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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书 1

本章中我们有:一、赐给约拿去尼尼微传道的命令(第1、2节)。二、约拿违背那命令(第3节)。三、因他这悖逆,借着一场暴风追赶并拦截他;他在风暴中睡着了(第4–6节)。四、查明他及他的悖逆乃是这风暴的原因(第7–10节)。五、为使风暴平息,将他投在海中(第11–16节)。六、在鱼腹中奇迹般地保全他的性命(第17节);这是为他保留,使他得以继续事奉。

尼尼微的使命;先知的悖逆(主前840年)

1 耶和华的话临到亚米太的儿子约拿,说:2 “你起来,往尼尼微那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3 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他下到约帕,遇见一只要往他施去的船,就付了船价,上了船,要与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

当留意:1. 神赐给约拿尊荣,委派他去向尼尼微说预言。约拿意为鸽子;这是神一切先知、祂一切百姓合宜的名字,他们应当像鸽子驯良,并为这地的罪恶和灾祸如鸽子哀鸣。他父亲名叫亚米太——“我的真理”;因为神的先知应当是真理之子。耶和华的话临到他——就是临到他(这词原有此意),因为神的话乃是真实的事;人的话不过是风,神的话却是实质。他先前已经熟悉耶和华的话,知道祂的声音,不与陌生人的声音混淆。如今给他的命令是:“你起来,往尼尼微那大城去。”(第2节)当时尼尼微是亚述君主国的京城,是一座显赫的城(创世记 10:11),一座大城,那大城,周长四十八英里(有人说远不止此数);居民众多,从其中婴孩的数目即可看出(第4章第11节);财富丰盛(它的财宝无穷尽,见那鸿书 2:9);又大有权势和统治权;它曾一度统辖地上的君王。然而大城与大人一样,都在神的治理和审判之下。尼尼微虽是大城,却是外邦的城,不认识也不敬拜真神。有多少大城和大国坐在黑暗与死荫的幽谷中!这大城乃是一座恶城:“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有人把它译作“他们的恶毒”);他们的恶是擅敢的,是公然犯罪。想到大城中犯下何等多的罪,实在令人忧伤;那里罪人众多,他们不但都是罪人,还彼此引诱犯罪。“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就是达到极高的程度,到了最高的顶点;他们罪孽的量器已经满到边缘;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如同所多玛的恶一样(创世记 18:20、21)。“达到我面前”——原文是“到我脸前”;这是对神大胆而公开的侮辱;是在祂眼前得罪祂。因此约拿必须向它呼喊;他必须见证他们的大恶,并警告他们,毁灭将因这恶临到他们。神正要出来攻击它,便先差遣约拿去宣告战争,吹响警报。“扬声,不可惜声。”他不可在角落里低声传讲信息,乃要在尼尼微的街道上公开宣扬;有耳可听的,就当听神藉祂先知向那恶城所说的话。当罪恶的呼声上达到神那里,报仇的呼声便出来攻击罪人。他必须往尼尼微去,在那里,就在当地,呼喊攻击它的邪恶。别的先知奉命给邻近列国传信;那鸿的预言尤其是关于尼尼微的默示;但约拿必须亲自去传这信息:“快快起来;以迅速、勇敢和先知当有的决心,专心办这事;起来,往尼尼微去。”奉神差遣的人必须起来去,必须激励自己做所分派给他们的工作。先知首先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里,却不只是到他们那里;他们有儿女的饼,尼尼微也吃碎渣。2. 约拿拒绝顺从神的命令,拒绝去办所受差遣的事,便羞辱了神(第3节):约拿没有起来往尼尼微去,反倒起来逃往他施,逃向海上;他并非定意去某一港口,只想逃离耶和华的面;只要能做到这一点,他不在乎往哪里去。这并不是他以为能逃离神察看的眼目,而是逃离祂特别的同在,逃离预言的灵;那灵既催促他去做这工作,他便觉得受其缠扰,渴望逃离其声音。有些人以为,约拿受犹太人中一种看法的影响,即预言的灵只限于以色列地(以西结和但以理已充分证明这看法是错误的);所以他盼望只要出了那地的边界,便能摆脱它。(1.)约拿不愿往尼尼微呼喊攻击它,或是因为路途遥远而危险,且道路陌生;或是因为他害怕向那强大而有势力的城传如此不受欢迎的信息,恐怕性命难保。他体贴肉体和血气,因不能安全前往便推辞这使命;或者因为他嫉妒本国的特权,不愿别国也分享神圣启示的尊荣。他惧怕这会成为神的国从犹太人迁到另一国的开端,那国将结出更多的果子。他自己承认(第4章第2节),他厌恶这次行程的缘故,是预见尼尼微人会悔改,神会赦免他们、施恩接纳他们;这便会使以色列民蒙羞,他们曾长期作神特选的子民。(2.)因此他往他施去,即基利家的大数(有人这样认为);他大概在那里有亲友,盼望可以暂住一些时候。他到以色列地著名的海港约帕,寻找一只往他施去的船,便在那里找到了一只。天意似乎赞同他的设计,给他机会逃走。我们可能偏离本分的道路,却遇见顺风。容易走的路不总是正路。他发现那船也许正要起锚,开往他施,所以没有耽搁时间。或者,他往他施去,是因为恰好遇见船往那里去;否则,对他而言各地都是一样。他只要不走自己该走的路,便不以为自己偏离了自己所要走的路。于是他付了船价;他不顾花费,只要达到目的,远离耶和华的面。他与他们同去,就是与水手、乘客、商人,或任何往他施去的人同去。约拿忘记了自己的尊严,也忘记了自己的本分,便混在他们中间,下到船里,要同他们往他施去。看哪,最好的人成了何等样子,只要神任凭他们自己;又当耶和华的话临到我们时,我们多么需要耶和华的灵随那话而来,使我们里面一切的心思都归顺它。先知以赛亚承认,他之所以没有悖逆、也没有退后,乃是因为神不但对他说话,也开通他的耳朵(以赛亚书 50:5)。我们当由此学习,不倚靠人;在试炼的时候,不可对自己或别人过于自信;总要叫自以为站得稳的人谨慎,免得跌倒。

风暴中的先知;先知被掣签定罪(主前840年)

4 然而耶和华使海中起大风,海就狂风大作,甚至船几乎破坏。5 水手便惧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又把船上的货物抛在海中,为要使船轻些。约拿已下到底舱,躺卧沉睡。6 船主到他那里,对他说:“你这沉睡的人哪,为何这样呢?起来,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顾念我们,使我们不至灭亡。”7 船上的人彼此说:“来吧,我们掣签,看看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于是他们掣签,签就落在约拿身上。8 他们便对他说:“请你告诉我们,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你以何事为业?你从哪里来?你是哪一国?你是属哪一族的人?”9 他说:“我是希伯来人;我敬畏耶和华——那造沧海旱地之天上的神。”10 那些人就大大惧怕,对他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他们已经知道他躲避耶和华,因为他告诉了他们。

当约拿上了船,向他施扬帆而去时,他自以为已经很安全;但在这里我们发现他被追赶并追上,被揭露并定罪为背弃神的人,像一个逃离自己旗帜的兵士。

一、神派追赶者追他,就是海中的大风暴(第4节)。神将风收藏在府库中(诗篇 135:7);神从这些府库中发出风来,祂投出风来(原文字义如此),以力量和猛烈将大风投在海中;暴风也成就祂的话,常常是祂忿怒的使者。祂将风聚在掌握中(箴言 30:4),把风握在那里;祂何时喜悦,就从那里挤出风来。虽然就我们而言,风随意吹;但对神而言并非如此,乃是吹向祂所指引之处。这风所造成的结果乃是一场大风暴;因为风起,浪也起。当注意,罪给心灵、家庭、教会和国家带来风暴与动荡;它是使人不得安宁、造成扰乱的事。这风暴猛烈到一个地步,船几乎破坏;水手们料想不会有别的结果。那只船(有人如此解读),唯独那只船;同时还有别的船在同一片海上,然而看来载着约拿的那船比任何别的船摇荡得更厉害,也更危险。这风是奉差遣追赶约拿,要把他带回神和他的本分;人偏离正路时,若蒙挽回、蒙召回家,即使是借着风暴,也是一大怜悯。

二、船上的人因这大风暴受惊,唯独约拿——那当事人——却毫不在意(第5节)。水手们为自己的危险所触动,虽然神这场争讼并不是与他们发生。1. 他们害怕;虽因他们的行业使他们经常面对这类危险,素常轻看这些危险,现在最年长、最刚强的人也开始战兢,因为他们觉得这场风暴有非同寻常之处;它来得如此突然,发作得如此猛烈。当注意,神能使最大胆的人恐惧,甚至使大人物和众首领向岩石山岭求藏身之处。2. 他们各人哀求自己的神;这是他们惧怕的结果。许多人若非被惊吓,便不会被带来祷告;想学习祷告的人,当下海去。主啊,他们在急难中来访问你。他们各人都祷告;不是有些祷告、另一些辱骂,而是人人都参与;危险既是普遍的,向天上的呼求也同样普遍;不是一人替众人祷告,而是各人为自己祷告。他们各人向自己的神呼求,那神或为自己国家或城市的神,或为自己的守护神。每个人都有一个神,也相信有神,这足以反对无神论;但他们有许多神,各人随自己喜好选一个神,这正显出异教的愚妄;其实只能有一位神,也不需要更多。可是,尽管他们失去了自然之光所教导的“只有一位神”这一原则,他们仍受自然律的指引,知道当向神祷告(“百姓不当求问自己的神吗?”以赛亚书 8:19),尤其在困苦危险中更当祷告。你在患难之日当求告我。有人受苦吗?有人惊恐吗?他就该祷告。3. 他们求拯救的祷告又配合了努力;他们既求自己的神帮助,就尽力自救;因为有一条原则:“你当自助,神就会帮助你。”他们把船上的货物抛在海中,为要使船轻些;保罗的水手在类似情形中,也把船上的器具,甚至麦子,抛在海里(使徒行传 27:18、19、38)。看来他们是作贸易航行,载着许多货物和商品,盼望藉此获利;但如今为了保全性命,甘愿把它们抛弃,遭受损失。看人天然爱惜生命的心是何等强烈。“以皮代皮,人为他一切所有的,宁肯舍去换取生命。”我们岂不也当同样看重属灵的生命,即灵魂的生命,认定得着全世界也不能补偿丧失灵魂的损失吗?看世上财富的虚空,以及它同我们存留的不确定。财富长翅膀飞去;不但如此,情形还可能使我们不得不为财富造翅膀,驱使它们飞走,正如这里;它们若留给主人,只会害了主人,所以主人自己也乐于摆脱它们,沉下本来会沉没他们的东西,尽管完全没有希望再找回来。哦,惟愿人能为自己的灵魂这样聪明,愿意舍弃那若不舍弃便会使信心和无亏的良心遭遇船破、并使灵魂永远沉沦的财富、享乐与尊荣!如此为保守属灵福祉而放弃暂时利益的人,最终必得难以言喻的益处;因为他们按这样的条件所失去的,必在永生中再得着。但此时约拿在哪里呢?人本会以为他下到自己的舱中,甚至下到底舱、船的两边之间;他却躺在那里,沉沉睡去;外面的喧嚣和里面罪疚的感觉,都没有唤醒他。他也许先前一段时候避免睡觉,惟恐神再在梦中向他说话;如今他以为已逃离了那个危险,便睡得格外香甜。当注意,罪有使人麻木的性质;我们应当谨慎,免得我们的心因罪的诡诈而在任何时候刚硬。撒但的策略是,当他借试探引人离开神和他们的本分之后,便在属肉体的安逸中摇他们入睡,使他们不觉察自己的悲惨和危险。因此我们众人都当警醒。

三、船主催约拿起来祷告(第6节)。船主来到他那里,吩咐他不要脸地起来,既为求生祷告,也为预备死亡;他给了他:1. 公正且必要的责备:“你这沉睡的人哪,为何这样呢?”我们称赞船主给他这责备;因为虽然他是约拿的陌生人,当时却如同他家中的一员;凡有宝贵灵魂的人,我们都应当尽己所能帮助他脱离死亡。我们怜悯约拿需要这样的责备;他若站在耶和华先知当站的地位,本可以责备尼尼微王;但他既偏离本分,便使自己暴露于一个可怜船主的责备之下。看人怎样因自己的罪和愚昧贬低自己,使自己卑贱。然而我们也必须赞叹神的良善,差遣他得着这及时的责备;因为这是他复原的第一步,如同鸡叫之于彼得。当注意,在风暴中睡觉的人,确实应当被问“你为何这样”。2. 切题的劝告:“起来,求告你的神;我们在这里各人呼求自己的神,你为何不起来呼求你的神呢?你在所怕的危险和所求的拯救上,岂不与其余的人同样有关吗?”当注意,别人的敬虔行为应当激励我们;盼望分享共同怜悯的人,理当为求取这怜悯所作的祷告和祈求贡献自己的一分。在公众困苦之时,若我们在施恩宝座前有任何权益,就应当为公众的益处运用它。神的仆人自己有时也需要被呼唤、被激励,尽这部分的本分。3. 这劝告的好理由:“或者神顾念我们,使我们不至灭亡。”看来他们所呼求的许多神,在他们看来只是他们与至高神之间的中保,并为他们向祂代求者;因为船主仍说到一位神,他期望从这位神得救济。为促使祷告,他提示危险极大而迫近:“我们全都有灭亡的可能;我们与死亡只隔一步,而且这一步正要迈出。”然而他也提示尚存一些希望,使他们可以防止灭亡而不至丧命。只要还有生命,就有盼望;只要还有盼望,就有祷告的余地。他也提示,唯有神能成就他们的拯救,必须出于祂的能力和怜悯。“祂若顾念我们,为我们行动,我们仍可得救。”所以无论危险多么迫近,我们都必须仰望祂,并信靠祂。

四、约拿被查出是风暴的原因。

1. 水手们在风暴本身,或在自己因此所受的危难中,观察到许多特殊而不寻常的事,便断定这乃是神圣公义的使者,奉差遣来逮捕那船上某一个犯了严重罪行的人;他们像蛮族人一样判断(使徒行传 28:4):“毫无疑问,我们中间有一个是杀人犯,或犯了亵渎、背誓之类的罪;他如此被海的报复追赶,我们都因他的缘故受苦。”即使自然之光也教导人,在非常的审判中,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是攻击某些非常的罪恶和罪人。无论何时有何祸患临到我们,我们都必须断定它有原因;我们作了恶,否则这恶不会临到我们;神的争讼有其根据。

2. 他们决定用掣签来查问他们中谁是导致这风暴的罪人:“我们来掣签,看看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他们没有一个怀疑自己,或说:“主啊,是我吗?是我吗?”但他们彼此怀疑,要查出那人。当注意,任何灾祸临到我们时,知道它因何缘故临到我们,是可羡慕的事;这样,错谬的便可改正,冤屈既获申理,忧患便可除去。为此我们必须仰望天,祷告说:“主啊,求你指示我,你为何与我争辩;我所看不见的,求你指教我。”这些水手想知道船上是谁成了死重,那当灭之物,好叫那一人替众人死,全船不致丧失;这不但合宜,而且极其公正。为此他们掣签,借此求问神的判断;在祂面前万心敞开,没有秘密能向祂隐藏。他们同意安息在祂所显明和所决定的事上,以签所说的为真;因为他们从自然之光知道,正如圣经所告诉我们的,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连外邦人也把掣签看作神圣之事,须严肃庄重地行,不可拿来戏耍。若基督徒对向天意求问没有同样的敬畏,便是可羞耻的。

3. 签落在约拿身上。他若肯把自己的良心所告诉他的事告诉他们——“你就是那人”——本可以免他们这些麻烦;但正如罪犯通常的情形,他直到无可奈何、直到签落在他身上,才承认。我们可以设想船上有人从别方面说比约拿罪更大,然而风暴所追赶、签所指向的却是他;因为父亲、主人若见自己的儿女、自己的仆人行错,就管教他们;别人犯罪,祂交给律法处置。风暴追赶约拿,是因为神有工作要他做,风暴是要把他带回那工作。当注意,神有许多方法能显露隐藏的罪和罪人,使人以为向一切活人眼目隐藏的愚妄显明出来。神的右手必查出一切离弃祂的仆人,也必查出一切图谋敌对祂的仇敌;即使他们逃到海极,或下到船的两边,也是如此。

4. 于是约拿被带到船主和水手面前受审。他是一个陌生人;他们没有一个能说认识这个囚犯,或有什么事可以控告他,所以必须从他口中逼出承认,并凭他自己的口审判他;而且不必用刑架,他们所面临的船破之险足以使他害怕,因而说出实话。签虽已显明他就是使他们如此受损、暴露于危险中的那人,他们却没有如人所担心的那样粗暴地扑向他,反倒平静温和地查问他的情形。罪犯被发现并定罪时,仍当受怜悯。他们没有说苛刻的话,只说:“请告诉我们,这是什么缘故?”他们查问他两件事:——(1.)他是否承认自己就是风暴因他而来的那人,正如签所表明的:“请告诉我们,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果真是因你的缘故吗?若是,是什么缘故?你犯了什么罪,以致这样被追究?”也许约拿容貌和举止的庄重得体,使他们怀疑签没有指中其人,没有射中目标,所以除非他自己承认罪过,他们不肯信赖这签;故此求他在这事上使他们满意。当注意,要查出患难原因的人,不可只开始查问,还必须继续追究;必须深入细节,作彻底搜寻。(2.)他的身分是什么,无论就职业还是就国籍而言。[1.] 他们查问他的职业:“你以何事为业?”这本是适宜向一个流浪者提出的问题。他们也许怀疑他的职业会招来这灾祸:“你是占卜者、行邪术者、研究黑暗法术的人吗?你曾为这风作法吗?或者你现在要办什么事?是否像巴兰的事,是要咒诅神的子民,这风便奉差遣来拦阻你?”[2.] 他们查问他的国籍。一个人问:“你从哪里来?”另一个人没有耐心等那问题的回答,便问:“你是哪一国?”第三个人也问同样意思的话:“你是属哪一族的人?你是以占卜闻名的迦勒底人,还是以偷盗闻名的阿拉伯人?”他们想知道他是哪国人,好知道他本国的神是谁,从而猜想他是否有一位能在这风暴中帮助他们的神。

5. 约拿回答这些问话,作了完全的披露。(1.)他们查问他的国籍吗?他告诉他们,他是希伯来人(第9节),不但属于以色列民族,也属于他们从列祖领受的宗教。他是希伯来人,因此更羞于承认自己是罪犯;因为作了如此宗教告白、享有如此特权的希伯来人所犯的罪,比别人的罪更大,也更为罪恶。(2.)他们查问他的职业——“你以何事为业?”他就说明自己的宗教,因为那就是他的职业,那就是他的事业,那就是他所经营的事:“我敬畏耶和华;那是我所敬拜、所祷告的神,就是天上的神,万有的至高主宰;祂造了沧海和旱地,也掌管两者。”祂不是他们所查问的某一国的神,也不是他们各人正在呼求的那些神,而是全地的神;祂既造了沧海和旱地,便随己意在两者中作事,也随己意使用两者。他说这话,不但为定自己的罪,表明自己逃离这位神的面是何等愚妄,也为要使这些水手从敬拜、事奉许多神,转向认识、顺从独一活着的真神。当我们在陌生人中间时,应当尽所能使他们认识神;在一切机会中,随时承认我们与祂的关系和我们对祂的敬畏。(3.)他们查问他所受追赶的罪吗?他承认自己逃避耶和华的面,承认自己在此逃离本分,风暴是奉差遣来带他回去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说这话时带着忧伤和羞愧,称义神而定自己的罪,并向水手表明耶和华是何等伟大的神,能差遣这样一位使者——这风暴——追赶一个逃跑的仆人。

6. 我们又被告知这事给水手留下怎样的印象:那些人大大惧怕,而且理当如此,因为他们察觉:(1.)神发怒了,正是那造沧海旱地的神发怒了。这风暴是从被触怒的公义之手来的,所以他们有理由害怕自己的结局难以承当。因某一特别罪行所施行的审判,有一种特别的分量和可怕之处。(2.)神向一个敬畏、敬拜祂的人发怒,只因他在一件特别的事上一次逃避所作的工作;这使他们为自己害怕。“若耶和华的先知只因一次过犯就受如此严厉的惩罚,我们犯了如此多、如此大、如此重罪的人,将会怎样呢?”若义人仅仅得救,且为一次不顺从的行为被如此紧紧追赶,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书 4:17、18)他们对他说:“你为什么做这事呢?你既敬畏那造沧海旱地的神,为什么愚昧到以为能逃避祂的面呢?这是何等荒谬、不能解释的事!”约拿便这样受责备,正如亚伯拉罕受亚比米勒责备一样(创世记 20:16);因为若宗教信仰的告白者做错事,就当预料从没有这种告白的人那里听见责备。“你为什么这样害我们呢?”(这话也可如此理解)“你为什么使我们卷入这场追究呢?”当注意,故意犯罪的人不知道它的有害后果会波及多远,也不知道它会造成何等祸害。

先知承认自己的愚妄;先知读出自己的判决;先知被投在海中;约拿在鱼腹中蒙保全。(主前840年)

11 他们对他说:“我们当怎样处置你,使海为我们平静呢?”这话是因海浪翻腾,越发狂暴。12 他对他们说:“你们将我抬起来,抛在海中,海就必为你们平静;因为我知道这大风暴是因我的缘故临到你们的。”13 然而那些人竭力荡桨,要把船靠岸,却不能;因为海浪越发向他们翻腾。14 他们便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啊,我们恳求你,不要因这人的性命使我们灭亡,也不要使我们流无辜人的血;因为你——耶和华——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15 他们遂将约拿抬起,抛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16 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华,向耶和华献祭,并且许愿。17 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显然约拿就是使这灾祸临到他们的人;但查出他是这人,还不足以满足这场风暴的要求。他们已查出他来,却还须作更多的事,因为海仍旧翻腾而且狂暴(第11节),并且又一次(第13节),海越发狂暴(旁注如此读);因为我们若查出罪是患难的原因,却不离弃罪,不过是使坏事更坏。因此他们继续追究。

I. 他们询问约拿本人,他认为他们必须怎样处置他(第11节):“我们当向你怎样行,使海为我们平静呢?”他们察觉约拿是耶和华的先知,因此即使在他自己的事上,也不作任何事,非先请教他不可。他看来是一个犯罪的人,但也看来是一个悔改的人;所以他们不侮辱他,也不待他无礼。注意,我们对于那些偶然被过犯所胜、又因此陷入困苦的人,应当以极大的温柔相待。若他能想出别的救船办法,他们便不会把他抛进海里。或者,他们这样作,也许是要表明事情何等明白:除了把他抛下船外,别无补救;让他自己作自己的审判者,正如他曾作自己的控告者,他自己也会这样说。注意,当罪掀起风暴,使我们落在神不悦的记号之下时,我们应当查问该怎样作,才能使海平静;我们该怎样作呢?在风暴中我们必须祷告并信靠,竭力回应这风暴被差来的目的;这样,风暴就必成为平静。但尤其必须思想,对那掀起风暴的罪当怎样处置;它必须被揭露,并悔改地承认;它必须被憎恶、弃绝,并完全离弃。我与它还有什么相干呢?把它钉十字架,把它钉十字架,因它作了这恶事。

II. 约拿宣读自己的判决(第12节):“把我抬起来,抛在海中。”他自己不跳入海里,却把自己交在他们手中,叫他们把他抛入海里;并向他们保证,惟有这样海才会平静,除此以外不能。他如此提议,是出于对水手的体恤,免得他们因他的缘故受苦。“愿你的手攻击我,”大卫说(历代志上 21:17),“我有罪;让我为自己的罪而死,却不要让无辜的人为此受苦。”这是真正悔改之人的言语;他们切切盼望,绝没有别人会因他们的罪和愚妄而受苦或境遇更坏。他这样提议,也是顺服神的旨意;神差这暴风追赶他,因此他断定自己应被抛入海中,因为他清楚看见神判定他当如此,免得他被主审判,陷于永远的痛苦。注意,那些真为罪谦卑的人,即使在死亡的判决中,也会甘心顺服神的旨意。若约拿看出这乃是他罪孽的刑罚,他便接受,服在其下,并在其中称神为义。肉体被毁坏并不要紧,无论怎样被毁坏也不要紧,只要灵魂可以在主耶稣的日子得救(哥林多前书 5:5)。他所给的理由是:“我知道这大风浪是因我的缘故临到你们。”看约拿何等乐意把一切罪责归在自己身上,把一切患难看作是他们的:“这风浪临到你们,完全是因我的缘故,因我犯了罪;所以把我抛在海中;因为,1. ‘我配受这个。我邪恶地离弃了我的神,祂因我的缘故向你们发怒。我当然不配呼吸那因我而被风催逼的空气,也不配活在那因我而这样颠簸的船上。把我抛在海里,就是抛在你们因我而扔进去的货物之后。淹死对我还太好;一次死亡的刑罚,对于这样复杂的罪过还太轻。’2. ‘所以,别无使海平静的方法。若是我掀起了风暴,把货物抛进海里并不能使它止息;不,你们必须把我抛到那里去。’当良心苏醒,那里掀起风暴时,除了离弃那引起扰乱的罪,并将它弃绝之外,没有什么能把它变为平静。离弃我们的钱财不能平息良心;不,必须把约拿抛下船。约拿在此是基督的预表:祂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但有这实质的不同:约拿所舍己平息的风暴,是他自己引起的;基督所舍己平息的风暴,却是我们引起的。然而,正如约拿舍己被抛入汹涌的海中,为要使它平静;我们的主耶稣也是如此,祂死了,叫我们得生。

III. 可怜的水手尽力设法,免得不得不把约拿抛入海中,然而全然徒然(第13节):他们竭力摇橹,要把船划到陆地,好叫若必须离开约拿,也可以把他安全地安置在岸上;但他们不能。所有的劳苦都毫无用处;因为海翻腾得比他们更厉害,且猛烈地与他们作对,以致他们绝不能靠岸。即或他们有时以为已经达到目的,很快又被抛回海上。他们的船仍是载重过多;把货物抛掉,并没有使它真正轻些,只要约拿还在其中。并且,他们是逆风逆流摇橹:风乃是神报应的风,潮乃是祂旨意的潮;与神相争是徒然的,想用毁灭我们的罪以外的方法拯救自己也是徒然的。由此可见,这些水手极不愿意执行约拿对自己所作的判决,虽然他们知道这风暴临到他们是因他的缘故。他们这样极其迟疑,一部分是因惧怕使自己担上流血之罪,一部分是因他们不能不怜悯可怜的约拿: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在困苦中的人、一个真诚的人。注意,罪人越是谦卑、降卑自己,审判并定自己的罪,就越可能在神和人面前蒙怜悯。约拿越急于说:“把我抛在海中,”他们就越不愿这样作。

IV. 当他们发现必须把约拿抛入海中时,先祷告神,求他流血的罪不归在他们身上,也不算在他们账上(第14节)。当他们发现竭力摇橹无用时,就放下桨,转而祷告:因此他们呼求耶和华,呼求那真实永活的神,不再呼求他们在第5节所呼求的许多神、许多主。他们向以色列的神祷告;如今借着神关于约拿的护理,以及他给他们的信息,他们确信惟祂是神。他们既已决定把约拿抛入海中,便先在天庭提出声明:他们这样作并非出于自愿,更非出于恶意,或因风暴因他临到他们,就想报复他。不;愿他的神赦免他,正如他们赦免他一样!但为要自卫,他们被迫这样作,因没有别的方法保全自己的性命;他们又是作为执行公义的人这样作,因为神和他自己都已判定他受如此重的死刑。因此,他们向约拿所敬畏的神谦卑祈求,叫他们不因他的性命而灭亡。看,1. 他们何等惧怕沾染流血之罪,特别是一个敬畏神、敬拜神并与神相交之人的血;他们察觉约拿就是这样的人,虽他在一件事上有过失。天然的良心不能不惧怕流血之罪,并使人恳切祷告,求得脱离这罪,正如大卫所作的(诗篇 51:14)。他们在这里也是如此:“耶和华啊,我们恳求你!我们恳求你,不要将无辜人的血归在我们身上。”他们如今祈求脱离罪的危险,和先前祈求脱离海的危险一样恳切,尤其因约拿在他们看来不是寻常人,乃是极好的人、属神的人、敬拜天地大创造主的人;就此而言,连这些粗野的水手也对他怀着敬畏,一想到要取他的性命便战兢。无辜人的血是宝贵的,圣徒的血、先知的血更加宝贵;凡以任何方式使自己担上这罪的,必发现这是他们所付不起的代价。水手看见约拿被神的报应追赶,却仍不能不惊恐地想到要作他的行刑者。虽然他的神与他有争辩,他们却想:“不要让我们的手加在他身上。”那时以色列人正在杀害尽本分的先知(耶洗别近来的逼迫可为证),轻看他们的性命;而这些异教徒对于他们察觉是先知的人所显出的温柔,更使此事显得严重,虽然他此刻已经偏离了本分。2. 他们何等惧怕招致神的忿怒;他们恐怕若作了约拿的死因,神会发怒,因为祂曾说:“不可难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恶待我的先知”;若这样作,后果自负。“主啊,”他们说,“不要叫我们因这个人的性命而灭亡。不要叫这成为我们致死的两难。我们看见若饶了他的性命,我们必灭亡;哦,求你不要叫我们因取去他的性命而灭亡。”他们的申辩是好的:“因为你耶和华随自己的意旨而行;你使我们不得不这样作;追赶他的风,显明他的签,都在你的引导之下,我们在这事上是受它们支配的;我们不过是护理的工具,作这事实在大大违背我们的意愿;但我们必须说:愿主的旨意成就。”注意,当护理显然引导我们去作与自己意向相反、并全然超出自己本意的事时,能够说“你耶和华随自己的意旨而行”,会使我们稍得安慰。若神自己喜悦,我们也当满足,虽祂不叫我们喜悦。

V. 他们既祈求免于所惧怕的罪责,便着手执行(第15节):他们把约拿抬起来,抛在海中。他们把他从船上、从他们中间抛出去,又把他抛入海中;那是狂暴风浪的海,仿佛在喊:“交出来,交出来;交出这叛徒,否则别想有平安。”我们可以想见,可怜的约拿看见自己将要被催促到那位神面前,作为审判者的祂的面前;而他此刻正逃避祂作为主人的面前,他该是何等混乱惊惶。注意,逃离神的人,不知道自己正奔向何等毁灭。有祸了!因为他们逃避我。当罪是那掀起风暴的约拿时,它必须这样被抛入海中;我们必须弃绝它,置它于死地,必须淹死那本会在毁灭和沉沦中淹死我们的东西。若我们这样借着彻底的悔改和改革,把罪抛入海中,不再召回它,也不再归向它,神就必借着赦免的怜悯制伏我们的罪孽,也把它们投于深海(弥迦书 7:19)。

VI. 约拿被抛入海中,立刻使风暴止息。海得着了她所要的,因此满足而安息;她停止了怒涛。这是神主权大能的一个实例:祂能迅速使风暴变为平静;也是祂治理公义的一个实例:当苦难的目的得以回应和达到时,苦难就必立即除去。祂不永远争辩,也不再争辩,直等到我们降服自己,放弃争辩的缘由。我们若转离罪,祂就必迅速转离祂的怒气。

VII. 水手因此更加确信,约拿的神是惟一的真神(第16节):那时众人极其敬畏耶和华,对以色列的神怀着深深的敬畏,并定意从今以后只敬拜祂;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毁灭,也能这样拯救。当他们看见神掀起并止息风暴的权能,看见祂在约拿这自己的仆人身上所施的公义,又看见祂救他们脱离灭亡边缘的恩慈时,他们就敬畏耶和华(耶利米书 5:22)。他们敬畏祂的证据是,后来回到以色列地上岸时,便向祂献祭;眼下又许愿,感谢祂救他们,又为自己的灵魂赎罪。或者,他们船上还留有可立即献给神为祭之物。又或者,这话是指祷告和赞美的属灵祭;神喜悦这些,胜过有角有蹄的公牛或牛犊(见诗篇 107:2等)。我们不仅在追求怜悯时应当许愿,在已经得了怜悯之后——这就更为慷慨——也应当许愿,如同那些仍在思量自己当献上什么作为报答的人。

VIII. 约拿的性命终究借着神迹得救;尽管这一切,我们还要再听见他的事。在审判中,神记念怜悯。约拿将是受惊多于受伤,不是因他的罪受了多少惩罚,乃是被带回本分。虽他逃避耶和华的面,似乎落入祂报应的手中,神却还有工作要他作,因此预备了一条大鱼吞下约拿(第17节);我们的救主称它为鲸鱼(马太福音 12:40)。这是鲸类中最大的一种,喉咙比别的更宽;有时在其腹中发现过一个身着盔甲之人的尸体。创造史中特别提到神造出大鱼(创世记 1:21),又造海中的鳄鱼供它游玩(诗篇 104:26)。但神为这鳄鱼找到了工作,预备它,数定它(原文如此),指定它作约拿的收容者和拯救者。注意,神掌管万有的受造物,能使其中任何一种服事祂向祂百姓所施怜悯的旨意;甚至是最不在人认识之下的海中鱼类,甚至是全不在人管辖之下的大鲸。这鱼已被预备,在船旁水下等候,免得约拿沉到海底,救他活着,虽然他本配死。让我们站住,看这耶和华的救恩,赞叹祂的能力:祂能这样救一个溺水的人;也赞叹祂的怜悯:祂愿这样救一个逃离祂、得罪祂的人。约拿此刻没有灭绝,是出于耶和华的慈爱。这鱼吞下约拿,不是要吞吃他,乃是要保护他。食者之中出来的是食物;因为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仍活着且安然无恙,既没有被那动物的热气毁灭,也没有因缺乏空气而窒息。诚然,这对自然是不可能的;但对自然之神却不是,在祂凡事都能。约拿借着这神奇的保全,乃是要成为:1. 神圣怜悯的纪念碑,鼓励那些犯了罪、离开神的人归回并悔改。2. 向尼尼微成功传道的人;这为救他所行的神迹,若消息传到尼尼微,必有助于他的成功。3. 基督显明的预表;基督照着圣经所说被埋葬,又复活了(哥林多前书 15:4),即照着这一处经文;因为约拿三日三夜在鲸鱼腹中,人子也三日三夜在地心里(马太福音 12:40)。约拿的埋葬是基督埋葬的预表。神预备约拿的坟墓,也预备基督的坟墓;因为很早以前已经预定,祂必与财主同葬(以赛亚书 53:9)。约拿的坟墓是奇异的、新的吗?基督的也是,从前从未有人葬在其中。约拿在那里将近三日三夜吗?基督也是;但两者都是为了复活,好把悔改的道理带给外邦世界。来,看主安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