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三書 1

在這封書信中,使徒因該猶靈魂興盛(第1、2節)、在善良基督徒中享有美名(第3、4節),以及他向基督僕人所施的慈惠和接待(第5、6節)而為他慶賀。他投訴那好居首位的丟特腓輕慢待人(第9、10節),稱讚低米丟(第12節),並表示盼望不久探望該猶(第13、14節)

問安與禱告。(主後90年)

約翰三書 1:1–2和合本(神版)
1作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該猶,就是我誠心所愛的。2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這裡我們看見,

I.寫信並寄信的聖潔作者;這裡固然沒有用他的名字說明,卻用了一個更通稱的身分:長老,即在年歲和職分上都是如此的人;這兩者都當受尊敬和敬重。有人質疑這是不是使徒約翰;但他的文風和精神似乎在這書信中顯耀。凡蒙基督所愛的人,也必為他的緣故愛弟兄。該猶不能疑惑這信是從誰而來的。使徒原可採用更多顯赫的稱號,但基督的僕人不宜追求浮誇堂皇的頭銜。他稱自己為長老時,幾乎將自己與教會中較普通的牧者等同。或者,許多非常職分的傳道人,即眾使徒,現在可能都已去世;這位聖潔的遺存者就借採用這較通用的稱號:長老,來扶持繼續常設的職事。“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彼得前書 5:1)#

II.這信所問安並尊敬的人。前一封是寫給一位蒙揀選的夫人,這一封是寫給一位卓越的紳士;這樣的人配得尊重和珍視。他被說明,#

1.按他的名字:該猶。我們讀到有好幾個人同此名,特別有一位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所施洗的;他也許就是使徒在那裡所接待的主人和親切的款待者(羅馬書 16:23)。若不是此人,也是與他在名字、境況和性情上相同的弟兄。然後,#

2.按使徒對他的親切稱呼:“親愛的”,以及“我在真理中所愛的”。表明出來的愛,通常會點燃愛。這裡似乎是指使徒之愛的真誠,或其宗教性質。其真誠在於:我在真理中愛你,為真理的緣故愛你,因為你住在並行在耶穌裡的真理中。為真理的緣故愛朋友,才是真愛,是合乎宗教和福音的愛。#

III.問安或致意,其中含有禱告,並以親切的稱呼引入:親愛的,就是在基督裡蒙愛的人。傳道人若要得著愛,自己必須顯出愛來。這裡有,#

1.使徒對朋友的美好看法,即他的靈魂興盛。靈魂興盛確有其事:這是天國以下最大的福分。這以重生和內在屬靈生命的根基為前提;這資財正在增長,當屬靈的財寶日益增加時,靈魂便正走在通往榮耀國度的美好道路上。#

2.他為朋友所作的美好祝願,即願他的身體也興盛健壯,如同他的靈魂一樣。恩典和健康是兩個豐盛的伴侶;恩典會善用健康,健康會運用恩典。常有靈魂富足的人寄居在衰弱的身體裡;恩典必須在順服這樣的安排中得以操練;但我們很可以祝願並禱告,願那些靈魂興盛的人也有健康的身體;他們的恩典將在更廣闊的活動範圍內發光。#

該猶的品格。(主後90年)

約翰三書 1:3–8和合本(神版)
3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裡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4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5親愛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6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你若配得過 神,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7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8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做工。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

I.使徒所收到關於這位朋友的好報告:“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裡的真”(第3節)“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第6節)。這裡我們可以看見,#

1.有關該猶所作的見證,或所見證的事:他裡面的真,他信心的實在、他宗教的真誠,以及他對神的獻身;這一切由他的慈惠顯明出來,其中包括他對弟兄的愛、對貧窮人的恩慈、對基督徒客旅的接待,以及為福音的事工樂意供應他們。信心應當藉著愛而運行;它在並藉著愛的職事顯出光彩,也使別人稱讚其正直。#

2.見證人:從該猶那裡來的弟兄,作了證明並且見證。凡受過善待的人,都當作好報告;美名雖是昂貴服事的小小報答,卻勝過寶貴的膏油,坦誠而有宗教心的人也不會拒絕它。#

3.作報告和見證的聽眾或審斷者:在教會面前。這似乎是使徒當時所居住的教會。我們不確定是哪一間教會;他們為何要這樣在教會面前見證他的信心和愛,我們不能說。也許是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他們不得不見證他們所發現和感受到的;也許他們是要請教會為這樣一位保護人的繼續生命和有用禱告,使他能身體健壯、凡事興盛,如同他的靈魂興盛一樣。#

II.使徒自己對他所作的報告,再次以親愛的稱呼引入:“親愛的,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第5節)#

1.他好客,善待弟兄,甚至善待客旅;他們屬於基督,便足以使他們被推薦到該猶的家中。或者,他善待與自己同一教會的弟兄,也善待從遠方來的人;凡屬信徒一家的人,他都歡迎。#

2.他似乎有普世的心胸;他能越過認真基督徒之間細小的分歧,並向凡帶著基督形像、作基督工作的人施予供應。並且,#

3.他在所作的事上有良心:“你所行的都是忠心的(你無論作什麼,都作忠心的工);你乃是像忠心的僕人一樣作,從主基督可以盼望得著基業的賞賜。”這樣忠心的靈魂能聽見自己的稱讚而不自高;稱讚我們裡面的善,不是為使我們驕傲,乃是為鼓勵我們繼續行在其中,因此當如此善用。#

III.使徒在此事上的喜樂,既因那好報告本身,也因其美好的根據:“弟兄來證明……,我就甚喜樂”(第3節)“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即行在基督教信仰的規範中。我們擁有真理最好的憑據,是我們行在真理中。善人必因別人靈魂的興盛而大大喜樂;他們聽見別人的恩典和良善也歡喜。“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愛是不嫉妒,卻因別人的美名而歡喜。這對好父母是喜樂,對好傳道人也是喜樂,看見自己的兒女在宗教上證明其真誠,並裝飾他們所承認的信仰。#

IV.使徒就進一步對待與他同在的弟兄所給朋友的指示:“你若配得過神地送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在那些充滿愛的日子裡,陪送旅行的傳道人和基督徒至少一段路程,似乎是慣常之事(哥林多前書 16:6)為客旅引路是一種恩慈,旅行的人遇見相宜的同伴也是愉悅:這是一項可以配得過神而作的工作,以配得神,或合乎我們對神所當有的敬重和關係的方式來作。基督徒不應只考慮自己必須作什麼,也應考慮可以作什麼、可以作得最有尊榮和最可稱讚的是什麼:寬宏的心籌劃寬宏慷慨的事。基督徒甚至應當以配得過神的方式,作人生和善意中普通的行為,在其中服事神,並以他的榮耀為目的。#

V.這所指示行為的理由;有兩個:#

1.因為這些弟兄是為他的名出外,對外邦人一無所取。由此可見他們是傳道的弟兄,出去傳福音、推廣基督教;他們可能是這位使徒親自差出去的:他們出去要使外邦人歸正;這乃是極美的服事:他們是為神和他的名的緣故出去;這是傳道人最高的目標,也應當是他的主要動力和動機,要為他的名招聚並建立百姓:他們出去,也帶著白白的福音,到處免費傳揚:“對外邦人一無所取。”這些人配受加倍的尊敬。有些人並未蒙召親自傳福音,卻仍能為福音的進展出力。對於那些初次聽見福音的人,福音應當是白白得來的。他們既不認識它,就不能期待他們珍視它;眾教會和基督徒愛國者應當一同支持聖潔宗教在異教國家的傳播;有公共心志的人應當各按自己的能力一同出力;那些白白傳揚基督福音的人,應當得著那些樂意施捨錢財之人的幫助。#

2.所以我們應當接待這樣的人,使我們成為真理、即真正宗教的同工。基督的制度是真正的宗教;它已由神作證。那些在其中真實、又忠於它的人,必熱切盼望、禱告併為它在世上的傳播出力。真理可以在許多方面得到友待和幫助;不能親自傳揚真理的人,仍可以接待、陪送、幫助並扶持那些傳揚的人。#

丟特腓的品格。(主後90年)

約翰三書 1:9–11和合本(神版)
9我曾略略地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10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此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11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 神;行惡的未曾見過 神。

I.這裡有一個很不相同的榜樣和品格:一個教會中的職員、傳道人,竟比普通基督徒少有慷慨、普世和供應人的心。傳道人有時可能被人勝過,作得不如人。關於這位傳道人,我們看見,#

1.他的名字:一個外邦人的名字:丟特腓,卻帶著不屬基督的精神。#

2.他的性情和精神:充滿驕傲與野心:“他好為首。”這酵很早就生髮並運行了。基督的傳道人若愛居首位、追求在神的教會中作首領,這是不好的、不相宜的品格。#

3.他輕慢使徒的權柄、書信和朋友。#

(1.)輕慢他的權柄:“他所行的事違揹我們的吩咐,用惡言妄論我們。”這種輕慢竟達到如此地步,實在奇怪!但野心會對反對它的人產生惡意。心中的惡毒和怨恨,容易借嘴唇發洩出來。心和口都當謹守。#

(2.)輕慢他的書信:“我曾寫信給教會(第9節),就是推薦這樣那樣的弟兄。但丟特腓不接待我們,不接納我們的書信及其中的見證。”這似乎就是該猶所屬的教會。福音的教會似乎是這樣一個團體,可以給它寫信並向它傳達。福音教會很可以期待並被准許向那些希望加入其中的客旅索取憑證。使徒似乎是藉著並同這些弟兄寫信。對於好高騖遠的心靈,使徒的權柄或書信不過微不足道。#

(3.)輕慢他的朋友,就是他所推薦的弟兄:“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他們趕出教會”(第10節)。猶太和外邦基督徒之間可能有一些分歧或不同習慣。牧者應當慎重考慮哪些分歧是可以容忍的。牧者並非有絕對的自由,也不是轄管神產業的主。自己不行善是壞事;攔阻願意行善的人則更壞。教會的權力和教會的懲戒常被濫用。許多本應歡喜接待的人被趕出教會。但那些趕出主基督將接入自己團契和國度之弟兄的人有禍了!#

4.使徒對這傲慢專橫者的警告:“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第10節),必要記得責備這些事。這似乎暗示使徒的權柄。但使徒似乎不是設立一個主教法庭,要傳喚丟特腓;而是要來到此事所屬的教會中察察這件事。教會統治和暴虐的行為,應當受到懲治。願人們更能同意這權力屬於誰!#

II.這裡有針對這不同品格的勸告,勸人不可仿效這樣的榜樣,實在也不可仿效任何惡事:“親愛的,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第11節)。不要模仿這樣不屬基督、有害的惡;卻要在智慧、純潔、和平和愛中追求相反的善。對於已經善良的人,警戒和勸告也並非不需要。最可能被接受的警戒和勸告,是用愛調和的。“親愛的,不要效法惡。”這警戒和勸告分別附有理由。#

1.對勸告所說的:“只要效法善;因為行善的”(自然並真實地行善,以此為樂)“屬乎神”,是從神生的。行善的實行,是我們與神有兒女般幸福關係的證據。#

2.對警戒所說的:“不要效法惡,因為行惡的”(以心意的傾向追逐惡)“未曾見過神”,沒有正確感受到他的聖潔本性和旨意。作惡的人徒然自稱或誇口認識神。#

低米丟的品格;結語與問安。(主後90年)

約翰三書 1:12–14和合本(神版)
12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13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14但盼望快快地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

這裡我們有,

I.另一人的品格,即低米丟;除此之外人們對他所知不多。但他的名字將在這裡存留。在福音中有名、在眾教會中有聲望,勝過有兒女。他的品格就是他的稱讚。他的稱讚是,#

1.普遍的:“低米丟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少有人為眾人所稱道;有時如此也未必是好事。但普遍的正直和良善,是贏得(有時也得到)普遍稱讚的道路。#

2.是應得且有美好根據的:“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第12節)。有些人有好報告,卻不是由真理本身所給的。那些靈性和行為在神與人面前稱許自己的人是有福的。#

3.得使徒和他朋友的見證所證實:“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並且訴諸該猶自己的知識:“你們(你和你的朋友)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這位低米丟大概為使徒當時所住的教會和該猶所在的教會所認識。為善而被人熟知,或被人所認識,是好的。我們必須預備好為善人作見證:被稱讚的人實在有福,若稱讚他們的人能向那些最認識他們之人的良心申訴。#

II.書信的結語,其中我們可注意,#

1.將一些事留待親自面談:“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但盼望快快地見你”(第13、14節)。許多事當面傳達比寫信更為合宜。短暫的親自交談,能省去許多書信的時間、勞苦和費用;好基督徒很可以歡喜彼此相見。#

2.祝福:“願你平安”;願一切福樂臨到你。那些自己善良而幸福的人,也願別人如此。#

3.傳給該猶的公開問安:“眾位朋友都問你安。”宗教傳播的朋友,配得共同的紀念。這些敬虔的人也顯出他們對宗教及對該猶的友誼。#

4.使徒向該猶教會或近處的基督徒所作的特別問安:“請你按著姓名問你的朋友安。”我猜想必須這樣親自問安的人並不很多。但我們必須學習謙卑,也要學習愛。基督教會中最卑微的人也應當受到問安。那些盼望在天上同住的人,在地上很可以彼此問安。那曾躺在基督胸懷中的使徒,把基督的朋友放在自己的心裡。#