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拿書 1
約拿書: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尼尼微的使命;先知的悖逆(主前840年)
1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3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
當留意:
1.神賜給約拿尊榮,委派他去向尼尼微說預言。約拿意為鴿子;這是神一切先知、祂一切百姓合宜的名字,他們應當像鴿子馴良,併為這地的罪惡和災禍如鴿子哀鳴。他父親名叫亞米太:“我的真理”;因為神的先知應當是真理之子。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就是臨到他(這詞原有此意),因為神的話乃是真實的事;人的話不過是風,神的話卻是實質。他先前已經熟悉耶和華的話,知道祂的聲音,不與陌生人的聲音混淆。如今給他的命令是:“你起來,往尼尼微那大城去。”(第2節)當時尼尼微是亞述君主國的京城,是一座顯赫的城(創世記 10:11),一座大城,那大城,周長四十八英里(有人說遠不止此數);居民眾多,從其中嬰孩的數目即可看出(第4章第11節);財富豐盛(它的財寶無窮盡,見那鴻書 2:9);又大有權勢和統治權;它曾一度統轄地上的君王。然而大城與大人一樣,都在神的治理和審判之下。尼尼微雖是大城,卻是外邦的城,不認識也不敬拜真神。有多少大城和大國坐在黑暗與死蔭的幽谷中!這大城乃是一座惡城:“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有人把它譯作“他們的惡毒”);他們的惡是擅敢的,是公然犯罪。想到大城中犯下何等多的罪,實在令人憂傷;那裡罪人眾多,他們不但都是罪人,還彼此引誘犯罪。“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就是達到極高的程度,到了最高的頂點;他們罪孽的量器已經滿到邊緣;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如同所多瑪的惡一樣(創世記 18:20、21)。“達到我面前”:原文是“到我臉前”;這是對神大膽而公開的侮辱;是在祂眼前得罪祂。因此約拿必須向它呼喊;他必須見證他們的大惡,並警告他們,毀滅將因這惡臨到他們。神正要出來攻擊它,便先差遣約拿去宣告戰爭,吹響警報。“揚聲,不可惜聲。”他不可在角落裡低聲傳講信息,乃要在尼尼微的街道上公開宣揚;有耳可聽的,就當聽神藉祂先知向那惡城所說的話。當罪惡的呼聲上達到神那裡,報仇的呼聲便出來攻擊罪人。他必須往尼尼微去,在那裡,就在當地,呼喊攻擊它的邪惡。別的先知奉命給鄰近列國傳信;那鴻的預言尤其是關於尼尼微的默示;但約拿必須親自去傳這信息:“快快起來;以迅速、勇敢和先知當有的決心,專心辦這事;起來,往尼尼微去。”奉神差遣的人必須起來去,必須激勵自己做所分派給他們的工作。先知首先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裡,卻不只是到他們那裡;他們有兒女的餅,尼尼微也吃碎渣。#
2.約拿拒絕順從神的命令,拒絕去辦所受差遣的事,便羞辱了神(第3節):約拿沒有起來往尼尼微去,反倒起來逃往他施,逃向海上;他並非定意去某一港口,只想逃離耶和華的面;只要能做到這一點,他不在乎往哪裡去。這並不是他以為能逃離神察看的眼目,而是逃離祂特別的同在,逃離預言的靈;那靈既催促他去做這工作,他便覺得受其纏擾,渴望逃離其聲音。有些人以為,約拿受猶太人中一種看法的影響,即預言的靈只限於以色列地(以西結和但以理已充分證明這看法是錯誤的);所以他盼望只要出了那地的邊界,便能擺脫它。#
(1.)約拿不願往尼尼微呼喊攻擊它,或是因為路途遙遠而危險,且道路陌生;或是因為他害怕向那強大而有勢力的城傳如此不受歡迎的信息,恐怕性命難保。他體貼肉體和血氣,因不能安全前往便推辭這使命;或者因為他嫉妒本國的特權,不願別國也分享神聖啟示的尊榮。他懼怕這會成為神的國從猶太人遷到另一國的開端,那國將結出更多的果子。他自己承認(第4章第2節),他厭惡這次行程的緣故,是預見尼尼微人會悔改,神會赦免他們、施恩接納他們;這便會使以色列民蒙羞,他們曾長期作神特選的子民。#
(2.)因此他往他施去,即基利家的大數(有人這樣認為);他大概在那裡有親友,盼望可以暫住一些時候。他到以色列地著名的海港約帕,尋找一隻往他施去的船,便在那裡找到了一隻。天意似乎贊同他的設計,給他機會逃走。我們可能偏離本分的道路,卻遇見順風。容易走的路不總是正路。他發現那船也許正要起錨,開往他施,所以沒有耽擱時間。或者,他往他施去,是因為恰好遇見船往那裡去;否則,對他而言各地都是一樣。他只要不走自己該走的路,便不以為自己偏離了自己所要走的路。於是他付了船價;他不顧花費,只要達到目的,遠離耶和華的面。他與他們同去,就是與水手、乘客、商人,或任何往他施去的人同去。約拿忘記了自己的尊嚴,也忘記了自己的本分,便混在他們中間,下到船裡,要同他們往他施去。看哪,最好的人成了何等樣子,只要神任憑他們自己;又當耶和華的話臨到我們時,我們多麼需要耶和華的靈隨那話而來,使我們裡面一切的心思都歸順它。先知以賽亞承認,他之所以沒有悖逆、也沒有退後,乃是因為神不但對他說話,也開通他的耳朵(以賽亞書 50:5)。我們當由此學習,不倚靠人;在試煉的時候,不可對自己或別人過於自信;總要叫自以為站得穩的人謹慎,免得跌倒。#
風暴中的先知;先知被掣籤定罪(主前840年)
4然而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甚至船幾乎破壞。5水手便懼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約拿已下到底艙,躺臥沉睡。6船主到他那裡對他說:「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致滅亡。」7船上的人彼此說:「來吧,我們掣籤,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於是他們掣籤,掣出約拿來。8眾人對他說:「請你告訴我們,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你以何事為業?你從哪裡來?你是哪一國?屬哪一族的人?」9他說:「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 神。」10他們就大大懼怕,對他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他們已經知道他躲避耶和華,因為他告訴了他們。
當約拿上了船,向他施揚帆而去時,他自以為已經很安全;但在這裡我們發現他被追趕並追上,被揭露並定罪為背棄神的人,像一個逃離自己旗幟的兵士。
一、神派追趕者追他,就是海中的大風暴(第4節)。神將風收藏在府庫中(詩篇 135:7);神從這些府庫中發出風來,祂投出風來(原文字義如此),以力量和猛烈將大風投在海中;暴風也成就祂的話,常常是祂忿怒的使者。祂將風聚在掌握中(箴言 30:4),把風握在那裡;祂何時喜悅,就從那裡擠出風來。雖然就我們而言,風隨意吹;但對神而言並非如此,乃是吹向祂所指引之處。這風所造成的結果乃是一場大風暴;因為風起,浪也起。當注意,罪給心靈、家庭、教會和國家帶來風暴與動盪;它是使人不得安寧、造成擾亂的事。這風暴猛烈到一個地步,船幾乎破壞;水手們料想不會有別的結果。那隻船(有人如此解讀),唯獨那隻船;同時還有別的船在同一片海上,然而看來載著約拿的那船比任何別的船搖盪得更厲害,也更危險。這風是奉差遣追趕約拿,要把他帶回神和他的本分;人偏離正路時,若蒙挽回、蒙召回家,即使是藉著風暴,也是一大憐憫。
二、船上的人因這大風暴受驚,唯獨約拿;那當事人;卻毫不在意(第5節)。水手們為自己的危險所觸動,雖然神這場爭訟並不是與他們發生。
1.他們害怕;雖因他們的行業使他們經常面對這類危險,素常輕看這些危險,現在最年長、最剛強的人也開始戰兢,因為他們覺得這場風暴有非同尋常之處;它來得如此突然,發作得如此猛烈。當注意,神能使最大膽的人恐懼,甚至使大人物和眾首領向岩石山嶺求藏身之處。#
2.他們各人哀求自己的神;這是他們懼怕的結果。許多人若非被驚嚇,便不會被帶來禱告;想學習禱告的人,當下海去。主啊,他們在急難中來訪問你。他們各人都禱告;不是有些禱告、另一些辱罵,而是人人都參與;危險既是普遍的,向天上的呼求也同樣普遍;不是一人替眾人禱告,而是各人為自己禱告。他們各人向自己的神呼求,那神或為自己國家或城市的神,或為自己的守護神。每個人都有一個神,也相信有神,這足以反對無神論;但他們有許多神,各人隨自己喜好選一個神,這正顯出異教的愚妄;其實只能有一位神,也不需要更多。可是,儘管他們失去了自然之光所教導的“只有一位神”這一原則,他們仍受自然律的指引,知道當向神禱告(“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嗎?”以賽亞書 8:19),尤其在困苦危險中更當禱告。你在患難之日當求告我。有人受苦嗎?有人驚恐嗎?他就該禱告。#
3.他們求拯救的禱告又配合了努力;他們既求自己的神幫助,就盡力自救;因為有一條原則:“你當自助,神就會幫助你。”他們把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保羅的水手在類似情形中,也把船上的器具,甚至麥子,拋在海里(使徒行傳 27:18、19、38)。看來他們是作貿易航行,載著許多貨物和商品,盼望藉此獲利;但如今為了保全性命,甘願把它們拋棄,遭受損失。看人天然愛惜生命的心是何等強烈。“以皮代皮,人為他一切所有的,寧肯捨去換取生命。”我們豈不也當同樣看重屬靈的生命,即靈魂的生命,認定得著全世界也不能補償喪失靈魂的損失嗎?看世上財富的虛空,以及它同我們存留的不確定。財富長翅膀飛去;不但如此,情形還可能使我們不得不為財富造翅膀,驅使它們飛走,正如這裡;它們若留給主人,只會害了主人,所以主人自己也樂於擺脫它們,沉下本來會沉沒他們的東西,儘管完全沒有希望再找回來。哦,惟願人能為自己的靈魂這樣聰明,願意捨棄那若不捨棄便會使信心和無虧的良心遭遇船破、並使靈魂永遠沉淪的財富、享樂與尊榮!如此為保守屬靈福祉而放棄暫時利益的人,最終必得難以言喻的益處;因為他們按這樣的條件所失去的,必在永生中再得著。但此時約拿在哪裡呢?人本會以為他下到自己的艙中,甚至下到底艙、船的兩邊之間;他卻躺在那裡,沉沉睡去;外面的喧囂和裡面罪疚的感覺,都沒有喚醒他。他也許先前一段時候避免睡覺,惟恐神再在夢中向他說話;如今他以為已逃離了那個危險,便睡得格外香甜。當注意,罪有使人麻木的性質;我們應當謹慎,免得我們的心因罪的詭詐而在任何時候剛硬。撒但的策略是,當他借試探引人離開神和他們的本分之後,便在屬肉體的安逸中搖他們入睡,使他們不覺察自己的悲慘和危險。因此我們眾人都當警醒。#
三、船主催約拿起來禱告(第6節)。船主來到他那裡,吩咐他不要臉地起來,既為求生禱告,也為預備死亡;他給了他:
1.公正且必要的責備:“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我們稱讚船主給他這責備;因為雖然他是約拿的陌生人,當時卻如同他家中的一員;凡有寶貴靈魂的人,我們都應當盡己所能幫助他脫離死亡。我們憐憫約拿需要這樣的責備;他若站在耶和華先知當站的地位,本可以責備尼尼微王;但他既偏離本分,便使自己暴露於一個可憐船主的責備之下。看人怎樣因自己的罪和愚昧貶低自己,使自己卑賤。然而我們也必須讚歎神的良善,差遣他得著這及時的責備;因為這是他復原的第一步,如同雞叫之於彼得。當注意,在風暴中睡覺的人,確實應當被問“你為何這樣”。#
2.切題的勸告:“起來,求告你的神;我們在這裡各人呼求自己的神,你為何不起來呼求你的神呢?你在所怕的危險和所求的拯救上,豈不與其餘的人同樣有關嗎?”當注意,別人的敬虔行為應當激勵我們;盼望分享共同憐憫的人,理當為求取這憐憫所作的禱告和祈求貢獻自己的一分。在公眾困苦之時,若我們在施恩寶座前有任何權益,就應當為公眾的益處運用它。神的僕人自己有時也需要被呼喚、被激勵,盡這部分的本分。#
3.這勸告的好理由:“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至滅亡。”看來他們所呼求的許多神,在他們看來只是他們與至高神之間的中保,併為他們向祂代求者;因為船主仍說到一位神,他期望從這位神得救濟。為促使禱告,他提示危險極大而迫近:“我們全都有滅亡的可能;我們與死亡只隔一步,而且這一步正要邁出。”然而他也提示尚存一些希望,使他們可以防止滅亡而不至喪命。只要還有生命,就有盼望;只要還有盼望,就有禱告的餘地。他也提示,唯有神能成就他們的拯救,必須出於祂的能力和憐憫。“祂若顧念我們,為我們行動,我們仍可得救。”所以無論危險多麼迫近,我們都必須仰望祂,並信靠祂。#
四、約拿被查出是風暴的原因。
1.水手們在風暴本身,或在自己因此所受的危難中,觀察到許多特殊而不尋常的事,便斷定這乃是神聖公義的使者,奉差遣來逮捕那船上某一個犯了嚴重罪行的人;他們像蠻族人一樣判斷(使徒行傳 28:4):“毫無疑問,我們中間有一個是殺人犯,或犯了褻瀆、背誓之類的罪;他如此被海的報復追趕,我們都因他的緣故受苦。”即使自然之光也教導人,在非常的審判中,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是攻擊某些非常的罪惡和罪人。無論何時有何禍患臨到我們,我們都必須斷定它有原因;我們作了惡,否則這惡不會臨到我們;神的爭訟有其根據。#
2.他們決定用掣籤來查問他們中誰是導致這風暴的罪人:“我們來掣籤,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他們沒有一個懷疑自己,或說:“主啊,是我嗎?是我嗎?”但他們彼此懷疑,要查出那人。當注意,任何災禍臨到我們時,知道它因何緣故臨到我們,是可羨慕的事;這樣,錯謬的便可改正,冤屈既獲申理,憂患便可除去。為此我們必須仰望天,禱告說:“主啊,求你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我所看不見的,求你指教我。”這些水手想知道船上是誰成了死重,那當滅之物,好叫那一人替眾人死,全船不致喪失;這不但合宜,而且極其公正。為此他們掣籤,藉此求問神的判斷;在祂面前萬心敞開,沒有秘密能向祂隱藏。他們同意安息在祂所顯明和所決定的事上,以籤所說的為真;因為他們從自然之光知道,正如聖經所告訴我們的,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連外邦人也把掣籤看作神聖之事,須嚴肅莊重地行,不可拿來戲耍。若基督徒對向天意求問沒有同樣的敬畏,便是可羞恥的。#
3.籤落在約拿身上。他若肯把自己的良心所告訴他的事告訴他們;“你就是那人”;本可以免他們這些麻煩;但正如罪犯通常的情形,他直到無可奈何、直到籤落在他身上,才承認。我們可以設想船上有人從別方面說比約拿罪更大,然而風暴所追趕、籤所指向的卻是他;因為父親、主人若見自己的兒女、自己的僕人行錯,就管教他們;別人犯罪,祂交給律法處置。風暴追趕約拿,是因為神有工作要他做,風暴是要把他帶回那工作。當注意,神有許多方法能顯露隱藏的罪和罪人,使人以為向一切活人眼目隱藏的愚妄顯明出來。神的右手必查出一切離棄祂的僕人,也必查出一切圖謀敵對祂的仇敵;即使他們逃到海極,或下到船的兩邊,也是如此。#
4.於是約拿被帶到船主和水手面前受審。他是一個陌生人;他們沒有一個能說認識這個囚犯,或有什麼事可以控告他,所以必須從他口中逼出承認,並憑他自己的口審判他;而且不必用刑架,他們所面臨的船破之險足以使他害怕,因而說出實話。籤雖已顯明他就是使他們如此受損、暴露於危險中的那人,他們卻沒有如人所擔心的那樣粗暴地撲向他,反倒平靜溫和地查問他的情形。罪犯被發現並定罪時,仍當受憐憫。他們沒有說苛刻的話,只說:“請告訴我們,這是什麼緣故?”他們查問他兩件事:#
(1.)他是否承認自己就是風暴因他而來的那人,正如籤所表明的:“請告訴我們,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果真是因你的緣故嗎?若是,是什麼緣故?你犯了什麼罪,以致這樣被追究?”也許約拿容貌和舉止的莊重得體,使他們懷疑籤沒有指中其人,沒有射中目標,所以除非他自己承認罪過,他們不肯信賴這籤;故此求他在這事上使他們滿意。當注意,要查出患難原因的人,不可只開始查問,還必須繼續追究;必須深入細節,作徹底搜尋。#
(2.)他的身分是什麼,無論就職業還是就國籍而言。#
[1.]他們查問他的職業:“你以何事為業?”這本是適宜向一個流浪者提出的問題。他們也許懷疑他的職業會招來這災禍:“你是占卜者、行邪術者、研究黑暗法術的人嗎?你曾為這風作法嗎?或者你現在要辦什麼事?是否像巴蘭的事,是要咒詛神的子民,這風便奉差遣來攔阻你?”#
[2.]他們查問他的國籍。一個人問:“你從哪裡來?”另一個人沒有耐心等那問題的回答,便問:“你是哪一國?”第三個人也問同樣意思的話:“你是屬哪一族的人?你是以占卜聞名的迦勒底人,還是以偷盜聞名的阿拉伯人?”他們想知道他是哪國人,好知道他本國的神是誰,從而猜想他是否有一位能在這風暴中幫助他們的神。#
5.約拿回答這些問話,作了完全的披露。#
(1.)他們查問他的國籍嗎?他告訴他們,他是希伯來人(第9節),不但屬於以色列民族,也屬於他們從列祖領受的宗教。他是希伯來人,因此更羞於承認自己是罪犯;因為作了如此宗教告白、享有如此特權的希伯來人所犯的罪,比別人的罪更大,也更為罪惡。#
(2.)他們查問他的職業——“你以何事為業?”他就說明自己的宗教,因為那就是他的職業,那就是他的事業,那就是他所經營的事:“我敬畏耶和華;那是我所敬拜、所禱告的神,就是天上的神,萬有的至高主宰;祂造了滄海和旱地,也掌管兩者。”祂不是他們所查問的某一國的神,也不是他們各人正在呼求的那些神,而是全地的神;祂既造了滄海和旱地,便隨己意在兩者中作事,也隨己意使用兩者。他說這話,不但為定自己的罪,表明自己逃離這位神的面是何等愚妄,也為要使這些水手從敬拜、事奉許多神,轉向認識、順從獨一活著的真神。當我們在陌生人中間時,應當盡所能使他們認識神;在一切機會中,隨時承認我們與祂的關係和我們對祂的敬畏。#
(3.)他們查問他所受追趕的罪嗎?他承認自己逃避耶和華的面,承認自己在此逃離本分,風暴是奉差遣來帶他回去的。我們有理由認為,他說這話時帶著憂傷和羞愧,稱義神而定自己的罪,並向水手錶明耶和華是何等偉大的神,能差遣這樣一位使者;這風暴;追趕一個逃跑的僕人。#
6.我們又被告知這事給水手留下怎樣的印象:那些人大大懼怕,而且理當如此,因為他們察覺:#
(1.)神發怒了,正是那造滄海旱地的神發怒了。這風暴是從被觸怒的公義之手來的,所以他們有理由害怕自己的結局難以承當。因某一特別罪行所施行的審判,有一種特別的分量和可怕之處。#
(2.)神向一個敬畏、敬拜祂的人發怒,只因他在一件特別的事上一次逃避所作的工作;這使他們為自己害怕。“若耶和華的先知只因一次過犯就受如此嚴厲的懲罰,我們犯了如此多、如此大、如此重罪的人,將會怎樣呢?”若義人僅僅得救,且為一次不順從的行為被如此緊緊追趕,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書 4:17、18)他們對他說:“你為什麼做這事呢?你既敬畏那造滄海旱地的神,為什麼愚昧到以為能逃避祂的面呢?這是何等荒謬、不能解釋的事!”約拿便這樣受責備,正如亞伯拉罕受亞比米勒責備一樣(創世記 20:16);因為若宗教信仰的告白者做錯事,就當預料從沒有這種告白的人那裡聽見責備。“你為什麼這樣害我們呢?”(這話也可如此理解)“你為什麼使我們捲入這場追究呢?”當注意,故意犯罪的人不知道它的有害後果會波及多遠,也不知道它會造成何等禍害。#
先知承認自己的愚妄;先知讀出自己的判決;先知被投在海中;約拿在魚腹中蒙保全。(主前840年)
11他們問他說:「我們當向你怎樣行,使海浪平靜呢?」這話是因海浪越發翻騰。12他對他們說:「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平靜了;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13然而那些人竭力蕩槳,要把船攏岸,卻是不能,因為海浪越發向他們翻騰。14他們便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們懇求你,不要因這人的性命使我們死亡,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我們;因為你—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15他們遂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16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向耶和華獻祭,並且許願。17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
顯然約拿就是使這災禍臨到他們的人;但查出他是這人,還不足以滿足這場風暴的要求。他們已查出他來,卻還須作更多的事,因為海仍舊翻騰而且狂暴(第11節),並且又一次(第13節),海越發狂暴(旁註如此讀);因為我們若查出罪是患難的原因,卻不離棄罪,不過是使壞事更壞。因此他們繼續追究。
I.他們詢問約拿本人,他認為他們必須怎樣處置他(第11節):“我們當向你怎樣行,使海為我們平靜呢?”他們察覺約拿是耶和華的先知,因此即使在他自己的事上,也不作任何事,非先請教他不可。他看來是一個犯罪的人,但也看來是一個悔改的人;所以他們不侮辱他,也不待他無禮。注意,我們對於那些偶然被過犯所勝、又因此陷入困苦的人,應當以極大的溫柔相待。若他能想出別的救船辦法,他們便不會把他拋進海里。或者,他們這樣作,也許是要表明事情何等明白:除了把他拋下船外,別無補救;讓他自己作自己的審判者,正如他曾作自己的控告者,他自己也會這樣說。注意,當罪掀起風暴,使我們落在神不悅的記號之下時,我們應當查問該怎樣作,才能使海平靜;我們該怎樣作呢?在風暴中我們必須禱告並信靠,竭力回應這風暴被差來的目的;這樣,風暴就必成為平靜。但尤其必須思想,對那掀起風暴的罪當怎樣處置;它必須被揭露,並悔改地承認;它必須被憎惡、棄絕,並完全離棄。我與它還有什麼相干呢?把它釘十字架,把它釘十字架,因它作了這惡事。#
II.約拿宣讀自己的判決(第12節):“把我抬起來,拋在海中。”他自己不跳入海里,卻把自己交在他們手中,叫他們把他拋入海里;並向他們保證,惟有這樣海才會平靜,除此以外不能。他如此提議,是出於對水手的體恤,免得他們因他的緣故受苦。“願你的手攻擊我,”大衛說(歷代志上 21:17),“我有罪;讓我為自己的罪而死,卻不要讓無辜的人為此受苦。”這是真正悔改之人的言語;他們切切盼望,絕沒有別人會因他們的罪和愚妄而受苦或境遇更壞。他這樣提議,也是順服神的旨意;神差這暴風追趕他,因此他斷定自己應被拋入海中,因為他清楚看見神判定他當如此,免得他被主審判,陷於永遠的痛苦。注意,那些真為罪謙卑的人,即使在死亡的判決中,也會甘心順服神的旨意。若約拿看出這乃是他罪孽的刑罰,他便接受,服在其下,並在其中稱神為義。肉體被毀壞並不要緊,無論怎樣被毀壞也不要緊,只要靈魂可以在主耶穌的日子得救(哥林多前書 5:5)。他所給的理由是:“我知道這大風浪是因我的緣故臨到你們。”看約拿何等樂意把一切罪責歸在自己身上,把一切患難看作是他們的:“這風浪臨到你們,完全是因我的緣故,因我犯了罪;所以把我拋在海中;因為,#
1.‘我配受這個。我邪惡地離棄了我的神,祂因我的緣故向你們發怒。我當然不配呼吸那因我而被風催逼的空氣,也不配活在那因我而這樣顛簸的船上。把我拋在海里,就是拋在你們因我而扔進去的貨物之後。淹死對我還太好;一次死亡的刑罰,對於這樣複雜的罪過還太輕。’#
2.‘所以,別無使海平靜的方法。若是我掀起了風暴,把貨物拋進海里並不能使它止息;不,你們必須把我拋到那裡去。’當良心甦醒,那裡掀起風暴時,除了離棄那引起擾亂的罪,並將它棄絕之外,沒有什麼能把它變為平靜。離棄我們的錢財不能平息良心;不,必須把約拿拋下船。約拿在此是基督的預表:祂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但有這實質的不同:約拿所捨己平息的風暴,是他自己引起的;基督所捨己平息的風暴,卻是我們引起的。然而,正如約拿捨己被拋入洶湧的海中,為要使它平靜;我們的主耶穌也是如此,祂死了,叫我們得生。#
III.可憐的水手盡力設法,免得不得不把約拿拋入海中,然而全然徒然(第13節):他們竭力搖櫓,要把船劃到陸地,好叫若必須離開約拿,也可以把他安全地安置在岸上;但他們不能。所有的勞苦都毫無用處;因為海翻騰得比他們更厲害,且猛烈地與他們作對,以致他們絕不能靠岸。即或他們有時以為已經達到目的,很快又被拋回海上。他們的船仍是載重過多;把貨物拋掉,並沒有使它真正輕些,只要約拿還在其中。並且,他們是逆風逆流搖櫓:風乃是神報應的風,潮乃是祂旨意的潮;與神相爭是徒然的,想用毀滅我們的罪以外的方法拯救自己也是徒然的。由此可見,這些水手極不願意執行約拿對自己所作的判決,雖然他們知道這風暴臨到他們是因他的緣故。他們這樣極其遲疑,一部分是因懼怕使自己擔上流血之罪,一部分是因他們不能不憐憫可憐的約拿:他是一個好人、一個在困苦中的人、一個真誠的人。注意,罪人越是謙卑、降卑自己,審判並定自己的罪,就越可能在神和人面前蒙憐憫。約拿越急於說:“把我拋在海中,”他們就越不願這樣作。#
IV.當他們發現必須把約拿拋入海中時,先禱告神,求他流血的罪不歸在他們身上,也不算在他們賬上(第14節)。當他們發現竭力搖櫓無用時,就放下槳,轉而禱告:因此他們呼求耶和華,呼求那真實永活的神,不再呼求他們在第5節所呼求的許多神、許多主。他們向以色列的神禱告;如今藉著神關於約拿的護理,以及他給他們的信息,他們確信惟祂是神。他們既已決定把約拿拋入海中,便先在天庭提出聲明:他們這樣作並非出於自願,更非出於惡意,或因風暴因他臨到他們,就想報復他。不;願他的神赦免他,正如他們赦免他一樣!但為要自衛,他們被迫這樣作,因沒有別的方法保全自己的性命;他們又是作為執行公義的人這樣作,因為神和他自己都已判定他受如此重的死刑。因此,他們向約拿所敬畏的神謙卑祈求,叫他們不因他的性命而滅亡。看,#
1.他們何等懼怕沾染流血之罪,特別是一個敬畏神、敬拜神並與神相交之人的血;他們察覺約拿就是這樣的人,雖他在一件事上有過失。天然的良心不能不懼怕流血之罪,並使人懇切禱告,求得脫離這罪,正如大衛所作的(詩篇 51:14)。他們在這裡也是如此:“耶和華啊,我們懇求你!我們懇求你,不要將無辜人的血歸在我們身上。”他們如今祈求脫離罪的危險,和先前祈求脫離海的危險一樣懇切,尤其因約拿在他們看來不是尋常人,乃是極好的人、屬神的人、敬拜天地大創造主的人;就此而言,連這些粗野的水手也對他懷著敬畏,一想到要取他的性命便戰兢。無辜人的血是寶貴的,聖徒的血、先知的血更加寶貴;凡以任何方式使自己擔上這罪的,必發現這是他們所付不起的代價。水手看見約拿被神的報應追趕,卻仍不能不驚恐地想到要作他的行刑者。雖然他的神與他有爭辯,他們卻想:“不要讓我們的手加在他身上。”那時以色列人正在殺害盡本分的先知(耶洗別近來的逼迫可為證),輕看他們的性命;而這些異教徒對於他們察覺是先知的人所顯出的溫柔,更使此事顯得嚴重,雖然他此刻已經偏離了本分。#
2.他們何等懼怕招致神的忿怒;他們恐怕若作了約拿的死因,神會發怒,因為祂曾說:“不可難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惡待我的先知”;若這樣作,後果自負。“主啊,”他們說,“不要叫我們因這個人的性命而滅亡。不要叫這成為我們致死的兩難。我們看見若饒了他的性命,我們必滅亡;哦,求你不要叫我們因取去他的性命而滅亡。”他們的申辯是好的:“因為你耶和華隨自己的意旨而行;你使我們不得不這樣作;追趕他的風,顯明他的籤,都在你的引導之下,我們在這事上是受它們支配的;我們不過是護理的工具,作這事實在大大違揹我們的意願;但我們必須說:願主的旨意成就。”注意,當護理顯然引導我們去作與自己意向相反、並全然超出自己本意的事時,能夠說“你耶和華隨自己的意旨而行”,會使我們稍得安慰。若神自己喜悅,我們也當滿足,雖祂不叫我們喜悅。#
V.他們既祈求免於所懼怕的罪責,便著手執行(第15節):他們把約拿抬起來,拋在海中。他們把他從船上、從他們中間拋出去,又把他拋入海中;那是狂暴風浪的海,彷彿在喊:“交出來,交出來;交出這叛徒,否則別想有平安。”我們可以想見,可憐的約拿看見自己將要被催促到那位神面前,作為審判者的祂的面前;而他此刻正逃避祂作為主人的面前,他該是何等混亂驚惶。注意,逃離神的人,不知道自己正奔向何等毀滅。有禍了!因為他們逃避我。當罪是那掀起風暴的約拿時,它必須這樣被拋入海中;我們必須棄絕它,置它於死地,必須淹死那本會在毀滅和沉淪中淹死我們的東西。若我們這樣藉著徹底的悔改和改革,把罪拋入海中,不再召回它,也不再歸向它,神就必藉著赦免的憐憫制伏我們的罪孽,也把它們投於深海(彌迦書 7:19)。#
VI.約拿被拋入海中,立刻使風暴止息。海得著了她所要的,因此滿足而安息;她停止了怒濤。這是神主權大能的一個實例:祂能迅速使風暴變為平靜;也是祂治理公義的一個實例:當苦難的目的得以回應和達到時,苦難就必立即除去。祂不永遠爭辯,也不再爭辯,直等到我們降服自己,放棄爭辯的緣由。我們若轉離罪,祂就必迅速轉離祂的怒氣。#
VII.水手因此更加確信,約拿的神是惟一的真神(第16節):那時眾人極其敬畏耶和華,對以色列的神懷著深深的敬畏,並定意從今以後只敬拜祂;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毀滅,也能這樣拯救。當他們看見神掀起並止息風暴的權能,看見祂在約拿這自己的僕人身上所施的公義,又看見祂救他們脫離滅亡邊緣的恩慈時,他們就敬畏耶和華(耶利米書 5:22)。他們敬畏祂的證據是,後來回到以色列地上岸時,便向祂獻祭;眼下又許願,感謝祂救他們,又為自己的靈魂贖罪。或者,他們船上還留有可立即獻給神為祭之物。又或者,這話是指禱告和讚美的屬靈祭;神喜悅這些,勝過有角有蹄的公牛或牛犢(見詩篇 107:2等)。我們不僅在追求憐憫時應當許願,在已經得了憐憫之後;這就更為慷慨;也應當許願,如同那些仍在思量自己當獻上什麼作為報答的人。#
VIII.約拿的性命終究藉著神蹟得救;儘管這一切,我們還要再聽見他的事。在審判中,神記念憐憫。約拿將是受驚多於受傷,不是因他的罪受了多少懲罰,乃是被帶回本分。雖他逃避耶和華的面,似乎落入祂報應的手中,神卻還有工作要他作,因此預備了一條大魚吞下約拿(第17節);我們的救主稱它為鯨魚(馬太福音 12:40)。這是鯨類中最大的一種,喉嚨比別的更寬;有時在其腹中發現過一個身著盔甲之人的屍體。創造史中特別提到神造出大魚(創世記 1:21),又造海中的鱷魚供它遊玩(詩篇 104:26)。但神為這鱷魚找到了工作,預備它,數定它(原文如此),指定它作約拿的收容者和拯救者。注意,神掌管萬有的受造物,能使其中任何一種服事祂向祂百姓所施憐憫的旨意;甚至是最不在人認識之下的海中魚類,甚至是全不在人管轄之下的大鯨。這魚已被預備,在船旁水下等候,免得約拿沉到海底,救他活著,雖然他本配死。讓我們站住,看這耶和華的救恩,讚歎祂的能力:祂能這樣救一個溺水的人;也讚歎祂的憐憫:祂願這樣救一個逃離祂、得罪祂的人。約拿此刻沒有滅絕,是出於耶和華的慈愛。這魚吞下約拿,不是要吞吃他,乃是要保護他。食者之中出來的是食物;因為約拿在魚腹中三日三夜,仍活著且安然無恙,既沒有被那動物的熱氣毀滅,也沒有因缺乏空氣而窒息。誠然,這對自然是不可能的;但對自然之神卻不是,在祂凡事都能。約拿藉著這神奇的保全,乃是要成為:#
1.神聖憐憫的紀念碑,鼓勵那些犯了罪、離開神的人歸回並悔改。#
2.向尼尼微成功傳道的人;這為救他所行的神蹟,若消息傳到尼尼微,必有助於他的成功。#
3.基督顯明的預表;基督照著聖經所說被埋葬,又復活了(哥林多前書 15:4),即照著這一處經文;因為約拿三日三夜在鯨魚腹中,人子也三日三夜在地心裡(馬太福音 12:40)。約拿的埋葬是基督埋葬的預表。神預備約拿的墳墓,也預備基督的墳墓;因為很早以前已經預定,祂必與財主同葬(以賽亞書 53:9)。約拿的墳墓是奇異的、新的嗎?基督的也是,從前從未有人葬在其中。約拿在那裡將近三日三夜嗎?基督也是;但兩者都是為了復活,好把悔改的道理帶給外邦世界。來,看主安放的地方。#
本章中我們有:一、賜給約拿去尼尼微傳道的命令(第1、2節)。二、約拿違背那命令(第3節)。三、因他這悖逆,藉著一場暴風追趕並攔截他;他在風暴中睡著了(第4–6節)。四、查明他及他的悖逆乃是這風暴的原因(第7–10節)。五、為使風暴平息,將他投在海中(第11–16節)。六、在魚腹中奇蹟般地保全他的性命(第17節);這是為他保留,使他得以繼續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