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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 3

在前一章中,我们发现很容易称赞路得举止的端庄,并指出我们可以怎样善用圣经给我们的这段记载;但在本章中,我们却要费相当大的力气,才能为她洗脱不端庄的指责,并防止人们滥用这段记载;不过,那些时代的良善,使这里所记的事免于成为恶行;然而这些时代的败坏,又使如今任何人都不能以此为据去照样行。这里有:I. 拿俄米给她儿媳的指示,教她怎样向波阿斯请求作她的丈夫(第1–5节)。II. 路得准确遵行这些指示(第6、7节)。III. 波阿斯对她仁慈而 honorable 的接待(第8–15节)。IV. 她回到婆婆那里(第16–18节)。

路得拜访波阿斯(主前1312年)

1 拿俄米对她儿妇路得说,我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2 现在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看哪,他今夜在禾场上簸大麦。3 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禾场去;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直到他吃喝完了。4 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这里有:I. 拿俄米为她女儿的安慰所存的关怀,无疑是十分可称许的,并被记下来供人效法。她自己并没有再嫁的念头(第1章第12节)。但她虽然年老,已决意终身守寡,却绝没有想到要把年轻的儿媳也限制在寡居之中。年老的人不可把自己作为年轻人的标准。相反,她满心筹划怎样使她嫁得好。她的智慧替女儿谋划了女儿的端庄不许她为自己谋划的事(第1节)。她这样做,1. 是为着向死者尽公义,好给已经去世的人立后,从而保全这个家族不至断绝。2. 是出于对儿媳的仁慈和感恩;儿媳对她一向十分尽本分、十分尊敬。“我女儿”(她说,凡事都把她看作自己的女儿),“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吗?”也就是在婚姻状态中有一个安顿之处;“我不当给你找一个好丈夫,使你享福吗?”也就是“使你可以丰足、愉快地生活,不必一生都处在我们现在这种卑微而忧伤的境况中吗?”注意,(1.) 婚姻状态对年轻人来说,是,或应当是,安息的状态。漂荡的情感在那里被固定,心也必须安定下来。它在丈夫的家里、在丈夫的心里得安息(第1章第9节)。婚姻若不能使人安定,那些人真是轻浮了。(2.) 进入婚姻状态的人所当盼望并计划的,是使他们可以过得好;为此他们必须选择得好;否则,婚姻不但不能成为他们的安息,反而可能成为最大的烦扰。父母安排儿女时,必须以这一点为目标,就是使他们可以过得好。并且要常常记得,对我们的灵魂最好的,才是对我们最好的。(3.) 为儿女寻求这种安息,并在适当的时候为此做一切合宜的事,是父母的责任。他们越是孝顺、越是尊敬父母,父母虽然越难舍下他们,却更应当乐意为他们谋求更好的前程。

II. 她为女儿求得提升所采取的做法十分特别,并且看起来可疑。若其中有什么不合宜之处,责任必在拿俄米身上,因为是她叫女儿这样做的;她比路得更知道,或理当更知道以色列的律法和习俗。1. 的确,波阿斯既是死者的近亲,并且(就拿俄米所知并无相反情况)是现今活着的人中最近的亲属,就按神的律法有义务娶玛伦的寡妇;玛伦是以利米勒的长子,死后没有后嗣(第2节):“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因此他在良心上岂不有责任照管我们的事务吗?”这可以鼓励我们凭信心把自己放在基督脚前,因为他是我们的近亲;他既取了我们的本性在自己身上,就与我们骨中的骨、肉中的肉。2. 现在提醒他这事正是合宜的时候,因为路得在整个收割期间一直跟随他的收割工人,直到收割如今结束,他已经与她相当熟悉;并且他先前在较小的事上向路得所显的仁慈,也鼓励拿俄米盼望他在这更大的事上不会不仁慈,更不会不公义。她又认为,在他于禾场设簸麦宴的时候去求他,是一个好机会(第2节);那时他在那里完成收割的喜乐,并像仁慈的主人一样款待工人:他今夜簸大麦,意思是他今夜设宴。拿八和押沙龙在剪羊毛的时候设宴,波阿斯也在簸麦的时候设宴。3. 拿俄米认为路得自己是最合适去做这事的人;也许在那地方的习俗中,这种情况下应由女子提出要求;律法中也暗示了这一点(申命记 25:7–9)。因此拿俄米吩咐儿媳使自己洁净整齐,不是使自己华丽(第3节):“你要沐浴抹膏,不是涂脂抹粉(像耶洗别那样);穿上你的衣服,但不是妓女的装束;下到禾场去。”她很可能受邀参加那里所设的晚餐;但她不可让人知道自己,也就是不可让人知道她来的目的(她本人在波阿斯的收割工人中必然已经很有名了),直到众人散去、波阿斯退下。借此机会,她在私下接近他,比在他自己家里更容易。到此为止都还说得过去。但是,4. 她在他睡在床上时来躺在他的脚旁,这样有恶的样子,这样接近恶,并且可能成为恶的机会,以致我们很难知道怎样为此辩护。许多解经家认为这是不可辩护的,特别是优秀的普尔先生。我们不可作恶以成善。把火星和火绒放在一起是危险的;因为一点小火能点着何等大的事!众人都同意,这不可引为先例;我们的律法和我们的时代都与当时不同;然而我愿意尽可能往好处理解。若波阿斯正如他们所推定的,是最近的亲属,那么她在神面前(照我们的说法)已经是他的妻子,只需要很少的礼仪就可完成婚礼;拿俄米并不打算让路得以妻子以外的任何身份接近他。她知道波阿斯不仅是一个老人(她不会单凭这一点就放心让儿媳如此靠近他),而且是一个庄重清醒的人,一个有德行、有宗教敬虔的人,一个敬畏神的人。她知道路得是一个端庄的妇人,贞洁,料理家务(提多书 2:5)。以色列人确曾被摩押女子败坏过(民数记 25:1),但这位摩押女子并不是那些女子中的一个。拿俄米自己所设计的,无非是诚实而可尊重的事;她的爱心(凡事相信,凡事盼望)驱逐并禁止一切怀疑,不许人猜想波阿斯或路得会企图任何不是同样诚实而可尊重的事。若她所劝的,在当时(按当地习俗)也像今日在我们看来那样不体面、不端庄,我们就不能认为,若拿俄米德行如此之少(虽然我们并无理由这样怀疑),她还会智慧如此之少,竟使女儿去做这事;因为单是这事就可能破坏这门婚事,并使波阿斯这样庄重善良之人对她的情意疏远。因此我们必须认为,这事在当时并不像现在看起来那样坏。拿俄米把儿媳交给波阿斯,听他进一步指示。她这样提出自己的请求以后,波阿斯更明白律法,会告诉她必须做什么。我们也必须这样把自己放在救赎主的脚前,从他领受我们的判决。主啊,你要我做什么(使徒行传 9:6)?我们可以确信,若路得看出母亲所劝她做的事有什么恶,她是一个德行和理性都太多的女子,绝不会像她所应许的那样说(第5节):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年轻人也必须这样顺服年长的人,顺服他们庄重而审慎的劝告,只要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反对理由。

路得蒙波阿斯接待(主前1312年)

6 路得就下到禾场,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中畅快,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8 到了半夜,那人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一个女子躺在他脚旁。9 他说,你是谁?她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你的婢女,因为你是一个至近的亲属。10 他说,女儿啊,愿你蒙 Lord 赐福;你末后所显的恩慈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11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求的,我都必为你做;因为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有德行的女子。12 我实在是你的至近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亲属比我更近。13 你今夜在这里住下,到了早晨,若他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好,就让他尽亲属的本分;若他不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我指着永生的 Lord 起誓,我必为你尽亲属的本分;你躺到早晨吧。

这里有:I. 波阿斯善于管理自己的日常事务。按通常习惯,很可能是这样:1. 当他的仆人簸麦时,他与他们同在,并亲自看管他们;不是为防止他们偷他的粮食(他没有理由惧怕这个),而是防止他们在簸麦时因疏忽而浪费。主人可能因仆人粗心而蒙受重大损失,虽然他们是诚实的;这就是为什么人应当殷勤知道自己羊群的景况,并好好照看它们。2. 当他有比平常更多的工作要完成时,他就以特别的宴席款待仆人,并为鼓励他们,与他们一同吃喝。富足尊贵的人慷慨待那些在他们以下、为他们工作的人员,并且与他们亲近,这是很合宜的。3. 波阿斯与工人吃过晚饭,并与他们欢悦了一会儿之后,就按时上床,时间很早,以致到了半夜他已经睡过第一觉(第8节),这样他次日清早就适合办事。凡善于持家的人都会守好时辰,不纵容自己或家人在不合时宜的欢乐中。迦勒底意译本告诉我们(第7节),波阿斯吃喝,他的心是好的(希伯来词也是这样),并且他称颂 Lord 的名,因为 Lord 听了他的祷告,除去了以色列地的饥荒。因此他清醒地上床,他的心处在良好的状态,没有因饱食醉酒而昏沉。他上床前也没有不祷告。如今他吃饱了,就称颂 Lord;如今他要休息,就把自己交托给神的保护;他这样做是好的,因为在他面前有一个不寻常的试探,虽然他还不知道。4. 他把床或卧榻安置在麦堆旁边;不是因为他把心放在粮食上,也不只是为了看守粮食、防止盗贼,而是因为回城已经太晚,他在这里就靠近自己的工作,次日早晨也预备好去做;并且他也表明自己在住宿上并不挑剔讲究,既不摆架子,也不只顾舒适,乃像他祖宗雅各一样,是个朴实的人,必要时可以在谷仓里铺床,若有需要,也可以在草秸中安然睡觉。

II. 路得在处理自己这件事上有良好的把握。她遵从母亲的吩咐,去躺下,不是在他身旁,而是横在他床脚那边,穿着自己的衣服,并保持清醒,等待机会说明来意。夜间他醒来,察觉脚边有人,便问是谁;她告诉他自己的名字,然后说明来意(第9节),就是她来把自己置于他的保护之下,因为按神的律法,他是被指定作她保护者的人:“你是有权救赎一个将要灭亡的家族和产业的人,因此让这败落在你手下得着挽回;求你用衣襟遮盖我——请悦纳我和我的案件,使我归你。”我们也必须这样凭信心投靠耶稣基督,认他为我们最近的亲属,他能救赎我们;来到他的翅膀下,正如我们受邀那样(马太福音 23:37),并求他用衣襟遮盖我们。“主耶稣,把我接入你的约中,置于你的看顾之下。我受欺压,求你为我担保。”

III. 路得在波阿斯那里所得的善意接纳。她所做的事无论从哪方面都没有产生坏结果,因此拿俄米对她亲属的良好看法并没有错。他知道她的请求是公义而 honorable 的,于是照此待她,并没有待自己的姊妹如同待妓女一样(创世记 34:31)。因为,

1. 他没有试图侵犯她的贞洁,虽然他有可能拥有的一切机会。迦勒底意译本这样发挥说:他制伏自己的情欲,没有接近她,而是像义人约瑟那样,约瑟不肯亲近他的埃及女主人;也像虔诚的法铁一样,当扫罗把大卫的妻子米甲给了他(撒母耳记上 25:44)时,他在自己和她中间放了一把剑,免得自己触碰她。波阿斯知道,把她带到那里来的并不是任何有罪的私欲,因此勇敢地维护了他自己的尊荣,也维护了她的尊荣。

2. 他没有对她所做的事作任何恶意解释,没有责备她是放肆的女子,不配作诚实人的妻子。她既已在田间证明自己良好,她的一切举止又都是端庄合宜的,他就不会因这一件事而对她的品格存丝毫怀疑,甚至也不显得怀疑;也许他还责备自己,为什么没有主动向这些困苦的寡妇尽近亲的本分,免得她受这麻烦,并且预备像犹大论到儿媳时所说的那样说:她比我更有义。但相反,

(1.) 他称赞她,温和地对她说话,称她为女儿,并尊重地论到她,说她是有卓越德行的女子。她在这件事上向婆婆、向她所嫁入的家庭所显的恩慈,比以前任何事上都更大。她离开自己的本国,跟随婆婆来到以色列地,与她同住,并帮助养活她,这是十分仁慈的。因此他曾为她祝福(第2章第12节);但现在他说,你末后所显的恩慈比先前更大(第10节),因为她再嫁时所顾念的,不是自己的喜好,而是丈夫的家族。少年人无论贫富,她都没有接受他们的追求(更不用说主动寻求他们),却愿意照神的律法所指示的嫁人,虽然是嫁给一个老人,因为这是为着她所嫁入之家的尊荣和利益,也是她全心仁爱所系的家庭。年轻人在安顿自己时,目标不应多么取悦自己的眼目,而应取悦神和父母。

(2.) 他应许娶她(第11节):“不要怕我轻看你,或使你蒙羞;不,我必做你所求的一切,因为这正是律法要求最近亲属所做的;我也没有理由拒绝,因为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有德行的女子,”(第11节)。注意,[1.] 可作榜样的德行应当得到应有的称赞(腓立比书 4:8),并且会使男人和女人都蒙最智慧、最好的人尊重。路得是一个贫穷女子,而贫穷常常遮蔽德行的光辉;然而路得的德行,即使在卑微处境中,也普遍被人注意,不能隐藏;不但如此,她的德行还除去了她贫穷的羞辱。穷人若只是良善的人,就必从神和人得着尊荣。路得因谦卑而显著,而谦卑为这尊荣铺了路。她越少宣扬自己的善,她的邻舍就越多注意到它。[2.] 在选择同负一轭之伴侣时,尤其应当看重德行,就是已知而经验证的德行。让宗教来决定选择,它必定会给这选择加冠冕,使之舒适。智慧胜过黄金;当人说智慧与产业同得为好时,意思就是没有智慧,产业所值甚少。

(3.) 他使自己的应许附带条件,而且不能不这样做,因为似乎另有一个亲属比他更近,赎回的权利属于那人(第12节)。他知道这事;但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想,拿俄米(她长期在外,不可能准确知道丈夫家族的谱系)对此并不知情,否则她绝不会差女儿去向波阿斯提出请求。然而他没有吩咐她自己去找这另一位亲属;这会把太重的难处加在她身上;而是他应许,[1.] 他自己要向那另一位亲属提出此事,并知道他的意思。希伯来语中“寡妇”一词表示一个哑口的人。因此波阿斯要为哑巴开口(箴言 31:8),并替这寡妇说她自己不知道怎样为自己说的话。[2.] 若那另一位亲属拒绝尽亲属的本分,他就要尽这本分,娶这寡妇,赎回土地,从而修复这个家族。他以庄严的誓言支持这个应许,因为这是有条件的婚约(第13节):我指着永生的 Lord 起誓。事情既这样悬而未决,他便吩咐她等到早晨。霍尔主教在他的默想中这样总结此事:“波阿斯没有像放荡者那样触碰她,却像父亲那样祝福她,像朋友那样鼓励她,像亲属那样应许她,像庇护者那样赏赐她,并使她满载盼望与礼物离去;她来时贞洁,去时同样贞洁,并且更为快乐。啊,可赞叹的节制,配作那一位之先祖;那一位的唇里和心里都没有诡诈!”

路得平安被送回拿俄米那里(主前1312年)

14 路得便在他脚旁躺到早晨;她起来的时候,人还不能彼此辨认。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禾场来。15 又说,把你身上的帕子拿来,拿着。她拿着的时候,他量了六簸箕大麦,放在她身上;她就进城去了。16 路得来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你是谁?路得就把那人向她所做的一切都告诉了婆婆。17 又说,这六簸箕大麦是他给我的;因为他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18 婆婆说,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你知道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这里告诉我们:I. 路得怎样被波阿斯打发走。她在深夜回家并不安全;因此她在他脚旁(不是在他身旁)躺到早晨。但天一破晓,有光可以让她回家,她就离去,趁着人还不能彼此辨认;这样,即使她被人看见,也不至被认出是在这样不合时宜的时候外出。她并不害羞被人知道是在田间拾穗,也不以这贫穷的标记为耻。但她不愿被人知道是夜间行走的人,因为她的德行是她最大的尊荣,也是她最看重的。波阿斯打发她走,1. 嘱咐她保守秘密(第14节):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禾场来,并且整夜躺在离波阿斯如此近的地方;因为虽然他们二人心里都自知有无玷污的纯洁,并不需要多在意人们怎样议论他们,然而因为很少有人能像他们这样靠近火却不被烧伤;若这事被人知道,就会在一些人心中引起怀疑,也会招来另一些人的议论。好人会因此忧愁,坏人会因此得意,所以不可使人知道。注意,我们必须常常谨慎,不但要保守良心无亏,也要保守好名声:或者我们不做那些虽无罪却容易被误解的事;或者若做了,就不可让人知道。我们不仅要避开罪,也要避开丑闻。这里也有一个特别需要隐瞒的理由。若这事传扬出去,可能会妨碍另一位亲属自由作出选择;他会以波阿斯与她曾在一起为理由拒绝路得。2. 他打发她走时,给了她一份美好的谷物礼物;这对她家中贫穷的婆婆必十分可喜,也可向婆婆证明他并不是因厌弃而打发她走;若他空手打发她走,拿俄米可能会这样怀疑。他把谷物装在她的帕子、围裙或外衣里给她,按量给她。像一位审慎的粮主一样,他记录自己交出的一切。那是六个量器,据推测就是六俄梅珥,十个俄梅珥为一伊法;无论那量器是什么,很可能他给她的是她能够好好背得动的尽量多(第15节)。迦勒底译本说,Lord 赐给她力量来背负;并补充说,那时她借着预言的灵得知,从她将要生出她那个时代六位最公义的人,就是大卫、但以理、他的三个同伴,以及弥赛亚君王。

II. 她怎样受到婆婆欢迎。婆婆问她:“女儿啊,你是谁?你是新妇不是?我应当向你道喜吗?”于是路得把事情的情形告诉她(第17节);她母亲随即,1. 劝她满足于已经做成的事: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你知道这事怎样成就(第18节)——迦勒底译本作:这事在天上怎样被判定,因为婚姻是在那里成就的。她已经做了一切合宜她做的事,如今她必须耐心等候结果,不要为此烦乱。让我们由此学习把忧虑交托给护理,跟随它并留意它的运行,使自己安静等候事情的结局,并决意无论结果如何都顺服它。有时,那最少出于我们自己作为的事,反而证明是为我们做得最好的事。“所以只管安坐,看这事怎样成就,并说,无论它怎样成就,我都预备好了。”2. 她向她保证,波阿斯既已承担这事,就会证明自己是忠信而细心的朋友:他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虽然这是他在田间和禾场忙碌的时候,但既然他已经承担服事朋友,就不会忽略这事。拿俄米相信路得已经赢得他的心,因此他若不知道她是否属他,就不会安心。她把这作为路得应当安坐、不要为此烦乱的理由,因为波阿斯已经承担此事,他必定会把它办好。善良的基督徒更有理由一无挂虑,却把自己的忧虑交托给神,因为他已经应许要眷顾他们;若他这样做,我们还有什么需要忧虑的呢?只管安坐,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 Lord 必成全关乎你的事,并使它为你的益处效力(诗篇 37:4、5;138:8)。你们的力量在于安坐(以赛亚书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