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拿書 3
約拿書: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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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的使命重新得著委任;先知奉差遣往尼尼微(主前840年)
1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3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4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我們在此又看見神與約拿和好的證據,而且是徹底的和好,雖然他們之間的爭論曾經十分激烈。
一、約拿的委任重新得著確認,並且立刻順從。
1.由此顯明神已經完全與約拿和好,因為他再次使用約拿服事;重新賜給他的委任,就是赦免他先前悖逆的證據。在人間,有人恰當地辯稱,向一個已被定罪的犯人授予委任,等同於赦免;約拿也是如此。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約拿(第1節);因為,第一,必須試驗約拿,看他是否確實悔改了先前的悖逆,也看他是否從奇異的懲罰和奇異的拯救中得著神為他所定的益處。他離棄了自己的工作和本分,因此被拘禁,心裡也接受了死的判決;但他順服以後,神釋放了他,賜給他生命,賜給他自由;然而他獲釋乃是以行為良好為條件,必須再次受試驗,看他是否要隨從神的旨意,還是隨從自己的意願。他被拋在海中,又從海中被拋出來以後,神來問他:“約拿,你現在肯往尼尼微去嗎?”因為神施行審判時必得勝,必達成他的目的;他終於要使那悖逆倔強的孩子伏在他腳前。注意,神使我們受苦,又把我們從患難中救出來之後,我們必須聽見他的聲音對我們說:如今要回到你們先前所忽略、並且借這些護理所蒙召去盡的本分。神如今實質上是對約拿說,正如基督醫好癱子以後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翰福音 5:14),就是比在鯨魚腹中躺三日三夜更利害的事。神在使人受苦、又把他們從患難中救出之後,察看他們是否會改正那特別為此受責罰的過錯;因此在這件事上,我們必須留意,不可徒受神的恩典,無論在管教中或在拯救中;因為二者都是為作恩典的媒介而設的。第二,約拿將得著信任,作為神恩待他的記號。神本可公義地論到約拿,正如我們會論到一個欺騙我們、詭詐待我們的人那樣:我們雖不按律法的嚴刑處置他,也不毀滅他,卻絕不會再信任他。約拿所抗拒、所悖逆的預言之靈,本可公義地離開他,決意永不再歸回他。人原會料想,縱然他的性命得以保全,他也必被取消資格,永不能再以先知的身分服事這政權。但看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他,顯明神赦免時便忘記;他所赦免的人,他賜給他們新心和新靈;他重新接納那些曾作浪子和悖逆僕人的人進入他的家,並恢復他們先前的地位。注意,神使用我們,是他與我們和好的最佳證據。藉此就顯明我們的罪已經蒙赦免,神向我們存有善意;他的善言是否臨到我們?我們是否經歷他在我們裡面所作的善工?若是如此,我們就有理由驚歎白白恩典的豐盛,並承認我們對主耶穌所負的責任;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連悖逆的人也賞賜,叫耶和華神可以住在他們中間,並在他的道中使用他們(詩篇 68:18)。#
2.由此顯明約拿已經與神好好和好;他如今不像從前那樣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也不像他從前所作的逃避耶和華的面。他既沒有設法逃避聽命令,也沒有推辭順從;他不再像以前那樣提出異議,說路程遙遠、差事不受歡迎、傳達它很危險,又說若所威脅的審判果真臨到,他會被斥為假先知,而本國人的不悔改也會成為對他的羞辱;這正是他所提出的異議(第4章第2節)。但如今他毫無怨言和爭辯,約拿起來,照耶和華的話往尼尼微去(第3節)。你們在此可見:第一,悔改的本質;就是心思和道路的改變,是回到我們曾偏離的工作和本分,去行我們所遺留下來未作的善事。第二,患難的益處;它使離開本位的人回到本位。約拿可以像大衛那樣真實地說:“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所以,雖然那是可怕的,雖然使我痛苦,雖然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然而我受苦是與我有益,實在是大大有益。”第三,注意神的恩典與患難一同作工的能力;不然,患難本身寧可使人離開神,而不會把人帶到神面前。但神能借著恩典使悖逆的人轉向義人的智慧,也能使那些頸項如鐵筋的人,在他能力的日子甘心樂意地歸在他的軛下。第四,注意一切耶和華的話臨到之人的本分;他們必須在一切事上與之相符,歡喜而忠實地順從神所給他們的命令。約拿起來,並沒有懶惰或賭氣地坐著;他徑直往尼尼微去,雖是遙遠的路,又很可能是他從未去過的地方;他仍照耶和華的話往那裡去。神的僕人必須往他所差遣的地方去,在他呼召時來到,並作他所吩咐的事;凡顯為耶和華之話的,我們都必須憑良心照著去行。#
二、現在讓我們看看他所得的命令或委任是什麼,以及他怎樣執行。
1.他奉天上之神的名,被差作傳令官,向尼尼微宣告戰爭(第2節):“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就是那首都,向其中傳道,向它傳道攻擊的話;迦勒底譯本如此譯。那攻擊我們的話,是傳給我們的,叫我們可以聽見並受警戒;而傳給我們的話,若我們不聽從,也不以信心與它調和,就必成為攻擊我們的話。約拿被差往尼尼微;那時它是外邦世界的首城,表明神在日後恩慈的旨意,要使神聖啟示之光照耀那些黑暗地區。神知道,若所多瑪、蛾摩拉、推羅、西頓得著恩典的媒介,必會悔改;然而他沒有賜給它們這些媒介(馬太福音 11:21、23)。他知道,若尼尼微如今得著恩典的媒介,它們必會悔改;於是他賜給它們這些媒介,差遣約拿。雖非明說差他向他們傳悔改(因為我們沒有發現他的委任中有此項),卻是向他們傳道以致悔改;因為這正是他所受委任之信息所產生的蒙福結果。神在分賜恩惠時,給某些地方恩典的媒介,不給另一些地方;給某些人恩典的靈,不給另一些人;若他按特權和主權行事,誰能對他說:“你作什麼呢?”他豈不能用自己的東西隨意而行嗎?他不欠任何人的債。神說:“你去,向其中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就是說:第一,“我第一次吩咐你往那裡去時所吩咐你的宣講(第1章第2節);你去,向它呼喊攻擊的話,宣告神的審判要臨到它;告訴尼尼微人,他們的罪惡已經達到神面前,神的報應正要降在他們身上。”這正是約拿當時極不願傳達的信息,所以逃往他施;但他第二次被帶來面對這使命時,神一點也沒有改變信息以遷就他,或使他更容易接受;不,他如今必須傳講當初所吩咐他傳、而他不肯傳的完全同一篇信息。注意,神的道是不改變的,絕不向傳道者或聽道者的性情屈服;它絕不遷就他們的性情和幻想,反倒他們必須順從它的真理和律法(見耶利米書 15:19)。讓他們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或者第二,“你到了那裡時,我將吩咐你的宣講。”這對他承擔此事是一個鼓勵:神必與他同行,預言之靈必住在他身上;他到了尼尼微時,神必隨時賜給他一切所需的進一步指示。這表明他必再從神那裡聽見話;在這危險的遠征中,這會成為他極大的扶持。正如神差亞伯拉罕獻以撒時,也給他相似的指示,告訴他必須在日後要指示他的山上行這事。義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他一步一步引導自己的百姓,也期望他們如此跟隨他。約拿必須懷著不加條件的信心前去。他雖知道往哪裡去,卻要到那裡才知道必須傳什麼信息;但無論那信息是什麼,悅耳或不悅耳,他都必須傳達。神如此使我們不斷倚賴他自己,以及他話語和護理的指引。他如今所作的事,以及他要我們作的事,我們現在不知道,後來必明白。海軍上將有時奉派出海,要到了離岸若干裡格之後才可打開委任書;約拿也必須往尼尼微去,到了那裡才會被告知該說什麼。#
三、他忠心而勇敢地傳達了使命。他到了尼尼微,發現自己的教區很大;那是一座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第3節);希伯來文說這是一座“向神為大的城”,意思不過如我們所譯的“極大”;這種說法是語言給予至大之神的尊榮,因為偉大的事物從他得名。尼尼微的偉大主要在於它的廣大;它遠大於巴比倫。西西里的狄奧多羅斯說,自此以後從未有人建造過這樣一座城。它長一百五十弗隆,寬九十弗隆,周長四百八十弗隆;城牆高一百英尺,厚到三輛戰車可以並排行走;牆上有一千五百座樓,每座高二百英尺。這裡說它有三日的路程;因為有人記載,城牆周長四百八十弗隆,按八弗隆為一英里計算,便是六十英里;對步行者每日二十英里而言,確可算作三日的路程。或者,約拿巡行傳道時必須緩慢莊重地行走,至少需三日才能走遍城中所有主要的街道和巷弄,宣告他的消息,使眾人都得知。到了那裡,他沒有耽延時間;他不是來四處觀看,乃是專心作工;當他開始進城時,也沒有退到客店中,因路途辛勞而休息,反倒照著指示,立刻宣告自己的委任,呼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毫無疑問,他有特別的授權和指示說這話;他是否如最可能的那樣,圍繞這段經文加以闡述,向他們說明神與他們的爭端、他們的罪惡何等惹動神怒、他們何以應當期待毀滅並相信這警告;還是他只是一再重複這些話,都不能確定;但這就是他信息的要旨。第一,他必須告訴他們這大城必傾覆;他的意思,他們也如此明白,就是它必非被戰爭、而是被天上直接的擊打傾覆,或由地震,或如所多瑪一般由硫磺與火。城市的罪惡成熟,便使其適於毀滅;當罪孽滿盈、報應的日子來到時,它們的財富和偉大不能保護它們免於毀滅。大城在大能的神前來與它們算賬時,也很容易傾覆。第二,他必須告訴他們它將在四十日之後很快傾覆。它得著了緩期;神要等候這麼久,看它們聽見此警報後會不會謙卑自己、改正行為,從而避免所威脅的毀滅。可見神何等不輕易發怒;尼尼微的罪惡雖呼求報應,仍得饒恕四十日,使它有悔改的餘地,在他審判的路上迎見神。但他不再等待;若在那期間它們不迴轉,就必知道他已經磨快了刀,預備妥當。四十日對公義的神延緩審判而言是長久的時間;對不義的百姓悔改改革、轉去將臨審判而言卻只是短暫的時間。這樣極其確實地定下日期,有助於使他們相信這是從神而來的信息;因為人縱然能預言事情本身,也不敢這樣確切地定下時間;這也會驚動他們預備面對它。當安逸的罪人看見自己只有一點時間可以迴轉時,理當因真誠歸正而醒悟,避免自己的毀滅。既然死亡本身是確定的,日期也定在神的旨意中,只是我們對此仍在黑暗和不確定中,為要使我們常常預備,這豈不也應當喚醒我們預備死亡嗎?我們不能像尼尼微當時確定還能存立四十日那樣確定自己還能活四十日;不,我想我們在三十或四十日內死亡,比再活三十或四十年更為可能;但在安逸的日子中,我們很容易向自己應許後者那麼多年。
尼尼微的悔改(主前840年)
5尼尼微人信服 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6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7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8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 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9或者 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10於是 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這裡記載:一、神恩典的奇事,就是尼尼微因得著毀滅將臨的警告而悔改改革。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們未曾發現這樣大的事例,雖在以色列中也沒有;它要在審判時起來定福音世代之人的罪,並要定他們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大(馬太福音 12:41)。不但如此,它也定了當時以色列人不悔改和剛硬的罪。神差許多先知往以色列去,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素來以說話行事大有能力著稱;但他只差一人往尼尼微,而且是個陌生人;我們可以設想,他的外貌並不出眾,身體也顯得軟弱,特別是在如此長途跋涉的疲乏之後;然而他們悔改了,以色列卻沒有悔改。約拿只傳了一篇道,我們沒有看見他給他們什麼神蹟奇事,以其應驗來證實自己的話;然而他們卻受了感動。以色列仍然剛硬,儘管他們的先知揀選言語與他們講理,並以隨後而來的神蹟證實。約拿只威脅憤怒和毀滅;我們沒有發現他呼召他們悔改,或指示他們怎樣悔改,更沒有用任何鼓勵使他們盼望自己若悔改便可得憐憫;然而他們悔改了。以色列卻堅持不悔改,儘管差到他們那裡去的先知用人的繩索和愛的繩索牽引他們,並向他們保證,若他們悔改改革,神必為他們行大事。現在讓我們看看尼尼微人悔改的方法、步驟和具體表現。
1.他們信服神;他們相信約拿奉神的名向他們所說的話:他們相信,儘管他們有許多稱為神的,卻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是萬有至高的主;他們必須向他交賬;他們得罪了他,招致他的公義;這傳給他們、通知毀滅將近的信息是從他來的,因而若不以及時的悔改阻止,毀滅本身也必在所定的時候從他而來;他是有憐憫的神,若他們離開那使此審判受到威脅的罪,也許仍有希望叫所威脅的憤怒轉去。注意,來到神面前的人,就是在背離他之後歸回他的人,必須信;必須信他是神,信他是可與人和好的,信他們若走正路,他必作他們的神。並且要注意,神能借著何等微小、軟弱而似乎不可能的媒介作出大信心;他能以幾句警告的話,甚至使尼尼微人順服這信心。有人認為,尼尼微人從水手或別人,或從約拿自己,聽說他被拋在海中,又借神蹟從海中得救;這就證實了他的使命,使他們更樂意信服借他所說的神。但對此我們並無確據。不過,基督的復活由約拿的復活所預表,證實了他的福音,並大大促成那些奉他名向萬國傳悔改與赦罪之道、從耶路撒冷開始之人的巨大成功。#
2.他們把消息傳給尼尼微王;有人認為他當時是撒但那巴勒,另有人認為是亞述王普勒。約拿並未因尊重王的尊貴身分而被吩咐先去見他;戴冠冕的頭若是有罪的頭,在神面前與普通的頭同等;所以約拿不是被差到王宮,乃是被差到尼尼微的街道去宣告。然而,約拿的使命被報告給尼尼微王,並非把他當作擾亂公共安寧的人加以控告,好叫他被壓制和懲罰;若他在耶路撒冷街上如此呼喊,這事或許就會發生,因為耶路撒冷殺害神的先知,又用石頭打死奉差遣到她那裡的人。不;這消息傳給王,並非當作罪行,乃是當作從天而來的信息;是一些關心公共福祉、為此心中戰兢的人報告的。注意,那些君王是有福的,若他們身邊有這樣的人,能使他們知道關乎國家平安的事,知道神的話和神的護理所發出的警告,也知道他們所處神不悅的徵兆;那些百姓也是有福的,若有這樣的君王治理他們,能留意這些事。#
3.王在謙卑上給他們立了好榜樣(第6節)。他聽見神傳給他的話,便從寶座上起來,正如摩押王伊磯倫在以笏告訴他有神的話要告訴他時,從座位上起來。尼尼微王從寶座起來,不但是普遍地敬畏從神而來的話,尤其是懼怕憤怒的話,又因罪憂傷羞愧;他和百姓因罪都招致神的憤怒。他離開王的寶座,脫去王袍,就是帝王尊嚴的標記,承認自己沒有照當盡的本分使用權柄,約束強暴和不義、維護公理;因此他把自己的寶座和王袍都喪失給神的公義,使自己不配得所授予他的尊榮和作王所託付他的信任,並承認神從他奪去國度乃是公義的。王自己也不屑於不穿悔罪者的服裝;因為他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作為他為罪謙卑、懼怕神報應的記號。至大的人在至大的神面前謙卑自己,是相宜的。#
4.百姓效法王的榜樣;不但如此,他們似乎是先行的,因為他們首先穿上麻衣,從最大的到至小的(第5節)。至小的,就是在城的傾覆中損失最少的人,並不認為警報與自己無關;至大的,就是習慣安逸生活、尊榮度日的人,也不認為穿上謙卑的記號有失身分。穿麻衣,特別對習慣細麻衣的人而言,是很不舒服的事;他們若非深深感覺自己的罪和因罪而來的危險,絕不會這樣作;他們藉此要表達的正是這種感覺。注意,不願毀滅的人必須謙卑;不願毀滅自己靈魂的人必須使自己的靈魂受苦。當神的審判威脅我們時,我們應當在他大能的手下謙卑自己;身體的操練本身雖毫無益處,人若只是在身下鋪麻布和爐灰,也不過是戲弄(神所看重的是內心,見以賽亞書 58:5);然而在嚴肅謙卑的日子,當神借他的護理呼召人哀哭、腰束麻布時,我們必須以裡面憂傷的外在表達,用身體榮耀神,至少要脫去身體的裝飾。#
5.全城宣告並遵守普遍的禁食(第7–9節)。這是奉王和大臣的諭旨所定;全體立法權一致設立此事,全體百姓也一致遵守;這樣兩方面使它成為全國性的行為;既要防止全國性的毀滅,它也必須如此。這裡有這道諭旨的內容,極其值得留意。請看:#
(1.)它所要求的是什麼。#
[1.]禁食本身必須極其嚴格地遵守。在為這嚴肅之禮所指定的日子,無論人或牲畜都不可嘗任何東西;不可有絲毫的享受,不,連水也不可喝;不可推說這樣禁食太久會傷害健康,或說自己受不了;讓他們只試一次。即使他們感到不適,之後一段時間仍感其苦,又有什麼關係?寧可如此,也不可在為拯救一座將要沉沒之城所必需的悔改行動或表現上有所缺欠。除了禁食以外,他們還要穿上麻衣,使身體不適,以表明他們因罪憂傷和懼怕神的憤怒,心靈是何等不安。連牲畜也必須與人一同悔罪,因為它們作為人犯罪的工具,也服在虛空之下;這樣,或借它們的叫喚,或因缺糧而無聲地消瘦,可以激動它們的主人和照料它們的人表達憂傷與謙卑。那些養在屋內的牲畜也不可照常餵養飲水,因為那日不應有食物擺動。這類事都必須忘記,不加理會。詩人在專心讚美神時,曾呼喚低等的受造之物與他一同讚美;同樣,當尼尼微人滿懷為罪的憂傷和對神審判的恐懼時,也要低等的受造之物同他們表達悔罪。那些慣常披戴華美精緻裝飾、乃是主人也是它們自己的驕傲的牲畜,如今也必須披上麻布;因為大人物要照其本分卸下儀仗。#
[2.]他們禁食哀哭時,必須加上向神的禱告祈求;因為禁食是要使身體適合靈魂履行禱告的本分;禱告才是主要的事,其餘的只是預備或附屬。讓他們切切求告神;甚至無理性的受造之物,也要照自己的能力這樣作;它們因缺食而發出的哀號和呻吟,願被恩慈地算作向神的呼求,如幼烏鴉的呼求(約伯記 38:41)和少壯獅子的呼求(詩篇 104:21)。但尤其要讓男人、婦女和孩童求告神;讓他們為那些呼告攻擊他們的罪得赦免而切切呼求。他們與毀滅之間只隔一步,現在正是呼求神、尋求耶和華的時候。在禱告中,我們必須切切呼求,以專注的心思、堅定的信心和敬虔虔誠情感的熱切祈求。我們藉著切切呼求與神摔跤,抓住他;當他不僅以朋友身分離開我們,且以仇敵身分出來攻擊我們時,我們更當如此。因此我們在禱告中應當奮發自己裡面的一切。然而這還不是全部;#
[3.]他們禁食禱告以外,必須加上改革和改正生活:讓各人離開自己的惡道,就是他所選擇、所沉溺並行在其中的惡道,自己心中的惡道,以及自己行為的惡道;特別要離開手中的強暴;讓他們歸還不義所得的,賠償所作的損害;不再欺壓自己有權管轄的人,也不再欺騙與自己交易的人。城西王宮一帶有權柄的人,要離開手中的強暴,不可制定不義的律例,也不可在呈到他們面前的上訴中作出錯誤的判決。城東貿易一帶經商的人,要離開手中的強暴,不可使用不公平的法碼或升斗,也不可利用交易對象的無知或急需。注意,只為罪禁食還不夠,我們必須禁絕罪;要使禱告成功,心中就不可再注重罪孽(詩篇 66:18)。這才是神所揀選並悅納的禁食(以賽亞書 58:6;撒迦利亞書 7:5、9)。禁食日的工作並不隨那一天結束;不,那時最艱難、最必要的工作才開始,就是離開罪、過新生活,不再像狗回到所吐的東西那裡去。#
(2.)這禁食是因何動機而宣告並虔誠遵守的(第9節)。誰知道神會不會轉意而後悔呢?請注意,#
[1.]他們所盼望的是什麼:就是神會因他們悔改回轉而改變他對待他們的方式,撤銷他所定要降在他們身上的判決;他會轉離他的烈怒;他們承認自己配受這怒氣,卻仍謙卑懇切地求其消除;這樣,他們的毀滅便可避免,他們便不至滅亡。他們不能反對這審判的公正,也不假稱要上訴到更高的法庭以推翻它,卻盼望神自己會後悔,並且他自己的憐憫;他們所投奔的;會向審判誇勝。他們相信,神向他們發怒是公義的;他們的罪既極其嚴重,他的怒氣也極其猛烈;若他照此對付他們,便無可補救,他們就必死,必滅亡,全都滅亡,完全敗亡;因為誰知道他怒氣的權能呢?所以,他們祈求防止的並不是所威脅的傾覆,而是求神的怒氣轉離。正如我們祈求神的恩惠,就是祈求一切的善;照樣,當我們祈求免於神的忿怒時,就是祈求免於一切的惡。#
[2.]他們對此有何等程度的盼望:誰知道神會不會轉向我們呢?約拿沒有告訴他們;他們中間也沒有別的先知告訴他們,因此他們不能像我們這樣確信會因悔改而得蒙憐憫;我們卻有神的應許和誓言可以倚靠,尤其有基督的功勞和中保可以信賴,使我們因悔改得赦免。然而,他們對於神本性的良善、他對人的憐憫,以及他喜悅罪人悔改歸正,已有一般的認識;他們便由此生出一些盼望,盼望他會寬恕他們。他們不敢擅自妄求,卻也不肯絕望。注意,憐憫的盼望是悔改和改革的重大鼓勵;即使只有一些盼望的微光,夾雜在因覺察自己的罪性、不配和長期濫用神的忍耐而生的大懼怕中,這些微光仍可使我們嚴肅地悔改和改革,並激勵我們如此行。讓我們勇敢地投身在白白恩典的腳凳前,立定心志:若我們滅亡,也要在那裡滅亡;然而誰知道神不會憐憫地看顧我們呢?#
II.這裡顯明瞭神的憐憫的奇事:這些尼尼微人因悔改而得蒙寬恕(第10節)。神看見他們所做的;他不但聽見他們承認悔改的好話,也看見他們結出與悔改相稱的善行;他看見他們離開惡道,這正是他所察看和要求的。若他沒有看見這一點,他們的禁食和麻衣在他看來便算不得什麼。他看見他們中間普遍地知罪,也普遍地立志不再回到罪中;並且有些日子他們生活得更好,城中萬象更新;他便喜悅這一切。注意,神留意罪人改革的每一件事,即使是世人所不能知曉和觀察到的事。他看見誰離開惡道,誰沒有離開;凡以真誠歸正來親近他的,他就以恩惠相待。當他們為自己所犯之罪的惡而悔改時,他也為所宣告要降在他們身上的審判之惡而後悔。這樣,他寬恕了尼尼微,沒有把他說要降在它身上的災禍施行出來。我們沒有讀到這裡有人向神獻祭,為罪作贖價;但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破碎痛悔的心,正是尼尼微人如今所有的,他必不輕看;這正是他所要眷顧並加以尊榮的。#
本章記載:一、約拿的使命重新得著委任,並且第二次吩咐他往尼尼微去傳道(第1、2節)。二、約拿忠心地向尼尼微傳達信息,警告那城將速速傾覆(第3、4節)。三、尼尼微人因此悔改、謙卑並改革(第5–9節)。四、神恩慈地撤回向他們所宣告的判語,阻止所威脅的毀滅(第1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