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那鴻書 2

我們現今更近地來到那大城尼尼微;她沒有因她軍隊的毀滅和她君王的傾倒而受警戒,因此,既仍堅持與神為敵,就可以預料,他必繼續與她爭辯。這裡預言了:

I.將要毀滅尼尼微之仇敵的臨近,以及他軍事準備所帶來的恐怖(第1–5節)#

II.城的被取(第6節)#

III.王后的被擄、居民的逃跑、她一切財富的被奪,以及她將陷入的極大驚惶(第7–10節)#

IV.這一切都追溯到其真正的原因:他們得罪神,以及神顯明與他們為敵(第11–13節)。這一切都應驗了:尼布甲尼撒在他登基第一年,與瑪代王基亞克薩雷斯,或亞哈隨魯聯合,攻取尼尼微,使自己成為亞述帝國的主人。#

尼尼微受審判(主前710年)

那鴻書 2:1–10和合本(神版)
1尼尼微啊,那打碎邦國的上來攻擊你。你要看守保障,謹防道路,使腰強壯,大大勉力。2耶和華復興雅各的榮華,好像以色列的榮華一樣;因為使地空虛的,已經使雅各和以色列空虛,將他們的葡萄枝毀壞了。)3他勇士的盾牌是紅的,精兵都穿硃紅衣服。在他預備爭戰的日子,戰車上的鋼鐵閃爍如火,柏木把的槍也掄起來了。4車輛在街上急行,在寬闊處奔來奔去,形狀如火把,飛跑如閃電。5尼尼微王招聚他的貴胄;他們步行絆跌,速上城牆,預備擋牌。6河閘開放,宮殿衝沒。7王后蒙羞,被人擄去;宮女捶胸,哀鳴如鴿。此乃命定之事。8尼尼微自古以來充滿人民,如同聚水的池子;現在居民卻都逃跑。雖有人呼喊說:站住!站住!卻無人回顧。9你們搶掠金銀吧!因為所積蓄的無窮,華美的寶器無數。10尼尼微現在空虛荒涼,人心消化,雙膝相碰,腰都疼痛,臉都變色。

這裡有:

I.向尼尼微發出的戰爭警報(第1節)先知說這事近在眼前,因為它既不疑惑,也不遙遠:“你要四圍觀看,看哪,那打碎邦國的已經來到你面前。尼布甲尼撒因打碎列國而著名,並且還要更加著名;他從你開始,要驅散你,使你四散。”有人如此譯這詞。巴比倫被稱為全地的大錘(耶利米書 50:23)。尼布甲尼撒進攻尼尼微,是公開、大膽而勇敢的:“他已經來到你面前,明明宣告他毀滅你的意圖;所以,尼尼微啊,你要拿起兵器!看守保障;保衛你的高樓和軍械庫:防備道路;在一切通向城的道路上設立守衛;使腰強壯;鼓勵你的士兵;激勵你自己和他們;大大堅固你的力量,如仇敵前來攻擊時城邑所行的一樣。”(這是諷刺的話。)“你要盡你所能,然而你不能躲避這審判的一擊,因為沒有任何謀略或力量能敵擋耶和華。”#

II.所公佈的宣言,說明這場戰爭的原因(第2節)耶和華已經復興雅各的榮華,如同以色列的榮華,就是說,#

1.亞述人曾虐待雅各,即兩支派(使他們謙卑並受屈辱),也虐待以色列,即十支派;他們使他們空虛,又毀壞他們的葡萄枝。為此神必與他們算賬;雖然這是很久以前所行的,如今卻要算在那國和作為其首城的尼尼微賬上。神與他們爭辯,是因為他們向雅各所行的強暴。或者,#

(2.)神現今要借尼布甲尼撒使雅各的驕傲因兩支派被擄而除去,正如他借他們被擄除去以色列的驕傲一樣;他已經定意如此,要使擄掠者臨到他們;而那要成就此事的仇敵必須先從尼尼微開始,先將它降服,謙卑它的驕傲。神正在察看驕傲的城邑,並使它們降卑,甚至那些最接近他的也是如此。撒馬利亞已經降卑,耶路撒冷也將降卑,它們的驕傲必被壓低;那麼那驕傲的城尼尼微,豈不也要被降下嗎?擄掠者已經使雅各和以色列境內的城邑空虛,又毀壞葡萄枝;而尼尼微的榮華,就是她所極其驕傲的,豈不也必須被除去嗎?#

III.對入侵的仇敵將以何等可怕的樣子臨到尼尼微,作了詳細說明;萬事都要使他顯為可畏。#

1.他勇士的盾牌染紅了,大概他們別的兵器和裝備也是如此,彷彿已經被他們所流的血染透,或藉此表明他們要把眾人都交給刀劍;他們掛出紅旗,作為不給饒恕的記號。#

2.精兵都穿硃紅衣服;不但衣服是紅的,表明他們打算作何等流血的事,而且衣服華美,表明軍隊的富足,那正是戰爭的筋骨。#

3.在他預備的日子,戰車閃耀如火把;當他們前來進攻時,必如閃電般飛馳;車輪必在石頭上擊出火來,駕車的人必像耶戶駕車一樣,帶著熾烈的忿怒猛烈趕車。或者,他們夜間進攻時,在敞篷戰車中帶著燃燒的火把,正如基甸的士兵把燈放在瓶裡一樣,既為自己引路,也使仇敵恐懼,並用火把焚燒他們所經過之處的一切。#

4.松樹都必大大震動;即尼尼微那些高過鄰舍的大人,正如高大的松樹高過灌木一樣;或者,連立著的樹也要因那大軍所造成的地面猛烈震動而搖撼。#

5.戰車必甚為可怕(第4節)它們必在街上狂奔,也就是說,趕車的人必狂奔;你會以為戰車本身也在狂奔;它們必如此眾多,並且如此猛烈地奔馳,以致即使在寬闊之處;人以為那裡應有足夠空間;也要彼此衝撞;這些鐵車必製得如此明亮,在日光下如同夜間的火把;它們必如閃電般奔跑,既迅速又猛烈。尼布甲尼撒的將領在這裡稱為他的尊貴人、他的英豪(邊注如此說)、他的勇士;他要點名召集他們,並命令他們立刻毫不遲延地各就各位,因為他正要開始行動,決意立即出戰,以圍攻尼尼微開始這場戰役。他的尊貴人必記念(有人如此讀);他們必留心自己職位的職責和所受的命令,因此如此專心於事務,以致行走時必絆跌,欲速而不達;他們絆跌,卻不跌倒;因為他們必急忙來到城牆,開掘壕溝;防禦工事,或掩蔽的道路,必已預備好(用來遮蔽他們免受被圍者的飛箭);他們必如此緊密、如此有力地進行圍攻,以致最後河閘必被打開(第6節);尼尼微那些通向底格里斯河;尼尼微建在其上;的城門,必先被仇敵攻破,或被人出賣給仇敵,仇敵必從那些門進入。然後宮殿必消化,或是王宮,或是他們神尼斯洛的殿;同一個詞既指宮殿,也指殿宇。當天下的神出去與一民爭辯時,宮殿及其君王、殿宇及其神祇,都不能保護和遮蔽他們,反倒必與他們一同不可避免地傾倒。#

IV.對此後果的預言;不難猜想那將是何等悽慘。#

1.王后必落在仇敵手中(第7節)哈撒必被擄去;那原是堅立的(有人如此讀),因藏匿在隱密處、被關鎖起來而自以為安全的,必被發現(邊注如此說),並且必被擄去,比普通囚犯更受羞辱;她必在一種嘲弄的儀仗中被帶上去,她的侍女必領著她,因為她軟弱昏昏,不能承受這樣的驚恐和艱難;這些事對於未曾習慣的人,是加倍艱難、加倍可怕的。她們跟隨她,不是要歡然向她說話、鼓勵她,乃是自己如鴿子哀鳴悲嘆,如山谷中的鴿子(以西結書 7:16),這種鴿子以哀鳴著稱(以賽亞書 38:14;59:11)。她們必捶胸,如擊鼓一般,因憂傷和煩惱捶打自己的胸,因為這詞就是這個意思。#

2.居民雖多,卻沒有一個能抵擋入侵者或堅守陣地(第8節)尼尼微自古如同水池,充滿居民,正如水池充滿水一樣(水象徵眾民,啟示錄 17:15),或如那些水充滿魚一樣;它很久以前就是一座人口眾多的城;在約拿的時候,其中有十二萬不曉得左右手的孩童(約拿書 4:11);而通常城邑和國家每年人口都在增加。然而,雖然他們有如此多的手可供服事公眾,他們卻不能彼此鼓起勇氣,反而要像懦夫一樣逃跑。他們的將領會盡力鼓舞他們;他們會呼喊:“站住!站住!要壯起膽來,我們就必足以應付!”然而沒有人甚至回頭看一眼;他們不再存留絲毫勇氣,人人都以為趁機逃脫是自己最明智的辦法;他們甚至不回頭看看是誰在呼叫他們。注意,神能在患難之日使最強壯、最勇敢的人喪膽,以致他們不像人所預料的那樣,反倒像水池,池中的水已經乾涸消失。#

3.城的財富必成為掠物,她一切華美的器皿必落在得勝仇敵手中(第9節);他們必這樣彼此鼓勵、催促去搶掠:搶掠銀子;搶掠金子;官長必這樣激勵士兵善用機會;這裡有足夠的金銀給他們,因為錢財和銀器的積蓄無窮。尼尼微自古如同水池,已經聚集了大量淤泥;她從一切華美器皿、所有可喜愛的器皿中所得的榮耀極多;她曾以這些為榮,如今卻要成為征服者的掠物和驕傲。注意,那些預備衣服如泥土、堆積銀子如塵沙的人,不知道誰要穿那衣服、分那銀子(約伯記 27:16、17)。這樣,這富足的城就空虛、荒涼、廢棄了(第10節)。可見世俗財富的虛空;它非但不能保衛它的主人,反倒只使他們暴露,使仇敵能加倍地傷害他們。#

4.士兵和百姓都無心出來保衛這城。他們的心神必如蠟在火前消化;他們的雙膝必彼此相碰(正如伯沙撒在極度恐懼中那樣,但以理書 5:6),以致他們不能堅守陣地,甚至不能逃脫;他們的腰都必極其疼痛,正如人在極度驚恐中所經歷的,以致不能挺起揹來。他們眾人的臉都必變黑,像日日在火上的鍋一樣;這詞就是這個意思。注意,良心中的罪必在災禍之日使人充滿恐懼;那些把幸福安置在今世財富中、把心放在其上的人,當他們的銀子、金子和華美器皿被奪去時,就以為自己完了。#

尼尼微受審判(主前710年)

那鴻書 2:11–13和合本(神版)
11獅子的洞和少壯獅子餵養之處在哪裡呢?公獅母獅小獅遊行、無人驚嚇之地在哪裡呢?12公獅為小獅撕碎許多食物,為母獅掐死活物,把撕碎的、掐死的充滿它的洞穴。13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必將你的車輛焚燒成煙,刀劍也必吞滅你的少壯獅子。我必從地上除滅你所撕碎的,你使者的聲音必不再聽見。」

這裡我們看見尼尼微的毀滅:

1.她的鄰舍為之歡慶;他們如今想起她在昌盛繁榮時所犯的一切欺壓和濫用權力(第11、12節)“獅子的洞穴在哪裡呢?”它已經不在了;再也看不見它的殘餘或蹤跡。“少壯獅子餵養之處在哪裡呢?它們在那裡飽食掠物。”尼尼微的王侯曾如獅子,如猛獸;殘酷的暴君無非如此,甚至在這方面更壞;因為他們既是人,人們本應從他們期待人性;不,不說別的,若他們實在是獅子,也不會掠奪同類。兇暴的熊彼此相安。但他們在人形之中卻有獅子的殘酷:他們在尼尼微行走,如獅子在樹林中行走,無人使他們驚嚇;人人都懼怕他們,他們也不擔心有人會危害他們;雖然沒有人愛他們,人人卻都怕他們,而這正是他們所要的。讓人恨他們,只要人怕他們就夠了。君王自己和各王侯一樣,都以一切強暴和勒索的手段使自己富足、使家族興盛為己任;他為小獅撕碎了夠用的食物(再多對它們也不算多),又為母獅掐死活物,殺死一切接近他的人,奪取他們所有的,歸給他的兒女、妻妾;又將所撕的充滿洞穴,將所抓的充滿穴中,正如獅子所常做的。注意,許多人以自己有妻子兒女要供養為藉口,來掩飾他們的掠奪和不義;然而這樣得來的絕不能使他們得益。敬畏耶和華、誠實取得所有之物的人,自己和家人必不缺少足用的;他們必實在得飽足,而少壯獅子即使洞穴充滿所撕的和所抓的,仍必缺乏、忍受飢餓(詩篇 34:10)#

2.這毀滅由天地公義的審判者親自宣告;這是他所行的,願全世界都注意這事確是如此(第13節)“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與你為敵。”當萬軍之耶和華為毀滅她而與她為敵時,軍隊在保衛她的事上又能為她作什麼呢?尼尼微的欺壓者以為他們只是使鄰舍與他們為敵;那些鄰舍不是他們的對手,他們可以輕易壓倒;但結果證明,他們乃是使神與他們為敵;神是並且必是伸張正義、報復冤屈的主。神與尼尼微的王侯為敵,於是,#

(1.)這些軍事準備必不能幫助他們:“我必將他們的戰車焚燒成煙。”他不說焚燒在火中,卻輕蔑地說,神忿怒的煙本身就足以焚燒他們的戰車;當他忿怒的火剛剛點燃、還只是冒煙、尚未發焰時,它們就必被燒盡。或者,趕車的人必被煙燻悶窒息;那時他們榮耀的戰車必成為他們家族的羞辱(以賽亞書 22:18)#

(2.)他們的兒女,即他們家族的盼望,必被剪除:刀劍必吞滅少壯獅子,就是他們曾借欺壓和勒索殷勤供養的那些人。注意,神奪去那些用罪惡手段使兒女富足之人的兒女,或(這是一回事)奪去他們從兒女所得的安慰,乃是公義的;正如有人所說的,他們使自己的靈魂沉淪,為要使兒子成為紳士。#

(3.)他們借詭詐和強暴所積蓄的財富,既不能由他們享用,也不能為他們所用:“我必從地上除滅你所撕的。”不但你不能從中得益,別人也不能。有人將這理解為:使他們以後不能再掠奪鄰舍。#

(4.)他們在外的使者不再從鄰舍得到從前曾得的尊重,也不再對鄰舍有從前曾有的影響:“你使者的聲音必不再聽見”,不再被理會;有人以為這是指拉伯沙基,他是尼尼微的一個使者,曾褻瀆永生神;這罪孽在許久以後仍被算在尼尼微賬上。那些曾經毀謗神說話的人,不配再被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