證實的。因此,#

4.他教導提多應當怎樣對待他們:“所以你要嚴嚴地責備他們。”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吩咐他要用溫柔教導;但如今寫信給提多,卻吩咐他要嚴嚴地責備他們。這個差別的理由,可以從提摩太和提多不同的性情來解釋:前者的性情或許較為銳利,責備人時容易激烈,所以保羅吩咐他要溫柔地責備;後者或許較為溫和,所以保羅激勵他,吩咐他嚴嚴地責備。或者更確切地說,這是由於情況和百姓不同:提摩太所面對的百姓較為文雅,所以他必須溫柔地責備他們;提多所面對的則是較為粗野、未經教化的人,所以他必須嚴嚴地責備他們;他們的敗壞既多且嚴重,又毫無羞恥和廉恥地犯出來,所以就當相應地對待。責備時必須分辨罪與罪:有些罪按其本性,或按其犯行的方式,因其公開和大膽,而更為粗重可憎,更加羞辱神,也更危險、更有害於人;也必須分辨罪人與罪人:有些人的性情較為柔和而易受引導,較容易因溫和而被感化,卻會因過分粗暴嚴厲而消沉灰心;另一些人則較為頑強固執,需要更嚴厲的話語,使他們生出懊悔和羞恥。因此,要適當地調和並運用責備,使其最可能產生益處,就需要智慧。“有些人,你們要憐憫,並要分辨;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猶大書 1:22、23)。克里特人的罪和敗壞既多、既大、又成了習慣,所以必須嚴嚴地責備他們。但恐怕這樣的指示被誤解,#

5.這裡指出了這樣作的目的:使他們在信仰上純全(第14節),不聽從猶太人的荒渺言語和離棄真理之人的誡命;就是說,使他們能真實有效地脫離克里特人在其天然狀態中所活出的那種邪惡性情和行為,也不依附或顧念(有些已經歸信的人可能太容易這樣作)猶太人的遺傳和法利賽人的迷信;這些事容易使他們厭棄福音及其純正、有益的真理。注意,#

(1.)最嚴厲的責備也必須以被責備者的益處為目的:不可出於惡意、仇恨或不善的心,乃要出於愛;不是要滿足責備者的驕傲、激情或任何邪惡的情慾,乃是要挽回並改正錯誤和有罪的人。#

(2.)信仰上的純全最為可羨慕,也最為必要。這是靈魂的健康和活力,為神所喜悅,令基督徒得安慰,並使人預備好歡喜且恆常地盡本分。#

(3.)達到信仰純全的特別方法,是使耳朵離開荒渺言語和人的臆想(提摩太前書 1:4)“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第4章第7節也說:“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人在敬拜神的事上所設的臆想和設計,都是與真理和敬虔相反的。猶太人的禮儀和典章,起初本是神所設立的;但實體既已來到,它們的時期和用途既已過去,如今便不過是沒有根據的人的誡命;這些誡命不但不能與真理相合,反而離棄真理,就是基督代替律法下那屬肉體的事奉所設立的純正福音真理和屬靈敬拜。#

(4.)離棄真理是可怕的審判:離開基督歸向摩西,離開福音屬靈的敬拜歸向律法屬肉體的規條,或離開真實神聖的制度和誡命歸向人的發明和設立。“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保羅對加拉太人說(第3章第1、3節),“叫你們不順從真理?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這樣,在說明嚴嚴責備敗壞邪惡的克里特人的目的,是使他們在信仰上純全,不聽從猶太人的荒渺言語和人的誡命之後,#

6.他在末後兩節中,從福音使我們得以脫離律法禮儀的自由,以及在基督教制度下懷有猶太主義精神的邪惡和害處,提出這樣作的理由。對於在信仰上純全、並因此得了潔淨的好基督徒,萬物都是潔淨的。飲食和律法下所禁戒的諸物(其中有些禮儀至今仍有人持守),如今在這些事上已沒有這樣的分別,萬物都是潔淨的(使用時都是合法而自由的);但對於汙穢不信的人,沒有一樣是潔淨的;他們濫用合法而美好的事物,使之成為罪;別人從中汲取甘甜,他們卻從中吸出毒素;他們的心思和良心,就是那些引導的機能,既已汙穢,汙點便傳染到他們所作的一切事上。“惡人的祭物是耶和華所憎惡的”(箴言 15:8)。第21章第4節又說:“惡人耕地也是罪”;不是這事本身是罪,乃是因他這樣作;心思和內心的屬肉體,敗壞了手上一切的勞苦。#

異議:可是,這些猶太主義者(照你所稱呼他們的)豈不是自稱信奉宗教,並且善談神、基督和生活的公義的人嗎?他們還應當受這樣嚴厲的責備嗎?回答:他們說是認識神;在行為上卻否認他;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第16節)有許多人在言語和舌頭上承認認識神,卻在生活和行為中否認並棄絕他;他們的行為與其承認互相矛盾。“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他們用口多顯愛情,心卻隨從財利”(以西結書 33:31)他們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使徒教導提多要嚴嚴地責備人,他自己也嚴嚴地責備;他用很嚴厲的話論及他們,然而無疑並不比他們的情形所應得、他們的需要所要求的更嚴厲。“可憎惡的”:bdelyktoi,配得神和好人因厭惡和嫌棄而轉眼不看他們。“悖逆的”:apeitheis,不可勸服而不信。他們或許作了各種事情;但那並不是信心的順服,也不是所吩咐的,或是未達到所吩咐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即沒有技巧或判斷力,不能把任何事作得合宜。看假冒為善之人的悲慘狀況;他們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能力。然而,我們不要急於把這指控加在別人身上,倒要謹慎,免得它與我們自己相符,免得我們心裡存著不信的噁心,以致離棄永生神;卻要真誠無過,直到基督的日子,滿結仁義的果子,這果子是藉著耶穌基督歸於神的榮耀和稱讚(腓立比書 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