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 2
神的智慧设立了两项重大的制度,本章申诉人可悲地亵渎了这两项制度,并严厉地加以责备。I. 教牧的制度,这是教会所特有的,旨在维持并延续教会;这制度却被那些自身蒙授其尊荣、受托办理其事务的人亵渎了。祭司亵渎神的圣物;他们在此受到指控;他们的罪被显明为更加严重,并且为此受到严厉的警告(第1–9节)。II. 婚姻的制度,这是人类社会所共有的,设立它是为维持并延续人类;这制度被祭司和百姓一同亵渎了:他们娶外邦女子(第11、12节),刻薄地对待妻子(第13节),休弃她们(第16节),并在这些事上行诡诈(第10、14、15节)。在这事和其他亵渎之举及公然无神论的根底下,是他们以为神全然像他们一样;这实际上等于说:没有神(第17节)。而这些对他们的责备,也是给我们的警戒。
祭司职分;对祭司的指控;祭司受责备与警告。(主前400年)
1 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2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给我的名,我就必使咒诅临到你们,也必咒诅你们的福分;我已经咒诅这些福分,因为你们不把这事放在心上。3 看哪,我必败坏你们的种子,把粪抹在你们脸上,就是你们严肃节期祭牲的粪;人要把你们连同它一并带走。4 你们就知道我把这诫命传给你们,是要使我与利未所立的约得以存续。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5 我与他所立的是生命与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是因他以敬畏我的心敬畏我,并在我的名面前惧怕。6 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的嘴唇里没有不义。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许多人转离罪孽。7 因为祭司的嘴唇应当保守知识,人也应当从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8 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败坏了利未之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9 所以,我也使你们在众民面前被藐视、受卑贱,因为你们不遵守我的道路,反倒在律法上徇情偏袒。
前一章所说的话是针对祭司的(第1章第6节):万军之耶和华如此对你们说:“藐视我名的祭司啊!”但那里指控他们所犯的罪,是他们作为献祭者所犯的;对于那些罪,他们或许以为自己多少可以辩解,说他们所献的是百姓带来的,因此,祭物若不如应有的那样好,错不在他们,而在百姓。所以,这里把先前所申诉的败坏追溯到其根源和泉源——就是祭司作为百姓的教师、律法和活泼圣言的解释者而犯的过错。祭司职分的这一部分如今仍在福音的传道人手中;他们奉命作牧者和教师,像律法之下的祭司一样,虽然不像他们那样献祭。因此,他们尤其应当留意这里的劝诫。祭司若给百姓更好的教导,百姓就会带来更好的祭物;所以,罪责又归到祭司身上:“祭司啊,现在这诫命正是专给你们的(第1节);你们本该将关于主的美好知识,以及如何正确敬拜他的事教导百姓。”要注意,教会的治理者也在神的治理之下,并且要向他交账。甚至对那些发号施令的人,神也有诫命。不但如此,“你们就知道我把这些诫命传给你们”(第4节)。他们应当从以下两方面知道这事:1. 借着圣灵与圣言同工的大能,使他们知罪并得以改正:“你们要从这话的功效知道它的来源,从它所成就的事知道它从何而来。”当临到我们的神之道在我们里面成就并推进神的工作时,我们就不能不知道是他把这道传给我们;它不是神的使者玛拉基自己的话,而实在是神的话,并且不只是笼统地传给众人,也是特别传给我们的。或是,2. 借着向他们所宣布之警告的应验:“你们要付出代价,才知道我把这诫命传给你们;它绝不徒然返回。”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传给祭司、而且他们必须知道是传给他们的诫命究竟是什么;也让我们按次序整理这项指控的各项细节。
I. 这里重述了神与那圣洁支派所立的约;这约是他们工作的委任状,也是他们尊荣的特许状。万军之耶和华把一条诫命传给他们,为要坚立这约(第4节);因为他的约被称为他所吩咐的话(诗篇 105:8)。此时,他借先知传下这诫命,为要重新坚立这约,使它不至因他们执意违背而被废除。因此,要让利未的子孙,尤其是亚伦的子孙,知道神赐给他们家族何等的尊荣,又把何等的托付交给他们:“我与他所立的是生命与平安的约”(第5节)。除了与以色列全家所立、使他们成为特选之民的约以外,神又与一个家族立了祭司之约,使他们办理各种事奉,并且以此为条件,享受祭司职分的一切特权;正如以色列是一个特选的国度、祭司的国度,亚伦家也照样要成为祭司的家族,分别出来事奉神、尊荣神,在那国中高举他的名,正如以色列人要在列国中高举他的名一样。两者虽程度不同,却都要将荣耀归给神的名(第2节)。神与他们立约,以他们为家中的仆人,使他们有义务作他的工,并应许在这工作中承认和悦纳他们。这约称为生命与平安的约,因为它旨在扶持那将生命与平安带给人灵魂的信仰——把生命带给死者,把平安带给困苦者;又或者,因为这约应许把生命与平安赐给那些忠心而凭良心尽职的祭司。他们必得平安,其中包含免受一切祸患的保障;也必得生命,其中包括一切福乐的总和。这里论到祭司之约的话,对于与一切信徒这些属灵祭司所立的恩典之约也同样真实。这是生命与平安的约;它向一切信徒保证生命与平安、永远的平安、永远的生命,以及今世和来世的一切福乐。当利未全支派从其余支派中分别出来,不列在他们的数目中,反从他们中间被取出,受派管理法柜的帐幕时,这约便与他们立定了(民数记 1:49、50);凭着这项任命,神说:“利未人要归我”(民数记 3:12)。当亚伦和他的儿子被选出来,在祭司职分上事奉主时,这约也与亚伦立定了(出埃及记 28:1)。因此,亚伦被称为主的圣者(诗篇 106:16)。在一个特殊场合,这约又与非尼哈及其家族——亚伦的一支——立定了(民数记 25:12、13)。在那里,祭司之约也像这里一样被称为平安之约,因为借着这约,神与以色列之间的平安得以缔造并维持。这约所包含的生命与平安这两大福分,是神赐给他的,就是赐给利未、亚伦和非尼哈的;他向他们及其后裔应许生命与平安,并把这些福分托付给他们,使神的以色列民可以使用并得益处。他们领受,为要施予,正如基督自己所作的一样(诗篇 68:18)。现在,为进一步阐明这约,请留意:1. 这约建立所依据的缘由:“是因他以敬畏我的心敬畏我,并在我的名面前惧怕。”当利未支派勇敢地起来反对敬拜金牛犊的人时,他们显著地证明了自己对神圣洁的敬畏,以及对他名的尊崇(出埃及记 32:26);因为他们在那件事上的热心,神将这福分赐给他们,并召他们把自己分别为圣归给他。当非尼哈为止住瘟疫而刺死心利和哥斯比时,他也显出自己在敬畏神及其审判上的热心(诗篇 106:30、31)。要注意,惟有敬畏神之名的人,才能期待得到生命与平安之约的益处;凡显明自己为神大发热心的人,必定要在基督徒祭司职分的荣耀特权中得到报偿。有些人把这话理解为不是赐予的缘由,而是赐予的条件:“我把生命与平安赐给他,条件是他要在我面前敬畏。”神若赐给我们生命与平安,就期望我们在他面前敬畏。2. 借着这约交托给祭司的职责(第7节)。他们由此成为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是那生命与平安之约的使者;不是这约的中保,只是使者或使臣,受差遣去商议神与以色列之间的和平条款。祭司是神对他百姓说话的口;百姓必须从他们领受合乎活泼圣言的教训。这就是利未被提升担任的职分;因为他为神大发热心,不承认自己的弟兄,也不认自己的儿女,所以他们要将神的典章教训雅各(申命记 33:9、10)。要注意,神的仆人蒙他使用作使者,奉差遣办理他的事务,乃是一种尊荣。天使的名称也是由此而来。哈该也被称为主的使者。这既是他们的职分,就请留意:(1.) 传道人的本分是什么:祭司的嘴唇应当保守知识;不是不让百姓得到知识,而是为百姓保存知识。传道人必须是有知识的人;因为那些自己不熟悉神的事,或对这些事不精通的人,怎能教导别人呢?他们必须保守知识,必须以知识装备自己,并保存所得的,好使自己像那善良的家主,从库里拿出新旧的东西来。不只是他们的头脑,连他们的嘴唇也必须保守知识;他们不但要拥有知识,也必须预备妥当,使知识随手可用,正如我们所说的,就在舌尖上,以便有需要时传给别人。因此,我们读到明哲人的嘴里有智慧,他们以此牧养多人(箴言 10:13、21)。(2.) 百姓的本分是什么:他们应当从祭司口中寻求律法;他们应当向祭司这些神的使者请教,不但听信息,也要就此提问,好使自己更明白,并防止和纠正有关的误解。我们人人都与充分认识主的旨意有关,必须清楚而确实地认识它;我们应当渴望认识它,因此要细加询问。主啊,你要我做什么?我们不但必须查考成文的圣言——“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也必须求助于神的使者;在关乎灵魂的事务上向他们求取教导和劝告,正如我们在关乎身体和产业的事务上向医生和律师求助一样。这并不是说,传道人不应向那些没有询问律法或不渴望认识律法的人陈明神的律法;他们既要教导主动前来的人,也必须教导那些抵挡的人(提摩太后书 2:25)。然而,百姓有责任到他们那里求教,不但要听,也要提问。“守望的啊,夜里如何?”这样,你们若要询问,就当询问(见以赛亚书 21:8、11、12);百姓不但应当从传道人口中寻求安慰,也应当在那里寻求律法;因为我们若被发现在本分的道路上,就必发现那也是安慰的道路。
II. 这里记述他们许多在祭司职分上的前辈所表现的忠信与热心。提到这些事,是为了显明他们从如此可敬的祖先堕落、离弃如此卓越的榜样,使自己的罪更加严重;也是为了证明,神从他们收回那些曾赐给紧紧跟随他之人的同在凭据,乃是公义的。在此看看那敬虔的祭司何等良善;他们本应跟随他的脚踪;也看看神的恩典与他同工时,他成就了何等的善事(第6节)。1. 看他何等良善。他在圣经上预备充分且大有能力:“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为那些从他口中寻求律法的人所用;他的一切言论都或多或少显出真实的律法。他所说的一切都受这律法管束,他也借这律法管理别人。他说话像有权柄的人,每句话都是律法;又像兼有智慧与正直的人——那是真实的律法,而真理本身就是律法,具有命令人的权能。基督正是借着真理掌权。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因为他对交给他的良心疑难所作的判断是可靠的;他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律法。“他的嘴唇里没有不义”;他没有诡诈地处理神的话,为要讨人喜欢、满足一时之需,或为自己谋取利益;他却把律法究竟如何告诉所有向他请教的人,无论那话使人喜欢还是不喜欢。正如一位拉比所解释的,他没有把洁净的断为不洁净,也没有把不洁净的断为洁净。他的生活行为也与他的教训一致。神亲自赐给他这项光荣的见证:“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他不以谈论神为足,而是与神同行。他的心性和生活方式与他的教训和信仰宣认一致;他过着与神相交的生活,并以讨神喜悦为自己恒常的关切和事务;他活得像一位蒙拣选在神面前行走的祭司(撒母耳记上 2:30)。他的生活安静;他对众人温柔和善,是爱心的榜样和促进者;他以平安与神同行,自己与人和睦,也是伟大的使人和睦者。他的生活也诚实;他不亏负任何人,却凭良心把各人当得的归给各人:“他以正直与我同行。”我们不可为了和平而违背正直的准则,却要在符合公义的范围内竭力持守和平。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传道人比众人更有责任以平安和正直与神同行,好作群羊的榜样。2. 看他成就了什么善事;他达成了自己被提升到这一职分的目的:“他使许多人转离罪孽。”他以行善为自己的事务,而神使他的努力获得奇妙的成功;他帮助救许多灵魂脱离死亡,如今在天上有许多人因自己曾认识他而称颂神。传道人必须竭尽全力使罪人归正;即使在那些有以色列人之名的人中,也需要归正的工作,有许多人必须转离罪孽。如果他们能够在这事上成为器皿,就必须以此为尊荣和他们劳苦的丰厚报偿。惟有神能借着恩典使人转离罪孽,然而这里却说一位敬虔、殷勤的传道人使人转离罪孽,因为他是与神同工的人,也是神手中的器皿;那些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但以理书 12:3)。要注意,惟有那些传讲纯正教义、活出美好生活,并且两者都合乎圣经的传道人,才有可能使人转离罪孽;因为正如一位拉比在这里所指出的,祭司若正直,许多人也会正直。
III. 这里对当代的祭司提出严厉的指控;他们违背祭司之约,所行的与摆在他们面前的准则和榜样都截然相反。前一章已经列出他们许多具体的罪;我们也发现,当时有许多败坏潜入犹太人的教会,如异族通婚、容许外人进入神的殿、亵渎安息日等(尼希米记 13章)。这一切都是祭司疏忽和不忠所造成的。这里概括地指控他们:1. 他们违背了准则:“你们偏离正道”(第8节),就是偏离神为他们规定、他们敬虔的祖先在他们以前行走的善道。当那些职责本是引导百姓走正道的人自己偏离正道时,百姓的景况就糟了。“你们不遵守我的道路,自己既不行在其中,也没有尽本分使别人持守其中”(第9节)。2. 他们辜负了托付:“你们败坏了利未之约,违背了它,抵触了它的伟大宗旨,并且竭力使这些宗旨落空、失败;你们办理自己的职分,仿佛它的目的只是使自己吃得肥壮、成为大人物,而不是为了神的荣耀和人灵魂的益处。”这就是败坏利未之约;这是扭曲那职分的宗旨,使它服从于那些属感官、属世俗的事物,而它本应始终管辖这些事物。他们由此丧失了那约的益处,并为自己败坏了这约;他们使这约归于无效,也失去了借这约为他们确立的生命与平安。我们若不凭良心履行自己在约中的责任,就没有理由期待神履行他那一方的责任。他们辜负托付的另一个例子,是他们在律法上徇情偏袒(第9节)。对于赐给他们的律法,他们挑选自己要履行的本分;这件事愿意做,那件事不愿意做,全凭自己的喜好。这是伪善之人的作风;而那些向神心存正直的人,则尊重他的一切诫命。或者,这更可能是指他们应当向百姓陈明的律法;在这事上,他们“看人的脸面”,原文就是这个意思;他们以貌取人。他们故意曲解并错用律法,或为打击自己怨恨的人,或为袒护自己喜爱的人;他们会纵容某些人所犯的罪,却严厉斥责另一些人所犯的同样罪,全凭自己的利益或倾向而定。神制定律法时不以貌取人,在追讨违背律法之罪时也必不如此;他看重富人并不胜于穷人。因此,他的祭司和传道人若在教义或纪律上以貌取人,就是歪曲神的形象,极大地羞辱他(见提摩太前书 5:21)。3. 他们极大地伤害了人的灵魂,而他们本应帮助拯救这些灵魂:“你们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不只是像旁注所译的,因违背律法而“在律法中跌倒”——他们受祭司的榜样教唆和鼓励而这样行——也是因对律法产生偏见而“在律法上跌倒”,仿佛律法是罪的帮凶,纵容罪恶。何弗尼和非尼哈正是这样因自己的邪恶使人厌弃主的祭物(撒母耳记上 2:17)。对许多人而言,神的律法是绊脚石,基督的福音是叫人死的死之气味,基督自己也是使人跌倒的磐石;没有什么比那些宣认信仰之人的邪恶生活更容易造成这种后果,因为人受此诱惑便说:“这一切不过是笑话。”这才是真正的丑闻,是使人跌倒的石头;任何人都没有正当理由因此跌倒,但那使人跌倒的有祸了。4. 当他们因此受到神的话和神的护理责备时,他们仍不肯听,也就是不留意,不放在心上;他们完全不因自己的罪忧伤或羞愧,也不受那些临到他们、表明神不悦之凭据的触动。我们所听见的话,除非放在心上并让它在心中留下印象,否则对我们毫无益处:“你们不把这事放在心上,将荣耀归给我的名”,就是借着悔改和改正归荣耀给他。因此,我们应当把神的事放在心上,好将荣耀归给神的名,在他借以显明自己的一切事上并为这一切事赞美他。任何人夺取神的尊荣都是恶事,但传道人这样做尤其恶劣,因为他们的职分和事务正是高举他的名,把这名当得的荣耀归给他。
IV. 这里记载了神因这些祭司的亵渎及其对圣物的亵渎而降在他们身上的审判。1. 他们失去了安慰:“我已经咒诅你们的福分”(第2节)。他们没有从工作中得到安慰,就是行善所带来的满足;因为对于他们作为祭司给百姓所祝的福,神非但不说“阿们”,反倒把那些福变为咒诅,正如他曾把巴兰的咒诅变为祝福一样。那些亵渎的百姓不配蒙恩领受神的祝福,那些亵渎的祭司也不配享有授予和传递祝福的尊荣;双方都要处在他震怒的凭据之下。他们也不能从报酬中得到安慰,因为神所赐给他们的福分,由于他们滥用,就变成了咒诅;他们既不把所受的责备放在心上,使自己如此招惹神的不悦,就不能把这些福分当作他恩宠的礼物来领受。2. 他们失去了声望:“所以,我也使你们在众民面前被藐视、受卑贱”(第9节)。他们荣耀神时,神便使他们尊贵并维护他们的名声;他们尽本分、以平安和正直与神同行时,在百姓的爱戴和尊重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人人都看重、尊敬他们;他们被恰当地尊称为“可敬的祭司”。但他们离弃神的道路、败坏利未之约时,就使自己在平民百姓眼中不仅卑微,而且可鄙;百姓越尊重祭司的职分,就越憎恶那些羞辱这职分的人。他们的行为,他们的不当行为,本来就直接导致这种后果;而神宣告其中有他的手,要人把这看作他对他们施行的公义审判。这审判不但由他们的罪造成,也与他们的罪相称;他们羞辱神,使他的桌子和桌上的果子被藐视(第1章第12节),所以神公正地使他们受羞辱、被藐视。他们暴露自己的羞耻,因此神也使他们蒙羞。要注意,罪使任何民族蒙羞,尤其使祭司蒙羞;在地面上,没有什么比一个亵渎、邪恶、声名狼藉的传道人更可鄙。
V. 这里对他们宣判了震怒的刑罚;先知在第2、3节开头就提到这事。但这是有条件的:“你们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这暗示:“你们若肯如此,神的怒气就必转消,一切都必安好;但你们若执意行这些恶道,就要听你们的判决——你们的罪必使你们灭亡。”1. 他们必倒下,伏在神的咒诅之下:“我必使咒诅临到你们。”神的震怒必照成文圣言中的警告向他们显明。要注意,凡违背律法命令的人,都使自己处在律法的咒诅之下。2. 他们作为祭司的职务和享受,对他们都必不洁净:“我必咒诅你们的福分,使你们自己既不得福,也不能成为百姓的福分;连你们的丰裕也必成为你们的灾祸,你们也必成为自己世代的灾祸。”3. 他们从中收取十分之一的地上出产,必不能给他们安慰:“看哪,我必败坏你们的种子;你们所撒的谷种必在地下腐烂,再也长不出来,其结果必然是饥荒和粮食短缺;这样,就没有素祭带到祭坛,祭司很快就会因此遭受损失。”这也可以理解为他们所传之道的种子;神警告说,他要使他们给百姓的教导得不着他的赐福,以致他们的劳苦像农夫的种子腐坏时一样全然落空;这与那项警告相符:“他们必丝毫不能使这百姓得益处”(耶利米书 23:32)。4. 他们和他们的事奉必被神拒绝;他非但丝毫不喜悦,反而厌恶、憎恨他们:“我必把粪抹在你们脸上,就是你们严肃节期祭牲的粪。”这是指那些节期所献的祭物。神非但不因他们祭物的脂油而喜悦,反倒要把祭牲的粪抛在他们脸上,以显明自己的不悦;事实上,当他说“你们不要再带虚浮的供物来;你们的香是我所憎恶的”时,他就是这样做。要注意,那些倚靠宗教外在行为的人,本应把这些视为粪土,好赢得基督;他们不但不能借此蒙神悦纳,也必因自己的愚昧而满面羞愧、困窘。5. 最终,一切必以他们彻底毁灭告终:“人要把你们连同它一并带走。”他们必被自己祭牲的粪盖满,以致像粪的一部分一样,与它一同被运到粪堆。任何一个人,连普通清道夫,也足以把他们带走。人必称他们为被弃的银渣,并照此待他们,因为主已经弃绝他们。
不合律法的婚姻;违背婚约;对败坏原则的指控。(主前400年)
10 我们岂不都有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我们为何各人以诡诈待自己的弟兄,亵渎我们列祖的约呢?11 犹大行了诡诈,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了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亵渎了主所爱的圣洁,娶了事奉外邦神的女子。12 凡行这事的人,无论师傅还是门徒,并向万军之耶和华献供物的人,主都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13 你们又行了这事:用眼泪、哭泣和哀号遮盖主的祭坛,以致他不再看顾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14 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主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之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伴侣,又是与你立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15 他岂不是使二人成为一体吗?然而,他仍有余剩的灵。他为何只造一人呢?是要寻求敬虔的后裔。所以,你们当谨守自己的心,谁也不可用诡诈待自己幼年所娶的妻。16 因为以色列的神主说,他恨恶休妻;因为这样的人以强暴遮盖自己的衣裳。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所以,你们当谨守自己的心,不可行诡诈。17 你们用言语使主厌烦;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使他厌烦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在主眼中都是善的,他也喜悦他们。”又说:“施行审判的神在哪里呢?”
败坏的行为是败坏原则所结出的真正果实和产物;人心与生活的邪恶,源于他们所接受并用来规范自己的某些放纵而无神的观念。现在,我们在这些经文中看见了一个实例:这里的人彼此以诡诈相待,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神怀有错误的想法。请留意:
I. 他们的行为何等败坏。总的来说,他们各人以诡诈待自己的弟兄(第10节)。一个对自己的神不忠的人,不能指望他会忠于朋友。他们在十分之一和供物的事上以诡诈待神,欺骗了他;良心也因此败坏,其约束和绳索都被挣断,各样不公不义的门由此敞开,亲属关系和自然亲情的纽带也同样被冲破,而且他们毫不以此为难。有些人认为,这里所责备的诡诈行为,就是大约在此时有人向尼希米申诉的那些欺压和勒索之事(尼希米记 5:3–7)。他们在这些事上忘记了他们列祖的神和他们列祖的约,使自己的供物不蒙悦纳(以赛亚书 1:11)。但这里似乎更可能是指他们婚姻中的过错,这事也曾受到申诉(尼希米记 13:23)。在这件事上,他们被指控有两项极其惹神发怒的行为——娶异教民族的外邦女子,以及虐待并休弃本民族的妻子。他们在这两件事上都行诡诈,违背了神圣的约;前者藐视特选之约,后者藐视婚姻之约。
1. 他们藐视神与以色列所立、使他们成为归他之特选百姓的约,娶了外邦女子;这在那约中受到明确禁止和防范(申命记 7:3)。请留意:
(1.) 看看他们有什么充分的理由,应当在这约中忠实地对待神和彼此,不与异教人通婚。[1.] 他们已借着约被明确禁止缔结这种婚姻。神应许在这个条件下善待他们,就是他们不可与异教人混杂;这是他们列祖的约,是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表明这约历史悠久且具有权威,也是使该国族得以组成的根本宪章。他们负有一切可能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这约,然而他们竟亵渎了它,仿佛不受它约束。凡不顺从他们列祖之神的命令而生活的人,就是亵渎他们列祖之约的人。[2.] 他们是特属的子民,联合为一个身体,因此本应同心维护他们特属身份的尊荣:我们岂不都有一位父吗?是的,我们都有,因为岂不是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我们岂不都是他的后裔吗?岂不都是由一种血脉造成的吗?是的,我们确实如此。神是全人类共同的父,因此我们众人都是弟兄,彼此为肢体,所以应当弃绝谎言(以弗所书 4:25),不可以诡诈相待,任何人都不可向自己的弟兄行诡诈。但这里所指的似乎是犹太民族:我们岂不都有一位父,就是亚伯拉罕或雅各吗?他们以此自豪:我们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父;但这里却用这一点来反驳他们,加重他们的罪,因为他们与异教人通婚,出卖了自己民族的尊荣:“岂不是一位神创造了我们,也就是说,把我们塑造成一个民族,使我们自成一国,并将生命赋予我们,使我们有别于其他民族吗?这岂不应当使我们有义务维护自身身份的尊严吗?”注意,教会在其创立者和父基督里合而为一;想到这一点,应当促使我们谨慎地保持教会的纯洁,防备一切败坏。[3.] 他们不仅有别于邻近各国,也被献给了神。以色列归耶和华为圣(耶利米书 2:3),被接纳与他立约,被他分别出来归给自己,要使他们成为他的名声和赞美;因此他爱他们,并喜悦他们。设立在他们中间的圣所是耶和华所爱的圣洁之所;论到它,他曾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我要住在这里,因为这是我所愿意的。”然而,他们娶外邦女子为妻,便亵渎了这圣洁,使其尊荣落在尘土之中。注意,凡献给神并蒙他所爱的人,都有责任保持自己的纯全,免得使自己失去他的爱,也免得丧失献身于他的尊荣,或使献身于他的目的落空。
(2.) 然而,他们行事何等诡诈。他们竟在那原是为维护其独特身份之尊荣而给他们规定的事上亵渎了自己:犹大娶了事奉外邦神之人的女子。问题并不主要在于她是外邦人的女子(神造了万族的人,他自己也是列国的王),而在于她是事奉外邦神之人的女子,从小受教事奉和敬拜假神,受它们支配,如同女儿受父亲支配,并且倚赖它们。因此,一些拉比(由波科克博士引述)说,娶异教女子的人,无异于使自己成为偶像的女婿。旧世界的败坏始于神的儿子们与人的女子通婚(创世记 6:2)。这里所控诉的是同一件事,但照此处的说法,听来更为恶劣:神的儿子们娶了事奉外邦神之人的女子。犹大在这事上被说成行了诡诈,因为他们卑劣地出卖了自己的尊荣,亵渎了他们本当爱慕的耶和华之圣洁(有人如此解读);这也被称为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所行可憎的事;它为神所憎恶,也极不适合那些称为他名下的人。注意,凡宣认耶和华之圣洁的人若亵渎这圣洁,乃是可憎之事,尤其是他们若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
(3.) 看看神会怎样严厉地为此与他们算账(第12节):凡行这事、娶事奉外邦神之人的女子为妻的,耶和华必将他剪除。实际上,他已经使自己与圣洁的国族隔绝,与那些在以色列国民以外的外人和异乡人联合,因此他的结局也必如此;神必将他剪除,连同一切属于他的;原文暗示的正是此意。他必从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被剪除,不得记在那里的活人中。凡犯此罪的,无论师傅还是门徒,无论施教的还是受教的,耶和华都必剪除。瞎眼的领路者和瞎眼的跟随者必一同掉进坑里;唤醒人的和回应的人也都如此(旁注作此译),因为师傅召门徒起来办事,并催促他去做。他们必一同从雅各的帐棚中被剪除。神不再承认他们属于他的国族。不但如此,即使是向耶和华献供物的祭司,若娶了外邦女子为妻(我们发现许多祭司确实如此行,见以斯拉记 10:18),也不能逃脱;他所献的供物不能为他赎罪,他必从耶和华的殿中被剪除,正如其他人从雅各的帐棚中被剪除一样。尼希米把大祭司的一个儿子从自己面前和祭司职分中赶走,因为发现他犯了这罪(尼希米记 13:28)。
2. 他们藐视神为全人类共同益处而设立的婚约,虐待并休弃本族的妻子,很可能是为了给那些外邦妻子腾出位置,因为当时娶这种女子已蔚然成风(第13节):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这是控罪的第二项。因为罪的道路一路向下,破坏一个约,便为破坏另一个约打开了入口。
(1.) 让我们看看这里所控诉的是什么。他们没有以应有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妻子。[1.] 他们对妻子乖戾、任性、暴躁,使妻子的生活充满苦楚,以致他们带着妻子儿女在庄严的节期来敬拜神时,本应欢欢喜喜,却个个心情不悦;可怜的妻子们几乎心碎,又不敢向别人诉说自己的苦情,只得向神哀诉,以眼泪、哭泣和呼号遮盖耶和华的坛。哈拿的事例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她丈夫另有一个妻子(尽管他在其他方面是个慈爱的丈夫),并由此产生愁苦,所以每逢他们上耶和华的殿敬拜,她便烦恼哭泣,心里愁苦,不肯吃饭(撒母耳记上 1:6、7、10)。这里这些妻子的情形也是如此;这与神要求敬拜他之人所存的喜乐如此相反,以致他们的敬拜不再蒙悦纳:神不再看顾他们的供物。由此可见,我们所事奉的是何等良善的主人;他不愿自己的坛被眼泪遮盖,却要它被歌声环绕。这也定了那些离弃对他的敬拜、转去敬拜偶像之人的罪;在偶像崇拜的礼仪中,我们看到妇女为搭模斯哭泣(以西结书 8:14),也看到敬拜者的血涌流到坛上(列王纪上 18:28)。也要看见,使别人失去欢喜敬拜神的适宜心境,是何等邪恶的事;他们因自己的烦躁而使自己不适合尽本分,固然是他们的错,但那些激怒他们、使他们烦躁的人,过错更大。夫妻应当在圣洁的爱与喜乐中共同生活,其理由之一就是使他们的祷告不受拦阻(彼得前书 3:7)。[2.] 他们以诡诈待妻子(第14–16节)。他们不履行对妻子的承诺,克扣妻子的生活供养或嫁妆,或纳妾来分占那本应只归妻子的爱情。[3.] 他们休弃妻子,给她们休书,把她们赶走;甚至也许连摩西律法规定的手续都没有履行(第16节)。[4.] 在这一切事上,他们以衣服遮盖强暴;他们虐待妻子,苦害她们,但在别人眼前却装作十分疼爱、体恤她们,并给她们披上衣襟。施行强暴的人常提出某种冠冕堂皇的借口,像用衣服一样把强暴遮盖起来。
(2.) 让我们看看这项控罪的证据,以及使其更为严重之处。[1.] 神自己的见证足以证实此事:“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第14节),见证你与她所立的婚约,因为你曾就自己在约中的真诚和对约的忠实向他申诉;他也见证你一切的违约,以及你藐视这约所行的一切诡诈,并已准备在你和她之间施行审判。”注意,神亲自见证我们所立的一切约,也见证我们一切的违约;想到这一点,应当促使我们既忠于神,也忠于一切与我们交往的人;而且,没有人能对这位见证者提出异议。[2.] 想到受冤屈、遭虐待之人的身份,这罪便显得尤其严重。第一,“她是你的妻子;是属于你自己的,是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你在世上一切关系中与你最亲近的人;为了与她联合,你必须离开其他人。”第二,“她是你幼年所娶的妻,在你的感情最为强烈时便得着了你的爱,是你最初的选择,也是与你共同生活多年的人。不可让你幼年所爱的人,成为你年老时所轻蔑、厌恶的人。”第三,“她是你的伴侣;长久以来,她与你平等分担忧虑、悲伤和喜乐。”人不可把妻子看作仆人,而要看作丈夫的伴侣;丈夫应当与她坦诚交谈,像与朋友一样亲密商议,并且应当以她的陪伴为乐,胜过以任何人的陪伴为乐;因为她岂不是被指定作你的伴侣吗?第四,“她是与你立约的妻子,你与她的联结如此牢固,只要她仍然忠实,你就不能与她分离,因为这是终身之约。她是你与之立约的妻子,也与你立了约;你们中间有指着神所起的誓,这誓不可轻慢,不可反复无常地儿戏。”已婚之人应当常常回想自己的婚姻誓言,并以极其严肃的态度重新省察,像那些本着良心履行自己承诺的人一样。
(3.) 让我们看看为何丈夫和妻子应当终身在圣洁的爱与和平中共同生活,既不彼此争吵,也不彼此分离。[1.] 因为神使他们联合(第15节):他岂不是只造了一个,使一位夏娃归给一位亚当,使亚当永不可另娶一个女子来苦害她(利未记 18:18),也不可休掉她,好给另一个女子腾出位置吗?亚当尚在纯真、尊荣之中,住在伊甸那快乐的园子里时,也只限于娶一个妻子;因此,抱怨婚姻律法是一种束缚,乃是大恶。然而,神仍有余剩的灵;他本能另造一位像他所造的夏娃一样可爱的女子,但他既定意为亚当造一个与他相配的帮助,就只为他造了一个妻子;若为他造得更多,他便不会有相配的帮助。为什么他只为一个男人造一个女人呢?是为了寻求敬虔的后裔——属神的后裔(原文如此),就是承载神形像、受用以事奉神、并献身于他的荣耀和尊荣的后裔;也使每个男人都照律法有自己的妻子,而且只有一个(哥林多前书 7:2),从而在神圣律法的指导和约束下,以贞洁、圣洁的爱共同生活,不像禽兽一样受情欲支配;如此,他们便能以最有可能使其后代有分于神圣性情的方式繁衍人类。儿女既生于圣洁的婚姻之中,而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制度,人的自然倾向也借此受神命令的规范,他们就可以成为事奉神的后裔,并且既生在他的指导和管治之下,也在其中受养育。注意,兴起敬虔的后裔,使其在耶和华面前被算为一个世代,是设立婚姻的一大目的;而这也正是婚床应当保持纯洁、婚姻纽带不可破坏的充分理由。因此,丈夫和妻子必须存敬畏神的心生活,使他们的后裔可以成为敬虔的后裔;否则他们原是不洁净的,但如今他们作为约中之子,就是婚约之子,便是圣洁的。这婚约预表恩典之约;夫妻的联合若如此完整地得以维持,也预表基督与他教会之间奥秘的联合;在这联合中,他为自己寻求并保全敬虔的后裔(见以弗所书 5:25、32)。[2.] 因为人若企图拆散神所联合的,神便极其不悦(第16节):以色列的神说,他恨恶休妻。他确实因犹太人心硬而准许休妻,或者更确切地说,对此加以限制并设置约束(马太福音 19:8);但他恨恶休妻,尤其恨恶那些无论什么缘故都休妻之人的做法(马太福音 19:3)。那些离开丈夫、自行离异的妻子,那些残酷对待妻子并将她们赶走的丈夫,或把对妻子的爱情收回而转给别人的丈夫,以及那些因彼此缺乏爱、双方同意分居的丈夫和妻子,都应当知道,以色列的神恨恶这样的行为,无论虚妄之人怎样以此为笑谈。
(4.) 让我们看看从这一切所推论出的警戒。这警戒出现了两次(第15节):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诡诈地对待自己幼年所娶的妻;第16节又说了一次。注意,凡想要免于犯罪的人,必须谨守自己的心,因为一切罪都从那里开始;他们必须殷勤保守自己的心,以警觉的眼睛严密监察,以严格的手加以约束,并提防罪最初在那里萌生。我们的行为取决于我们的心灵状态;因此,为了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必须思想自己怀着怎样的心灵。我们必须谨守自己对特定关系所存的心,看自己对他们是否怀有正当的情感,是否存着良好的性情,否则就有行诡诈的危险。我们的心若以诡诈待我们自己,又有什么人是它们不会以诡诈相待的呢?
II. 请看他们的原则何等败坏,而这一切败坏的行为正是由此产生的。让我们沿着水流追溯到源头(第17节):你们用言语使耶和华厌烦。他们企图逃避圣言对他们的定罪,并借着挑剔神的作为为自己辩护;然而,他们的辩护正是他们的罪过,他们为自己开脱反而加重了自己的罪。他们用言语冒犯耶和华,又一再重复这些话,长久坚持反驳,以致甚至使他厌烦(见以赛亚书 7:13)。他们使他厌倦像从前那样善待他们,截断了他恩惠的流通;或者,他们把他说成已经厌倦治理世界,愿意离开世界,不再照管它。注意,人若坚持为自己败坏邪恶的行为辩解,又援引无神的原则为其开脱,连神自己听了也会厌烦。但他们仿佛受了神借先知所行的冤屈,竟厚颜无耻地问:“我们在何事上使他厌烦呢?”我们用什么恼人的言语使他厌烦呢?注意,罪恶的言语得罪天上的神,远比人通常以为的更严重。然而,神的证据已经齐备;他们至少在心里说了两件使他厌烦的事(思想在神看来就是言语):——1. 他们否认他是圣洁的神,并论到他说出与他圣洁的教义直接相反的话。他既是圣洁的神,就恨恶罪恶;他的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也不能容忍观看奸恶(哈巴谷书 1:13)。他不是喜悦恶事的神(诗篇 5:4)。然而,他们竟厚颜无耻地说出与此直接矛盾的话:“凡行恶的,在耶和华眼中都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他们毫无根据地从罪人在犯罪道路上的兴盛得出这个邪恶的推论(见第3章第15节),仿佛神的爱憎可以凭摆在我们眼前的境遇判断,又仿佛凡在世上富足的人,都必须被断定为在耶和华眼中为善。或者,他们如此说,是因为希望事实如此;他们决意行恶,却仍要认为自己在耶和华眼中为善,并相信尽管如此,他仍喜悦他们。因此,他们假借“不把神说得像通常所描述的那么严厉”为名,照自己所愿说话,以为神全然与自己相同。注意,凡以为神与罪为友的人,既冒犯了他,也欺骗了自己。2. 他们否认他是世界公义的治理者。即使他不喜悦罪和罪人,只要相信他绝不会惩罚罪或罪人,也足以满足他们。他们说:“公义审判的神在哪里呢?我们屡次听人告诉我们,这位神要叫我们交账,要因我们所说所行的与我们算账——他在哪里呢?他已经离弃大地,不留意那里所说所行的事;他曾说自己要来施行审判,但他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我们可以任意而行;他看不见我们,也不会理会我们。”这是向全地的审判者发出的挑战,公然蔑视他的公义,实际上竟敢激他施展最严厉的手段。犹太教会的末后日子有这样的讥诮者,基督教会的末后日子也必有这样的人;然而,他们的不信不能使神的应许失效,因为主的日子必定来到。看哪,审判者站在门前;公义审判的神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