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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頓·馬瑟 · 基督教經典

兒女對父母的職責

井然有序的家庭:章節目錄

書籍介紹與目錄

本頁內容 1

申命記 27:14,16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眾人高聲說:「『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我將向你們講論一番,沒有比詩篇 34:11 這些話更合宜的開場白了:「眾弟子啊,你們當來聽我的話!我要將敬畏耶和華的道教訓你們。」我鄰舍的兒女如今正在我們中間。是的,我們的小孩子在這會眾中所佔的也並非小數。其中許多是敬虔父母的兒女;因此,他們的父母曾熱切地盼望並要求他們敬虔。眾弟子啊,你們當來聽我的話!我要告訴你們,你們當怎樣行,好使父母因你們得享幸福,也使你們自己的幸福得以穩固、增添。

從前,在以色列地的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上,曾舉行一種莊嚴的禮儀。以色列的六個支派站在以巴路山頂,另六個支派站在基利心山頂。有些利未人同神的約櫃在兩山之間的谷中,面向以巴路山,高聲而清晰地宣告了不少於十二項可怕的咒詛;那山上的支派便以一聲令人戰慄的「阿們」回應這些咒詛,響徹諸天。

但在每兩項咒詛之間,利未人便轉向基利心山,宣告與那些咒詛直接相反的祝福;那山上的支派便為這些祝福歡呼,喜樂地喊出「阿們」。

誠然,摩西並沒有像述說咒詛的條例那樣,清楚地述說祝福的條例;因為帶來順服所蒙的祝福,是特意保留給我們當稱頌的主耶穌基督及其榮耀福音的獨有榮耀。

在主耶穌基督的福音臨到我們以前,律法向我們宣告的,除了咒詛以外別無所有;我們所聽見的,只有忿怒的雷聲在咒詛我們。

神的利未人面向以巴路山所宣告的那些可怖咒詛中,第二項就是:「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

毫無疑問,當那廣大的人群如同一人,齊聲以「阿們」回應時,那聲音就像一聲駭人的霹靂。然而,這霹靂還沒有過去;神的會眾啊,就在今日,它的陣陣雷聲還要在你們中間再次響起。

我們讀到,在約書亞的日子,以色列各支派初次遵行這所定的禮儀時,會眾中也有小孩子。這裡聚集的大會眾中有這麼多小孩子,實在是合宜的;而我如今尤其要把從神而來的這警告帶給他們。

神沉重的咒詛,必臨到那些輕慢父母的兒女。

輕慢自己的父母,換句話說,就是以任何不敬虔的輕蔑待他們。我的兒女們,你們要留意,神所宣告的咒詛,不僅是針對那些藐視父親的兒女:

父親往往有智慧,能維持自己的權威,使自己不受兒女的輕蔑。

但母親更常因自己的溺愛和軟弱,招來兒女的輕蔑,又因許多不得體的言行,使自己落到卑下的地位。

如今,你們要看天上的勸誡:藐視母親的兒女,也使自己落在神的咒詛之下。

神的咒詛!這是人所聽聞過最可怕的事;是一切可怕之事中的長子!我一提起這令人驚懼的事;神的咒詛;哦,我的兒女們,難道你們竟不為此戰慄嗎?

誰能忍住不呼喊,像以利戶聽見神的雷聲在他頭上的天空轟鳴時那樣說:「因此我心戰兢,從原處移動。」我盼望你們中間沒有人無神到這種地步,竟敢蔑視神的咒詛;對於懼怕這世上最可怕之事的人,你們不會加以譏笑。

但請你們留心聽,我要根據全能神的聖言,在你們中間論明這一個問題。

問題

兒女若不願因冒犯父母,便把神可怕的咒詛招到自己身上,就必須向父母盡怎樣的敬重呢?

我的兒女們,我如今要給你們的教訓,就是以下這些。

1) 你們心裡要常存畏懼,懼怕天上的神慣常用來報應那些不敬重父母、反倒輕蔑父母之兒女的可怕咒詛。你們要看,神的審判是何等可怕地追隨著輕慢父母的兒女;哦,我這些受了警告的兒女們,看見這些警戒,就當呼喊:「我因懼怕你,肉就發抖;我也怕你的判語。」

實在說來,沒有什麼罪,比輕蔑父母這罪,更常招來神那可以覺察、顯而易見的咒詛作為報應。

被激怒的父母自己,有時也會求咒詛臨到兒女;而那不可見的世界,通常會以奇異卻迅速的作為,向那些咒詛說「阿們」。

但父母啊,我懇求你們,無論你們怎樣被激怒,都要剋制,不要咒詛自己的兒女。唉,即使沒有你們絲毫惡意的願望去催促,他們也會很快成為受咒詛的兒女。

當初設立這條例,要利未人宣告「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時,條例的一部分就是:「百姓都要說:『阿們!』」的確,事情常常是這樣:當神的咒詛臨到輕慢父母的人身上,所有百姓都會留意這事;所有百姓都會看見,一個「阿們」加在這咒詛之上,看見它得到了印證。兒女們,我必須向你們講得具體一些。

第一,不盡本分的兒女,因為藐視父母的罪,常被神咒詛,任憑他們犯更多的罪來得罪祂。我所能說的話,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了!這是最確實不過的:一個人罪越重,他所受的咒詛也越重。神這報應何等令人驚駭:因罪而任憑罪人繼續犯罪,又因罪人犯了一項罪,便任憑他再犯另一項罪,以此咒詛他。

但不盡本分的兒女,通常正是受神這樣的報應,被咒詛,遭詛罰。我們讀到一些罪人,神的公義任憑他們犯罪;而羅馬書 1:30 所說的「違背父母的」,就是這些可悲罪人身上的一個標記。

第五條誡命列在律法第二塊石版所載六條誡命之首。兒女們,你們若違背第五條誡命,就不大可能遵守其餘的誡命;不但如此,你們還有這樣的危險:神的咒詛會任憑你們把這些誡命一條不剩地全都違背。

不盡本分的兒女,很快就會成為可憎的人,行淫亂、不誠實、說謊,並行各樣可憎之事;而他們藐視父母的勸告,正是招致神這咒詛臨到他們身上的一個緣由。

得罪父母的人,有時會被神任憑,去得罪世上其餘所有的人。請留意那些最為可恥的邪惡與奸詐事例;你們通常會發現,這些人在陷入其餘種種兇惡之前,首先是不盡本分的兒女。

第二,不盡本分的兒女,因著藐視父母,往往受神咒詛,使他們的一切事務都遭受禍害。一種異乎尋常的災禍,慣常隨著不盡本分的兒女;許多災殃追趕這種罪人;神有一種隱秘的報應,使他們的事務陷入困境;因著神這報應,他們所辦的一切事務,都不順利。

大衛被一個不盡本分的兒子煩擾時,就能在詩篇 55:19 中預言,神必“苦待他”。不盡本分的兒女身上,有神隱秘的摧殘。

他們在財產上遭受苦難:這是神加在他們身上的咒詛,因為他們不肯用自己的財產,為父母盡其所能。

他們在身體上遭受苦難:這是神加在他們身上的咒詛,因為他們羞辱了生養他們身體的父母。

神使他們遭受凌辱:這是神加在他們身上的咒詛;他們曾凌辱或藐視自己的父母。

神不可抗拒的忿怒與咒詛,使一個又一個災禍追隨著他們;他們不能明白,自己的一切利益為何都遭受這樣的災禍;也許,正是他們對父母的藐視,成了根部的蛀蟲,使他們的一切都枯萎了。這些不盡本分的兒女,若果真活到自己也有兒女的時候,神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神以他們自己的兒女不盡本分來報應他們;就在他們自己的兒女不盡本分這件事上,神使他們承受自己年幼時罪孽的報應。

猶大娶了一個迦南女子,看來並未得到父母的同意,以此藐視了父母;神咒詛這猶大,給了他兩個兒子,都是如此邪惡的人,以致上天親自伸手,把他們從世上除掉。

你們無疑聽說過《歷史劇場》中那則著名的故事:一個惡劣的兒子,曾毆打年老的父親,隨後揪住他的頭髮,把他拖到家門的門檻處。後來,他自己也老了(順便說一句,這原是一件罕見的事!),他的兒子也照樣毆打他,隨後也揪住他的頭髮,拖著他,不僅拖到門檻處,還拖出門外,拖進泥土裡。於是,他痛苦地喊道:“啊!這惡棍若只把我拖到門檻處,我所受的待遇,就恰好和我父親當年從我這裡所受的一樣了!”兒女們,要記住這件事。

第三,死亡;是的,早死和悲慘的死,也不罕見地成為神加在不盡本分的兒女身上的咒詛,正因他們不盡本分。這條誡命的旨意就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兒女們,要留意;你們若輕看父親或母親,你們在地上的日子就不大可能長久。

押沙龍和他的同夥顯出嗜血的不孝時,他那受冒犯的父親就曾這樣預言:“流人血、行詭詐的人必活不到半世”因為他知道,神曾親手寫下意思與此相同的話:兒女若不尊敬父母,就不可指望自己在地上的日子長久。

我們都聽過那不盡本分的押沙龍的結局;如今,有些旅行者報告說,押沙龍埋葬的地方,現在有一大堆石頭,是這樣堆成的:經過那裡的人,習慣往上投一塊石頭,並說這樣的話:

“悖逆父親的兒子,必受這樣的處置。”

我的兒女啊,要停下腳步,懷著恐懼觀看押沙龍的墳墓;要在那裡讀出並看見,神加在不盡本分之人身上的咒詛。

父母是使兒女得著生命的器皿,兒女若藐視父母,這豈不是使自己喪失了保有生命的權利嗎?

兒女理當把成為父母的安慰,看作自己一生的一個主要目的、責任和特權;他們一旦不再這樣行,神往往帶著可怕的咒詛,向他們發出這樣的命令:“奪去那不盡本分之人的性命!那人不可再活在世上。”出埃及記 21:17 中有一道上天的諭令:“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那麼,那些成為父親或母親之咒詛的兒女,又當受到怎樣的處置呢?不盡本分的兒女正是如此;而神的咒詛,便因此使他們死亡;又因為這些不盡本分的兒女行惡過甚,他們便未到時候就死了。

是的,不盡本分的兒女死時,伴隨著某些異乎尋常的混亂和災難,使死亡更加苦痛,這並非罕見的事。不盡本分的兒女啊,我告訴你們:你們有這樣的危險,恐怕你們會受神如此咒詛,以致最終被吊死在樹上。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絞刑架上被處死的人,大多數在臨刑時,都為這件事哀號:“啊!是我對父母不盡本分,是我違背父母,才使我落到這可悲的結局!”

箴言 30:17 有一段值得銘記的話:“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看來,過早而慘烈的死亡,往往使這些兒女的屍體暴露在空中食肉的飛鳥面前。

以色列有一條律法,申命記 21:21:悖逆的兒女應當被處死。用石頭打死以後,還要把他掛起來;因為在以色列,人若未先用別的方法被處死,就不會被掛起來;毫無疑問,他的屍首按規定在日落以前取下以後,便被扔進一個眾所周知的坑裡,正如他們把猶大的屍首從懸崖上扔下去的那個坑一樣;天上的飛鳥就在那裡啄食屍首。亞古珥或許暗指的就是這件事;而且我們常常看見,悖逆的兒女被神任憑去犯那些使他們不久便被處死的罪。

還不止於此;不孝的兒女是違背天性的兒女;神的咒詛有時會任憑這些違背天性的兒女,犯下最違背天性的殺人之罪。他們殺了自己,成了自取滅亡的人:他們怎樣違背天性犯罪,也就怎樣以最違背天性的方式死去。

本地有一個青年投水自盡;但他給父親留下了一封信,在信中悲嘆說:父親啊,我已經盡我所能保全自己的性命;使我毀滅的,是我幼年時的驕傲和頑梗!

但這就是全部了嗎?不是;最後,還要說,以上所講神加在不孝兒女身上的一切咒詛,不過是啟示錄中騎著灰馬的死亡;論到它,經上說:「陰府也隨著他。」說到底,我還要告訴你們,永火的刑罰終將是不孝兒女所得的份;兒女若藐視父母,神最終必將他們投入永火的刑罰,使他們永遠受人鄙棄。

被定罪的人,確實是受神咒詛的人!兒女們哪,你們要聽;你們若是悖逆的兒女,神的咒詛必使你們在永恆的世世代代,成為滅亡的兒女。

不孝的兒女,豈不就是彼列的兒女嗎?這就是說,他們是撒但的兒女;他們也必到撒但那裡去。聖經稱他們為「魔鬼的兒女」;魔鬼的兒女,若不到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還能到哪裡去呢?黑暗中的惡魔將成為烏鴉和鷹,把利爪扎進這些兒女的眼睛。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世界的審判者,預告說,在審判之日,祂向右邊的人說過「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以後,將向左邊的人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祂似乎是在暗指基利心山與以巴路山之間所行的事。誠然,古時在以巴路山上,因輕慢父親或母親而被定罪的兒女,就是主耶穌基督有一天將要判定離開祂、進入永火、與魔鬼和他的使者同在的人。箴言 20:20 說:「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兒女們,你們若因不孝敬父母而招致神的咒詛,不久就要下到漆黑的黑暗中,甚至進入外面的黑暗裡;神已經為你們存留了永遠的幽暗。

你們要知道,不孝敬父母,會使你們在來世受到被激怒的良心的許多鞭打;因為你們知道神的旨意;你們的不孝,是違背自己良心的罪。

是的,你要孝敬父母,否則就等著那無限而永恆的忿怒,帶著一切可怕的威勢,傾倒在你的靈魂上。

你不把父母的怒氣放在心上;在你看來,那不過是小事;但主神,全能者的忿怒,哦,千萬不要輕看;落在永生 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我想,我們在以巴路山上已經待得夠久了。現在讓我們稍稍轉向基利心山,好嗎?

二、神賜給那些以應有的敬意對待父母之兒女的顯著福分,你們務要十分看重,讓這些福分大大激勵你們,在你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據我們所明白的,利未人應當轉向基利心山,大聲說:不輕慢父親或母親的人,當受祝福;眾百姓都應當說:阿們。

我的兒女們哪,要留心聽神的福分,這些福分將從高天傾注而下,如甘霖降在孝敬父母的人身上;願這些福分吸引你們,使你們竭盡所能地孝敬父母。

有些兒女不斷地渴望並祈求,願自己在凡事上都能成為父母豐厚的福分。他們尊敬父母,也成為父母的尊榮。父母懷著喜樂的心看見他們的智慧,也必為他們作這樣的見證:從來沒有父母因兒女而比我們更幸福。

哦,具有這等品格的兒女,當得何等的福分!若可以像大衛在神賜下主的殿時那樣,在詩篇 127:5 中說:「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那麼,裝在這樣一個人箭袋裡的箭,當然也是有福的!

神的聖靈特別指出了那條要求兒女孝敬父母的誡命:在以弗所書 6:2 中,說它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應許就是「使你得福」。

孝敬父母的兒女們哪,你們必定得福;你們有神的話作憑據。你們可以留意,那條誡命中,我們譯作「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的話,應當讀作「使他們延長你的年日」。

那些「他們」是誰呢?就是你的父親和母親。但你的父親和母親怎能延長你的年日呢?除了奉全能神的名為你祝福,還能怎樣呢?

這樣的兒女若沒有年日長久,我們就必須承認,在上天這樣的安排中,有其主權;然而,對於這樣的兒女,我們有理由盼望,神已經在天上聖言的福樂中延長了他的年日。

這一點是明白的:那些蒙福而有孝順兒女的父母,都懷著難以言表的迫切心情,願各樣福分臨到自己的兒女。如果他們有能力把福分賜給兒女,哦,他們會為兒女做多少事啊!

如今,因為唯有神有能力將福分賜給我們,這些父母便為自己的兒女來到神面前,像那良善的老雅各一樣說:「賜福與這兩個童子。」

我向你們保證,父母因受了兒女的恩惠而發出的這等祝福,具有非同尋常的權柄和效力。父母來到神面前懇求說:“啊,主啊,我這個兒女愛我、服事我、幫助我;他待我的善行,使我單為這一緣故,就有理由願世上一切的好處都歸給他。因此,我把這個兒女帶到你面前,求你賜他各樣美善的福分。”我的兒女們啊,得到父母這樣的祝福,比從他們那裡承受豐厚的產業更有價值。

這是十分確定的:在信仰的各項本分中,沒有哪一項比向父母盡當盡的本分,更確實、更普遍地在今世蒙福。那些十分順從父母,或殷勤服事父母的兒女,往往即使在今世也有顯著的興盛相隨。那些遵守父親命令的利甲族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有些兒女懷著說不盡的喜樂,在年老的父母缺乏時供養他們;他們像約瑟一樣,對貧乏的父母說:“你兒子約瑟這樣說: 神使我作全埃及的主,請你下到我這裡來,不要耽延。你和你的兒子孫子,連牛群羊群,並一切所有的,都可以住在歌珊地,與我相近。”

我相信,就在此時、就在此地,有些人能夠說,自從他們這樣為父母盡了本分以後,神就顯著地向他們施恩。

朋友,你家中那年老的父親或母親,不但是你家的榮耀,而且比你家裡有一座銀礦更好、更富足。

兒女們,要作父母的祝福,並且要確信:父母給你們帶來的祝福,必比你們給他們帶來的更大。他們活著的時候,始終必是如此;不但如此,你們的父母死去以後,他們禱告的果效仍必存留:那些因你們而心滿意足的父母為你們所獻上的一切禱告,在他們死後,只要你們自己還活著,仍必不斷得到應允。

大衛曾是一個十分體恤父母的兒子;如今,大衛在詩篇 27:10 說:“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他必報償我為父親和母親所做的一切。

我還要再進一步說嗎?當你們自己也死去以後,甚至你們的兒女也可能收取你們為父母所行之事的果實;你們的後裔,可能因你們盡了孝道而得著更好的境遇。

猶太人中間有一種看法:“因以掃曾尊敬父親,所以很久以後,以色列人仍不可滅絕以掃的後裔以東人。”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為什麼呢?因為以掃曾為父親打獵而繞行一座山。

然而,歸根結底,按基督教的原則行事、恪盡孝道的兒女,可以盼望在天上與信基督的父母相聚。在那裡,有敬虔的父親亞伯拉罕,有孝順的兒子以撒,也有孝順的孫子雅各,他們都在一起。那些在那裡、在神面光中相聚的人,是有福的;他們蒙福,直到永永遠遠!兒女們啊,要思想這事,不要輕看你們的父母。

這些思量既已使你們有所預備,現在或許該說:

III.兒女必須向父母盡的本分,可以歸在這三個詞之下:尊敬、順從、報答。#

兒女若在這三樣本分中有任何一樣不肯向父母盡,就是輕看父母,或藐視他們;神的咒詛必報應這藐視之罪。

第一,你們若不肯向父母獻上當有的尊敬,就是輕看父母。

設立自然秩序的神,已在父母與兒女之間定下尊卑的分別;兒女忘記這分別,就是輕看父母。

首先,兒女對父母當存內心的尊敬。

利未記 19:3 吩咐說:“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兒女們,你們若沒有因父母在你們之上的地位而心生敬畏;若沒有在他們高於你們的地位中,看見神那令人敬畏的形象;若沒有把他們看作神在各自家庭中的代表,你們就是輕看父母。

但這尊敬必須在外面有所表現。

兒女也當向父母表現外在的尊敬。因此,瑪拉基書 1:6 說:“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因此,箴言 31:28 說:“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

他們無論對父母說話,還是談論父母,言語都必須充滿尊敬。兒女對父母說話時,言語中必須顯出他們承認對方是自己的父母。

正如創世記 31:35 所記,她對父親稱呼“我主”。兒女談論父母時,必須留心,不讓任何侮辱父母的話說出來。正如詩篇 127:5 所說,人在年輕時所生的兒女,似乎是在城門口保護父親,抵擋仇敵,也就是誣告他的人。

他們對父母的舉動,更必須鮮明地表明他們願意常存的尊敬。正如創世記 48:12 所記,約瑟在父親面前,“自己就臉伏於地下拜”。又如列王紀上 2:10 所記:“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

兒女們,你們若對父母說話傲慢無禮、粗野鄙俗;若辱罵他們、毀謗他們、背後中傷他們;若待他們的舉止有任何放肆無恥之處,你們就是輕看父母。

即使父母給了你們再多可抱怨的緣由,你們也應當儘可能少加責難。除非為了神的榮耀必須說,否則什麼也不要說。

即使他們碰巧做了傷害你們的事,你們也不可像受到別人傷害時那樣,向他們顯出怨憤。

第二,你們若不肯向父母獻上當有的順從,就是輕看父母。

兒女若不盡心去做父母要他們做的事;父母的話語和意願,若對他們沒有律法般的約束力,那麼,兒女這樣的不當行為,就是輕看父母。

以弗所書 6:1這樣吩咐:“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兒女們,父母為你們這些兒女做了這麼多;你們若不認為服事他們是正當、公義、公平、極其合理的事,就是輕看父母。他們為使你們得安慰付出了這麼多,你們務要謹慎,不可違逆他們。

歌羅西書 3:20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然而,兒女們,你們若不十分樂意在不犯罪的範圍內討父母喜悅,若不是無論何時都不願使他們有絲毫不悅,就是輕看父母。

約瑟的父親吩咐他時,他便遵從那些吩咐,甚至冒著性命的危險。順從父母的吩咐,理當成為你們一生的喜樂。

父母給你們什麼教訓嗎?箴言 4:1呼召你們說:“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兒女們,尤其在人生重大的舉措與變遷中,你們應當徵詢父母的意見,並以使父母滿意為所求。

在你們選擇職業,尤其是締結婚姻的事上,父母的指引在你們心中必須有極重的分量;實在說來,任何事都不應撇開他們而行!因此,兒女們,你們若把他們的吩咐當作無物,把他們正當的責備踐踏在腳下,就是輕看父母。

他們所願你們做的,你們不去做,就是輕看他們;他們所禁止的,你們反倒去做,就更是如此。

你們若把他們的怒氣看作小事,就是輕看他們。

第三,你們若不給父母當得的報答,就是輕看父母。

那些不覺得自己欠父母恩情,或認為兒女為父母做任何事是付出太多的兒女,顯然是在輕看父母。

創世記 47:12論到約瑟說:“約瑟用糧食奉養他父親……並他父親全家的眷屬”。聖經別處又鄭重勸誡我們: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兒女們,你們若不盡自己所能報答父母,或以為自己終能報答得夠了,就是輕看父母。路德有一句令人悲傷的話:一個父親供養十個兒子,往往比十個兒子供養一個父親更為情願。然而,那些不願像供養自己的兒女一樣供養父親的兒女,以及不樂意使母親重得生機、奉養她度過晚年的兒女,都是輕看父母;路得的母親卻曾從她的女婿得著這樣的照顧。

提摩太前書 5:4這樣吩咐: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悅納的。父母將極大的恩惠堆積在兒女身上;兒女若不把為這一切向父母略作報答看作極其可喜的事,他們裡面就沒有敬虔;他們不但輕看父母,也輕看神。

兒女們,他們生了你們,養育你們,給你們食物,為你們忍受了千般憂苦;你們以為,自己能報答他們嗎?

有人說:“許多人待父母,如同待蠟燭:油脂充足時,就把它們放在高高的燭臺上;等到所有的油脂耗盡,便將它們踐踏在腳下。還有些人,不但不供養父母,反而虧負他們,搶奪他們,掠奪他們。他們耗盡父母的資財。”

唉,兒女們,在這一切不敬虔的行為中,你們都在輕看父母。然而,哦,切不可把這不敬虔看作小事;你們當說: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

四、所謂父親和母親,包括各樣的父母;

因此,這警戒也當相應地推及各處,無論哪一類父母,都不可輕看。

親生父母若受兒女藐視,兒女就不能安然無事:神必咒詛那些輕看他們的兒女;那麼,你們怎能妄想,神會容許人藐視政事上的父母、教會中的父母,或學校裡的父母呢?

國家中有父母,正如家庭中有父母一樣;

教會中有父母,學校裡也有父母,正如國家中有父母一樣。你們若輕看這些父母,就是使自己與受神咒詛的人同群。

僕人哪,要記得,你的男主人就是你的父親,你的女主人就是你的母親。不可輕看你的男主人或女主人,免得神的咒詛最終將你用鎖鏈懸掛起來,列在那些彰顯他烈怒的鑑戒之中。

因為你在家中的尊長就是你的父母,所以神在彼得前書 2:18向你頒下這吩咐:“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許多僕人心中的驕傲,使他們不滿自己為僕的地位。要求他們順服,便使他們陷入滿腹牢騷的不滿之中。

你們這些驕傲的可憐人,你們的罪,正是起初使地獄中一切魔鬼成為魔鬼的那種罪。魔鬼,那些驕傲的靈,不能忍受在神為他們安排的地位上作僕人;全能者因他們這驕傲,已經咒詛他們,定了他們永遠滅亡的罪。

僕人們,要謹慎,免得因你們的驕傲,落入魔鬼所受的定罪。使你們作僕人的,是主耶穌基督的護理與命定;你們若因顧念他,在服役中行事良善,他必施恩悅納你們所做的一切,如同是向他自己做的。

因此,歌羅西書 3:23,24說:僕人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麼,不要輕看你們的主人。他們既是主人,你們對他們的敬畏在哪裡呢?

你們若看見他們有什麼過失,不可揭露。你們待他們的舉止,不可陰沉慪氣,不可傲慢無禮,不可粗魯頂嘴。不要使他們有理由像約伯那樣抱怨: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

不要作那些只在主人眼前服事的僕人,只有主人盯著時才遵行主人的意思;全能的神那無所不見的眼目,正在察看你們。

不可故意或疏忽地違揹他們正當的吩咐;你們若這樣做,就在自己的過犯中,也違背了神的吩咐。

誠然,若主人吩咐你們做惡事,你們必須謙恭地勸諫,寧可受苦,也不可順從。但若他們吩咐你們做合宜、正當的事,你們若不做,就是得罪神。主人們,若他們不肯聽從你們,就把他們趕出門去。

僕人所當做的還不止這些:僕人們,你們必須盡心殷勤、忠實地辦理主人的事務。懶惰的僕人被稱為邪惡的僕人,實在不錯。

但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利以謝,在辦妥主人的事務以前,不肯吃飯。你們務要誠實地辦妥主人的事務,即使像作僕人時的雅各一樣,不得閤眼睡著,也當如此。

主人差你們出去辦事時,不要耽擱;對於供養你們的人,不可懶惰。

你們要作真正的以色列之子,能夠說:“是誠實人。”基哈西是一個向主人說謊的僕人;神卻使這說謊的人成了麻風病人。主人們,在僕人的一切過錯中,我勸你們,絕不可放過說謊的罪而不加懲罰。

然而,偷竊往往與說謊相伴;僕人們啊,你們務要提防,因為神決不會任憑這罪不受懲罰。我懇切地呼籲你們:一生之中,絕不可冒險侵佔主人的東西,哪怕只值一便士。你們要記住,這會使永遠的苦楚臨到你們;你們侵佔主人每一便士,神都要使你們損失一英鎊。

你們可曾私下偷取主人的東西?啊,要帶著悔改的心,奔向主耶穌基督的血,求得赦免,並盡你所能歸還、賠償,務求完全;否則,那忌邪的神決不赦免你,直到被定罪之人所受的苦刑,從你身上追討盡最後一文錢。

僕人啊,你在主人家中,要像約瑟在他主人家中一樣,成為福分。要想盡一切可想的辦法,使主人因你得益。或許你的主人會為你稱頌神。無論如何,神必在你服侍主人的事上賜福給你。你們若輕忽這一切,就等候神的咒詛吧。現在,眾人要記得,掌權者也是父母。不可輕慢他們。神給眾人的吩咐,就是提多書 3:1所說的:“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更不可毀謗官長。

我們輕慢優秀的官長,已經成了我們這片國土上可恥的罪;因著這罪,整個殖民地都可能在神的報應之下受苦。

眾教會要記得,牧者也是父母。不可輕慢他們。神給眾教會的吩咐,就是希伯來書 13:17所說的:“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曾有一種悖亂,稱為“可拉主義”,有時極其猖獗。然而,人若輕慢那些聖潔、有才幹、忠心、辛勤作工的神的僕人,神有時便將燈臺從原處挪去,或至少宣告:其中永遠不再有燃燒而明亮的燈立著。

學生們要把教師看作自己的父母。我的孩子,學堂的先生就是你的父親。那些受摩西教導的人,被稱為“摩西的兒子”。

所以,學生們,你們要存著對神盡責的良心,尊敬教師,完成他們交給你們的功課。不可輕慢你的先生;要愛他,珍重他,聽從他,感謝他,也為著他感謝神。這些都是逃避神咒詛的途徑。

V.凡曾在任何時候輕慢父母的人,都必須在基督裡到神面前求祂赦免,免得祂的咒詛追上他們。#

有誰能像福音書中那兒子一樣,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我們眾人中最孝順的兒女,在孝順上也有如此多的虧欠,以致不敢在神面前拿自己的孝順作稱義的憑據;他必須照詩篇 143:2所說的祈求:“主啊,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那麼,我們當怎樣行呢?我們讀到,在以巴路山上,神的咒詛曾如雷霆般宣告出來;申命記 27:5,6,7記著有關那山的吩咐:在以巴路山,“在那裡要為耶和華—你的 神築一座石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又要獻平安祭”,並“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歡樂”。我們也看見,約書亞後來確實照著行了。

有人對此作了一個精闢的註解:這原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咒詛一經宣告,定罪與刑罰就必立刻隨之而來;若不是這些祭物,連同其中所預表的基督的功德,及時介入代求,便必如此。

兒女們,你們聽見神的威嚇從以巴路山傳來,響徹穹蒼:“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

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我們已經多次這樣行了。那麼,快去,快奔向以巴路山上祭壇所預表的那一位。啊,要憑基督的燔祭和基督的平安祭向神懇求,使神的咒詛不致抓住我們,使我們不致在祂烈怒的火焰中焚燒,使祂永遠與我們和好。

當“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這話宣告出來之後,眾百姓便說:“阿們。”“阿們”正是基督的名。願眾百姓如今都奔向這位“阿們”,好得庇護,免受神的咒詛。

還有,啊,要記念主耶穌基督的榜樣。世上從未有過像祂這樣孝順的兒子!我們在路加福音 2:51讀到:祂同母親和人所認為的父親下去,雖然他們在世上的地位十分卑微,祂仍“並且順從他們”。我們在約翰福音 19:17讀到:

祂在最後的痛苦中,仍極其掛念祂那守寡的母親能否得到供養。祂對一個門徒說:“看,你的母親!”這意思是要那門徒把她接到自己家裡。

如今,無論你們對父母的孝順多麼完全,你們在神面前所求告、用以承受祂應許賜給孝順之人的福分的憑據,都當唯獨是主耶穌基督的這義。

六、兒女啊,你們若看重自己的性命和靈魂,就不要再繼續,不要再因輕慢父母的勸誡,或因任何虛浮的行為,使父母憂傷。

你們輕看父母的勸告,就是對父母最大的輕看;你們藐視他們的勸告,必使神的咒詛迅速臨到你們。

摩西聽從他岳父的話,按著他所說的去行。,這是做得好的。箴言 1:8 所說的,乃是從天上來的聲音:“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你父親的訓誨,豈不是要你遠避一切敗壞的同伴,每日暗中禱告,並且殷勤讀神的話、聽神的話嗎?即使你父親沒有這樣訓誨你,這也可能是你母親的法則;她正為你忍受生產之苦,要看見基督成形在你裡面。

所以,你父母既這樣勸誡你、呼喚你,你就不要輕看他們的勸誡。你父母若吩咐你做任何並非罪惡的事,你拒絕去做,就是罪;倘若那是偉大的神已經先行命令的事,而你父母正因偉大的神已經命令,才吩咐你去做,你卻拒絕,這罪又該是何等大呢?

唉,我的兒女啊,我怕,我怕你們中間有些人,可以從撒母耳記上 2:25 那些不祥的話裡,讀出自己的判決:“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你們中間有些人,使你們敬虔的父母承受說不出來的憂傷。他們看見,你們仍是可憐、屬肉體、毫不思慮的人;也許在你們看來,一件華麗的衣裳,比基督或靈魂還要緊。

有人告訴他們,城裡那些不敬虔的年輕人,正以可怕的方式彼此毒害。這些年輕人鼓吹對宗教漠不關心,說人若認定一種宗教勝過另一種,便是不合時尚;這實際上就是說,信奉任何宗教,都是不合時尚。於是,他們不知不覺地彼此引誘,嘲笑對信仰的認真,也嘲笑那些傳講信仰最認真、最有生命力的傳道人;直到他們成了遊手好閒、褻瀆神明、酗酒昏愚的放蕩之徒,年紀輕輕就已熟透,配受神如火的烈怒。

你們的父母懷著無人知曉的憂愁和痛苦,戰兢不安,恐怕你們因與這些不敬虔的年輕人親密往來而落入網羅。他們在你們身上看不見靈魂重生的標記,這使他們滿心痛苦而驚恐。他們從未聽見你們吐露一句話,顯出你們對那永不死亡的靈魂有絲毫關切。他們無法察覺,主耶穌與你們之間,曾為那落在毀滅者手中的靈魂得救之事,有過任何交涉。

正如奧斯丁(奧古斯丁)論到他蒙福的母親所說:“每逢她看見兒女偏離神,就又為他們經歷生產之苦。”論到你的母親,也許同樣可以這樣說:她每一次看見你犯罪得罪神,都要重新承受一次生產的痛苦。

也許,你們在信仰上曾有過一些好的開端;你們的父母看見那些開端,心中歡喜跳躍。他們滿懷美好的盼望,說:“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然而,他們看見你們的一切良善如早晨的雲霧、清早的甘露一般消散,就陷入極深的驚惶。

倘若他們能指著你們說:“他正禱告”他們會何等甘心樂意地交出自己在世上的一切!他們天天極其不安,恐怕你們尚未重生便死去;若是如此,你們倒不如從來沒有生在世上。

唉,虛浮的兒女啊,給你們父母的這份憂傷一些寬慰吧,給他們一些寬慰吧。俯伏在主面前,說:“我父啊,你是我幼年的恩主。”在基督裡歸向神,成為敬虔的兒女。那時,他們便會說:“我的心也甚歡喜。”

然而,只要你們輕視那拯救你們的磐石,輕看神、基督和恩典之約,你們的父母就認為你們是在輕看他們。

如今,我鄭重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若繼續犯罪,得罪神,也得罪父母,偉大神的咒詛就正懸在你們頭上。那些咒詛必可怕地擊傷那些仍在過犯中繼續前行之人的頭。

是的,你們雖是敬虔父母的兒女,那原可給你們帶來的益處,卻要變為苦難。你們從前的父母越敬虔,你們在永恆的世世代代中就越悽慘無助。

我們讀到,就是亞伯拉罕自己的兒女,若不在神面前結出好果子,也要被投入神忿怒的火中;我們也讀到,在那些被定罪的人中,有人喊著說:“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我最近看到一段刊出的記述,十分奇異。著名的特威斯博士,小時候曾是個極其邪惡的男孩。他有一個同學,比他更加邪惡,後來死了。那死去少年的鬼魂向特威斯顯現,可怕地喊道:“我被定罪了!”據他那位可敬的兒子向我們確證,這就是促使特威斯歸向神的契機。

唉,恐怕我們許多年輕人,無論死在家鄉還是異地,在度過那使父母心碎的不敬虔而瘋狂的一生之後,已經歸到死人那裡去了;他們若能以鬼魂的形態,向那些仍然活著、曾與他們一同犯罪的人顯現,恐怕就會可怕地喊道:“我被定罪了!我因自己的不敬虔被定罪了!”

然而,即使沒有人從死裡來見你們,你們也已經有足夠的警告,足以戒絕一切不敬虔。我們這樣警告你們的時候,在其餘一切警告之外,還必須加上這可怕的告示。

悖逆的兒女啊,在神咒詛你、剪除你、將你永遠逐出的日子,你敬虔的父母自己也必不認你。你敬虔的父母在這裡為你、又因你而承受的一切憂傷,都要成為油,澆在那永不熄滅的憂傷之火上;你將在龍所居之處,承受那憂傷。

唉,浪子啊,醒悟過來吧;要藉著悔改,使你敬虔的父母有理由說:“這是親愛的兒子,是可喜悅的孩子。”那時,天上的神必親自賜福給你,說:“我必憐憫他們。”

依據科頓·馬瑟1699年《井然有序的家庭》英文本翻譯。原著分論父母與兒女的兩部分均完整保留;英文閱讀文本採用可讀轉錄本,並去除該轉錄本後加的方括號詞語解釋。直接引用的聖經文字按和合本(神版)校核。 原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